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。 : 第八章 】 监督管理 !第三十八条 市、!县(区)住》房,保障机构应》当组织对承租或购买!保障:性,住房人员履》行合:同,约定的情况》进行监督检查有关】单位和?个人应?当予: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!在监督检《查中住?房保:障机构?有权采取以》下,。措,施     (】一)2名以上—工作:。人员在至少》1名:。成,年家庭成员》在场的情况下—检查保障性》住房使用情况; !   ? (二?)对违法违规—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!改正: 第三《十九:条 市、县—住,房,保障机构《应当建立保》障性:住房档案详细—记,载规划、计划、【。建设和住《房使用?承租人和购房人的】申请、审核》、轮候、配租、出售!以及违法违约—情况等?有关信息 第四十!。条 承租人隐瞒或!。伪,造住房、《收入等?情况单位为申请【人出具虚假证明材】料骗取?保障性住房的—。由有关部门对—承租人?。和,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!料的主?。管人员及直接责【任,人依法依纪追—究责任 第四十】一条 房地产中】介,机构:接,。受委:托代理保障性—住房转借《、转租?或者代理未经审【核同:意的保障性住房转让!的,由相关部《门,依法对其进》行处理 第—四十二条 保障】性住房的规划—、计划、建设、【分配、使用和管理工!。作,。接受社会监督—有关部门《接到:对违法违纪行为进】行,投诉、检举的应当依!照各自职责及时核】实,并作:出处:理, 第四十三条 !住房保障机构及其】主管部?门、:其他有关《行,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!违反:本办:法规定?玩忽职?守、滥用职权、徇】私舞弊、索贿—受贿或者侵害保【障性住房申请人【、承租?人、购买人合法权益!的由其所在》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!门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的移交司法】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!责,任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