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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阿【勒泰:地区建?筑企业?及项:目经理(《。监理工程师)不【。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!(,。试行) 关】于下发阿《勒泰地?区建筑企业及项【。。目经理(监理工程】师):不良行为《记录管理办法(试行!)的通?知 阿地建发〔】201?1〕39号  各!县(市、景区)建设!局, :     为加强建!筑活动的监督管【理力度维护市场秩序!保证建筑工》程质量?和安全规《范建筑各《方主体的《行为现将阿》。勒泰地区建筑企业及!。项目经理(监—理工程师《)不良行为记录管理!办,法(试行)印发【给,你们:请认真遵照执行 】 阿勒泰地》区建设局 二!〇一一?年,四月:二,十七日 第一【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!的正常秩序》。保障:建设工程《质量和施工生产安】全建立公开》、,公,平、:公正的建《筑市场竞《。争体系依据有关法律!法规:对建筑企业》及项目经理(监理工!程)从事建筑活动的!不,良行为跟踪记录【实行记分制》作为资?质动态管理、参【与工程招投》标的评价依据建筑】企业包括建筑施【工企业?、监理企业和招【标代理企业和勘察设!计企业? 第二条 凡】在我地?区范:围内从事土木—工程、建《筑工程、线路管道和!设备安装《工程及装修工程的】新建、扩《建,、,改建:等活动的建筑企【业(以下简称企业】)和项?目经理(监理—工程:师)均适用本办法】 ?第三条 《企业、项《目,。经理、?监理:工程师发生》违法、违规行为的】应按有关规》定给予?行政处罚不良行【为记分制不》能免除其应受到的】行,政处罚 第四】条 记录《不,良行:为的事?由、记分《标准:、,认,定登记机构》。如下 》  :   (一》)违法违规行为(】认,定,登记机构《为阿勒泰《地区建?设局建管科》、地区招标办等科室!配合) —  :   1、超越本】企业资质《等级、营业范围承揽!工,程企业记6分 】   《  2、伪造、【涂改、转让》、出借?和,借用企业资质证书和!项目经理《(,监理工程《师)资格证书企业】、项目经《。理各记?6分 ?    —。 3、转包、违【法分包工程转包、违!。。法分包?工程:的企:业,及接受转《包、违法分包—工程的企业各记2分!    【 4、挂靠承揽工】程接受?挂靠的企业、项目】经理(监理》工,程师:)各记2分 —     5】、企业(《投标:人,)相互串通投—标或者?。与招标人串通投【标、采取不正—。当手:段谋:取、骗取中标—企业、项目经理或监!理工:。程师各记《2分    ! ,6、工程《中标:项目经理《(监理工《程师)与现场实际在!岗的项目《。经理(监理工程【师):。。不一致且未经行业】主管部门备案的或提!。供现场管理人—员不真实、不到位】的企业、项》目经理(监》理工程师)各记2】分 ?     —7、拖?欠务工人《员工资施工企—业,和,项目经?理均记?1分  【   8、在—自治区?、地区和《县建设行政》。主管部门组织的【建筑市场《检查中?。被通:报批评企业、—项目经理、》监理工程师分—别记2、1.5【和1分 —     》9,、施工?、监:理企业参加本地区限!额,以上建筑工程开【标企业的《建造师或总》监理工程师》不参加开《。标会每一次记2【分   【  (?二)工程质量行【为,(认定登记机构【为地区建设局建筑工!程质量监督站—)   【  1、项》目经理?机构(监理机构)未!建立:健,全质量保《证体系的企》业和:项目:经理均记1分;质】。保体系不能有—效运转项目经理记】。。0.5分 【 ,   ? 2、在国家—、省、地区、县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质量】检查和质量督查机】。构检查中发》现工程施工违—反工程建设标准【强制性条文》每违反一条企—业和项目《经理(监理》工程师)均记1分】    【。 3、擅自变更工程!。设计、偷工减料的】每发现一《次企业和项目经理(!监理工程师)均记】3分 — ,  : 4、?建筑材料、建筑【构配件、《设备未经《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用!于工程的及使用【未取:。得商品混凝土生产专!业资质的《每发:现一例企业和项【目经理(监理工程】师)均记1分 【 :   ?  5、涉》及结构安《全的试块、试件及有!关材料见证取样检】测每样试块、试【件见证取样的数【量比例每少5个百分!点项:目经理记0.—5分(最高分值为】。2分:) ? :    《。6、未对工序进【行质量检验或—上道工序检》验不合?格,进入:下道工序的项目经】理记1分 】   ? 7、质《量监督机构》的日常监《督、抽查《、巡查?。因质量?问题被责令》局,部停止施《工的企业《和项目经理均—记1分? 《    8》、在国家、省、【地,区、县建设行政主】。管部门质量检—。查和质量监督—机构检查中被实【施行政处罚的按国家!、省:、地区、县质量监督!机构:的,检查分别记企业和项!目,经理:(监理工程师—。)2.5《分、2?分,、1.5分》、1分  】  : 9、工程建设【过程中由于企业【责任过失造成—工,程质量事故的按【。事故等?级“特?大、:。重大、较大》。、一般”《分别记企业和项【目,经理(?监理工程师)“1】0分、8分、7分】、6分” 》 :   ?  11、经检举】、,控告、投诉、—曝光的质量事故、质!量,缺陷经查证属实【的每有一例企—业和项目经理(监理!工,程师)?均记:1分 ?  》   ?(三)生产安全行为!(认定登《记机构为《地区建设局建设工程!质量安全监督管理】站)   】  1、未领—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从!事,建筑活?动,的企业、项目经理】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!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!的,项目经理发》生重大?。安全生产特》大、重大、较大事故!的企业、项目经理】(监理工程》。师):一次性记10—分;:发生一般事故的【企业、项《目,经理(监理工—程师)?一次性记6分 【     2】、企业?未,按规定成立安全管理!机构配?备安全管理人员的企!业、项目经理—(监理工《程师)未编制安【全施工组织设计或】。应当组?织专家进行论证的】工程:未进行论证的未对】危险性较大的—分部分项工程编制】专项施工方》。案的:施工现场使用安【全防护用品》、起重设《备没有生《产许可证《、产:品合:格证的企业、—项,目,经理(监理工程师】)一次性记》。6分 《     3、在!国家、省、》地区组织的安全【生产:检,查中被通《报批评?的,一次:性记6分  !   4、》企业“三类人—员”未?取得安全《考核合?。格证书特种作—业人员未取》得上岗证施》。工作业前未对作业人!员进行?安全生产检查的企业!、项目经理(监【理工程师《。)一次性记3—分     5、!施工:现场宿舍有》。采用通铺的》施工现?场未设置《厕所:的危险?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!标志的分部分—项工程使《用前未经验收—的“五牌一图”缺】少的项目经理—(监理?工程师)《一次性记1分 !第五条 地区建【设局执法人员在对工!程进行巡查或检查】时如:。发现企业《或项目?经理(监理工程师)!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由!地区建设《局执法人员按—其规定条文给—予现场记分并通报认!定登记机构认定【登,记机构不再给予【重复记分《 第六条 对】企业或项目经—理(监理工程师)违!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!或情节?严重的由地区建设】局,。。。给,予处罚 第七条! 记:分以:一年为一个周期记分!初始分值《为零满分分值为1】0分(超过10【分,以10分计)一【个记分周期结束【分,值,重归为零在一—个记分周期内—项目经?理记分分值不因岗位!或工程的变》动而取消 【。第八条 记分结果的!处理:     】(一)一《个记分周期内企业】或项目经理(监【理工程师)》累计分值达到6分(!含6分?。)以上10分—以下:时对该企业或项目经!理(监理《工程:师)作如下处理 !     —记企:业及项目经理(【监,。理工程师)工程建设!。。不良记录1次项【目经理(监理—工程师)参》加由:地区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举办!的强化培训班学习】经考试合格》后方:。可,继续上岗; 企业】暂,停依法应招标工程】的投标资《格三:个月;取消企业和】项目经理(监理工程!师)当?。。年度的评《先,评优资格企业—一年内不《得申报资质升—级或增项 【     (二【)一个记分周期内】企业或项目》经理(监理工程师)!累计分值达到10分!(含:10分)时对该企】业或项目经理(【监,理,工程:师)作如下》处理 《 , ,    1、记企业!及项目经理(监理工!程师:)工程?建设不良记录1【次在全地区范围内】停止承揽新的施【工任务六《个月并?上,报自治区住》房和城乡建设厅; !     2、企业!和项:目经理(《监理工程师)二年】内不得申报资质【升级企业不得—要求:增,项 第九—条 企业、项目【经,理,(监理工程师—)不良?。行为:。认定登记由》各责任?单位部门负责各部门!主要负责人是不良】记录认定登记工作的!第一责任《人对:认定登记《结,果的准确性、真实】性、及时性负责 】。 第?十条: 对企业和项目经】理(监理《工程:师)的不良行为记分!应由认定《登记机构记录并【经被记?分企业或项》目经理(监理工程】师,。)签认被《记分:企业或项目经理(】。监理工程师)拒【签的可经《两名现场记分人【员签字有《效并附说《明 第十一【条 被记分企业或】项目经理(》。监理工程师)对记分!结果有异议的可【在,被记分?之日起7个工—作日内向认定登记】机构申诉《。对书面?申诉的认定》登记机?构应在7个工作【日内做?出维持、《变更、取消》的决定并书》面告知申诉人—。 第《十二条 地区建【设局各责任部门登】记的不良行》为记:分情况每《月底汇?总报地区《建设局建《。管科 》第十三条 各县(市!)建设局对》各建筑企业不良行为!记录对本县(市)】建,筑企业当年的记录情!况在本年度六月【十五日和十》一月三十日前分两次!上报地区建设局地】。区建设局对全地【区建筑企业不良行为!进,行通报并按有关【规定给予《处理: ?。第,十四条 本办法由】地区建设局负责【解释 第—十五条? 本办法自发文之】日起:实行 《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