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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 : 铜陵市】城市房屋《拆迁管理办法—的通知 — 颁?布单位 铜陵市【。人民政府 》 发文》字号 铜政[—2004]》2,4号 颁布】时间 200—4-0?7-29 【 生效?时间 2006【-,04-04 第一!章 总则 第一】条 :为加强城市房屋拆】迁管理维护》拆迁当事《人的:合法权益保》障建设项目顺—。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!拆迁:管理条例、安—徽省:城市房屋拆迁管理】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!本市: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第二条— 在本市城市规【划区内?国,有土:地上实施房屋拆迁】需要对被拆迁人【补偿、安置》的应当遵守本办法实!行统:一政策 第—三条 拆迁工作实行!统,一管理市房地—产管理局《。对城:市房屋?拆迁工作实施—监督管理其》所,属,。的,市房屋?拆迁管理办》公室具体负责—城市房?屋拆迁管理工作 !    市建设、计!划、规划、市容、国!土、公安、工—商,。、文化、环保等【。部门及各区人民政】府应按照各自职责】互相配合保》证城市?房,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!利进行 《。 第四条 拆迁人必!须依照本办法—规定对被拆迁人给】予补偿?、安置;被拆迁人】应当服从城》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!搬迁期限内》完成搬?迁     【本办法所《称拆迁人是》指取得房屋拆—迁,许可证的单位 【     本—办法:所称被?拆迁人是指被—。拆迁:。房屋的所有人 】。第二章 拆迁管理】 第?五条: 拆迁房《屋的单位取得房【屋拆:迁许可证《后,方可实施拆迁—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!可证:应当向市房地—产管理局提交—下列:资料  》   ?(一)建设项目的批!准文件;《  ?   (《二)建设用地—规,划许可?证;   —。  (三)国有土地!使,用权批准文件;【  ?   (《四)拆迁计划和【拆迁方案;   !  (五)指定的】金融机构出具的拆】迁补偿安《置资金证《明 ?    《前款第(四)项【。规定:的拆迁?计划应当包括拆迁】范围、方式、—期限等;拆迁方案应!。当包括被拆迁房屋状!况、各种补偿和补助!费用概算、产权调】换房屋?安,置标准、新建安置】房平面设计图—和地点、《临时过渡《方式及其具体—。措施等第(》五)项规《定的拆迁补偿安置】资,金的存款额度—应当不少于被拆迁】房屋:总建:筑面积?乘以上一年同类地】段、同类性质房【屋的货币补偿基准】。价拆迁人用于产权调!换的房屋可》以折价计入 【第六:条, 市:房地产?管理局应当自—收到房屋拆迁申【请之日起30日内进!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!颁,发房屋拆迁许可证】。对不: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!并说:明理由?   《  房屋拆迁许【可证核准《的拆迁范围不得超】。过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! 第七条 —市房地产《管理局应当在—发放房屋《拆迁许可证的—同时:将,。房屋拆迁许可证【中载明?的建设项目》名,称、拆迁《人、拆?迁,范围、?拆迁期?限、拆迁补偿安置】标准等事《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!形式予以公布  !   市房地产【管理局和拆迁人应】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!好宣传?。、解释工作》 第?八,条 拆迁人应—当,在房屋拆《迁许可证确定的拆】迁范围?和拆迁期限》内实施房屋拆迁 】     需—要扩:。大或者缩小拆迁【范围、延长拆迁【。期,限的拆迁人应—当在拆迁期限届【满10日前向市【房地产管理局提【。出申请?市房地?。产管理局应当自收到!申请之日起1—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!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!迁许可证并将变更】后的房屋拆迁—许可证的相关内【容,予以公布;》对不符合条件的【退回申请并说明理】由 第九条 拆迁!人,可,以,自行:拆,迁也可以委托具有】拆迁:资格的单位进—行,拆迁市房地产管【理局不得作为—拆,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!托    — ,拆迁:人委托拆迁》的应当?向被委托《。的拆迁单位出具委】托书并订立》拆迁:委托合同拆迁人应】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!立之日?起15日内报—市,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! ,被委托的拆》。迁单位不得转让委托!业,务     实施!房屋拆迁应》当遵守市容》、环境保护》、建筑施工安—全,。等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实行文明施工!、,安全施工保持环境清!洁 第十条 拆】。迁,范围确定后》拆迁范围《内的单位和》个人:不得:进行下列活动 】 ,   (一)—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房!屋;:  ?   (二)改【变,房,屋和土地用途—;     (三!)租:赁房屋 》  :  市房地产管【理局应当就前款【所列事项书面—通知有关部门—。暂停办理相关手【续暂停?期限不得超过一年;!拆,迁人需要延》。长暂停期限的必须】经,市房地?产管理局批》准延长暂停期—限不得超过》一年  》   ?有关部门在接到市】。。房地产?管理局通知》后就本?条,所列事项办理的相】。关手续无效并不得作!为拆迁补偿安置的依!。据 第十一条 房!屋拆迁?公告公布后》拆迁:人与被?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!迁许可证规定的拆】迁期限内依》照本办法《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!置协议协议应当包】括以下内容   !。  (一)拆迁补偿!方式、?货币:补偿金额《及其支付期限—;  《 ,  (?二)安置用房面积】、标准和安置地【点,;     【(三)产《。权调换?房屋的差价支付方】式和期限;  】  :。 ,(四)搬迁》。期限、搬迁》过渡方式和》。过,渡期限;  【   (五)—。搬迁补助费和临时】安置补助费;  ! ,。  (?六)违约责》任和争议解决方式;!     (七)!当事人?约定的其《它条款 《 第十二条 拆迁】租赁房屋的拆—迁,人应当与被拆—迁人、?房屋承租人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!议     拆】迁市房地产》管理局代管的房【屋拆迁人应当—与代管人签订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;代管房屋有使用】人的拆迁《人应当与代管人、房!屋使用人签订拆迁】补偿安置协议—本款规定《的拆迁补《偿安置协议应当【经公证机《关公证?。并办理证据保全【。 第十三条— ,被拆迁房《屋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由拆】迁人提出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】报市房地产》管理局?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!     (一)!有产权纠纷的; 】 ,    《(,二)产权人下落不】明,的;: :   ? (三?)房:屋共有人对拆迁补】偿方式达不成—一,致意:见的     前!款所列情形的房屋拆!迁前拆迁人应当【就被拆?迁房:。屋的有关事项向公】证机关?办理证据保全 第!十四条 拆迁补偿】安置协?议,签订后被拆迁人或】者,房屋承租人在搬【迁期:限内拒绝搬》迁的拆迁人》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!。会申请仲裁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!院起:诉诉讼期间拆迁人】可以依?。法申请人民法院先】予执行 《 第十五条 —拆迁当事《人达:不成拆迁补偿安【置协:议的经当事》人申请由市》房地产管理局裁决市!房地产管理局应当】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!起30日内做—出书面裁决;裁决】做出之前市房地产管!理局应当听取拆迁】当事人的《意见 ?     》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!服的可?。以依法申请》。行政复议或者向【人民法?院提起行政诉讼【除,依法需要停止执【。行的情形外拆—迁人依照本办法规】。定,已对:被拆迁?人给予货币补—偿或者提供》拆迁安置房》、周转房的》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!止拆:迁的执行 —第十六条 被拆迁】人或者房《屋承租人在》裁决规定的搬迁期】。。限内未搬迁的—由市房地《产管理局依法申请人!民法院?强制拆?迁或者由市人民【政府责成有关部【门强制拆迁   !  实施强制—拆迁前应当举行【听证拆迁人应当就被!。拆,迁房屋的有关事项】向公证机关》办理:证据保全 第十七!条 行政强制拆迁的!按照下列《规定进行 —    (一—),拆迁人向市房地产管!理局提出强制拆【迁申请;    ! (二)市房地产管!。理局应当《自收到强制拆迁【申请之日起1—0,日内进行《现场查勘举行—。。听证后提出》强制拆迁意见—并附房屋拆》迁许可证、裁—决书等有《关材料报市》人民政府《。;     (】三)市人民政—府应当自《收到强制拆迁意见】之日起1《0,日内进行审》查对符合《条件的做出强—制拆迁?决定并责《成市房地《产管理局、》公安、市容》、规:划等部?门和区?政府、街道办—事处:等,。单位组织人》员实施强制》拆迁; 《。     (四【)市房地产管理局应!当在实施强》制拆迁?的1:。。5,日,前,通,知拆迁当《事,人;   —  (?五,),实施强制拆》。迁,时市房地产管—理局应当制》作笔录证明强制拆迁!过程和搬《迁的:财物由?执行人、被执行人】签名被?执行: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!笔录:。。中注明 第十八】条 城市房屋拆【迁,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!。种管线?迁移的?拆迁人应《当按:规定办?理相关手《续,其所有人应当在拆】迁规:。定的期限内自行迁】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!迁人给予补偿 】第十九条 拆迁人在!拆迁补偿《安置:协议或?裁,。决,规,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!对未:搬迁的被拆迁人【或者房屋承租人实】施,停止供水、供电、】。供气等影《响生产?、生活的行为  !  : ,。被,拆迁人不得损坏【、拆除被拆迁房【屋的共用《设,施 第二》十条: 尚未完《。成拆迁补偿安置的】建设项目《转让的?。应当经?市房地产管》理局批准原拆迁补】偿安置协《议中的权利》、,义务随之转移给受】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!让人应当《书,面通知被拆迁人【并自转?让合:同签订之日起—3,0日内予《以公布 第二十一!条, 拆迁人应当—在市房地产管理局】指定的金融机构开】设拆迁补偿安置资】金账户按照规定【存入拆迁补》偿安置资金未经市房!。地产管理《局审核同意拆迁人】不得使用拆迁—补偿安置资金 】   ? 拆:迁补偿安置》。资金应当全》部用于房《屋拆迁的补偿—、安置不得挪作他】用市房?地,产管理?局,应当加强对拆迁【补偿安置资》金使用的监督 第!。二十二条 市房地产!管理局应当收集下列!房,。屋,拆迁资料建立房【屋拆迁档案  】   (《一):房屋拆迁《、建设的有关批准】文件:;   》  (二《)拆迁计划和—。拆迁:安置方案及其—调整资料; 【    《(三)委托拆迁合】同,副,本;   —  (四)拆迁【。过程中的行政执【法文书;《   《  (五)与拆【。迁,有关的其他》档案资料 第三】。章 拆迁补》偿与安置 —第二十三条 —房屋拆迁补偿—的方式可以实—行货币?。补偿也可以实行房】。屋产权调换除—法律、?法规另?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!权选择拆《迁补:偿方式 第二十】。四条 对被拆迁房】屋的用途《和建:筑面积的认定以被】拆迁房屋的房地产】权证等有《效房:。。屋产权?。证明标注的》用途和建《筑面积为准 —     1—990年4月—1日中华《。人民共?和国城市规》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!。屋,用途并以改变后【的用:。。途延续使《用根据房屋所有【权人的申请经市【房地产管理局变更登!记的:按照改变后的用途】。认定 ? ,第二十五条 —拆迁:范围内的违章建【筑,和超过批《准期限的临》时建筑其所有—。。人应:当在房屋拆迁—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!限内自行拆除拆【除违章建筑和—超过批准期》限的临时《建筑不予补偿;拆除!未超:。过批准期限的临时】建筑按?照被拆除《建筑的工程》造价结合剩余期【限给予补《偿 第二十六条】 被拆?迁房:屋的货?币补偿金额根据房】地产市场评估价【格确定?房地产?市场评估价》格由具有法定资格的!房,地产评?估,机,构以公布《的货币?。补偿基准价为—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!的区位、《用,途、建筑面积、【。建筑:结构、成新》等因:素评估确定》 第二十九条 实!行房屋产《权调换的拆迁人【应,当提供不少于—。被拆迁房屋原建【筑面积的安置—房并:由拆迁人《和被拆迁人按—照本:办法第二十》六条:的规定计算》被,拆迁房屋的补偿【金额和?。安置房的价格结【算,产权调换的差—价  《   ?拆迁人提供的安置】用房应当符》合国:家质量?安,全标:准;属于新建安置房!的应当符合设计【规范要求并》经,验收合格《 第三十条 被】拆迁人属于生活特】殊困难户其被拆迁】住宅房屋的》人均建?筑面积低《于本市城市》人,均建筑面积的实行产!权调换时《拆迁人应《当提供?不低:于本市城市》人均建筑面》积的房?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!价格高于被》拆迁房屋《价格的?被拆:。迁房屋和《安置房?。不结算产权调换【的差价 《     》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!困难户是指》按照本市有关规定】享受最低生活—保障待遇《的城市居民户 【 第三十一条 【拆迁:公益事业用房的拆】迁人应当按照法律】、法规的规定—和城市?规划的要求予—以重建或《者给予货币》补偿     拆!迁非公?益,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!作产权调换由拆迁】人给予货币》补偿 第三十二条!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!房屋:。依照国家有关担保】的,法律执行 第【三十三条《 拆迁公《有住房房《屋承租人按》。照房改政策享有购房!权利:的房屋?承租人购房》后拆迁人应当对【其按照被拆迁人予以!补偿、安置》;房屋承租人未【购房:的拆迁人《应,当将货币补偿金额】的,10%支付给—被拆迁人90%支】付给承租人》租赁关系终》止承租人不再享受住!房货币化补贴 】第三十四条 被拆】迁人选择房屋—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!。的过渡期限》不得超过18—个月非住宅房—屋的过渡期》限不得超过》24个月拆迁人应当!在规定的过渡期限】内将被拆《迁人或者《房,屋承租?人安置完毕实—行货:币,补偿方?式的临时过渡—期为:6个月 《。  :   拆《迁住宅房屋的过渡】期限内?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!迁,人或者?房屋: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!以由拆迁《人提供拆迁》人提供周转房的【被拆迁人《。或者:房屋承租人应当在】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!月,内腾退?周转房 第三十五!条 拆迁人应当对】住宅房屋《。的被拆迁人或—者房屋承租人支【付搬迁补助费 【。     》实行房屋《产,权调换?的被拆迁人或—者房屋承《租人从拆迁》人提供的周转房【迁往安置房》时拆迁人应当—再次:支付搬迁补助—费 第《三十:六条 在过渡—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!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!人自行解决周转房】的拆迁人《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!至被安置后的—。4个:月内支付《临时安置补》助费;拆迁人超过】过渡期限《未,提供安置房的应当】自逾期之《月起:按照原标准的—2,倍,支付临时安置补【助费     】拆迁人提供周转【房,的不再支付临时安】置补助?费拆迁人超过过渡】期限:未提供安置房—的除:继续提供周转—房外应当《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!定标准支付临时【安,置补助费《。 第三十七条 】拆迁非?住宅房屋拆迁人【应当补?偿被拆迁人》或,者房屋承租人—下列费用   】  (一)按照国】家和省市规定的货物!运输价格《、设备安装价格计算!。的设备搬《迁和安装费》用; 《   ? (二)《无法恢复使用的设】备,按照重置价格结合】。。成,新结算?的费用?。;     【。(三)因拆迁造成】停产、停业的适【。当补偿? 第三《十八条 《拆迁人?补偿、?安置被拆迁人后【被,拆迁人应当将—。被拆: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!交给拆?迁人由拆《迁人在?2个月内移》送市房地产管理【局,予以注销    ! 用货币补》偿款:购买:的住:宅房:屋和产权调换的【住宅:房屋与被拆迁—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!部分:办,理房地产权证时免缴!有关税费 第【四章 罚则 第三!十,九条 违《反本办法规》定未取得房屋—。拆迁:。许可证擅自》实施:拆迁:。的由市房地》。产管理局责令停【止拆迁给予警告【。并处已经拆迁房【屋建:筑面积每平方—米,20元?以上50元》以下的罚款 【。第,四十条 拆迁—人,违反本办法的规【定以欺骗手段取得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!市房地产管》理,局吊销房屋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!补偿:安置资金1%以上3!%以下的罚款 】第四十一条 拆迁】人违反本办法的【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市房地产管理】局责令停止拆迁给予!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!。偿,安置资金3%—以下的罚款;情【节严重的吊》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!     (一)未!按房屋拆《迁许可证确定的拆】迁范:围实施房屋拆—迁的;  —   (二)—委托不具有拆—迁资格的《单位实施《拆迁的;《。  ?   (三)擅【自延长?拆迁期限的 【第四十二条 接受委!。。托的拆迁《单位违反本办法【的,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!由市房地《产管理局责令改【正没:收违法?所得并处以》合同约定的拆迁【服务费25%以上】50%以下》的罚款 第四十三!条 房地产评—估机构未按照本【办法规定对被拆迁房!屋进行评估》的评估结果无—效由市房地产管理局!责令重新评估并可处!1万元?以上3万元》以下的?罚款;?情节严?重的报?请颁发资质证书的】部门降低其》资质:等级或者取消—其资质? :    房地—产评估机构有—。前,款所列行为对拆【迁当事人造》成财产?损失的应当》依法承?担赔:。偿责任 第四十四!条 市房地产—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!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对《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给予【。。警,告或者记过处分【;情节严重的给予记!大过直至《开除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》究,刑事责任   】  (一)违反【规,定核发房屋拆迁许】可证以?及其他批准》文件的;    ! (:二)核发房》屋拆迁许可证—以及:。其他批?准文件?后不履行拆》。迁管理职《责或者?对违法行为不予【查处的;《     (三】)未按?本办法规定发布房屋!拆迁公告《的;     】(四)?作为:拆迁人或者》接受委托实施拆迁】的,;     【(五)违法作出拆】。迁裁:决的;  —   (六)—违,法实:施强制拆迁》。。的 :     有前款】所列行为对拆迁当事!人造成财产》损失的应当依法【承担赔偿责任 【 第五章 附—则 第四》十五条 本办法【涉及的拆《。迁,。房屋:货币补偿《基准价格、补偿【标准及各项费用【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!。同市物?价、国?土部门共《同制定并《适时公布 第四】十六条?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!。有土地上实施—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!拆迁人补偿、安置的!参照:本办法执行 【第四十七条 本【办法自2《004年8月—1日起施《。行1992年7月】1,3日市政府》公布的铜陵》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!。办法、200—0年11月1—6日市政府公布【的铜陵市住宅房屋拆!迁货币化安置试行办!法,同时废止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