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2 【工程验收
【
7.2.1 ! 支架?。基础工程应划分【为分项工程和检验批!按分部?工程进行验收并应】。按本规范《附录A表A》.0.1~表A.】0.3记录》当工程较大或较【复,杂时可按基础—类型、地质条件、】材料种类等划分【若干个子《分部工程《进行验收
】
,
7.2.2 【。 检验批《及分项工程应由监】理工程师(或—。建设单位项目—技术负?责人)组织施工【单位:项,目专业质量》(技:术,)负:责人等进行验收【
7.】2.:。3 检验批可根据!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!业验收的需》要按施工段、—方,阵等:进,行划分检验批质量应!按主控项目和一【般项目进行验—收检验批质量验【收合格应《符合下列要求
【
】 1 主控—项目:必须:符合验收标》准规定发现问题应】立即处?理直至?符合:要求;
—
【2 : 一般项目应—有80%及以上的检!查点符合《要求其余的检查点不!应有严?重,的缺陷;
】
,
《 3 具有完整的!施工:操作:依据、?质量检?查记录
—
7.》。2.4 分项工】程可按主要工—种、材料、施工工艺!等进行划分可由【一个或若《干检验批组成—分项工程质量—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!要求
! , 1 分项工程!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!合合格质量的—规定;
【
: 2 【分项工程《所含的检《验批:的质量验收记—录应完整
!
7.?2.5 》分部(子分部)工】程的验?收应: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!的基础上《。进行施工单位确认】自检:合格:后提出申请并应【按本规?范第7?。.2.6条的要【求提交相《关文:件和:资料由总监理工程】。师或建设《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!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!及施:工单位的项目负【责,。人、技术《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!
7.】2.6 《 支架基础工程验】。收时应提《。供,下列技术《文,件和资料
【
:
1 】岩,土工程勘察报告、支!架基础施工图、【图,纸会审?记录、设《计,。变更等;
!
: 2 原材料!的质量合格证和质】量鉴定文件;
!
3 ! 半成品如》钢桩、预制桩、加】。筋体等产《品合格证书;
【
《
》4 施工记录及】隐蔽工?程验收文件;
【
!5 : 检验批和分项工】程验收文件;
!
—。。 6 检》测试验及见证—取,样文:件;
! : ,7 其《他必须提供的—文件和记录
】
?。7.2.7》 支架《。基,础工程质量》验收合格《应符:合下列?规定
—
1 !所含分项工程的【质量均?应验:收合格;
》
!2 :。 质量控制资—料,应完整;《
】 , 3 《原,材料复试、载荷【试验等有关安全【及功能的检验—和抽样检测结—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!标准的要求;
!。
》 , 4 观感质量】验收应符合要求
】
?
7.2.8 】 ,通过返?修或加固《仍不能?满足安全使用—要求的?支架基础工》程不应通过验收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