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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】 火灾?预防
第十九!条 城镇应当—制定消防规划消防规!划包括?消防安全《布局和消防站—、消防给水、消防车!通道、消防通信、消!防装备?。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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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规划应当【纳入:城乡:。规划公共消防—设施:应当与其他》市政:基础设施统一规【划统:一设计统一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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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?共消防设《施、消防《装备应当按照国家】有关技?术规范的《要求增建、改建、】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!造
第二十条 】规,划,行政主管部门—对依法批准的消防规!划中确定的消防队】。(站)和设施用地应!当予以?控制预留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随】意改变、占用—确,需调整?。的应当按照法—定程序报批
【
》 第:二十一条 依法【应当进行消防—设计审核的新建、】。扩,。建、改?建等建设工程—建设单位或者个人】。应当将消防设计文】件报送公安》机关消防《机构审核公》。安,机关消防机构—。应当自受理》。申请之日起十个【工作:日内作出同》意或者不同意的书】面,决定;?对作出?不同:。意决定?的应当说明理由
】。
其他【建设:。工程建?。。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!自依法取得施—工许可之日起—七个:工,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!件报公安机》。关消防机《。。构备:案公安机《关消防机构》应,当依法进行》抽查
》
》。。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!计审核的建设工程】未经依法审核—。或者经审核不—合格的建设》单位:或者个人、施工【单位不得施工;其】他建:设工程取《得施工许可后消【防,设计文件经》。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!当停止施《工
《。
— 第二?。十二条 依法应当】由专:家,评审的消防设计【建设工程市公安机】关消:防机构应当会同建设!行政:主管部门组织—专家评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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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。三,条 经依法审核合格!的建设工程》消防设计需要—变更的应当报—经原审核的公安【机关消防机构核【准未:经核:准的任何单位—和个:人,不得变更
】
已备《案的:消,。防设计发生》变更后建《设单位或者个—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!七个工作日内将变更!后的消防《设计文件报原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备案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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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!依法经审核合格的】建设工程竣工—后建设单位》。或者个人《应,当向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!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应当自受理申】请之日起十个工作】日内作?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!书面决定;对—作出不同意决定的】应当说明理由—
—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!位或者个人应—。当组织设计、施【工、工程监理—单,位进行消防竣—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!之日起七个工作【日内:报,公,安机关消《防机构备案公—安机关消防机构应】。当依法进行抽查【
】依法应当进行—消防验收的建设【工程未经消防—验收或者消防验【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!使用;?其他建设工》程经:依法:抽,查,不合格的应》。。当停止?使用
】
对设有建筑自动!消,防设施的建设—工,程,建设单位《或者个人在申请验】。收时应当提交—具备检测资质的检】测机构?出具的对相关系统】的检测报《告 :
!第二十?五,条 公众聚集场【所在:投入使用、营业前建!。设,单位或使用单位【应当向当地公—安机:关消防?机构申请消防安全】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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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】消防:机,构,应当自受理申请【之日起七个工—作日内对该场—所进行消防安全【检查自?检查之日起》三个工作日内—作,出同意或者不同意】的书面决定》。;,。对作出不同意决【定的应当说明理由】。 :
【 第二?十六条? 施工单位应当对】在建工程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】全负责制定消防安】全管理?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!任人落实用火、用电!防范措施保障消【防车通道畅通—配备必?要的:灭火器具《
—建筑:。物施工高度超过二】十四米时施》工单:位应当根据施工进度!落实消防水源—。 ,。
《。
不得》在尚未竣工的—建筑物内设》置员工宿舍》
】 :。第二十七条 建筑物!专有部分的消防安】全由:业主负?责共有部分的消【防安全由所有业【主共同?负责并确《定责任人对建—筑物共有部分的疏】散通道、安》全出口、《消防设?施和消防车通—道等实行《统一管理
】
建筑物未—实行统一管理的其所!在地的居《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!会应当协调、指【导业主制定防火【安全:公约督促确定消【防安全?管理人?落实消防安全措施】
【
?第二十?八条: 建筑物的业主【委,托物:业服务企业》管理的物业服务合】同中应当明确消防安!全责任、维护和【。管理共用消防设【施、保障安全出口】和消防通道》畅通、开展防火安全!巡查:、组织消防宣—传教育、制》定,并组织?灭,火和应急疏散预【案的演练等消防安】全防范的内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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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物业:服务:企业应当按》照物业服务》合同在委托管理的范!围内履?行消防安全管理责】任提供消防》安,全防范?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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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九?条, ,建筑物实行承—包、租赁或者委托】经营管理的业主应当!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!求的建筑物或—者,场所:
承【。包,人、承租人或者受】委托:人应当在其》使用、管理范—围内履行消》防安全义《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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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条 设】有消防设施的建设工!程投:入使:用后业主《或者管理人应当【对消防设施进—行日常管理、维护保!养并:委托具备《建筑消防设施—检测资质的》单位对建筑自动消】防设:。施,每年至少《进行一次全面检测】保证消防设施的正】常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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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共用消【防设:。施和器材《进行检测、》维修、?更,新,、改造?所需的经费保修期内!由建设单位》承担;保修期满的】。按照物业《专项维修资》金,的管理规定列支;】未建立物《业专项维《修资:金的:由业主约定承担【;没有约定或者约】定不明确的由业主】按,照专有部分》占建:筑物总面积》的比:例确定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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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一条 建筑工程消防!设计、施工、—消防验收以及—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!和室内装修、装饰】材料的防火性—。能应当符合国—家标准;没》有国家标准》的应当?符合行业标准;没】有行业标准的应【当符合地方》标准;没《有上述标准的应【当按照有关规定办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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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密集场!所室内装《修、装饰应当—符合消防《技术标准装修材料应!当报送?法,定的检?。验,机构进行见》证取样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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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二条 消防产】品应:当,符合国家标准;【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!符合:。行业标准禁止生产】、销售或《者使用不合》格的消防产品以【及国:家明令淘《汰的消防产品维修消!防设施?和器材禁止使用不合!格的配件或者灭火】剂
建】设工程?。的,消防:产品在安装前施工单!位应当在《监理单位的监—督下:对产品质量实施【现场检查现》场检查无法判—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!。定资质的检验—机构进行检》验检查或者检—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!、使用 》
《
对使用不—合格的消防产品【或者国家明令—淘汰:的,消防产品的公安机关!消,防机构应当依法【查处并自检查发【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!内将:情况抄告质监、工商!。部门:质监、工商部门【应当及时查》处生产、销售不合格!或者国家明》令淘汰的消防—产品:的违法行为并—在,处理后五个工作【日内抄告公》安机关消《防,机构
》
《
, 第三十三条【 生产、储存和装】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!的工厂、仓库和【专用车站、》码,。头必须设置在城【镇边缘或者相对【。独立:的安全地带
】
易燃易爆【气体和液体的充装】站、:供应站、调》压站的设置》应当符合防》火防爆要求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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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?十四:条 生产、储存【、运输、《。销,售、使用、销毁易】。燃易爆危《险物品必须执—行国家有关消—。防,安全:的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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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易—燃易爆危险物品【的单:位对产品应》当附有?燃点、闪《点、爆炸极限等数据!的说:明书标明《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!
运】输易燃易爆危—险物品的车船应当】。。按照:规定的路线、时【间及有关要》求行驶并《配置危险货物标志】和相应的灭火—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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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生产、—储存易燃易爆危险】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!国家有关消防安全】的,。规定禁止携带火种】进,入生:产、储?存,易燃易爆危》险物品的场所—禁止:非法:携带易燃易》。爆危险物品进入公】共场所或者乘坐公】共交:通工具禁止载—客,进入加油站加油和燃!气充装站《充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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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五》条 高层建筑的消】防安全?应当立足自防—自救的原则实—行严格和科学—的管理
《
【第,三十六?条 重要隧》道、桥梁《应当:设置和完善必要的】防火、灭《火和:抢险救援设施、【设备
《
》 第三?十七条 《城镇人民防空地【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!程,和平时期《严禁用于生产—、储存和销售易燃易!爆危险物《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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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八条 单!位或者场所》设,有消防控制室—的必须实行》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!制度
】政府鼓励人》员密集场所设置【的火灾自《动,报警系统与城市消防!。安全远程监控系统】。联网
》
》。 第三十九条【 大型储《油、储?气罐等易《燃易爆装置和具有火!灾和:爆,炸危险性的场所【从事明火作业必须】事,先,。报经单位消防—安全管理人办理明火!作业手续《制定安全操作—流程专人《现场监护落实安全防!范措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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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十条《 搭建?临时:建(构)筑物应【。当符:合消防安《全要求不得占据【。消,防通道和妨碍消防车!。通行
! 第四十一条 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】按,照国家、《本市的有关规—定配备消防器材、逃!生救助工《具和设施保持其【。完好、有效并—设置明?显标识和使用—说明
【
,公共交通工》具的从业《人员应当《。掌握: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!在火灾等突发—事件:。发,生时应当立即—组织、引导乘客疏】。散
【。
各类停车场应】当根据停车规模配置!一定:数量的消防设施设备!
【
: 第四十二》条 禁止在》高层建筑、地下工程!消防重?点部位?的,安全距离内、—垃圾道?和其他容易引起【火灾及人员伤亡的】场,所焚:。烧物品
】
: 第四十三条— ,消防车(艇)—和,消防:设施设备《不得用于与消防【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!的事项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损毁消防】设施不得埋压、圈】占消防水源不得【擅自移动、拆—卸消:火栓和取用消防【。用水不得在消防【。水池内放养家禽和向!。池内倾倒垃圾杂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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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距市政消火栓五【米半径内不准设置】固定设施因施工【。可能影响消火栓使用!的应当?报告公?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并采取》。相应补救措施设立醒!目标志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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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密集场所的】门窗不得设置—影响逃生和灭火救】援的障碍《物
【
第四十【四条 旧城》。改造、新区》开发应当按》照国家工《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!。。和城乡消防规划【要求合理《规划:、,建设和改造消防车】通道、?。消防安全《疏散通道
【
?无市:政消火栓或》者消防供《水不足且无消—防车:通道:的街道和大面积棚】户区建设或者管理】单位应当根据消防】。需要修建或者完善】消防供水《设施
】
第四十五—条, 因:道路施?工或者因《停水:、停电?、切断?通,信线路可能影响灭】火救援?工作的有关》单,位应当?事先通知公安机关消!。防机构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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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四十六条 下列人员!应当参加有》关,单位:组织的?消防安全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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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【公众:聚集场所从业人【员、人员密集—场,。所,的保安?人员、物业》服务企业的》工作人员应当由用人!单位或委托》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消!防安全培训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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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居民委员!会,和村民委员会—。。的,负责人、专职消防队!和志愿消防队的负责!人、单位的消防【安全责?任人应当由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组》织消防安《全培训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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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实施】消防安全管理、建筑!防火和自动》消防设施施工—、操作、检测、维护!工作的人员应—当由消防安全专【业培训机构进行消防!安全专业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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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进行电焊、》气焊等具有火灾【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!动消防系统》的操作人员》必须持证上》岗,并严格遵守》消防安全操》。作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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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十七条 单位【应当结合实》际制定?灭火和应急疏散预】案预案应当包括下】列内容
【。
(一)》确定灭火行动、通】讯联:络,。、疏散引导、—安全防护《救护等人员分工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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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【报警:和,接警处置措施;
】
(三)】扑救初起火灾和应】急疏散措施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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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通!信联:络、安全防护救护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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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儿所、幼儿园、!学校、养老院、福】利院、?医院:等单位的灭火—和应急疏散预案【。应当包含在》火灾发生时保护婴】幼儿、学生、老人】、残:疾人、病人的相【应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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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八条? 单位应当按—照灭火和应急疏散】预案实施消防演练】。;演练时应当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】先告知演练范围【内的:人员
人!员密集场所经营【单位、物《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消!防演练时应当有针对!性,地培训员工在火灾】或者灾害事故—发生时组织、引导在!场人员有序疏散【的,技能
】单位、?物业业主及使用【人应当配合公安消】。防队、专职消防【队开展灭火救援【演练
第【四十九条 从事消防!设施维?护保养及检测、消防!。安全:监测、消防》技术:咨询、消防》安,全评估?、火灾损失核定【等消防技术服—务的机构应当—取,得市公安机》关消防机《构颁发的《资质:证书法律、行政法】规,另有规定《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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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消防:。技术服务机》构申请资《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!条件
(!。一)有法人资格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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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有与】消,防技术服务项目相】适应的设施、设备;!。
(【三):有符合?规定的消防技术【服务资格的执—业人员;
【
?(四:。)有健全的》质量管理体系;【
(五】)法律?、法规?规定的其他条件【
市公】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受: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!的,申请后应当在—。二十日内组织—。评审:符合条件的颁—发,资质证书《;不符?合条件的应当书【面说明理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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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技—术服务?机构管理办法由【。市人民政《府制定?
第五十【条 :火灾高危单位应当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!。消防安全的需要投保!火灾公众责任险【鼓,励和引导其》他单位和个人—。投保火灾《公众:责任险
】
火灾高危单位的】具体范围由市人【民政府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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