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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犁自《治,州流动人《口和房屋租赁服【务管理暂行办法
!伊州:。政办发〔20—1,1〕61号
关于印!发自:治州流动人口和房屋!。租赁管理暂行—办法的通知
自治!。州直属各县市—人民政府州人民政】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!构霍尔果斯、都拉】塔口岸管委》会
自治州!流动人口和》房屋租赁管理暂行】办法:已经2011年5】。月3日自治州—十二届?人民政府第21次常!。务会议研究通—过现印发你们请遵】照执行
二〇一】一年五月十三日
】。第一条 为》加强流动人口和房】屋租赁?服务管理保》护流动人《口合法权益维—护社会?和谐稳定根》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治—。安管理处罚》法、新疆维吾尔自】治区:社会:治安综合治理条【例、商品房屋租赁】管理办法和新疆维】吾尔自治区流动【人口服务和》管理办法等》法律、法规》和规章结《。合自:治州实际《制定:本,办法
第二条 本!办法适用于州—直,行,政区域内的流动人】口和房屋租赁服务】管理活动《
第三条 本办【法所称流《动人口?是指离?开户籍所在地县级】行政区域到》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!人员
》 下列情况—除外
【(一)现役》军人和机关、团体】。、非经营性事业【单位驻?外机构工作人员;】
(二)受!所,在机关?、团体、企》。事业单位《指派外?出参加?。会议、?培训:或者从事科技—、文教、经贸—等公务人员》;
(三】)县(市)以—上公安机关认定或流!动人口和房屋租赁】服务管理机》构确:认的其他《人员
《 所称房屋租】赁是指拥有房屋产权!或者享有房》屋经营权的公民、法!人或者其他组织作】为出:租人将房屋出—租于承租人使—用由:承租人向《出租人以货币—或者其他形式缴付】租,。金的行为
》 ? 房屋包《括城乡?居,。民住房?、商品房《和单位?公用房?
第四条 流动人口!。和房屋租赁服务管】理坚持公平公正、】优化服务、合理引】导、:规范:。管理的?方针实行属》地管理?与部门?管理相结合 按照“!。谁主管、谁负—。责谁用工、谁—负责谁留《宿,、谁负责”的原则】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!
第五条 流动人】口的人?身权利、财产权利】和,其他合法权益—受法律?保,。护
? , 流?动人口应当自—觉履:。行法定义务维护【居住地社《会秩序遵守社会公】德服从有关部门【的管理
第六条 县!(,市)以上人》民政府应《当加强对流动—人口和房屋租赁【服,务管理工《作建立健《全服务和管理机【构,完善管理《体制将流动人口和】房屋租?赁服务管《理工作?。纳入国民经济—。和社会发展计—划并: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!。。理管理体系逐步实现!基本公?共服务平等化所需经!费列入本级财政【年度预算并随—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!业的发展相应增加】
县—(市)人民政府根】据需要可以决—定,聘用流动人口—和房屋租《赁协管?员
第七条 州【流,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服!务管:理办公室负责组织】、协调、《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】县市、部门做好流动!人口:和房屋租赁服务管理!工,作
县(】。。市)、?乡,(镇)场、》。街,道办事处《设立的流《动人:口和房屋租赁服【务管理机《构负责领导、组【织、协调《、监督、检查本辖】区流动人口》和房屋租赁服—务管:理,工作
村】、社区设立的流动】人口和房屋租—赁服务管理工作站】具体负责流动人口和!房屋租赁服务管【。。理的日常工作—
,。第,八条 流动人口和房!屋租赁服务管—理工作站的主要【职责是
(!一)办理流动人口】居住:登记代发居住—证,。件;
》 (二)定期核查!流动人口的登记情况!及信息采集》、录入?、协查通报》;
《 (?三)房屋租》赁合:同备:。案登记;
】 (四?。)代征?、,代收房屋《租赁税费《;
《 (五)协助公安!、消防部《门开:展对流?。动人口房屋租赁【及活动场所的治安】、消防安全检查协助!做好事故、》案件等调查;
! (?六)提供就业政策法!。。规咨:询、技能培训、就】业信息、职业指【导和就?业登记等服》务,;
》 (七)提供—计,划生育、传染病防】治和临时救助服务】;,
, : (八)开展【健康卫生、》法制宣传教育;【
(九)】法律:、政策规定的其【。。他事项和任务
【第九条 公》安、建设(》房产)、劳动—和社会保障、财【政、司法、》教育、民政、计划】生育、卫生》、工商、税务等行政!主管部?。门应当依据各自【。职,责权限共同做—好流动人口和房屋】租赁服务管理工作】
: 公安机关可以!将发放?居住证?件和责?令改正的事》权委托给流动人口和!房屋租赁服务—管理机构行》使,。
: 建设》(房产)、税—务主管?机关可以将房屋租赁!收,费,协,税等代收代征和【责令改正的事权委托!给流动人《。口和房屋租赁服务】管理机构行》使
第十条 州、县!(市)人《。民政府应《当,加强流动人口—和房屋租赁服务管】理信息网络建设建】立和完善具有信息采!。集、整理传递、分】析预测、定期发【布等功能统一的【流动人?口和房屋租赁服务管!理综合信息》。平,台实现?互联互通、信息【共享:
《 流动人口居—住地的公安机关【、街道办事处、【乡(镇、场)人民】政府应当主动与流动!人口户籍所》。在地(原籍)的公安!机关、街道办事【处、乡(镇、场)】人民政府《建立流动人口信息】协查通报《制,度运用流动人口信】息,管理系?统核实、通》报,流动人?口和房屋租》赁服务管理信—息
第十《一,条 实行《流动人口居住登记】制,度
: 拟租赁房屋!居住的?流动人口应在—。到达:居住地之《日起3个工作日【内持本?人身份证件或—者其:他有效证件及住【所证明?到流动人口和房屋】。租赁: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!住登记?
流动人口!变更居住地的按照】前款规定办理居住】变更登记
第十【二条 符合下列情】况之一的单位和【个人应当对流动人】口进行登记后—3个工作日内报辖区!流动人口和房屋租】。赁服:务管理工作》站
《。 (?一)就业并由用人】单位提供住所的由用!人单位在《流动:人口受?聘时进行登》记;
(二!)就学?并在学校《住宿的由《。学校在流动人口【入学时进行登记【;
》 (三)在》救助机?构住宿的由》救助机构在流动人】口入住时进》。行登记?;
《 , (四)就》医并在医院住院【的流动人《口和陪?护人员由医院—在办理住院登记【时,进,行登记;
】 (五)其他—。。。留宿单位或者个人】在流动人口入住【时进行登记
第十三!条 流?动人口在宾馆、洗】浴场所、工》矿企:业住宿?的留宿单位和用【。工单位应当按照有】关规定?进行:登记并向辖区—流动人口和房—屋租赁服务管理【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!。送信息
第十四条 !流动人?口应当按照下列规】定到居住地流动人口!和房屋租《赁服务管理工作站申!报登:记或申?领居住证件》
: ?(一:),居住在居民家中【属于本办法》第十一条规》定的居住人》员由居住人携带居】民身份证及其他有】效,身,份证明申报居住登】记并:办理居住证件;【
(二)】居住在机关、团【体、学校、》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单!位登记?造,册后统一携》带居住人《的居民身份证件或者!其他有效证件—。申报登记并办—理,居住证件;
! (:。三,)港澳台同》胞及外籍华人居住在!亲友家中的由本人或!者亲友在24小时内!持回乡证《、护照或者居留证等!。有效证件进行申报】登记并办理居住【。证件;
【 (四)居住在】宾馆、旅店、招【待所的须按照有关】规,。定,。履行住宿登记其【中设在?宾馆:。、旅店内《的外地常驻机构【中的流动人口或者包!房居住?期限超过《1个月以上的应【当办理居住证件;】
《 (五)服—刑人员因缓》刑、假释、管制、】保外就医、监外执行!的劳教人员》因事、因病等离开】服刑:或劳教场所的应当】在到达?居住地24小时【内持司法机》。关出具的证明—。申报登记;
】 (六》),租赁房屋居住的【由房屋租赁人或房】屋代管人与》居住人员持房屋租赁!合同共同到居住地】流动人口和》房屋租赁服务—管理工作站申报居住!登记并办理》居住证件
》 : 流动人口和房屋!租,赁服务管理》工作站?。对材:料齐全?、,。符合规定条件的应】在3:个工作?日内办结居住登记】和发证?对不符合要求—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!人
第十五条 】居住:证件是流《动人口?在本辖区居住的合法!有效证件《应,当随身携带以备【查验
】除公:安机关依《法执行职务外任何】。单,。。位和个?人不得扣押居住证
!第十六条 房屋租】赁实:行备:案,登记制度
!房屋租?赁合同订立后—3日内房屋出—租人或者管》理人应?当持房屋《所有权证或》者其他房屋合法【权属证明、租—赁,合同到村、》社区流动人口和房】屋租赁服务管理【工,作,站办理?房屋出租备》案登记并按规定签订!治安责任书
】 房屋出》租人可以书面委托】他人办理租赁备【案登记
第》十,七条 办理房屋租】赁登记备案房屋【租赁: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!材料
(】一)房屋《租赁合同《;
(【二)房屋租赁当【事人:。身份证明;
— : (三)房屋权】属证书或者其它合】法权:属证:明;
《 (四)主管】部门认为需要—提交的其《他材:料
? 委托他人代管!的,房屋可由代》管人:申请登?记代管人《除提交前款》规,定的文件外》还,应提交房屋》产权人委托其—代管的委托》证明:
共—有房屋的共有人申】请,登记除提交前—款规定的文件外还】应,提交其他《。共有人同意》出,租的证明
第—。十八条 房》屋出租?人应当?遵守下列规定
! (一)出租房屋!无安全隐患满—足基本住房标—准;
? : (二)不得【将房:屋出:租,给无合?法,。身份证件的》流动人口;》
(三【)房:屋租:。赁人收取租金—应出具税务部—门统一印制的—票据;
!(四)发现流—动,人口利用出租房屋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】的居住人身份—不明的应《当及时报告》公安:机关或有关部门;】
: (五)向房】屋承租人宣》传,计划生育政策及时】。向有:关部门报告房屋承租!人的计划生育情况】;
—(六)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规定的》其他事项《。
第十?九条 流动》人口承租房屋应当遵!守下列规《定
《 (一)出示【本人及其他》入住人员合法有【效身份证件如实【填写相?关信息;
!。(二)入《住人员发《生变更的《应,当及时告知房屋出】租人或者管理—人并配合房屋出租人!或管理人办》理备案登记变更手】续;:
(三)不!得利用?承租房屋进行违法】犯,。。罪活动;
【。 (四)法—律、法规《、,规,章规定的其》他事项?
第二十条 从【。事,房屋租赁《及流:动人口务工》。中介:服务:的机构应当遵守【下列规定
》 (一)【建立房屋租》赁、务工介绍—登记台帐;
】 (?二)督促房屋—租赁人办理出租房屋!备,。案登记手续;—
》(三)法律》、法:规、规章规定—的其他事项》
第二十一条 对符!合房屋租赁登记【条件的流动人—口和房屋租》赁服务管理工作站应!当自接?到登记申请之日起3!。个工作日《内予以登记发放【房屋租赁《证
《 :流动人?口和:房屋租赁服务管【理,工,作站自登记之—日起3?日内应将登》。记情:况报公?安、建设、计划生】育,、税务部门
第二十!二条 房《屋有下列情形之【一,的不得出租》
(一)】属于违法建筑的【;
(【二)不符合安—全、防?灾等工程建》设强制性标准的【;
(【三,)违反规定改变【房屋使用《性质:。的;
(】四,)房屋权属有争【议的;
】(五)无房屋所有】权或其他合法的权】属证明的《;
《 (六)已—公布列?。入城市规划拆迁范】围准备拆迁》的;:
(七【)共有房屋未取得】共有人?同意的;
》 ? (:八,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禁止出—租的
第二》十三条 房屋—出租人出租房屋应】按,法律、?法规规?定缴纳有《关税款税务部—。门在征收有关税金】时,应当以政府》发布的市场指—导租金价《格,作为计算基》数;租赁合同约定】的租金高于指—导,租金:价格时以《合同约定的租金【为计算基数
第二】十四条 办理流动】人口登?。记和房屋租赁备案登!记的格式文本由流】动人:。。口和房屋租赁服务】管理:机构提供不》得收:取,。任何费用
第二【十,。五,条 进入边境管【理区探亲、访友和从!。事其他?活动的流动人口【。依照新?疆维:。吾尔自治区》边境管理区通—。行和居?住,管理暂行规定的【有关规定予以管理】
第二十六条 流动!人口计划生育管理】按照:新疆维?吾尔自治区流—动人口?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!暂行办法(自治区】人民:政府:。令第:。154号《。)执行
第》。二,十七条 违反规【定房屋出租人不【履行治安责任发现】承租人利《用出租房屋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!者有违法犯罪—嫌疑不制止》、,不报告或者》由于出?租房屋不符合有关】消防和治安管理规】定而造?成刑事、《治安案?。件和灾害事故的由辖!区流动人口和房屋】租赁服务管理机【构责令出《租人停?止租房报相关职能部!门,依,法处理
第》。二,十,八条 违反》规定不申《。。报流:动人口居《住登记、申领居住证!。件或者不《申报:变更居?住地址的由辖区【。流,动人口和《房屋租赁《服务管理《机构责?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改正的由公【安机关依法对个【人处5?。0元以上200【元以:下罚款对单位—处500《元以上1000【元以下罚款
—第二十?九条 违反规定房屋!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!赁备案登《记的由流《动人口和房屋—。租赁服?务管理机构责令限】期改正;逾期—不改正的由建设主】管部门对《个人:处以500元—以下罚款对单—位处以1《。000?元,以上两万元》以下罚款
第【三十条 违反—规,定中:介机构?未建立房《屋租:赁、务工《介绍登?记台帐的由县(【市)公安机》。关,责令限期《改,正;拒?不改正的《处5:00元以上2—000元以》下罚款?
,第三十一条 —行政机关及其工【作人员违反本办法】规定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其主管【部门或?者行:政监:察机关?对直: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人—员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—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 《(一)在履行—流动人口服务职责过!。程,中具有拖延、推诿】、刁:难等行为的;
】 (二》)无法?。律依据或者超过【规定项目、标—准向流动人》口,收取费用的;—。
? (三《。。)对侵害《。流,动人口合《法,权益的行为不依【法及时处理或者违法!实施行政处》罚的;
《 《(四)泄露涉及【流,动人口个人隐私【的,信息、侵犯其合【法,权益的;
》 (》。五,)其他玩忽职—守、:。滥,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的行—为
第三十二—。条, 对积极参与—流动人口《和房:屋,租赁服务管理工作】积极举报非法租赁房!屋表现突出》的群众进行奖励【
第三十三条—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!。当承:担法:律,责任的其他行为依照!有关法?律、法规、规—章的规定执行
第!三十四条《 本办法《自201《1年10月》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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