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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铜陵市建设—项目容?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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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政办》〔2010〕8【9号:
县、区人民政府!各有关?单位铜陵市建设【项目容积率指标【计算规则已》经市政府同意现【印发给你们请认【。真遵照?执行
铜陵市人民!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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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二○一○年九月【二日
第一条 !为,明确我?市建设项目》容积率?指标计算方法根据城!乡规划法、城市居住!区规划设计规—范、: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!算,规范(GB/T5】0353-200】。5)等法律法规和】。有,关技术标准并结【合我市实际制—定本:规,则
?第二条 本规【则适用于我市行【政区范围内各类建设!项目的容积率计【。算
?第三条 《 计入容积率的总】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!筑基地?内各栋建《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!算值之和《;地下空《。间建筑面《积不纳入容积率计】算建筑面积》计算值除依据建【筑工程建筑》面积计算规范—(GB/《T50353—-2005)的规定!执行外涉及以下【内容的按照下列【条款执行
】。 , (:。一,)对高度在》2.2米以》下(含2《.2米)的》设备层可不》计入容积率;—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!的其高度可》适当:放宽但?层高不得超过3.0!米
(】二)利用《屋顶层的阁楼层净高!超过2.1》米的部分《。计算全面积净高【在1.2米至2.】。1米之间《的部分计算》1/2面积净—高不:足,。。1.:2米的部《分不计?算面积
【 (三)住—宅单:层层高?超过4?.0米(2.8米+!。1.2米《)的按标准层面积】的2:倍计算面积》;商:业建筑?单层:层高超过《5.1米(3.6】米+1.《2米+0.3米)】的或:办公建筑《。单层层高《超过4.《8米(3.6米+1!.2米)的按—。其标准层面积的2】倍,计算面积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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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—型商业建筑的底【。层层高可适当放宽】具体由规划管—理部:门在批准的》设,计方案中确》定
》 住宅《局部共享空》间及商业、办公局】部共享空间》按单层标《准层:面积:计算教学《用房中的阶梯教【室、:办公用房中》的,会议室(多功能厅)!。按其标?准层面?积计:算
? (四—)建:。筑物内的室内楼梯】间、电梯井、观光电!梯井、?提物井、管道—井等按建筑物的自】然,层计算面积》
—(五:)建:筑物:全封:闭的阳台按其—。外围水平《投影面积计》算未封闭的阳台、挑!廊按其围护》结构外?围水平投影面积【的一半计《算
? : 无顶盖的室外露!台不计入《建筑面积和容积【。率
《 ?。飘窗:平均出挑《进深:大于0.《8米且层高》大于2.20—米(含2.》20米)的均按水平!投影全面积》计,入容积率;平均【出挑进深小于等【于0.8米》的均不计入容积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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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)居住类建!筑物的?。入户花园应至少有】一面为开敞面最【小方:向宽度不大于2.】1米:按水平投影》面积的一半计—入容积率《最小方向宽度大【于2.1《米,的,。。视为房?间,。按水平投影全面【积计入容积率
! : 空中花《园特指无顶盖并覆】土绿化的露台可不计!。入容积率
! (:。七)房间地平面【低于室外地坪的高】度超:过该房间净高—1/2的《为地下室《。地下室的建》筑面积不计》入地块容积率指【标核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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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地下室【层高超过2.1米】。的计算全面积;层高!位,于1.2至2.【1的按标《。准层面积的1—/2计算《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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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物室!外地坪标高》。是,指距建筑外》。墙0.5米外最低】室外:场地标高
】。 对山地》建筑风格的建筑无】论有几面山墙—埋于土中均》以其敞开面一侧的】室外地坪标高确【定地下部分的面【。积计算方《式
【(八)房《间地平面低于—室外地坪的》高,度超过?该房间?净高1/3且不超】过1/2的为半地】下室:
《 , 半地?下室:在室外地《面以:。上部分的《高度超?过1.0《米的按下《式计算建筑面积【并计入容《积率
》 , :A’=K×A
! ?式中A’《折算的?建筑面积K半地下室!地面以上的高度【。与其:层高之比A半—地下室建筑面积
! : (九)高、多层!民用建筑底层设架】空层(无围护结【构,),用作通道、布置绿化!小品、居民休闲设施!等公共用《途的可不计建筑面积!
: (十—)为:推进:节约城市建设用【地鼓励?建设超高《层建筑单体》建筑高度超过100!。米的该工程超过10!0,米以上部《分的建筑面积作为奖!励面积?。奖励建筑《面积补交土》地出让?金按原拍卖成交【楼,。面地价的40—%缴纳
《。
,规划部门在》批准的规划》设计条?件中明?确具体的奖励政【策未经规《。划,。设计条?件,确,定的不享受》奖励政策
— : (十《一):已取得建设》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!设,工程规划《许可证或已签订国有!土地使用《权,出让合同的建设【基地如因《规划道路红线—调整占用建设—基地面积涉及容【积,率等规划设计条件调!整的应按照铜陵【市城:乡规划调整》审批程序管理规【定有关规定执行
!第四:条 建筑基—地面积?计算按以《。下规:则执行
!(一)建筑基地边界!
建筑】基地应?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!衔接限定在单—个街坊范《围以内建筑基—地四至边界应以城】。市道路、河》流等自然边界和相】邻建筑基地边—界为界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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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—建筑基?地面积
】 建筑基《地面积以《市城乡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?批准的?建设用地面积为准并!。与土地管理部门批】准的建?设用:地范围一致》在具:体指标核《。算,。中建筑基《地面:积应为?建设单位《。取,。得土:地使用权确权部分的!建设:用地面?积未取得土地确权】的建:设用地不得列入指】标核算
第五!。。条 建设项—目在申报修建—性详细规划和建设】。工程规划许可—证阶段建设》单位应会《同设计单位提供建设!项目的总建筑面【积,和计入容《积率:的建筑面积、不计】。入容积率的建筑【面积详细《核算表单并》同时附规划设—计条件有关指标进行!复核:
第六条 市】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负:责对本?规则的解释》
第七《条, 本规则》自,发布之日起实—施原有相关》制度:或政策与本》规则:抵触的以本规则为】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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