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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犁州!援疆项目审批暂行办!法
伊—州政:办发〔2011〕4!9号
《关,于印发伊犁州—援疆项目审》批暂行办法的—。通知
自治—州直属各县市—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!各部门、各》直属机构霍》。尔果斯特殊经—济开发区《管委会都拉塔口【岸管:委会
— : 伊犁州援疆—项,目审批暂《行,办法已经州人民政】府同意现印发你们】请,。遵照执行
【二〇一一年四月十】五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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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新一轮—援疆工作已全面启】动根据国家发展改】革,委员会?关于“对点多面【。广,并纳入对—口支援省市综合规划!(规划已经批复)的!打捆项目视同立【项批复;对投—。资规模较大的—。单体项目《按照属地《。管理原?则和基?本建设管理程序【。、,审批权限《进行:管理”?的援疆项目审批【意见精神《为加快建立援—疆项目?绿色通道确保工程】实施进度《伊犁州发改委会同】江,苏省对口支援伊犁州!前方:指挥部提出本暂【行办法?
一《、项目审《批范围
》 》 (一)城乡住【房,、干部和专业人【才培训、《省统筹和其他项【目中:。的补贴、奖励—类的:项目等不再办理【立项手续
】 (二)社】会事业、基础—设施、基层组—织、转移就业培【训硬件建《设、援疆干部及专】。。业技术人才周—。转房等项目》。由受援?地发改委办理项目】审批手续
二、!项目审批权限—
】(一)总投资—2,000万元及—2000万元以下】项目由各县市发【改,委审:批报江苏省对口支援!伊犁州前方指挥【部和州发改委备【案
— (《二)援疆《试点县霍城县发改委!。。办理500》0万元及5000万!元以下项目》审批:报江苏省《对口:支援伊犁《州前方?指挥部和《州发改委备案
! 《 ,。(三)总《投资2000—万元以上(霍城县】5000万》元,以上)项目经江苏省!对,口,支援伊犁州前方指挥!部,审核后由《伊犁州?发改委审批
】 (四【),与国家投《资捆绑使用》且整:。体报批、整》。体实施的项目按【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!理
? 三、项《目审批?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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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:)立项和《可研审批程序县【市发改委向伊—犁,州发改委报送请示】立项:和,可行性研究报告【一次性审批并提供以!下材:料
!1.州行业主管部门!意见(如州教育局】、卫生局等》)由县市行业主管】部,门报州行业主管部】门的意见同时—附上县市项》目审查?情况由州主管部门将!意见送州发改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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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.资金《证明国家补助—。资金需出具相—关文件;当地—配套资金《由,财政局出具证明【;援疆资金由—市(区)《援疆工作组出具证明!并由江苏《省对口?支援伊犁州前方【指挥:部盖章确认
! 《3.江苏省对口支援!伊犁州前方指—挥部的审批意—见主要审核项目规模!、,援疆资金、》列,入,。援疆:综合规划等情—况
【 (二)项目可】行性研?究报:告总投资15—00万元以上的项目!需编:制项目可《行性研究报告(【代项目建议书—)并按项《目审批?权限审批
】 (》三)项?目初步设计》审批总投资5000!万,元以下项《目由县?市发改委审》批总投资50—。00万元《及以上?项目:由伊犁州发改委审】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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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】县市发改《委要会同江苏—各市:(区)援疆》。工作组加强项目【。审批管理制定项【目审批细则规范援】疆项目?管理要严格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】做,好援疆项目的竣【工验收和《档案管?理工作
】 本《暂行办法自下发【。之日:。起执行待自》治区援疆项目管理办!。。法出台后按照自治】区管理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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