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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! 铜陵市城市房】屋拆迁管理》。办法的通知》 《 颁布单位 —铜陵市人民政府 】 发《文字号 铜》政[2004—]24号 【 ,。颁,布时间 2》004-07-【29 》 生效时间 2【006-0》4-04 第【一章 总则 — 第一条 为—加强城?市房:屋拆迁?管理:维护拆迁当事—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!。设项目?顺利:进行根据《城市:房屋拆迁管理条【。例、安徽省城市【房,屋拆:迁,管理办法及有关【规定: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 第二—条, 在本市城》市规:划区内国有土地上】实施房?屋拆迁需要》。对被拆?迁人补偿、安置的应!当遵守本办法实【行统:一政策? :第三:条 拆迁工作实行】统一:管理: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城!市房屋拆迁工作实】施监督?管,理其所?属的市?房屋拆迁管理办公】室具体?负,责城市房屋拆迁管】理工作 》   ? 市建设、》计划、规划、市【容、国土、》公安、工商、文【。化、:环保等部门及—各,区人民政《府应按?照各自?职责互相配合保证城!。市房:屋拆迁管理工—。作的顺?利进行 第四条】 拆迁人必》须依照?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!人给予补偿、安置;!被拆迁人应当服从】城市建?设需要在规》定的搬迁期》限内完成搬迁 【  :   本《办法所称拆》迁人:是指取得房屋拆【迁许可证《的单位     !本办法?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!拆迁房屋的所有【人 第二章— ,。拆,迁,管理 第五条 】拆迁房屋的》单位取得房》屋拆迁?。许,可证后方可实—施拆迁申请领取房】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!市房地?产管理?局,提交下?列资料  —   (一)建设项!目的:批,准文件; 》    《 (二)《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;   】 , (三)国有—土地使用权》。批准文件;   !  (四)拆—迁计:划和拆迁方案;【     —(五)指定》的金:融机构出具的拆迁】补,偿安:置资金证明  】 ,  前款《第(四)项规—定的拆迁计》划应当包括拆—迁范围、方式—、期限等;拆迁方案!应当包括《被拆:迁房屋状况、—各种补偿和补助【。费用概算、》产权调换《房屋安置标准—、新建安置》房平面设计图—和地点、《临时过渡方式及其具!体措施等《第(五)项规定的拆!迁补偿安置资金的】存款额度应当不少于!被,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!乘以上一年》同,类地段、同类—性质房屋的货币【补偿基准价拆迁人用!于产权调《换的房屋可》以折价计入 【第六条?。。 市房地产管理【局应当自收到房屋】。拆迁:申,请,之日:起30日《内进:行审查对符合—条件的颁发房屋【拆迁: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!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!由    — 房屋拆《迁,许可证核准的拆【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!用地:规划许可《证核定的《用地范围 》 ,第七条 《市房:地产管理局应—当在发?放,房,屋拆:迁,许可证的《同时将房屋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】的建设项目名称【、拆迁人《、拆迁范围、—拆迁:期限、拆迁补偿【安置标准等事—项以房屋拆》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!布 ?    市房地【产管理局和拆迁人】应当及时向被拆【迁人做好宣传、解】释工作? 第八条 拆迁人!应当在?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!的拆迁范《围和拆迁期限内【实施房屋拆迁— :   ? 需要扩大或者缩】小拆迁范围、延长】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!当在拆迁期》限届满10日前向】市房:。地产管?理局提出申请—市房地产管理局应】当自收到《。申请之日起10日】。内进行审《查对符合《条,件的变更房屋—拆迁许可证并将变更!后的房屋拆》迁许:可证的?相关内容予》以公布;对》不符合条件的退回】。申,请并说明理由 【 第:九条 拆迁人—可以自行拆迁也【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!格的单位进》行拆迁市《房地产管理》局不得作为拆迁人】不得接?受拆:迁委托   【  :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!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!。。位出:具委托书并订立【拆迁委托《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!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!起15日内》报市:。房地产管理局—备案 被委托【。的拆迁单位》不得:转让委?托业务  —   实施房屋拆】迁,应当遵?。。守,市容、环《境保护、建》筑施工安《全等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实—。行文明施工、安全施!工保持环境清洁 】 第十条 拆迁【范围确定后》拆迁:范围:内的单位《和个:人,不得进行下》列活:动     (】一)新建、扩建【、改建?房屋;  —  : (二)改变房屋】和土地?。用途; 》    (三)租赁!房屋  》   市房地产管理!局,应当就前款》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!。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!手续暂停期限不得】超过:。一年;拆《迁人:需要延长《暂停期?限的:必须经市房地产管理!局,批准延长暂停期限】不得:超过一年   】 , 有关部门》在接到?市房地产管理局通】知后就本《条所:列事项办理的—相关手续《无效:并不得作为拆迁【。补偿安置的》依,。据 第《十一条 房屋拆迁】公告公布后》。拆迁人?与被:拆迁人应当》在房屋拆《迁许可证规定的拆】迁期限内《依照本办法规定【签订拆迁补偿—安置协?。议协议应《当包:括以下内容 —     》(一)拆迁补偿方】式、货币补偿金【额及其支付期限;】     (二)!安置用房面积—、标:。准和安置地点—; ?    《(三)产权》调换房屋的》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!;     (四!),搬迁期?限、搬迁过渡方式】和过渡?期限;? ,    《 (五)搬迁补助费!和临:时安置补助费;【     —(六)违约责任和】。争议解决方式; 】     (七)当!事人约定的其—。它条款 第十二条!。 拆迁租赁》房屋的拆迁人—应当与被《拆迁:人、房屋《承租:人签订?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!     拆迁【市房地产管理局代】。管的房屋拆迁人应】当与代?管人签订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;代管房屋》有使用人的拆迁人应!当,。与代管人、房屋使】用人签订《拆,迁补偿安置协议本】款规定的《拆,迁补:偿安置协议应当经】公,证机:关公证并办理—证据保全 第【十三条 《被拆迁房屋》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《由拆:迁人提出拆迁—补,偿安置?。。方案:报市房地产管—理,局审:核同意后实施拆迁】 :   ? (:一)有?产权纠纷的;  !   (《二)产权人下落不明!的,;   》  (?三)房屋共有人对】。。拆,迁补偿方《式,达不成一致意见【的, ,     》前款:所列情形的房屋拆迁!。前拆迁人应当—就被拆迁房屋的有】关事项向公证机关】办理证据保全 【。 第十四条 拆【迁补:偿安置协《议签订后被拆迁【人,或者房?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!内拒绝搬《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!向仲裁委员会申请】仲裁也可以依—法向:人民法院《起诉诉讼《期间拆迁人可以依】。法申请?人民法院先予—。执行: 第十五条— 拆迁当事人达不成!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的经》。当事人申请由市【房地产管理》局裁决?市房:地产管理局》应当自收到》裁,决申请之日起3【0日内做出书面裁决!;裁决?做出之?前市房地产管理局应!当,听取拆迁当事人的】意见    【 ,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!服的: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或者向人》民法院提起行政诉】。讼除依法需要停止】。执行的情形外拆迁人!依照:本,办法规定已对被拆】迁人给予货》币补偿?或者提供拆迁安置】房、周转房的—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!止拆迁的执行— 第十《六条 被拆迁人【或者房屋承租—人,在裁决?规定:的搬迁期限》内未搬迁的》由市房地产》管,理局依法申》请,人民:法院强制拆迁或者】由市:。人民政府责成—有关部门强制—拆迁   —  实施强制拆迁前!应,当举行听证拆—迁人应当就被拆【迁房屋?的有关?事项向?公证机关《办理:证,据保全 》第十七条《 行政强制拆—迁的按照下列规定进!行  《   (《。一)拆迁人》向市房地产管理【局提出强制拆迁申】请;   —  (二)市房地产!管理局?应当自收到》强制拆迁申请—之日起10》日内进行现场查【。勘举行?听证后提出强—制拆迁意见》并附房屋拆迁—许可:。证、裁决书等有关材!料报市人民》政府;   【  (三)市人民政!府应当?自收到强制拆迁意】。见之日起10日内】进行:审查对符《合条件的做出强制拆!迁决定并责成—市房地产管理局、】公安:、市容、规划等【部门和?区,政府、街《道办事处等单位组织!人员实施强制拆迁】;     (四!。)市房地产管理局】应,。当在实施强制拆【迁的15日》前通:。知拆迁当事人—;   》  (五)实施强制!拆迁:时市房地产》管理局应当制作笔录!证明强制拆迁过程和!搬迁的财物由—。执行:人、被执行人签名被!执行人拒绝签名的】应当在笔录中注明】 第十八条 【城市房屋拆迁涉及公!共设施或者》。各种管线迁移—的拆迁人应》当按规?定办理相关手续其所!有人应当《。在拆迁规定的期【限内自?。行迁移所需迁移费用!由拆迁人给予补【偿 第十九—条 拆迁人在拆迁】补偿安置协》议或裁?决规定的搬迁期【限内不得对未搬【迁的被拆迁人—或者房屋承租人实】。施停止供《水、:供电:、供气等影响生产】、生活的行为 【 ,  :  被拆迁人不得损!。坏,、拆:除被拆迁房屋的共用!设施 第》。二,十条 尚未完成拆迁!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!。转,让的应当经》市,房地产管理局批准】原拆迁补《。偿,安置协议中的权利、!义务:随之转移给受让【人项目转让人—。。。。和受让人应》当书面通知》被拆迁人《并自转?让合同签《订之:日起3?0日内予以公布 】 第二十一条 【拆迁人?应当在市房地产管理!局指定的金融—机构开设拆迁补【偿,安置资金账户按照】规定存入《拆迁补?偿安置资金未经市】房地产管理局—审核同意《拆迁: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!安置资金 》     拆迁【补,偿安置资金应—当全部用于房屋【拆迁的补偿、安置】不得挪作他》用市房?地产管理局应当加强!对,拆,迁补偿安置资金使】。用的监督《 第二十二—条 市房地》产管理局《应当收集下列房屋】拆迁资料建立房屋】拆迁档案 —   ? (一)房》屋拆迁、建》设的有?关批准文《件;     】(二)?拆迁:计划:和拆:迁安置?方案及其调整—资料;   【  (三)》。委托拆迁合同—副,本;     】(四)拆迁》过程中的《行政执?法文书;《   《  (五)与拆迁】有关的其他》档案资料 第三章!。 拆迁?补偿与安置 【第二十三条 房【屋拆迁?补偿的方式可以实】行货币补偿》也可以实行房—屋产权调换除—。法律:、法规另有规定外】被拆:迁人有权选择拆迁】补偿方式 》 第:二,十四条 对被拆【迁房屋的用途和【建筑面积的》。认定以被《拆迁房屋《。的房地?产权证等有效—房屋:产权证明《标注的?用途和建筑面积为准!。     1【990年4月1日】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城市规划【。法施行前已》改变房屋《用途并以改变后的】用途延续《。使,用根据房屋所有权人!的申请经市房地产管!理局变更《登记的?按照改变后》的用途认定 — 第二十五条 拆迁!范,围内:的违章建筑和—。。超过批准期限的临】时建筑其所有—人应当在房屋拆迁】许可证规定的—拆迁期?限内自行拆除拆【除违章建筑和—超,过批:准期限的临时—建筑不予补偿;拆除!未超过批准》。期限的临时建筑【。按照被拆《除建筑的工程—造价结合剩余—期限给予补偿 】第二:十六条 《被拆迁房屋的货币】补偿金额《根据房地《产市场评估价—。。格确定房地》产市场评估》价格:由具有法定资—格的房?地产评估机构—以公布的货币补偿】基准价为依》据,结,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!。、,用途、建筑面积、】建筑结构、成新等因!素评估确定 第】二十:九条 实行房屋产权!调换的拆迁人应当】提供不?少于被拆迁房屋【原建筑面积》的安置房《并由拆迁人》和被拆迁人按—照本办法第二十六】条的规定计算被拆】迁房屋的补》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!格,结算产?权调换的差价  !   ?拆迁人提供的—。安置用房应当—。。符合国家质》量安全标准;属于新!建,安,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!规范:要求并经验收合【格 第三十—条 被拆迁人—属于生活《特殊困难《。户其:被拆迁住《宅房屋的人均建【筑面积低于本市【城市:。。人均建筑面积的【。实行产权调》换时拆迁人应当【提供:不低于本市城—。市人均建筑面积【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!置房价格高于被【拆迁房屋价》格的被拆迁房屋和】安置房?不结算产权调换的】差价:   《  前款规定的生活!特,殊困难户是》指按照本市有—关,规定享受最低生【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!民,户 第《三,十一条 拆迁公益事!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!按照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:和城市规划的—要求予?。以重建或者》给予货?。。币,补偿     拆!迁非公益事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!产权调换《由拆迁人给予货币】补偿 第三十二条! ,拆迁设有抵押—权,的,。。房屋依照国家有关】担保的法律》执行 第三—十三条? 拆迁公有住房房】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!。策享有购《房权利?的,房屋承租人购—房,后拆迁人应当对其按!照被拆迁人予—。以补:偿、安置;房屋【承租人未购房的【拆迁人应《当,将货币补《偿金额的10%支】付,。给被拆迁人90【%支付给承租人【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!。不再享受住房货币化!补贴 第三十【。四条 被拆迁人【选择房屋产权调换】的住宅房屋的过渡】期限不?。得超过18个—月非住宅房屋—的过渡期限不—得超过2《。4个月拆迁》人应当在规定的【过渡期限内将被拆】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!安置完毕实行货【币补偿方式》的,临时过渡期为6个】月     拆迁!住宅房屋的过渡期】限内的?周转房可以由被【拆迁人或者房屋承】租人自行解决—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!拆迁人提《供周转房的被—拆迁人或者房—屋,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!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!退周转房《 第三十五—。条 拆迁人应当对】住宅:房,屋的被?。拆迁人或者》房,。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!助,费     实】。行房屋?。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!或,者房屋承租人从拆】迁人:。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!置房时拆迁人—。。应,当再次支《付搬迁补助费— 第三十六条 在!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!的被拆迁人》或者房屋《。承,租,人自行解决周转【房,的拆迁人应》当从其搬《迁之月起至被安置】后的4个月内支【付临时?安置补助费;—拆迁:人超过过渡期限未】提供安置房的应【当自逾期之月起按】照原标准的2倍支】。付临时安置补—助费    【。 ,拆迁人提供周—转房的不《再支付临时安—置补助费《拆迁人超过过渡期】限未: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!提供周转房外应当】自逾期之《月起按照规定—标,准支付临时》安置补助《。费 第三十七【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!拆迁人应当》补偿被拆迁人或者】房屋承租《人下列费用 —。     》(一)按照国—家和:省市规定《的货:物运:输价:格、设备安》装价格计算》的设:备搬:迁和安装《费用;?   《  (二)无—法恢复使《用的设?备按照?重置:价格结合《成新结算的费用; !  :   (三)因【拆迁造成《停产、停业的适【当补偿? 第三十八—条, 拆迁人补偿、安置!被拆迁人《后被拆迁人应当将】被拆迁?房屋的?。。房地产权证交给【拆迁人?。由拆迁人在》2个月内移送市房地!产管理局予以—注销 ?     用货币补!偿款购?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!。。调换的住宅房—。屋与被拆《迁房:屋建筑面积》相,等,的,部分办?理房地产权证时免缴!有关税费 第【四章 罚则 — 第三十九条 违】反本办法规》定,未取得房屋》。拆迁许可《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!市,房地产?管理局?责令停止拆迁给予】。警告并?处已经拆迁房屋【建筑面?积每平方米20【元以上50》元以:下的罚?款 第四》十条 拆迁人—违反:。。本办法的《规定:以欺:骗手:段取: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!由市房地产管理【局吊销房屋拆迁许】可证并处拆迁—补偿安?置资金1%以上【3%以?下的罚款 》 第四十一条 【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!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。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!责令停止拆迁给【予警告?可,以并处?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!%以下的罚款;【情节严重的吊销房】屋拆迁?许可证 》。    (一—)未:。按房屋拆迁许—可证确定的》。。拆迁范围实施房屋】拆,迁的;   【  (二)委托不具!有拆迁?资格的单位》。实施拆迁《。。的;     (!三):擅自延长拆迁期限】的 ?第四十?二条 接《受委托的拆迁单【位违反本《办法的规定转让【拆迁业务的由市房地!产,管理局?责令改正没》收违法所《得并处以合同约定】的拆迁服《务费25%以上【5,0%以?下的:。罚款 第四十三】条 房地《产评估机构未—按,照本办法规定对被】拆迁房?。屋进行评《估的评估结果无【效,由市房地产管理局】责令重新评估并可】处1万元以上—3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,情节严重的报请【颁发资质证书—的部:门降低其资质等【级或:者,取消其资质  】 ,  房地产评估机构!有前款所《列行为对拆迁—当事:。人造成财产损失的】应当依法承担赔【偿责任 第四十】四,条 市房地产管【理局及其工作人员有!下,列行为之一的对直】接,负责:的主管人员》和,其他直接责任—。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!过处分;情节严重】的给:予记大过《直至开除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    (【。一)违反规定核发】房屋拆迁许可—。证以及其他批准文】件的;     !(二:)核发房屋拆迁【许可证以及其—他批:。准文件后不履行拆迁!管理职责或》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!处的:;     【(,三)未按本办法【规定发布房屋拆【迁公:告的;  —   ?(四)作为拆迁【人或者接受委—托实施拆迁的—;,     (五)!违法作?出拆迁裁决的—。;     【(六)违法实施【强制拆?迁,的     【。有前款所列》行为对拆迁当事【。人,造成财产损》失的应?当依法承担赔—偿责任?。 第五章 附【则 第《四十五条 本办法涉!及的拆迁房》屋货币补《偿基:准,价格、补偿标准【及各项费《用,由市房地产管—理,局会同市物价、国土!部门共?同制定并适时公【。布 第四十六条】。 在城市规》划区外国《有土:地上实施房屋—拆迁并?需要:对,被拆:迁人补偿《、安置的参照—本办法执行 — 第四十七条 【本办:法自2004年【8月1?日起施行1》992年7月13】日市政府公布—的铜陵市城市房屋拆!迁管理办法、2【0,00年11月1【6日市政府公—布的铜陵市住宅房屋!拆迁货币化安置试行!。。办法同时废止 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