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》
》第六章 监管【措施
第十】二,条 私人自住—建房应依法接受规划!监,督检查如实提—供私人建房》规划放线通知书、】放线开?工记录?等审批许可凭据【以供查验凡建—房户提供虚假资料(!。含四邻签字)取得】用地规划选址—审批或私人》自住建房《工程规划《。许可手续的该用【地,规划选址审批或【建,房工程规划》许,可证无?效并依法追究建【房户责任
【
《 第十三条 对未经!规划许可或超出规】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均!属违法违章》建筑市规划监察支队!或,。市,城郊:规划所?将,依法查处《对妨碍阻挠执法【或支持、纵容违法】违章建设构成犯【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!究刑事责任》。
,
第十!四条 规划审批管理!人员要认真履行【。职责依法审》。批和管理秉公—办事许?可事项应《在行政?。许可:法定时限内办结对】滥,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按有关法《规追究责任
】
第十【五条 《。高新区范围内—的私人自住》建房规?划管:理,由高新区负责
!
?第十六条《 本办法自印发之】日起施行《此前发文与》本文不一致的—以本:文为准
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