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说】明
:。
1 【 ,为便于在执行本规】范条文时区别对待】对要求严格程度不】同的用词说明如下
!
:
,。
》 1)表示很严【格非这样《做不:可,的
【 : 正面词【采用“必《须”反面词》。采用“严禁”—;
—
2)表示!严格:在正常情况》下均:应这样?做的
?
【 正》面词采用“应”【反面词采用“不应】”或“?不得”;《。
—。 3》)表:示允许?稍有选择《在条件许可时首先】。应这样做《的
?
《 正面词!。采用:“宜”反面词采用】“不宜”;
】
? ? 4:)表示有《。选,择在一定条》件下:可以这样做的—采用“可”
—
2 条!文中指?明应按其《他有关标准执行的】写法为“应符合……!。的规定”或“应【。按,……:执,行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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