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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铜陵市建设项目容积!率指标计算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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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政办〔2】01:0〕89号
县】。、区人民政府各有关!单位:铜陵市建设》项目容积率》指标计算规则已【经,市政府同《意现印发给你们请】认真遵照《执行:
铜陵市人民政】府办公室《
《二○一○年九—月二日
》第一条 《 ,为明确我市建设【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!方法根?据城乡规划法、城】市,居住区规《划设计规范、建筑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!范(G?B/T50353-!2005)等法律】法规和有关技术标】。准并结?合我市实际制定【本规则
》第二条 》。本规则适用》于我市?行政区?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!的容积率《。计算
第三—条 : 计入容《积率的总建筑—面积计?。算值为建筑基—地内各栋建筑物地】上建筑面《积计算值之和;【。地下空?间建筑面积》不,纳入容积率计算【建筑面积计算值【除依据建筑工—程建筑面积》计算规?范,(GB/T5—0353-2005!)的规?定执行外涉及以下内!容,的按照下列条款执行!
(一)!对高度在2.—。2,米以下(含2.2】米)的设备层可不】计入容积《率;:对设: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!。高,度可适当放宽—但层高?不得超?。过3.0《米
? : (?。二)利用《屋顶:层的阁楼层净高【超过2.1米的【部分计算全面积【净高在1.》2米:至2.1《米之间的部分计【算1/2面积净高】不足1.2》米的部分不》计算面?积,。
(【三)住?宅单层层高超过4】.0:米(2.8米+1.!2米:)的按标准层面积】的2倍计算面积【;商业建筑单层【层高超过《5.1米(3.6】。米+1.2米+0】.3米)的或—办公建筑单》层层高超过4.8米!(3.6米+—1.2米)的按【其标准层面积的2倍!计算面积《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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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大:型,商业建筑的底层层】高可适当放》。宽具体由《规划管理部门—在批:准,的设:计方:。案中确定《。
《 住宅局部共【享空间及商》业、办公《。局部:共享空间按单层标】准层面积《计算教?学用房中的阶梯【教室:、办公用房中的会议!室(多功能厅)按其!标准层面积计算【
《 (四)建—筑物内的室内—楼梯间、电》梯井、观光电梯井、!提物井、管道井【等按建筑物的自然层!计算面积
【 ?(五)?建筑物全封闭—的阳:台按其外围水平投】影面积计算未—封闭的阳台、挑廊按!其围护结构外—围水平投《影面积的《一半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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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无顶盖?的,室外露台不计入建筑!面积和容积率
】 : , 飘:窗平均出挑进深大】于0.8米且层高】大,于2.?2,0米(含2》.20米)的均按水!平投影全面积计入】容积率;《平均出挑进》深小于等于0.【8,米的均不计入—容,积率
— (六《)居:住类建筑物的入【户花园应至少有【一面为?开敞:面最小方向》宽度不大于2.【1米按?水平投影面积的【一半计?入容积?率最小?方向宽?度大于2.1米【的视为房间按水【平投影?全面积计入容积【率
》 , 空中花园特指无顶!盖,。并覆土绿《化的露台可不—计入容积率
】 (七)房【间地平面《。低于室外地坪—的高度?超过该房间净高1】/2的为《地下室地下室—的建筑面积不—计入地块容积率【指,标核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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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【。室层:。高超过2.1米【的计算全面》积;层高位于1.】2至:2.1的按》标准层面积》的1/2计算—面积
【 建筑物《室外地?坪,。标高是指距建筑【外墙:0,.5:。米外最低《室外场地《。标高
【 对山地建筑—风格的建《筑无论有《几面山墙埋于土中】均以其敞开面一【侧的室外地坪—。标高确定地下—部分的面积计算方】式
(八!)房间地平》面低于室外地坪的】高度超过该房间净】高1/3《且不超过《1/2的为半—地下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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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半地下室在室外【地面:以上:部分的高度超过1.!0米的按下式计【算建筑面《积并计入容积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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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A’=》K×A
】 式中?A’:折算的建筑》面,积K半?地,。下室地?面以上?的高度与其层高之】比A半地下室建筑】面积
》 , (九)》高、多?层民用建筑底—层,设架空层(无围护结!构)用作通道、布】置绿化小品、—居民休闲设施—等公共用途的—可,不计:建筑面?积
《 (《十)为推进》节约城市建设用【地鼓励建《设超高层建筑单体】建筑:高度超过1》00米的该工程超】过100《米以上部分的建【筑面积作为奖励面积!奖励建筑面积补【交土地出让》金按原?拍卖成交《楼面地?。价的40%》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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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规,划部门在批准的【规划设计条》件,中明确?具体的奖励政策未经!规划设计条》件确定的不享受奖】励政:策
【(,十一)?已取得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或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或【已签订国有》土地使用权》出让合同的建设基地!。如因规划道》。路红:。线调整占用建—设基地面积涉—及容积率《等规划?设计条件调》整的:应按:照铜陵市城》乡规划调整审—批程序管理规定有】关,规定:执行
第四—条 建筑基地面积!计算按以下规—则,执行
】(一)建筑基地【边界
— 建筑基》地应与控制性详【细规划相衔》接限定在单个—街坊范围以内建筑】基地四至边界应【以城市道路》、河流等自然边界】和相邻建筑基地【边,界为界限《
(二】),建筑基地面积
】 建筑—基地面积以市城乡规!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批准的建设】用地面积为准—并与土地管理部门批!准的建设用地—范围一致在具体指标!核算:中建筑基《地面积应《为建设单位取得【土地使用权》。确权部分的建—设用地面积未取得土!地确权的建设用【地,不得列入指标核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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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建【设项目?。在申报修建性详细规!划和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—阶段建设单位应会同!设计单位《提供建设项》目的总?建,。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!的建筑面《。积、不计入容积率的!建,筑面:积详:细核算表单并同时】。附规划设计》条件有关《。指,标,进,行复核
》第,六条 市城乡【规划主?管部门?。负责对本规则的【解,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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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本规】则自发布《之日起?。实施原有相关制度或!政,策与本规《则抵触的以本规则】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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