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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六章 建》筑物的?高度控制《
第三十一条! 建筑物的》高度除必须》符合日?照、建筑间距、消】防等方面的要—求外:。须同时?符合本规定
第三!。十二条 在有净空高!度限制的气》象台、电台和其他无!线电:通讯(含微波通讯)!设施周围《的新:建、改建建筑物和】构筑物其控》。制高度应符》合有关净空限制的】规定
第三十【三,条 在城市》重要地段、区—域新:建或改建建筑—物其建筑控》制高度应遵循“显山!露水”?的原则应先编制城市!设计方?案进行视线分析【提出控制要》求,由,市城市规划行—。政主管部门》组织:专家评议后具体核】定
第三十四【条, 沿城?。市道路两侧》新建:、,改,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!应符合下列规定【
(一】)沿路的《建筑物的《控制高度(H)【不得超过道路规划】红线:宽度:。(W)加建筑物后退!道路规?划红线距离(S)】。之和的1.5倍【即H≤1.5(W+!S,),
(【二)沿路高层组【合建:筑的高度按》下式控制
】。 A】≤L(W+S—。)
— 式中A为沿路【高层组合《。。建筑以1《:1.5《。(即56.3—度,)的高度角在地面上!投影的?总面积L为建筑【用地沿?道路规划红线的长】度W为道《路规划红线宽度S为!沿路建筑物》后退道路规划红线】。距离
第三十【五条 多《层建筑物《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!可按较?宽的道路规》划红线?计算其控制高度
】
《 高层建筑临接两】条以上道路的按【其主要立面朝—向临接的道路规【划红线计算其—控制:高度
第》三十六条 建筑【物直接临接或其前面!道路临接广场、河】道、电力线路保护】区的在计《算控制高度时可将广!。场、河道、电力【线路:保护区的二分之一】宽度计算为道路规划!红线宽度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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