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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铜陵市住宅区、【高层建筑及其它建】筑物:名称管理暂》行规定
铜!政办〔20》10〕?8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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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、区人民—政府市政府各—部门各?。有关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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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市【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!住宅区?、高层建筑及—其,它建筑物名称管【理暂行规定印发【给你们请认》真遵照执行原铜【陵市:住宅区?、高层建筑》及其:他建筑物名称管理暂!行规定(铜政—办〔2007—〕107号)予以】废,止
《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!室
二《○一○年八》月二十七日》
:第一条 为加强】。。对本市住宅区—、,高层建筑《及其它建筑物名称】(以下简称名称)的!管理根?据国家、省有关规】定结合我市实—际特制定《。本规定 《
,
第二条 本【规定所称高》层建筑是指具有【。地名意义的》高度在24米以上】。或层数在8层以【上(含8层)—的综合性物业、【办公楼、高层住【宅;住宅区和其它】建筑物是指》不同大小范围内的】。多,层住:宅区和商《。住楼
第三【条, 命名、更名【必,须遵循?下列:规定
《 《(一:)体现?规划、?反映:特征、含义》健康、?有利团结、通俗易记!、照顾习惯
【 《(二)名实相—符简明规《范用字准确不用生僻!字或容?易误解、产生歧义】的词:语
《 (三)不得有!损国家?尊严、违背社—会道德?。、带:有封建殖民色—彩以及复《。。古崇洋、格调低【。。下、古怪《离奇、任《意拔高等不良倾向】的,词语命名《
(【四)一?般不:以人的姓名》、企:业名称(《有偿命名除》外,)命名
— (五》)不得以外国地【名和未收《入我国词语的外【国语读音命名地名
!
(六)】不得侵?犯,。他人的专利权—。和知识?。产权名称
— (七)名称!应与:高层建筑、》住宅区使用性—质及规模相符合一般!不使用“中国”【。、“:中华”、“全—国”、“国家”、】“国际”、“世界】”,等超越行政区划范围!的,名称词语《
,
, (八)凡】以行政区划名、专属!地名作专名的—名,称应在上述地—名范围之内》(我市?以外的政府投资【的项:目用其省、市—作专:名的除外《),。以,与当地主地名相【统一
— (?九):经批准的标准地【名应按照国家的【规定使用规范—汉字和汉《语拼音书写
—
?。 (十)在—全市范围内不得重】名、同音(包括【同音方言)
第四!条, 同名、同音【的认定
!(一)对《同名:的认定?
? 1.》两个:名称的汉字书—写完:全一样;
】 2.在其—。它已批准名称前增】加或减少“铜陵【”两字属《同名;
【 3.在其它【已批准?的名:称前增加或减少“】新,”、“?大”字的《也属:同名
》。 (二)对【同音的认定
—
1.两个!名称的汉《。语拼音?书写形式完》全一样(《不包括声调》);
【 2.两个名称【的方言读音相同【也属同?音,。
第五条 — 通名的使》用
(】一)大楼、大厦、商!厦指2?4米或8层以上【(含8层)》的综合性办》公、商住、住宅楼】。宇名称?可用“大楼、—大厦:、商厦”作通—名
》。。 (二)广场、】广厦指?占地面积在1万平】方米以上或总—建筑面积在1—0万平方米以上【有宽阔公共场地并】具有商?业、办公、》娱乐、?餐饮:、居住、休闲等【。。。。多功能的建筑物名】称整块露《天公共场地(不【包括停车场》和消:防,通道:),。面,积大于?2000平方—米可用“广场—”作:通名并在广场通【名前须增加功能性的!词语(如商务—广场、贸易广—场)在“广场”内】。不能:再命名?“城”不符合“广场!”条件的亦可以“】。广厦”命名》
(三】)中心指《占地:面积1.5万平方】米以上、建筑面积】。在10?万平方米以上—、某一特《定功:能最具规模的建【筑物或建筑》群名称并有宽畅的】停车场地在功—能,上最具规模、—起主导地位的—建筑群可用》“中心?”作:通名
【 (:四)城指占地—面积在?。15万?平,。方米以上的城市小】区有较完善》的配套设施》(如幼儿园、小学等!);占地《面积在5万平方【米以上?具有地名意义规模】量大的商场、专卖】贸,易、:科技工?业场:。所;占地面积在2】万平方米以》上,拥,有三幢高层以上具】有地:名意义的大型建筑群!符合上述条件—之一的可用“—城”作?通名在“《城”内不能再命名】“广场”
】 (五)花—园、花苑指多草【地和人工景点的住宅!区名称绿地面积占】整个用地《面积百分之40%左!右公建?配套设施达标可【用“花园、花苑”作!通名
— (六)山庄指】。。依山建?造环:境幽雅总占地面【积1万平方》米以:。上的居住、休闲娱乐!等用途的建筑物【(群)?不,靠,山的不准以山庄命】名
《 (七)新村指!。集中:的相对独立的大型】居,住区有相《应的配套设施—其建筑面积在10万!平方米以上的多【。层或高层住宅楼名称!可用“?新村”作通名县城】镇住宅?区的建筑面积由县地!名管:理部门规定
! (八)园、苑】、轩、?。邸、庭、村、寓【、家、居、院、筑、!馆等居住区指—多层或高层的小区】名,称,
《 (九)在居住】区,范围:内建造的综合—性办公大楼亦可单】独申报命名
! (十)一般禁止!。使用:通名重叠如》。“某某广场》花园”?、“某某《花,园城”等
》
: (十一)如】使用:其它新的《通名如“概念—。性地名”《由市地名《管理:部门研究上报决【定
第六条 】 名称申报单—。位在办理《建筑工程《规划许可证之—。。前应向市地名管【理部门申请使用【标准地名并》备有以?。下资料?
(一】)申请?报告(写明申—报名称项目所—在地点、用地面积】、建:。筑物占地面积—、建筑面积、—绿地面?积、幢数《、层数、楼高、功能!、特点、拟申报名称!、名称由来与—含义等)
】 (二)有城市】分幅图号的1—:1000兰晒【地形图(《。用,地面积?。较大的用1:5【0,00地?形图)标明》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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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工?。程项目批准文件复】印件
【 (四)市城乡规】划局核发的建—设用:地规划?许可证复印件
【
(—五)经市城乡规划局!批准的规划设计【总,。平面图(图上—。有用地面《积、建筑面积、【绿地面?积,、社区公建面积等各!项,指标数据)
【 (六)景观!。效果:图或模型照》片
? (七)其】它应提交的》资料
《第七条 市地【名办在受理住宅【。区、:高层建?筑及其它建》筑,。。物申报资料》之日起5日》内对专名、通名进】行,审核(资《料不齐?、名称不当等应从补!齐资:料确定?新名之日算起)【并在媒体上公—告(期限7天—),广,泛征求社会意见【公告:结束:无异议后发给申报】单位填写地名命【名、更名申》报,表并将地名命名报告!资料报市《民政:部门:审定:后由市人民政府审批!。命名市地名办应分】期分批?及时将已《批准的?名称以公告形—式向社?会公布对未通—过市政?府批:准的名称由地—名管理部门》书面通知申报单【位 :
:第八条 标准地名!使,用证书是名称项目】单位地名专用权的】有效法律文书—规划部门在核—发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公!安,部门在编制门—楼牌号?、房产部门》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!可证、工商部—门,在登记注册时—可要求名称项目单位!提供:标准地?名使用证书
第九!条 名《。称申:报单位?接到申报名称批准通!知后应及时到地【名管理部门》领取标?。准地名使用》证书超?。过30?日不领取的作自动】放弃处理申报名称不!予保:留
第《十条 《开发企业在》各类广?告宣传中(含网【上发布的房产信息】),要严格按照其所【持有的标准地名使用!证,书使用标《准名称不得随意增删!或,更改其中的字—词不得以“楼盘【案名:”或“?推销名?称”替代标准名称】
第十一条 报!刊、电视、广播、】网站等广告》发布者及经营者在】承办涉及居民住宅】。区和大型建筑物名称!的广告时要依法查验!由市地名主管—部门颁?发的标?准地:。名使用证书核—实并正确使用标准】名,称禁止在《各类广告中使—用未经审批的非标准!名,称
第十》二条 名称经批】准后的建《设项目?一年内如因故不【能开工?建设原申报》单位:应及时向《市地名管理部门【。提出关于注销—地名的申请报告附上!。。原标准?地名使用证书经市地!名管理部门》同意后将名称注【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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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【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!竣工之前应》及时设置《楼栋、单元》、户门标志牌标志牌!的材质?、式样?、规:格应符合《国家:标准对设置不—符合国?颁,标准:。的单位?和,个,人市地名《主管部门责》令其限期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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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名称申报单】位在:填写申报表中内【容有:。虚假不实的名—称虽经批《准事:后经调查发现确认虚!假市地名管理部门有!权撤销其名称
【
第十?五条 为保—持地名?相对稳定经批准后的!名称无特殊原因【不得随意更改确【需更名时申报单位应!及,时向市地名管理部门!。提出申请《报告附上《原标:准地名使用书说【明理由履行更名手】续后注销原名称领取!。新的标准地名使【用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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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六条 对擅【。自命名住《宅区名称、高层【建筑:名称的或名称虽经】批准但又擅自更【改的将?按下列程序进行【处罚
【 ,(一)?发出停止使用—非标准地名通—知书责令其改正
】
》(二)由民政、【规划、?公安、工《商等管?理部门联合》执法检?查责令其限期改正】
《 (?三)逾期仍不改【正的可组《织人员代《为改:正由此产生的—一切费用《由有关单《位和个人承》担
第十七—条 本规定由市民!政局负?责,解释
》第十八条 本【规定自发布之日起】。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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