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伊犁自治《州,流动人口《和房屋租赁》服务管理暂》行办法
《
伊州?政办发〔2》。011〕6》1号
关于印发【自治州流动人口和】。房,屋租赁管理暂行办】法的:通知:
:自治州直《属各县市《人民政府州》人民政府各》部门、各直属机构】霍尔果?。斯、都拉塔口岸管】委会:
自治【州流动人《口和房屋租赁管理】暂,行办法已《经201《1,年5月3日自治州十!二届人?民政府第21次【。常务会议研究通【过,现,。印发你们请遵—。照,。执行
二〇—一一年五月十三日
!第一条 为》加强流动人》口和房屋租赁—服务管理保护流动人!口合法权益维护【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治安】管理处罚法、新疆维!吾尔自?。治区社会治》安综合治理条—例,、商品房屋》。租赁:管理办法《和新疆?维吾尔?自治区流动人口服】务和:管理办法《等法律、法》规,和规章结《合自治?州实际?制定本办《法
第二条 本办!法适用于州直行政】区域:。内的:流动人?口和:房屋租赁服务管理活!动
:第,三条 本办法—所称流动《人口是?。。指离开户籍所—在地县级行》。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!域居住的人》员
下列情!况除外
《 (》一)现役军人和机】关、团体、非—经营性事业单位驻】外机构工作人—。。员;
《 (《二)受所《在机关、团体—、企事业《。单位指派《外出参加会议、培】训或者从《事科技?、文教、经贸等公】务人员?;,
(三)县!(市:)以上公安机—关认定或流动人口和!房屋租赁《服,务管理?机构确认的其他人】员
》 所称?房屋租?赁是指拥有房屋【产权或者《享有房屋《经营:权的公?民、法?人或者其《他组织作为出—租,人将房屋出租于承】租人使用由承租【人向出租人以—货币:或者其他形式缴【付租金的行为
! 房屋包括城乡居!民住房、商品—房和单位公用房【。
第四条 流动【。人,口和房屋租赁服【务管理坚《持公:平,公正、优化服务【、合理?引导、规范》管理的方针实行【属,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!结,。合 按照“谁主管、!谁负责谁用工、谁负!责谁留宿、》谁,负责”的《原,则落实治安管理责任!制
:第五:条 流?动人:口的人身权利—、财产权《利,和其他合法》权,益受法律保护
【 , 流《动人口应当自—觉履行?法定义务维》护居住地社会—。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!从有:关部门的管》理,
,第六条 《县(市)以上—人民政府应当加【强对流动人》口,和房屋租赁服务管】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!和管理机《构完善管《理体:制将流动人口和房屋!租赁服务管理工作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计划并列入社!会治安综《合,治理管理体系—逐步实现基本—公共服务平等—化所需经费列入【本级财?政年度预算并随着国!。民经济和《社会事业《的发展相应增加【
? 县?(市)人民》政府:根据:需要可以决》定聘用流动人口【。和房屋租赁协管【员
第七条 —州流动人《。口和:房屋:租赁服务管理—办公室负责组织【、协调?、指导、监督、检】查县市、部》门做好流动人口和】房屋租赁《服务管理工作—
: 县(市)、】乡(镇?)场、街道办—事处设立的流动人口!和房屋?租赁服务管理机构】负责领导《、组织、协调—、监督?、,检查本辖《区流动人口》和房屋租赁服—务管理工作
! 村:。、社区?。设立的流动人口【和房:屋租赁服务管理【工作站具体负责【流动人口和房—屋租赁?服务管?理,的日常工作》
第八条 流—动人:口和房屋租赁服务】管理工作站》的主:要职责是
—。 (一)—办理流动人口居住】登记代发居住—证件;
》 (《二):定期:。核,查流动人口的登记情!况及信息采集、录】入、协查通报—。;
(【三,)房屋租赁合同【备,案登记;
】 (四)代征—、代收房《屋租赁税《费,;
(【五):协助公安、消—防部:门开:展对流动人口房屋】租赁及?活动场所《的治安、消》防,安全检查协助做好】事故、案件》等调:查;
? 《(六)提供就业【政策法规咨询—、技能培训》、就业信息、职业指!导和就业登记等【服务;
— (七)提—供计划生育》、传染病防治—。和临时救助服务【;
《 (八)》开展健康卫生—、法制宣传教育【;
》 (:九)法律、政—策规定的其》他,事项和?任务
第九条 公安!、,。建设(?房产)、劳动—和社会保障、—财政、?司法、教育、—民政、计划生育、】卫生、工商》、税务等《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依:据各自职《责权:限,共同做好《流动人口和房屋【租赁服务管》。理工作
—。 , 公安机《关可以?将发放居住证件和】责令改正的事权【委托给流动人口和】房屋租赁服务—管理机构行使—
建设(】房产)、税务主【管机:。关可以将房屋租赁】收费协税《等代收代征》和责令改正》。的事权委托给流动人!口和房?屋租赁服务管理机构!行使
第十条 州】、县(市)》人民政?府应当加强流动【人口:和房:屋租赁服《务管理信《息网络建设建立和】完善具有信息采集、!。。整理传递、分—析预测、定期发布等!。功能统一的》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!服务管理综合信息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、!信息共享《。
, 流动—人口居住地的公【安机关、街》道,办事处、乡》(镇、场)人民【政府应当主动—与流动人口户籍所】在地(原籍)—的公安机关、—街道办事处、—乡(镇、场)人【民,政府建立流》动,人口信息协查—通报制度运》用流动人《口信息?管理:系统核实、通报【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!服务管理信息
【第,十一条 《实行流动人口居住登!记制度
《 拟租赁房屋!居住的流动》人口: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!起3个工作日内持】本人身份证件或者】其他有效证件—及住所证明到流动人!口和房屋租》赁,服,务管理机构申报【居住登记
— 流动人口【变更居住地的按照前!款规:定办理居《住变更登《记
第十二条 符】合下列情况之一【的单位和《个人应当《对流动?人口:进行登记后》。3个工作日内报【辖区流?动人口和房屋租【赁服务管理工作站
! 《(一)就业并由【用人单位提》供住所?的由用人单位在【流动:人口受聘《时进行登记;—
(二)】就学并在学校住宿】的由学校在》流动人口入学—时进行登记》;
》 (三)《在救助机构住—宿的由救助机构【在流动人《口入住时进行登记】;
—(四)?就医并在医院住【院的流动人》口和:陪护人员由医院在办!理住院登《记时:进行登记;
! (五)《其他留宿单位或者】。个人:在流:动人口入住时—进行登记
第—十三条? ,流动:。人口在宾馆、—洗浴场所、工矿【企业住宿的留宿【单位和用工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!定,进行登记并向辖区】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!服务管理机构或【公安派出所报送信】息
第十四条 流】动人口?应当按?照下列规定》。到居住地流动—人口和房屋租赁【服务:管理工?作站申报《登记:。或申领居住》证,件
(一)!居住在居民家中属】于本:办法第十《一条规定的居住人员!由居住人携带居民身!。份证及其他》有效身份《证明申?报,居住登记并办理居】住证件;
》 , (二》。。)居住在机》关、团体、》学,校、企事业单—位的由其《单位登记造册后【统一携带居住—人,的居民身份证件或者!其他有效证件申报】登,记并办理居住证【件;
(】三)港澳台同胞及】外籍华人居住—在亲:友家中的由》本人或者亲友—在,24小时内持回乡证!、护照或《者居留证等有效证件!进行申报登记并办】理居住证件; 【
: (四)居住在!宾馆、旅店、招待所!的须按?照,。有关规定履行—住宿登记其中—设在宾?馆、旅?店内的外地常—驻机构中的》流动人口《或者包房居》住期限超过》。1个月以上》的应:当办理居住证件; !。
(五)服!刑人员因缓刑、【假释、管制、—保外就医、》监外执行的》劳教人员因事—。、因病等离》开服刑?或,劳教场所的应—当在到达居住—地24小时内—持司法机《关出具?的证明申报》登记;
【 (?六)租赁房屋居住的!由房屋租赁人或房屋!代管:人与居住《人员持房《屋租赁合《同共:。同到居住地流动人】口和房屋租赁服务管!。理,工作站?申报:。居住登记并办理居】住证件
【 流动人口》和房屋?租赁服务《管理工作站对材料】齐全、符合》规定条件的应在3个!工,作日内?办结:居住登记和发证【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】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!
,。第十五?条 :居住:证件是流动人口在本!辖区居住的合法【有效证件《应当:随身:携带:以备查验《
除【。公安机关《依法:执行职务外任何单】位和个人《不得扣押居》住证
第十六条 】房屋租赁实行—备案登记制度
】 , 房?屋租赁合同》订立后3《日内房屋出租人或者!管,理,人应:当持房屋所有—权证:或者:其他房屋合法权属】证明、租赁合同到】村、社区流动人口和!房屋租赁服务管理】。工作站办理房屋出租!。。备案登?记并:按,规,定签订?治安责任书
】 房屋出租人可以!书面委托他人—办,理租赁?备案登?记
第十《。七条 ?办理房?屋租赁登记备案房】。屋租赁当事人应【当提交下列材料
】。 (一—)房屋?。租赁合同;》。
: (二)房屋】租赁:当事人身《份证明?;
(【三)房屋《权属证书《或者其它合法权【属证:明;
—。 ,(,四)主管部》。门认为需《要提交的其他材料
! 委托他人】代管:的房屋可由代管【人申:请登记代《管人除提《交,前款规定的文件外】还应提?交,。房屋产权《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!证明:
》共,有,房屋的共有人申请登!记除提交前款规【定,的文件外还应提【交其他共有人—同意出租的证明
第!十八条 房屋出租人!应当:。遵守下列规定
【 (一)出】租房屋无安全隐患】满足基本住》房标:准;
(二!),不得将?房,屋出:租给:。无合法身《份证件的流动人【口;
? (》三)房屋《租赁:人收取租《金应出?具税:务部门?统一印制的》。。票据;
— : (:四):发现:流动人?口利用出租房屋进】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居!住人身份《不明的应当及时【报告公?安机关或有关部门;!
(五【)向房屋承租人宣传!。计划:生育政策及时—。向有关?部门报告房屋承租】。人的计划生》。育情况;
】 ,(,六)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规》定的其他事项
第十!九条 流动人口【承租房?屋应:当遵守下列规定
】 《(一)出示》本人及其他入住【人员合法有效身份】证,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!;
(二】)入住?。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!及时告知房屋出租人!。或者管理人并—配合房屋出租人【或管理?人办理?。备案登记变更—手续:;
: , (三)不得利!用,承租:房屋进行《。。违法犯罪活动;【
?。 (四)法—律、法规《。、,规章:规定的其《他事项?
第二?十条 从《事,房屋租赁《及流动人《。口务工中介》。服务的机构应当遵】守下列规定》
《 (一?),建立房屋租赁、务工!介,。。绍登记台帐;—
》(二)督《促房屋租《赁人办理《出,租房屋备案登记手】续,。。;
? (三》。)法律、法》规、规章《规定的其他事项
第!二十一条 对符合房!屋租赁登记条—件的:。流动人口和房屋【租赁服务管理工【作站应当自接到登记!申请之日起3—个,工作日内予以—登记发放《房屋租赁证》
《 流:。动人口和房》屋租赁?服务管理工作站自登!记之日起《3日内应将登记【情况报公安、建设、!计划生育、税务部门!
第二十二条 房屋!有下列?情形之?一的不?得出租
《。 , (一》)属于违法建筑【。。的;
? : :(二)不符合安全】、防灾等工程建设强!制性标?准的;
(!三)违反规》定改变房屋使用性】质的:;
(四】)房屋权属有争【议的:;
—(五)无房屋所有】权或其他合法的权属!证明的;
】 ,。。(六)已公布列【入城市规划拆迁范围!。准备拆迁的;
【 (七)共】有房屋未取得共【有人同意《的;
? (八)法律!、法规、《规章禁止出租—的
第二十三条 】房屋出?租人出租房》。屋应按法律、法规规!定缴纳有关税款税】务部门在征收—有关税?金时应当以政—府发布的市》场,指,导租金价格作—。为计算基数;—。租赁合同约定—的租金高于》。指导租?金价格时《以合同约定的租【。金为:计算基数《
,第二十四条》。 办:理流动人口登记和】房屋租赁备》案登记的格式—文本由?流动人口和房—。屋租赁?服务管理机构提【供不得收取任—何费用
第二十五】条, 进:入边境管理区探亲】、访友和《从事其他活》动的流动人口—依照新疆维吾尔【自治区边《境管理区通行—和居:住管理暂行规—定的有关规定予以】管理
第二十六【条 流动人口计划】生,育,管,理按照?新疆:维吾尔自治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】育管:理和服务暂行—办,法(自治区人民【政府令第154号)!执行
第《二十七条 违反规】定房屋出租人不履行!。治安:责任发?。现承租人利用出【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!活,动或者有违法—犯罪:嫌疑不制《止、不报告或—者由于出租房屋【不符合有关消防【和治安管理规定而造!成刑事、治安案【件和灾害事》。故的由辖区流动人】口和房屋租赁服【务管:理机构责《令出租人停止租房】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!处理
第《。二十八条 违反规定!不申报流动人口居】住登记、申领—居住证件或者不【申报变更居住地【址的由辖区》流,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服!务管理机《构责令限期》。改正;?逾期不改正的由【公安机关依法对个人!处50元以上200!。元以下罚款》对单位处500元】以上1000元以】下罚款
第二—十九条 违反规定】房,屋出租?人不办理房屋租赁】备案登记的》由流动人口和—房,屋租赁服务管—理机构责令》限期改正《;,逾期:不改正的由建设主】。管部门对个人处【。以500《元以下罚款对单位】处以100》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!罚款
第》三十条 违反规定】中介:机构未?建立房屋租赁—、务:工介:绍登记台帐的由县】(市)公安机关责】令限:期改正;拒不改正】。。的处500元以上】2,000元以下罚款】
第三十一》条 行政机关及【其,。工作人员《违反本办《法规定?。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由其【主管部门《或者行政监察机【关对: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?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,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(一)在!履行:流动:人口服?务职:责过程中具有拖延】、推诿?、刁难等行》为,的,。;
(二】)无法律依据或者】超过规定项》目、标准向流动【人口收取费用的【;
《 (三)》。对侵害流《动人:。口合法权益的行为不!依法及时处理或者】违法实施行》政处罚的;
—。 (四)【泄露:涉及流动人口—个,人隐私的信息、【。。侵犯其合法权—益的;
》 (五)其他玩!忽职守、滥用—职,权、徇私舞弊—。的行为
《第,三十二条 》对积极?参与流动人口和房】屋租赁?服务管?理工作积极举报【非法租赁房屋表现突!出的群众进行奖励
!第三十?。三条 违反本—办法规定应》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其!他行:为依照有《关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的规定执行—
第三十四条 】本办法自2》011?年10月1》。日起施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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