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》
,
:
第九章— 居住区配套设施】
第四—十二条?。 城市居住区配【套设施应按城市居住!区规划设《计规范(《GB5018—。093)《和物业管理条—例的有?关规定配《套建设国家另有规】定的按?有关规定执行—。
第四十三—。条 新建居住—区必须按下列—要求:配建:。机动车?停,车泊位(库)
】 : 城市高档居【住区或别墅区每户必!须配:建,一辆机动《车停车泊位(—库)
《 城》市居住区每百—户必须配《建二十辆机动—车停车泊《位(库)
第【四十四条 居住【区,每千人配建》不,小于20030【0平方米的室外公】共体育活动场地
!第四十五《条 新?建居住区组》团级以上《(含:组团级)道路必须配!置路:灯
?第,。四十六?条 新建居住区【内各类管线必—须,下地敷设
第四】十,七,条 新建《居住区必须配建宣】传栏
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