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3 监测报告
7.3.1 监测资料应包括监测过程中提供的监测日报表(速报)、监测中间报告(阶段性报告)和最终监测报告。
7.3.2 监测的初始记录和监测数据应详细完整,并应及时提交当日报表,施工周期较长时尚应提供阶段性报告。在报表和报告中应反映施工工况和报警值,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,及时提出工程建议。
7.3.3 成果文件中提供的数据、图表应客观、真实、准确。成果文件应标识工程名称、工程编号、编写单位、提交报告日期等。
7.3.4 监测结束后应编写完整监测报告,并应包括下列内容:
1 工程概况;
2 监测依据;
3 监测项目、测点布置;
4 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法;
5 监测频率、监测报警值;
6 监测项目变化分析及评价;
7 监测结论与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