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《范用词?说明
》
1《 :为便于?。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!区别:对待对要求严—格程度?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!
,。
】 ,1)表示很》严格非这样做不可】的
:
— :。 正面词采用】。“必须”反面词采】用“严禁”;—
》。
:。 2)表示【严格在?正常情?况下均应这样做【。的
! 正面词采】用“应”反面词采】用“不?应”或“不得”;】
【 , 3)表示允【许稍: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!首先应这样》做的
—
《 正面—词采用“宜”反面】词采:用“不宜”;—
【。 4)表示【有选择在《一定条件下》可以这样《做的采用“可—”
》
2 条文中】。指明应按其他—有,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!“应符合……的规定!”或“应按》……执?行”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