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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铜:陵,市城乡规划调整审】批程序管理规定 ! 铜政﹝200!8﹞47号 【。县、区?人民政府《市政府各《部门各企事业单位】现将铜陵市城乡规】。。划调整?审批程序管理规定】印发给你《们请认?。真遵照执《行 二○—○八年十一月十七】日 ?第一:条 为?规范城?乡规:。划管理程序维护城】乡规划的严肃性【和权威?性依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城乡规划法【等有关法《律法:规制定本规定 !第二条 本》规定:。适用: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!定的规?划区内?各类规?划的调整 》 第三条 城乡】规划工作各职能部】门要按照《各自的法定职责【确保本规定有—。效,实施: , 第四条 因城】市经济?和社会发展需要确】需调整城市》总体规划和》控制性详细规—划的应按《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法的》相关规定依法—。。。进行调整 》 第五条 因城】市经济?和社:会,发展:需要确需调整城市】专项规划的》按以下?程序进行 》。     (一【)提出申《请市城乡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提请市?人,民政府对原专—项规:划进行调整》经批准后由市—城乡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组织相关】专,项规划的具体实施部!门编制调整方—案  《   (二)方【。案编制相关专项【规划的具体实—施部:门委托具《有相应资质的规【划设:计单位编制相—关专项?规划的?调整方案   】  (三)规划审】批市城?乡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组织》专家对调整方案进】行审查提出初审【意见报市规划委员】会,审定:市人民政府审—批批准后的规—划调整方《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布! 第六条 因】城乡建设需》要确需调《整修建性详细规划(!或建筑设计总平面图!),的按以?下程序进行》     (一】),提出申请《建设单位应》向市城乡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提出申【请市:城乡规划行政—主,管,部门应当采取公示等!形式听取利害关【系人的意见提出【初审意?见,。。。后报市?规,划委员会审》定 :。   ?  (?二)方案编制—建设单?位应根据市城乡规划!行政主?管部门?批文的相关要—求委:。托设计?单位编制调整方案 !  : ,  (三)规划审批!。建设单位将调整后的!修建性详细》规划方案《。(或建筑《设计总平面图—)报市城乡规划【行政:主管部门《审查后?报市规?划委员会审定市城】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依据审定意见审【批 : 第七条 因城市!总体规划、专—。。项规:划,和控制性《详细规?划的调?整以及城市基础设】施、公益《性公共设施建设【或重大工程建—设需要导《致相应地《块的范围及相关规划!条件调整的由市城乡!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!照调整?后的城乡规》。划,重新提出规划—条件并通报市国【土管理部门》和市行政《监察部门    ! 建设单位》因其它原因申请调整!规划条件《的市城乡规划行【政主管部《门要组织专家对调】整的必要《性进行?论,。证调整后的规划【条件涉及周边相关】利害关系人》的要:。及时:进行公示听取相关利!害关系人的意见根】。据土地供地方式的】。不同具体《调整程序《如下     】(一)以出让方式供!地地块规《划条件的调整—需要改变供地地块】建设用途的》土地受让《方应先?与市国土管理—部门协商一致—由市国土管》理部门向市城乡【规划行?政主管部《门提出申请;需【要调整?供地地块其他规划】。条,件的由土地受让【方直接向市城乡规划!行政主?管,部门提出申请市【城乡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初审意见与专家论!证会意见一并—报市规划委员会审】定市城乡规》划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据审定意见审】批,经批准后由》国土部门与土—地受让方签订土【。地,出让合同的》补充协议并补交【(或退减)相应【的土地出让金—。 ,。     》(二)以划拨方【式供地地块规划【条件:的调整由建》设,单位向市城乡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!请市城乡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》提出初审《意见与专家论证会】意见一并报市—规划委员《会审定市城乡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—依据审定意见审批】   《。  市城乡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应按—规定将调整后—的规划条件向社会】公示并通报市国土】管理部门和市行政监!察部门? 第八条 【因规划条《件的调?整与控制性详细规划!及修:建性详?细规划不符的要按规!定先行调整控制【性详细规划及修【建性:详,细规划 《 :第九条 《市行政监察部门应】对规划调整审批程序!实施全?。过,程监督 第十条! 本规?定自发布之日—起施行五年内—有,效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