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?规,范用词说《明
1 ! 为便于在执—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!。对待对要《求严:格程:度不同?的用词说明如下
】
— 1)》表,示很严格《非,这,样做不可的
】
,
: 《 正面词》。采用“?必须”反面词采用“!严禁”?;
【 2)表【示,严,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】。这样做的
【
【 :正,。面词采用“应”【反面词采用“不应”!或“:不得”;
【
,
3【)表示允许稍—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!首先应这样》做,的
【 —正面:词采用“宜”反面】词,。采用“不宜”;
!
》 4《)表示有选》择在一定条件—下可以这样》做的:采用“可”
【
,
,
:2 条文中指明应!按其他有关标—准执行的写法为【“应符?合…:…的规定”或“应按!。。……:执行”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