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【说明:。。
:
1 为】便,于,。在,。执行本规范条文【时区别对待对—要,求严格程度不同的】用词说明如》下
?
?
1)表示!很严格非《这样做不可》的
《
:
》 正面词采用“必!须,”反面词采》。。用“严禁”;
】。
【 2)表示严格在】正常:情况下均应这—样做的
—
:
: , 正》面词采用“应”【反面词采用“—不应”?或“不得”;
【
,
:
3【)表示允许稍有选择!在条:。件许:可时首先应这样【做的
?。
】 ?。正面词采用》“,宜,”反面?。词,采用:“,不宜”?;
! 4)《表示有选择》在一:定条:。件下:可以这?样做的采用“—可”
2!。 条文中》指明应?按其他有关标准【执行的?写法为“应符—合……的规定”或】“应按……执行”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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