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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犁》自治:州流动人口和房屋】租,赁服务管理暂行办法! , 伊州政办》发〔2?011〕6》1号 ?关于印发自》治,州流动?人口和房屋租赁管理!暂行办法的通知 !自治州直属》各县市人民政府【州,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!直属机构霍尔果斯】、都拉塔口岸管委会!  :   自治州—流动人口和房—屋租赁管理暂行【办法已经2011】年5月3日自治州十!二,届人民?政府第21次常务】会议:研究通过现》。印发你们请遵照执】行 二《〇一一年五月—十三日 第》一条 ?为加强流动人口和】房,屋租赁服务》管理保护流动人口合!。法权益维护社会【和谐稳定根据中【华人:民共和国治安管理】处罚法、新疆—维吾尔自治》区,社会治安综》合治理条例》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!办,法和新疆《维吾尔?自治区流动》人口:服务和管《。理,办法等?。法律、法规和—规,。。章结合自治》州实际制《定本办?法 第二条 本办!法适用于《州直行?政区域内的流动【人口和?。房屋:租赁服务管理活动 !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!流动人口是》。指离开?户籍所在地县—级行:政区域?到其他行政区—域居住的人员—     下列情】况除外? ,。   ? (一)现役军人和!机关、团体、非【经营性事业单位驻外!机,构工作人员;  】   ?(二)受所》在机关、团体—、,企事:业,单位:指,派,外出:参,加会议、培训或者】从事科技《、,文教、经贸等—公务人?员;     (】。三)县(市)以上】公安机关认定或【流动人口和房屋租】赁服:务管理机《构确认的《其,他,人员 ?  :  所称房屋—租赁是指《拥有房屋产》权或者享有房屋【经,营,权的公民、法人或】者其他?组织:作为出?租人将房屋出租【于,承租人使《。用由:承租人向《出租人以《。货币或者其他形式缴!付租金的行为   !  房?。。屋包括城乡居民【住,房、商品《。。。房和:单位公用房 第四条! ,流动人口和房屋【租赁服务管理坚持公!平公正、《优化服务、合—理引导、规范—管理的方《针实行属地管—理与部?门管理?相结合?。 按照“谁》主管、?谁负责谁用工—、谁:负责谁留宿、谁【。。。负,责”:的原则?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! 第五条 流—动人口?的人身权利、财【产权利和其他—合法权益受法律【。保护     【流动:人口应当自觉履行法!定义务维《护居住地社》会秩序遵《守社会公德》服从有关部门—的管理 第》六条 县(市)【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!强对流?动人口和房屋—租赁服务管理—。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和!管理机构完》善管理体《制将流动人》口,和房屋?。。租赁:服务管理工作纳入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计划并《。列入社会治安综合】治理:管理体系逐步实现】基本公共服务平【等化所需经费列入本!级财:政年度预算》并,随,着,国民经济和社会【事业:的发展相应增加【 ,    《县(:。市)人民政府根【据需要可以决—定聘用流动人口【和房屋租赁协管员】 第七条 州—流动人口和房屋租】赁服务?。管理办公室》负责组织、协—调、指导、监—督,、检查县市、—部门做好流》动人口和房屋租【。赁服务管《理工作    【 县(?市)、乡(镇)场】、,街道办事《处设立?。的流动人口和房屋】租赁服务管理机【构负责领《导、组织、协—调、监?督、检查《本辖:区流动人口和—房屋租赁服务管理】工作: ,  :  村、社区—设,立,的流动人《口和房屋租》赁服务管理工作【站具体负《责流动人口和—房屋租赁服务管理的!日常工作 第八条 !流动人口和》房屋租赁服》。务管:理工:作站的?主,要职责?是     (一】)办:理流动?人口居住登记—。代发居住证件;  !   ?(二)定期核查【流动人口的登记【情,况及信?。息采集?、录入?、协查通《报;  《   ?(三)?房屋租赁合》同备案登记;  】   ?(四)代《。征、代收房屋—租,赁税费;     !(五:)协助公安、消防】部门开展对流—动,人,口房屋租赁及活动场!所的治安《、消防安《全检查协《助做好事故、案件】等调查;     !。(,六):。提供就业政策法【规咨询、技能培训、!就业信?息、职?业指导和就业登记】等服务;  — ,。  (七)》提供计划生育、传染!病防治和临时救助服!务;     (】八):开展健康卫生、法制!宣传教?育;:     (—九)法律《。、政策规定的—其他事项《。和任务 第九—条 公安、建设(房!产)、劳《动和社会保》障、财政、司法、】教育、民政、计划】生育、卫生、—工商、税务》等行:政,主管:部门应当依据各【自职责权限》共同做好《流动人口和房屋【租赁服?务管理?工作: ,    公安机【关,可以:将,。发放:居住证件和》责,令改正的事》权委:托给流动人口—。和房屋租赁服—务管理机构》行使     【建设(?房产)?、税务主管机关可】以将房?屋租赁收费协税【等代:收代征和《。责令改正的事—权委托给流动人【口和房屋租》赁服务管理》机构行?使 第十条 州、】县(市)人》民政府?应,当加强流动人口和】房屋租赁服》务管理信息网络【建设建立和完善具有!信息采集《、整理传递、分析】预测、?定期发?布等功?能统一的流动人【。口和:房屋租赁服务—管,理综合信息平—台,实现互联互通、信】息,共享 ?    《。流动人口《居住地的公安机关】、街道?办,事处、乡(》镇、场?)人民政府》应当主动与流—动,人口:。户籍所在地(原籍)!的公安机《关、:。街道办事处、乡(】镇、场)人民政府】建立流动人口信息】协查通报制》度运用流动》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!实、通报《流动人口和》房屋租赁《服务管理信息 【。第十一条 实—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!制度 ?    拟》租赁房屋居住—的,流动人口应在到达】居,住地之?日起3个工作—日内持?本人身份证件或者】其他有效证件及住所!证明到流《动人口和房屋租【赁服务管理机—构,申报居住《登记     流动!人口变?更,居住地的按照前款规!定办理居住》变更:。登记: 第十二条 符合】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!。。和个人?应当对流动人口进】行登记后《3个工作《日内报辖区流动【人口和房屋租—赁服:务管理工作站—     (—一)就业并由用人单!。位提供?住所的由用人单位】在流动?人口受聘时》。进行登记;    !。 (二)就学并【在学:校住:。宿的由学《校在流?动人口入学时进行登!记;    — (三?),在救助机构》住宿的由《救助:机构在流动人口入住!。时进行?登记;?     》(四)?就医并在《医院住院的流—动,人口和陪《护人员由医》院在办理住院登记】。时进行?登记;     】。(,五)其他留宿单【位或者个人在流动人!口入:住时进行登记 【第,十三条 流动人口】在宾馆、洗浴场【所、:工矿企业《。住宿的留宿》。单位:和,。用,工单位应当按—照,有关:规定进行登》。。记并向辖区流—动人口和《房屋租赁《服务管理机》构或公安派出所报】送信息 第十—四,条 流动《。人,口应当按照下—列规:定到居?住地流动人》口,和房屋租《赁服务管理工作【站申:报登记或申》。。领居:住证件     (!一)居住在居—民家中属于本办法第!十一:条规定的《居住人员由居—住人携?带,居民身份证》及其他有效》。身份证明申报居【住登记?并办理居住证件【;  ?   (二)—。。居,住在机关、团体、学!。校、企?事业单位《的由其单位登记造册!后统一携带居住【人的居民身》。份,证件或?者其他有效证件申报!登记并办理居住证件!;     (三)!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华!人居住?在亲友家中》的由本人或者亲【友在24小》时内持回乡》证、:护照或者居》。留证等有效证件进】行申报登记》并,办,理居住证件;— ,   ? , ,(四:)居住在《宾馆、旅店、招待所!的,须按:照有关规定》履,。行住宿登记》其中设在宾馆、旅店!内的外地常驻—机构:中的流动人口或者】包房居住期》限超过1个》月,以上的应当办理居】住证件;    ! (:五)服刑人》。员因缓刑《、假释、管制、保】外就医、监外—执行的劳教人员因事!、因:病等离开服刑或劳】教场所?的应当在到达居【住,地24?小时内持司法机【。关出:具的证明申报登【记; 《。    (六)【租,赁房屋居住的由房屋!租赁人或房屋—代管人与居》。住人:员持房屋租赁合同】共同到居住地流动】。。人口和房屋》。租赁服务管理工【作站:。申报居住登》。记并办理居住证【件     —流动人?口和:房屋租赁服务管理工!作站对材料齐全【、符合规定条件的】应在:3个工作《日内办结居》住登记和发证对不】符,合要求的应》当及时告知当事人】。。。 第十五条 居】住证件?是流动人口在本辖区!居住的合法》有效证件《应当随身携》带以备查验 【。  :  除公安机关依】法执行职务外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扣押?居,住证 第十六—条 房屋租》赁实:行备案登记制度  !   房屋租赁合】同订立后3日内【房屋出租人》或,者,管理人应当持房【屋所:有权证或者其—他房屋合法权属【。证明、租赁合—同到村、《社,区流动人口》和房屋租赁服务管理!工作站办理房屋【出租备?案登记并按规定【签订治安责》任书  《   ?。房屋出租人可—以,书面委托他人办【理租赁备案登记 第!十,七条 办理》。房屋租?赁登:记备案房屋租—赁当事?人应当提交下列材】料,   ?  (一)》房屋租赁合同;【 , ,   ?(二)房屋租赁当】事人身份证明; 】    (三)【房屋权?属证书或者其它合】法权属证明;— ,    (四)【主管部门认》为需要提交的其他】材料     委】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!由代管人申请登【记代管人除提—交前款规定的文件】外,还应提?交房屋产《权人:委托其代管的—委托证明  —   共有》房屋的?共有人申请登记【。除,提交前?款规定的《文件外还应提—交其:他共有人同意—出租的证明 —第十八?条, 房屋出《租,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!     (一)】出租房屋无安全隐患!满足基?本住房标准;   !  (二)不得将】房屋出租《给无合法身》份证件?的流动人口; 【    (》三,)房:屋租:赁,人收:取租金应出具税务部!门统一印制》的票据; —  :  (四)》发现流动人口利用出!租房屋?进行违法犯罪—活动:的居住人身份不【。明的应?当及:时报:告公安机关》或有关部门;— ,    (五)【向房:屋承租人宣》传计划生育》政策及时向有关部】门报告房屋承租【人的计划生育情况】。;     (【六)法律《、法:规、规章规》定的:其,他事项 《。第十九?条 流动人口—承租房屋应当遵守】下列规定《 ,    (一—)出示本人及其他入!住人员合《法有:效,身,份证件如实填写【相,关信息?。;,     (二)入!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应!当及时告知》房屋出租人或者管理!人并配合房》屋出租人或管理【。人办理备案登记变】更手续;   【  :(三)不得利用【承租房屋进》。行,。违法犯罪活动—;     —(四)?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!定的其他事项— 第二十条 从【事,房屋租赁及流动人口!。务工:中,介服:务的机构应当遵【守下列规定》 ,    (一)建立!房屋租赁《、务工?介,绍登记台帐》; :    (》二)督促《房屋租赁人》办理出租房》屋备案登记》手续;     (!三)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!事项 第二十一条 !对符合房《屋租赁登《。记,条件的流《。动人口和房屋租赁】服务管?理工作站《应当自接《到登记申请之日【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!登记发放房》屋租赁证   【  流动《人口和房《屋租赁?服务:管理工作站自—登记:之日:起,3日内应将登记情况!报公安、建》设、计划生育、【税,务部:门 第二十二条【 房屋有《。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不得出租《。 ,    (一)【属于违法建筑—的;:     (—。。二,。)不符合安全、防】灾等工程建设—强制性标准的;【   ?。  (三)违—。。反规:定改变房屋使用【性质的;     !(四)房屋权—属有争议的;—   ?  (五《)无房屋《所有权?或其他?合法的权属证明的】。;     (六)!已公布列《入城市规划拆—迁范围?准备拆迁的;   !  (?七)共有房屋未取得!共有人同意的;【  :   (八)—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—禁,止出:租的: 第:二十三条 房屋【出租人出《。租房屋应按》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缴纳有?关税款税务部门在】。征收有关《税金时?应当以政府》发布的市《场,指导租金价格作【为计:算基数;租赁—合,同,。约定的租《金高于指导租金价格!时以合同《约定的?租金为计算基—数 第二十四—条 :办理流动人口登【记和房屋租》赁备案登记》的格式?文本由流动》人口和房《。屋租:赁服务管理机构【提供不得收取任何费!用 第?二十五?条 :进入边境管理—区探亲、访》友和从事其他—活动的流动人口依】照新疆维吾》尔自治区边境管理】区通行和居》住管理暂行规—定的有关规》定予以?管理 第二》十六条 流》。动,人口计划生育管【理按:照新疆?。维吾尔?自治区流动人口计】划生育管《理和服务暂》行办:法(自治区》人,民政府令第154】。号)执?行 第二十七条 违!。反规定?房屋出?租人不履行治安【责任发现承租人利】用出租房《屋进行违法犯罪活】动或者?有违法犯罪嫌—疑不制止、不报告】或者由于出租房屋】不,符合有关消防—和治:安,管理规定而造成刑事!、治安案件和灾【害事故的由》辖区:流动:人口和房屋租赁服务!管理机构《责令出租人停止租房!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!处理 第《二十八条 违反规】。定不申?报,流动人口居住—登记、申领居—住证件或者不申【报,变更居住地址—的由辖区《。流,动人口和房屋租【赁,服务管理机构—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机!关依法对个人—处,50元以上》200元以下罚【款对单位处500】元以上?。1000元》以下罚款《 第二?十九条 违反规【。定房屋出租人不办理!房屋租赁备案—登记的?由流动人《口和:。房屋租赁《服务管理机》构,。责,。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!改正的由建设主管部!门对个人处以5【。00元以下罚款【对单位处以1000!元以上?两万元以下》罚款 ? 第三十条 违反规!定中介机构未建【立房屋租赁、务【工介绍?登记台帐的由县【。(市)公安机关【责令:限期改正;拒—不改:正的处?500元以上200!0,元以下罚款 —第三十一条 行政】机关及其工作人【员违反本办法规【定有下列《情,形之:一的由?其主管部门或者行】政监察机关对—。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行政处分》。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    (!一):在履行流动人口【服务职责过程中具有!拖延、推诿、刁难】等行为的;》 ,    (》。二)无法律依—据或:者超过规定》项目、标准向流动】人口收取费用的;】。     (三)】对侵: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!的行为?。不依法及《时处:理或:。者,违,法实施行政处罚【的;     【(四)泄露涉及流动!人口:个,人隐:私的信息、侵犯其】合法权益的; 【   ? (五)其他玩【忽职守?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!三,十二条 对积—极参与流动人口和房!。屋租赁服务》。管理:工作积极举报非法】租赁:房屋表现《。突出的群众》进行奖励 》第三十三条 —违反本办法规定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!其他行为依照有【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的规定执行 — 第三十四条 本】办法自2011【年10月1日起施】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