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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犁》自治州流动人口【。和房屋租赁服—务管理暂行办—法
?伊州政办发》〔201《1〕61号
关于印!发自治州流动人口】和房屋租赁管—理暂:行办法的通知—
:自治州直属各—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!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!机构:霍尔果斯、都—拉,塔,口岸管委《会
自治州!流动人口和房—屋,。租赁管理暂》。行,办法:已经2011年【5,月3日自治州—十二:届人:民政:府第21《次常务会议》。研究通过现》印发你?们请:遵照执行 》
二〇一一年五月】十三:日
:第一条 为加—强流动?人,口和房屋租赁—服务管理保护流【动,人口合?法权益维护社会【和谐稳定根据中华】。人民共和国治安管】理处罚?法、新疆《维吾尔自治区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】条例、商《品房:屋租赁管理办法【。和新疆维吾》尔自治区流动—人口服务《。和管理办《法等法律、》法规和?规,章,结合自治州实际制】定本办法
第二条! 本办法适用于州直!行,政区域内《的流动人口和房屋】租赁服?务,管理活动
第三条】 本办法《所称流动《人口是指离开—户籍所在地县级【行政区域到其他行】政区域?居住:的人员
《。 , ?下列情况除外
【 (一)现】役军人和机关、团体!、非经营性事业【单位驻外机构工作】人员;
【 (二)受所—在机:关、:团体、企事业单【位,指派外出《参加会议、培训或者!从事:科技、文教、经贸等!公务人员;
!。 (三)县(市【)以上公安机关认】定或流动人口—和房屋?租赁服务管理—机构确认的其—他人员
】所称:房屋租赁《是指拥有房屋产【权或者享有房屋经】。营权的公民、法人】。或者其他《组织:作为出租人将房屋】出租于承《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!出租人以货币或者其!他,形式缴?付租金的行为
【 : , 房屋包括城乡居】民,住房、?。商品房和单位公【用房
第《四条 流动人口和房!屋租赁?服,务管理坚持公平【公,正、优化《。。服务:、,合理引导、》规范管?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!理与部门管理相【结,合 按照《“谁主管、谁负【责谁用工、谁—负,。责谁留宿、谁负责】。。”的原则落实治安】管理责?任,制
第五《条, 流动人口的人【身权利、财》产权利和其》他合:法权益受法律保【护
? 流动人口应当!自觉履行法定—义务维护居住—地社:会秩:序遵守社会公德服】从有关部门的管【理
第六《条 县(市)—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加强对流动—人口和房屋租赁服务!管理工作建立健【全服务和《管理机构完善管理体!制将流动《人口和?房屋租赁服务—管理工作纳入国民】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计划并列入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】管理体?系逐:步实现?。。基本公共服务平等】化所:需经费列入本级【财政年度预算—并随:着国民经济和—社会事业的发—展相应增加
】 县(市》)人民政府根据需】要可以决《定聘用?流动人?口和房?屋租赁协《管员
?第七条? 州:流动人口《和房屋?租赁服务管理办公室!负责:组织、?协,调、指导、监督、】检查县?市,、部门做好流动【。人口和?房屋租?赁服务管理工作
! : 县(市)、乡【(镇)场、街道办】事,处设立的流动人口和!房,屋租赁?服务:管,理机构负责》领导、组《织、协调、》监督、检查本辖区流!动人口?和房屋租赁》服务:管,理工作
》。。 村、社区设】立的流动人口—。和房屋租赁服—务管理工作站具体】负责流动人》口和房屋租赁服【务管理的日常工作
!第八条 流》动人口和房屋租赁】服务管理工作站的】主,要职责是
》 (》。一)办理流》动人口居《住登:记代发?居住:证件;
】(二:)定:期核查?流动人口的登记情】况及信息采集、录】入、:协查通报《;
(【三)房屋租赁合同】备案登记;》
《 (四?)代:。征、代收房屋—租赁税费;
— : (?五)协?助公安?、消防部《门开展对流动人【口房:屋租赁及活动场【所的:。治安、?消防:安全检查协助做好事!故、案件等调查;】
(六)提!供就:业政策法规咨询、】技能:培训、就业信—息、职?业指导和就业登【记等服务;
【 (七)提供计!划生育?、传染?病,防治和临时救助【服务;?
《 (八)开展健康】卫生:、法制宣传》教育;?
(九)法!律,、政策规定的其他】事项和任务
第九条! 公安、建设(房】产)、劳《动和社会《保障、财政、司法、!教育、民政、—计划生育、卫—生、工商、税务等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依,据各自职责权限共】同做好流动人口和房!屋租赁服务管—理,工作
》 公安机关可以将!发放居?住证件?和责令改正的事权委!托给流动《人口和房《。。屋租:赁服务管理机构行使!
建设(房!产)、?税务主?管机关可以将房【屋租赁收费协税等】代收代征和责令改正!。的事权委托给流【。动人口?和房屋租赁服务管理!机构行使
第十条】 ,州、县(《市,),人,民政府应《当,加强流?动人口和房屋租【赁服务管理信—息网:络建设?建立:和,。。完善具有信息—采集、整《理传递、分析预测】、定期发布等功能】统,一的流动人》口和房屋租赁服务管!理综:合信:。。息平:台实现互联互通、】信息:共享
— 流动人口居住地】的公安机关、—街,道,办事处、乡(镇、】场)人民政府应【当主:动与:流动人口户籍—所在地(原籍)的】公安机关、街道办事!处、:乡(镇?、,场)人民政府建立流!动人口信《息协查通报制—度运用流动人口信】。。息管理系统》核实、通《。报流动人口和—房屋租赁服务—管理信息《
第十一条 实行】流动人口居住登记】。制度
? 拟租赁房】屋居住的《流动人口应》。在到达?居住地之日起3【个,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!证,件或:者其他?有,效证:。件及:住所:证明到流动人—口,和房:屋租赁服务管—理机构?申报居住《登记
流】动人:。口变更居《住地的按照》前款规定《办理居住《变更登记《
第十二条 符合】下列情?况之:一的:。单位和个《人应当对流动—人口:进行登记后3个【工作:日内报?辖区流动人口和【房屋租赁服务—管理工作站
【 (一)—就业并?由,。用人单位《提供住?所的由用人单位【在流动人口受聘【时进行登记;—
《。 (二)《就学并在学校—住宿的?由学校在流动人口入!学时进行登记;
! , (三)在—救助机构《住宿的由救助机【构在流?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!记;
(四!。)就医并在医院住院!的流动人口和陪【护人员由医》院在办理《住院登记《。时进:行登记;
— (五)其【。他留宿单位》或者个人在流—动人:口入住时进》。行,登记
第十三条【 ,流动人口在宾馆【、洗浴场所、工矿】企,业住宿的留宿—单位和用工单位【应当按?照有关?规定进行登记并【。向辖区流动人口【和房:屋租赁服务管理机构!或公安派《出所报送信息—
第十四《条,。 流动人口应当【按照下列规定到【居住地?流动:人口和房屋》租,赁服务?管理工作站申—报登记或申》领居住证件
【 : (一)居住—在居民家中属—于本办法第十—一条规?定的居住人员由居住!人,携带:居,民身份证及其他有】效身份?证明申报居住登记并!办理:。居住证件;
—。 (》二)居?住在机关、团体【、学校、企事—业单位的由其单位登!记造:册,后统一携带》居住:人的居?民身份证《件或者其他有效证件!申报:登记并办理居—住证件;
】 (三)港澳台同胞!及外:籍华人居住在—。亲,友家中的《。由本人或者亲友在】24小时内持回乡证!、护:照或者居《留证:等有:效证件进行申报【登记并办理居住【证件;
》 : (四)居—住在宾馆、》旅店、招待》。所的须按照有关规】定履行住宿登记其中!设在宾馆、旅店内】。的外地常驻》机,构中的?。流动人口或》者包:房居住期限超过1个!月以上的《。应当办?理居住证件; 【
》。(五)服刑》人员因缓刑》、假释、《管制、保外》就医、监外执行的】劳教人员《因事、因《病等离开服刑或劳教!场所的应当在到达居!住地24小时内【持司法机关》出具的证明申报【登记:; :
(六【),租赁房屋居住的由】。房屋:租赁人或房屋代管】。人与居住人》员持房?屋租赁合同共同【到居住地流动人口】和房屋租《赁服务管理工作站申!报居住登《记并办理居住证件】
: ?。。流,。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服!。务管理工《。作站对材《料齐全?。、符合规定条—件的应?在3个工作日内办】结居住?登记和?发证对不符合要求的!应当:及时告?知当:事人 ?
第十五《条 居住证件是【。流动人口在本辖区居!住的:合法有效证件应【当随身携带以—备查验?
《 除公安机关依法!执,行职务外任何—单位和个《人不得扣《押居住证
第十【。六条: 房屋租赁实行【。备案登?记制度
房!屋租赁合同订立后】3日内房《屋出租人或者管理人!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!或者其他房屋合法权!属证明、租赁合同到!村、社区《。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!服务:管理工作站》办理房屋出租备案登!记并按规定签订治安!责任书
》 : ,房,屋出租人可以书【面委托?他人办理租赁备案】登记
第十七条【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!备案房?屋租赁当事人应当】提交下列材料
! (一)房屋租】赁合同?;
—(二)?房屋租赁当事人【身份证明;》
: (三)房屋权!属证书?或者其它合法—权属证?。明;
(四!)主:管部门认为需要【提交:的其:他材料
》 委托他人【代管的房屋可—由代管人申请登【记代管人《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文!件外还应《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!其,代管的委托证明
! 共有房屋【的共有人申》请登:记除提交前款规定】。。。。的文件外还应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】意出租的证明
【第十:八条 房屋出—租人:。应当遵守下》列规定
(!一)出租房屋无安全!。隐,患满足基《本住房标准;—
》(二)不《得将房屋《出租给无合法—身份:证,件的流动《人口;
《 , (《三)房屋租赁—人收取租金》应出具税务》部门统一《印,制的票据;
】 : (四)发现流动人!口利用出租房屋进行!违,法,犯罪活?动的居住人》身份不?。明的应?当及时报告公安【机关或有关部门;】
(五)向!房屋承租人》宣传计划生育政策】。及时向有关》。部门报告房屋承租人!的计划生育情况【;
? (《六)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规定的其他事】项
第十九条— 流:动人口承租房—屋应当?遵守下列规》定,
(一【)出示本人》及其他入《住,人员合法有效—。身,份证件?如实填写相》关,信息;
(!二,)入住人员》发生变更的应当及】时告知房《屋出租人或》者管理人《并配合房屋》出租人或管》理人办理备案—。登记变更《手续;
》 ?(三)不《得利用承租房屋【进,。行违法犯《罪活动;
】 (四)法律—、,法规、规章规定【的其他事项
第二十!条 从事房》屋,租赁及流《动人口务工中介服】务的机构应当遵守】下列规定
【 (一)建立房】屋,租赁、务工》介绍登记台帐;【
(二)】督,促房屋租赁人办理】出租房屋备案登记手!续;
《 , (三)法律、】。法规、规章规定的】其他事项
第二十一!条, 对符?。。合房屋租赁登—记条件的流动人口】和房屋租赁服务管理!。工作站应当自接到】登记申请之日—起3个工《作日内予以登记发】放房屋租《赁证
— 流:动人:。口和房屋租》赁服务管理工作【站自登记之日起【3日内应将登记【情况报公安、建设】、计划生育、税务】部门
第二十二【条 房屋有》下列:情形之一的不得出】租,
(—一)属?。于违法建筑的—;
? (二)不【符合安全、防灾等】工程:建,设强制性《标,准的;
(!三)违反规定改变】房屋使用性质的;】
? (四)房屋权属!有争:。议的;
【 (:五)无房屋所—有,。权或:其他合?。法,的权:属证明的;》
: (六》)已公布《列入城市规划拆迁范!围准备拆迁的;【
《 (七)《共有房屋未》取得共有人同意的】;
《 (八)法—律、法规、规章禁】。。止出租的
第—二十三条《 房屋出租人出【租房屋应按法律、法!规规定缴纳有关税款!税务部门在》征收有关税金时应】当以政府发》布的市场《指导租金《价格作为计算—基数;租《赁合同约《定的租?金高于指导租金价】格时:以合:同约定的租金—为计算基数》
第二十四条 【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和!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!格式文本由流—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服!。务管理机《构提供不得收取任】何费用
《第二十?五条 进入》边,境管理区《探亲、访友和—。从事其?他活动的流动人口】依照新疆维吾—尔,自治:区边境管理区通【行和居住管理—暂行规定的有关【。规定予以管理
第二!十六条? 流动?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按!照,新疆维吾尔自—治区流动人口—计划:。生育:管理和?服,务暂行办法(自【治区人民政府令【第154号)执【行
第二十七条 违!反规定房屋》出租人不履行—治安责任《发,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!屋进行?违,法犯罪活动或者有】违法犯?罪嫌疑不制止、不报!。告或者由于》出,租房屋?不符合有关消防和】。治,安管理规定而造成】刑事、治安案—件和灾害事故—的由辖区流动人【口和房屋《租赁服务管理机【构责令出租人停【止租房报相关职【能部门?。依法:处理
?第二十八条 违反规!定不申报流动—。人口居住登记、申】领,居住证件或者—不,申报:变更居住地》址,的由辖区流动—人口:和房屋租赁》服务管理机》构责:令限期改正;—。。逾期不改正的—由公安机《关依:法对个人处50元以!上200元以下罚】。款,对单:。位处500元以上】1000元以—下罚款
《第二十九条 —违反:规定房屋出租人不办!理房屋租《赁备案登《记的:由流动人口和房屋租!赁服务管理机—构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由—建设主管部门对【个人处以500元】以下罚款对单—位处以1000【。元以上两《万,元以下罚款
第】三十条 违》。反规定中介机—构未:建立房屋《租赁、务工介绍【登,记台帐的由县(市)!公安机关责令限期】。改正;拒不改正【的处500元以上2!000元以下—罚款:
第三十一》。条 行政机》关及其?工作:。人,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其主?管,。部门或者行政监【察机关?对直接?。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接责任人员【。依,法给予?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?任
(一】),在履行?流动人口服》务职责过《程中具有拖延、推】诿、刁难等行为的;!
(二)无!。法律依据《或者超?过规定项目》、标:准向流动人口—收,取,费用的;
【 (三)》对侵害?流动:。人口合?。法权益的行为不【依法及时处理—或者违法实施行【。。政处罚的;
! (四)《泄露涉及流动人口】个人隐私的信息、】侵犯:其,合法权益的》。;
(【五)其他玩》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】的行为
《第,三十二条 对积极参!与流:。动人口和房屋租【赁服务管理工作积】极举报?非法租赁房》屋表现突出的群众进!行奖励
《第三十三条 违【反本办?法规定应当》承担:法律责任《。的其他行为》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的规定—执行
第三十四】条 本办法自201!。1年10月1—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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