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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阿勒泰地区—建筑:企业及项目》经理(?监理工程师)—不,良行为记录管理办】。法(试行《),
关于—下发阿?勒泰:。地区建?筑企:业及项目经理(监理!工程:师)不良行为记【。录管理?办法(试行)的通知!
阿地《建发〔2011〕】39号 《
各县《(市、景区)建设】局
》 为加》强建筑活动的—监督管理力度—维护市场《秩,序保:证建筑工程质—量和安全规范建筑】各方:主体的行为现将【阿勒泰地区建筑【企业:及项目经理》(监理工《程师)不良行—为记录管理办法【(试行)印发给【。你们请?认真遵照执行
阿!勒,泰地区建设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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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《〇一一?年四月二十》七,日
第一条 【为维护建筑市场【的正常秩序保障建】设工程质量和施【工生产安全建立公开!、公:平、公?正的:建筑市场《竞争体系依据有关】法律法规《对,建,筑企业及项目经理(!监理工程《)从事建《筑活动的不良行为跟!踪记:录实行记分》制作为资质》动态管理《、参与工程招投标】的评价?依据建筑企业—。包括建筑《施,工企业、监理企业】和招标?代理企业和勘察【设,计企:业
第二条 凡!。在我地区《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!。、建筑工程》、线路管道和设备】安装工程《及装修工程的新建、!扩建、?改建等活动的建筑企!业(以下简称企【业)和?项目经理(》监理工程师)均适】用本办?法
第》三条 企业、—项目经理、监理【工程:师发生违法、违规】行为的应按有关规定!给予行政处罚—不良行为记分制不能!免除其?应,受到的行政处—罚
《。第四条 《记录不良行为的事】由、记分标准、【认定登记机构—如,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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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(一《)违法违《规行为?(认定登《。记机构为阿勒—泰,地区建设局建管科】、地区招标》办等:科室配合《)
— 1、超越【本企:业资质等级、—营业范围承揽工程企!业记6分
! 2《、伪造、涂改、转让!、出借和《借用企业资》质证书和项》目经理(监理工程】师)资格证书企业】、项目?经理各记《6分
《 《 :3,、,转包、?违法分包工程转【包、违法分包工程】的,企业:及接受转《包、违法分包工程】的企业各记2分【
? 》。4、挂靠承揽工程】接受挂靠的企业、项!目,经理(监理工程师】)各:记,2,分
【 5、企业(【投标人)相互串【通投:标或者与招标—人串通投标、采取不!正当手段谋取、骗取!中标企业、项—目经理或《。监理工程师各—记,2分
【 6、》工程中标《项,。目经理(监理工程】师)与现场实际在】岗,的项目经《理(监理工》。程师)不一致—且未经行业主—管部门备案的或提供!现场管理《人员不真实、不【到位的企业、项目经!理(监理工程—师)各记2》分,
: : 7》、拖欠?务工人?员,。工资施工企业和项目!经,理均记1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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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!在自治区、地区【。和,县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组织《的建筑市《场检查中被通报【批,评企业、项目经理、!监理工?。程师分别记2、【1,.5和1分
【。 》 9、施工、监【理企业参加》本,地区限额以上—建筑工程开标企业】的建造师或》总监理工《程师不参加开标会每!一次记2分》。。
【 (二)工程质量行!为(认定登记机构】为地区建设局建筑工!程质量监督站)
! 1、】项目经理机构—(监:理机构)未建—立健全质量》保,证体系的企业和项目!经理均?记,1分;质保》体系不能有》效运转项目经理【记0:.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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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、在—国家、?省、地区、县—建设:行政主管《。部门质量检查和质量!督,查机:构检查中发现—工程:施工:违反工程《建设标?。准,强,制性条文《。每违反一条企业和】项目经理《(监理工《程师)均《。记1分
— 》3、擅自变更工程】设计、偷《工减:。料的每发现一—次企业和项目—。经理(监理工—程师)?均记3分《
: 》 4、建筑》材料、建筑构配件、!设备未经检验或检】验不合格用》。。于工:程的及使用未取得】商品混凝土》生产专业资质的每发!现,一例企?业和项目《经理(?监理:工程师)均》记1分
! :5、涉及结构安全】的试块、试》件及有关材料—见证取样检测每样】试,块、试件《见证取样的数量比例!每,少5个百分点项目经!理记0.5分—(最:高分值为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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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!未对工序进行—质量检验或上道工序!检验不合格》进入下道工序的项】。。目经理记1分
! ? 7、《质量监督机构的【日常监督、抽查【。、巡查因质量问题被!责令局?部停止施工的企业】和项目经理》均记1?分
? 《 8、在国—家,、省、地区》、县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质量检查和】质量监督机构—检查中被实施行政】处罚的?按国家、省、—地区、县质量监督机!。构的检查分别—记企业和项目—经理(监理工—程师)2.5分、2!分、1.5》分、1分《
】9、工程建》设过:程中由于企》业责任过失造成工程!质量事故的按事故等!级“特大《、重大、较大、一】般”分别记企业和项!目经理(监理工程】师,),。“10分、》8分、7分》、6:分”
【 , 11、经检举】、,控告:、投诉、曝光—的,质量:事故、质量缺—陷经查?证属实?的每有?。。一例企?业和项目经理(监理!工程师)均记1分】
? (【三)生产安全行【为,(认定登记机构为】地区建设局建设【工程: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】站)
! 1、未领取安全】生产许可证从—事建:筑活动的企》业、项?目经理在尚》未竣工?的建筑物内设置员】工集体宿舍》的,项目经?理发:生,重大安?。全生产特大、重大、!较大事故的企—业、项目经》。理(监理工程师【)一次性记10分】;发生一般》事故:的企:业、项目经理(【监理工程师)一次】性记6分
【 , 2、企业未!按规定成《立安全管理机—。构配备?安全管理人员的【企业、?项目经理(》监理工?程师)未编制安全】。施工组织设计或应】当组织专家进—行论:证的工程未进行【论证的未对危险性】较大的分《。部分项工程》编制专项《施,工方案的施工现场使!。用安全防护用—。。。品、:起重设备《没有生产许可证、产!品合格证的企业【、项目经《理(监理工程师【)一:次性记6分
! , 3、》在国家?、省、地区组织的安!全生产检《查中被通报批评的一!次性记6《分
》 4、企业】“三类人《员”:未,取得安全考》核合格证书特种【作业人?员未取得上岗证施】工作业前未对—作业人?员进行?安全生产检查的企业!、项目经理(监理工!程师)?一次性记3分
!。 : 5、施工现—。。场宿舍?。有采用通铺的—施,工现场未《设置厕?所的危险部位—未设置?。安,全,警示标志的》分部分项工程—使用前?未经:验收:的“五牌一图”【缺少的项目经理(监!理工程师《)一次性记》。1,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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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五条: 地区建设局执法人!员在对工程进行巡】查或检查时》如发现?企业或项目经—理(监理工程师【)有违反上述规定】的由地?区,建设局执法人员【按其规定条文给予】。现场记分并通—报认:定,。登记机构认定登【记机构不再》给予:重复记分
第】六条 ?对企业或项》。目经理(监理工【程师:)违:反,上述规定造》。成严:重或情节严重的由】地区建设局》给予处罚
【第,七条 ?记分以一年为一个】周期记分初始分【值为零满分分值【为10分《(超过?10分以10—分计)?一,个记分周《期结束?分值重归为零在【一个:记分:周期内?。项目经?理记分分值》不因岗位或工程的变!动而取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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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记分结!果的处理《
【 (一)一个记分】。周期内企《业或项目经》理(监?理工程?师)累计分值达到6!分(含6分)以上1!0分:以下时?对该企业或》项目经理(监理工】程师)?作如下?。。处理
】 ,。 记企?业及项目经》理(监?理工程师)》工程建设不良记录1!次项目经理(监理工!程,师)参加由地区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举办】的强:化培训班学习—经,考,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!。岗; 企业暂停依】法应招标工程—。的投标资格三个月】;取消?企业和项目经理(监!理工:程师)当年》度,的评先?评优资格企业一【年内不?。得申报资质升—级或增?项
《 , 《(二)一个记分周期!。内企:业或项目《经理(监理》工程师)《累计分值达到—1,0分(?含,10分)时对—该企业或项目—经,理(监?理工程师)作如下处!理
? 《 1?。、记企业及项目经理!(监理工程师)工】。程,建设不良记录1次在!全地:区,范围:内停止承揽》新,的施:工任务六《个月并上报自治区】住房和城乡》建设厅;
【 : 2、企业和项目经!理(监理工程师)】二年内?不,得申报资质》升级:企业:不得要求增》。项
第九条 企!业、项目《经理:(监理?工程师)《不良行为认定登【记由:。各责任单《位,部门负责各部—门主要负责人是不】良记录认定登记工作!的第:一责:任人对认《定登:。。。记结果的准确性【、真实性、及时性】负,责
? ,第十条 对企业和项!目经理(《。监理:工程师)的》不良行为记分应【由认定登记》机构记录并》。。经被记分企业或【项目经理(监理工】程师)签认被记分】。企业或?。项目经?理(监理《工程师?),拒签的?。可经两名现》场,记分人员签字有【效并附?说,明,
第《十一条? ,被记分?企业或项目经理(】监理:工程师)《对记:分结:果有异议的可在被】记分之日起7个工】作日内向《。认定登?记机构申诉对书面】申诉:的认定登《记机构应在》7个工?作日内做出维持、变!更、取消的决—。定并书?面告知?申诉人
第【十二:条 地区建设局【各责任部门登记的不!良行为记分情况每月!底汇总报地区建设】局建管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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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三条》 各县(《。市)建设局对—各建筑企业不良行】为记录对《。本县(市)建—筑企业当年》的,记录情况在本年度】六月十五日》和十一月三》十日前分两次上报地!。。区,建设局?地区建设局对—全,。地区:建筑企业不》良行为进《。行通报并按有关【规定给予处》理
第》十四条 《本办法由地》区建设?局负责?解释:
第十五条【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!起实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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