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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陵市—城区学校规划建设管!理规定
】 ,。 铜陵》市城区?学校规划建设管理规!定已经201—0年7?月14日市政府【第5:6次常?务会议通过现—予公:布自发布之日—起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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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 李 】 明
—二○一○年九月十日!
第?。一条 为促进【。教育:。。事业的健康发展【优,化教育资源的合理】布局保证市城区学】校建设?用地根据中华—。人民共和国教育【法、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城乡规》划法和?国家中长《期,教育改革和发展【规划纲要等有—关法律法《。规结合铜《陵市实?际制定本规》定
第二》。条 本规定所称的!学校:是,指我:市城区中学、小学】及幼儿?园
第三条 市!、,区,人民政府应将各【类学校用《地规划?和建:设纳入国民》经济和社会》发展计划并依据铜】陵市城市总体规划】和教育事业发展【规划统筹安》排、合理《布局学校建设学校建!设应当与城市—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!相适应方《便学生就近》入,学
第四条 【 市、区人》民政府负责组—织本规定的》实施规划、教育、发!展改革、住》房和城乡《建设、国土资—源,、财政等部》门应各司其职—密,切配合共同做好学】校规划和建设工【作
第五条 】市教育部门会—同市规?划部门根据》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!事业发展规划编制】学校布局规》划,经市人民政府批准】后公:布实施
第—六条 市规—。。划,部门:编制、?审核新住宅区开【发和旧城改造规【划时应会同教—育部门根据》学生就?近入学的规》定规划配套》建设或改建、扩建】各类学校学校建设与!住宅区开发和旧城】区改造工程》同时设?。计,、同时施工并优【先交付使用
】 规划预留【的学校建设》用地:由市:教育、?规划、国《土资源等部门—核定用地位置—和界线并划》定黄线予以保—护确需变《更学校布局规划的需!征求:市教育部门》意见报市《人民政府批》准
用地!规,划确定配套建设学校!项目教?育,设,施用地应《当,与建设项目同时规】划一次性完成—。。征地工作
第七条! 规划预留的学】校建设用地应当符】。合下列标准
】 (一)每【1万:人口区域《内预留一所24个】。。班规模?的,小学建设用地;
!。 (二—。)每2万人口—区域内预留》一所3?6个班?。规模的?中学建设用地;
! : (?三)每0.6万【人口区域内》。应,预留一所《幼儿园建设用—地
? 根》据安徽省义务—教育阶段学校办【学基本标准(试行】)等相关《。规定学校的》生均:用地定额标准应当符!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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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小!学,每生用地不低—于2:2,平,方米校舍建筑面积】。不,低,于7平方米;—
—(二)中学每生用地!不低于2《5平方米校舍建筑】面积不低于10【平方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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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幼!儿园每生用地不【低于l?5平方米校舍—建筑面积不》低于1?0平方米
! 幼儿园运动—场地、?活动:场地、绿化用地标】准按有关规定—执行
第》八条 学校用地周!边,地区的规《划、建设《应当符合《国家有关规定不得】妨碍学校的正—常,教学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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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?条 : ,配套:教育设施的》建设和标准未经【市教育部门审查确】认市规划部门不【予办理?。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;未》严格按要求》建设教育配》套设施的居》民小区市规划部门不!予规划?验收市住房和城【乡建设部门不—予办理房屋》销售许可证和房屋】产权登记确保配套】教育设施符合国家规!定的设?计规划和建设—标,准并先期交》付使:用
第《十条 学校分立、!。。合并、置《换、扩建《需要对?教,育用地进《行调:整的由用地单位【会同:教育部门提出方【案报同级人》民政府批准
! 学校的用地、】。校舍通过置换、交换!等方式进《行调整的市、—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!部门应当《。。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履!行职责保证》存量资产不得—流失专项《用于学?校建设
第十一】条 任何》单位和个《人,不得侵占学校—规划:用地不?得在学校规划用地上!建设与教育》教,学,无,关的建筑《物和其他《。设施因城市基础设施!建设、国《家重点工程建设需】要征用?学校现有土地的应当!在,保证:校园完整性的—前提下优先就—地就近、不低于原面!积予:。以补还;无法就地】、就近补还的应依据!规,划标准择址重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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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市】城区中学由市人民】政府负责建设小【学、幼儿园由—区人民政府负责【建设其?。建,设资:金主要由下列—渠道筹措
】 (一《)市、区人民政府】拨款;?
《 (二)》开发建设单位按土地!。。出让约定交》纳的教育设施配【套委托?建设资金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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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)依法征收的】教育费附加、地【方教:育附加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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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四)《旧学:校资:产处:置所获资金;—
(五】)公民?、法人或其他—组织的?捐资
第十—。三条 ? 规:划中需要配套建【设学校的区域在该】区域待?开发土地《招拍挂出让金中【。专项列出学校配套】建设费专款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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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市,、区人民《政府应?当将学校建》。设资金纳入财政预】算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侵占、截】留、挪用
第十】。四,条 配套建设的】。学校由市教育—。部,门统筹安排竣工验】收,必须有教育部—门参加验《收,。合格后?建设:单位应在竣工验收】之日起30日以内】。将所建?的学校产权和有【关建设资料按—管,理权限移交相—关,教育部门管理
】。第十五条 违【反本规定第六条擅自!。变更学校布局规划】的由市人民》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!对有关责《任人员给予行政处】分
第十六条 !违,法侵占学《校规划用地的由【市,人民政?府责:令退回并依法追究】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!任,
第十《七条 ?。 ,。侵占、截留或—者,挪用学校建设资【金的:由,财,政、审计部门依法责!令改正监《察部门对主管人【员,和直接责任》人员:给予: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:移,送司法机《关追究其刑事—责任:
第?。十八条 《。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!。人员在学《校规划建设中玩【忽,职守、滥《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的由其》。所在单位或者—上级主管部门给予】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第十—九条 ? 铜陵县可根—。据本规定制定辖【区学校规划建—设实施细则》
第二十》。。。条 本规定自【。发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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