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用词说】明
—
1 为》。便于:在执行?本规范条文时区【。别对:待对要求严格程【度不:同的用?词说明?如下
》
,
《 1)表示很严】格非这样做不可的
!
》 : 正面词采】用“必?须”反面词采用“严!。禁”;
《。
【 :2):表,示严格?在正:常情况下均应这【样做的
】
? 《正面词?采用“应”反面词采!用“不?应”或“不得”;】
,
— 3)表示【允许稍有选择—在条件许可》时首先应这样—做的
《。
?
【正面:词采用“宜”—反面词采用“不宜】。”;
】 4》)表示有选择—在一定条《件下可以这样—做,的采用“可》”
》
2 条文【。中指明应《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!的写法为“应—符合……《的规:定”或“应按—。……执行”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