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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。 安康市人》民政府关《于印发安康中心【城市规划区拆—。迁集体土地房屋【。产权调换《暂,行办法的通》知 汉滨区政!府高新?区,管委会市政》。。府各工作部门—各直属?单,位    —安康中心城市规【划区拆?迁集体土地房—屋产权调换》暂行办法《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!现印发给你们请认】真贯彻执《行 ? 《二〇一一年四月十】四日 安康中!心城市规《划区拆迁集体土地】房屋:产权调?换暂行办法 — 第:一条 为科学合】。理建设中心城—市切:实维护被拆迁—人的合?。法,权益避免在中—心城:市,规划区内形成新的】“,。。城中:村”:造,成二次拆迁根据中】华,人民:。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】、中华人民》共,和国城乡规划法【等有关法律、法【。规精神结合中心城市!建设:实际:特制定本暂行办【法 《 《 第二》条, 在中心城市规划!区内因建设》需要拆迁集体—土地:房屋并对被》拆迁:人实:行产权调换》的适:用本办法 》  :   国家、省在】规划区内实施的重点!建,设项目另有拆—。迁安置规定》的除外 《 第三条 ! 市住建局负责【中,。心,城市建设拆迁集体土!地房屋实行产—权调换的监督管理工!作市:国土(统《征中心)、规划、发!改、财政《、扶贫开《发、公安、人力【资源和社会》保障、民政、教育】、房:管、城投公司—等部门单《位以及汉滨》区政府和所在—。镇(办事处)应【当按照?各自职?责共同做好》集体土地《房屋拆迁产权调换】。的相关工作 【 第》四条: , 汉滨区拆迁安置办!、安康高《新产业技术开发【。区管委会等市政府】确定的?拆迁安置机构应【当按照各自职—责具体做好》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产!权调换的组织实施】工作 》 第五条 】拆,迁人应当按》照本办?法,规定对被拆迁人进】行产权调换;被拆迁!人应当在规》。定的拆迁期限内完】成拆迁   !。  本办法所称【拆迁人是指政府【设立的拆迁》安置机构《    【 本办法所称被拆迁!人是指被《拆迁房屋的所有人】    【 本:办法所称《产权调?换是指由拆迁人【统一集中建设产【权调换房《依照本?办法规定对被拆【迁人房屋拆迁后实】行,。产权调换的一种补偿!方式 【 第六条 》产权调换《原则上实行就近调换!就近没有房》源的可在其它区域进!行调换  !   拆迁》人可以以现房进【行,产,权调换也可》以以期房进行产【权调:。换 【第七:条 产权调换房的!规划选址应》打破镇(《办事处)、村组的行!政区域以及征地拆】迁项目的界》限实行统一布—局、:统一规划、》统一建?设、分步《实施、分期安—置 第】八,条 拆迁人—提供的产权调换房】应,。符合:下,列规定 》 :   (一)符合国!家质量安全》标准;?。 , ?   (二)产【。权明晰; 》 ?   (三》)基本达《到入住条件 ! 第九条》 产权调换—以被拆迁的合法房屋!建筑面积为依据 !。     被拆】迁房屋建筑面积【计算以房屋所有权证!或规划、建设—部门批准《的规划准建手续核】定面积为准 】。 第《十条 产权—调换以被拆迁—的砖:混结构房屋为基准】等面积产权调—换部分不找差价【;其他结构房—屋等面积产》权调换部分应互找】差价标准如》下    】 1、?被拆:迁房屋为《框架结构的》拆迁人按每平方米】7,。0元标?准,给,被,拆,。迁人:补差:价    】 2:、被拆?迁,房屋为砖《木,结,构的被拆迁人按每平!方,米 1?60:元标准向《拆迁人补差价 】     —3、:被拆迁房屋为土木结!构的被拆迁人按【每平方?米,280元标准—向拆迁人补差—价 ?   《  对被拆迁人【不愿意?按本条规定补差【价的按等《价原则相应扣减被】拆迁人?产权调换《面积 》 , 第十一》条 产《权调换面积实行低保!高限等面《积,产权调换后按被【拆,迁户家庭人口—计算:人均不?足3:5,㎡的可按人》均35㎡就近—上靠:户型安排产权调【换房;等面积产权调!换,后单户超《过300㎡的按【最高不超过300㎡!标准安排产权—调换房 — 第《十二条 产权调】换面积与被拆—迁房屋建筑面积【不一致的差额—面积应互补差—价具:体标准如下》   — (一)产权调换】。面积大于被拆迁房】屋建筑面《积的超出面积—在10㎡(含10】㎡)以内的部分【。由被:拆迁人按《房屋重?置价补?。差;:10:㎡以上的部分按【产权调换房》综合造价补差 【    (二)!产权:。调换面积小于被【拆迁:房屋建筑面积的差额!面积由拆迁人按【产权调换《房的综合造价—给被拆迁人》补差 第!十三条 《。。 本办法规定的【房屋重置价是—指由市?住建(房《管)局公布的房【屋重置价格标准【。。 ?   ?  本办法》规定的产《权调换?房综合?造价是指《剔除小区配》套工程?。。费和楼面地价后的房!屋造价?综合造?价由市住建局—在,项目动迁前确定公】布 第十!四条 被拆—迁户:家,庭人:。口以公告发布前【户口薄登《记的在?册常住人口为—准 ?    (一)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可计入家庭人口 !     1、】户口不在拆迁地【但因婚姻关系在拆】迁地居住5年以上】的配偶; — ,     2、【原户口在拆迁—地现在部《队服兵役的(不含在!。外,已婚定居人员);】 ? ,    3、—原户口?。在,拆迁地因就》学户口迁出的在校】。学生;  】   4、原户口】在,拆迁地?的服刑人员 【    (二)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!计入家庭人口 【 ,     —1、寄居、寄—。养、:寄,读以及空挂》户人员;《     2!、租房居住在被拆迁!。地的:; : : ,。  :  3、《非法买?卖土地和房屋—的;: ?     4、【拆,迁,协议签订前已亡【故的;  】   5、因婚嫁离!开原居住地虽户【口未迁?出但满5《年未在拆迁地居【住的 — 第十五条 【 被拆迁房屋的附】属设施?、建成房基》、其他建筑物和【附,着物等,按同期政府!规,定补偿标准给予补】。偿不:纳入产权调》换 》 第十六条 】拆除超过批》准期限的临时建【。。筑不:予补偿不予产—权调:换 《     拆除【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!时建筑根《据剩余的使用期限给!予适当补《偿但:不予产权调》换 【第十七条 —对被拆迁《人抢:搭、抢建的》违法违章《建筑物?、构筑物由规划【、国土部《门依法进《行处罚?并限期拆《除不得补偿》和纳入产《权调:换面积 》     —对未抢搭抢建—的给予适当奖励具体!奖励:标准:由拆迁人在实—施拆:迁,时,根据实?际情况?确,定 《。 第十八条 】 被拆迁房屋—建筑占地属集—体土地由征》。地机构统《一征收 【 :第十九条 拆迁人!提供期?房进:行产权调换的在协议!约定的过渡》期内应支付过—渡补助费标准为被拆!迁,房屋建筑面积在【100㎡以下的每月!800元;》 10?0200㎡的每月】100?0元; 《200㎡以上的每月!120?。0元 ? ? , , , 过:渡期:限从被?拆迁人完成拆—迁之日计算原—则上不超过2年;】。对超过?协议约定过渡期【限一年的按原过【渡补助费《标准的2倍支—付逾期过渡》。补助:费, 》 第:二十条 搬迁补助!费按被拆迁房—屋建筑?面积每平方》。米1:0元的标准》一,次性发给被拆—迁,。。人;不足《1,000元的按1【00:0元标准计发 ! 第二十—一,。条 : 产权?调换房选择可—按完成拆迁的—先后顺序或结合【其他方式进》行具体?方法由拆迁人—确定公布 ! 第二十二条 被!拆,迁人在拆迁通知规定!的时限内完成拆【。迁,的可以享受》以下奖励政策 】    (—一):由,。拆迁人根据》实,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优!先搬:迁奖励 —   ? (二?)按被拆迁户家庭】人口人?。均不超过2》0㎡标准以产权调换!房综合造价》。购买奖励房》。一套 —   (三)拆迁】人按下列《标准给被拆迁人经】营性房屋奖励被拆】迁房:屋建筑面积在—100㎡以下的奖励!1,0㎡;?100?200㎡的奖励15!㎡;:200㎡《以上的?奖励20《。㎡     !奖励的经营性房【屋,产权登记到户但【不分到?。户由:。被拆迁人成立业主】委员会或组建—公司统一经营 】 第》。二十:。三条 被》拆迁人凭拆》迁,协议和拆迁人出【具的证明在向公【安、:民政:、人力?资源和社《会保障、教育等部门!申,请办理?。户口迁?移、低保、》养老保险、就业培】训以及子女入学【。等手续时相关部门】应优先办理不—得拒:绝或收?取其:他额外?费用 】第二:十四条 产权【调换房建设免收一切!行政事业性》收费和政府基金 】 ? , ,第二:十五条? 产权调换房【、奖:励房及经营》性房屋权属证书【由拆迁人统一办理】 —第二十六《条 拆迁人—应在指定银行设立】拆,迁资金专用账—户,实施拆迁前应将【拆迁安?置资金足额打入【专,用账户 《 , 第二—十七条 本办【法,由市:住建局负责解释 】 第二十八!条 本《办法自公《布之日?起施行本办法施【行前已按原安—置政策实施》。安置:但尚未完成的仍【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!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