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三章 火—灾预防
【第十九条 城镇【应当:制定消防《规划消防规划包括】消防安全布》局和消防站、消防】给水、消防车通【道、消防通》信、消防装备等内】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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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消,防规划应《当纳入城乡规划【公共消?防设施应当与其他】市政基础设》施统一规划》统一设计统一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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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》消防:设,施、消防装备—应当:按照国家《有关技术规》范的要求增》建,、改建、配置或【者,进行技?术改:造
第二》十条: 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对依》法批准的《消防规划中》确定的消防队(【站)和设《施用地应当予以【控制:预留任何单位—。和个:。人不得随意改变【、占用确需调整【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!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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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 依法应—当进行?消,防设计审核的新建、!扩建:、,改建:等建设?工,。程建设单位或—者个人应当将—消防设?计文件报送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审核公】安机关消防机构应】当自受理申》请之日起十个—工作日?内,。作出:同意或者不同意的】书面决定;对作出】。不同意决定》的应当说明》理由
其!他建设工《程建设单位或者【个人应当自依法取】得,施工许?可,之日起七个工—作日内将消防设计】文件报?公安:机关消防《机构备?案,公安:机关消防机》构应当依《。法进行抽查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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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依法:应当:。进行消防设计—审核的?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!核或者?经审核不《合格的?建设单位或者个人、!施工单位不得施【工;其他建》设工:程取得施工许可后消!防设计?文,件经依法抽》查不:合,格,。的应当停《止施:工,
! 第二十二条 依法!应当由专家评审【的消防设计建—设工程市《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应当会《同,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组》织,专家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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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条 》。经依:法审核?合格的?。建设工?程消防设计需要【变更的应当报经【原审核的公安机关】消防机?构,核准未?经核准的任》何单位?和,个人不得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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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已备案的消防设计】发生变更后建设单位!或者个人应当自变】更之日起七个—工作日?内,将变更后的消—。防设计文件报—原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备》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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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【条 依法经审核合】格的: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!单位:或者个人应当向公安!机关消防机构申请】消防验收公安机【关消防机《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!日起十?个工:作,日内作出《同意或者不》。同意:。的书面决定;对作出!不同意决《定的:应当说?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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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建设】工程建设单位—或,者个人应当组—织设:计、施工《、工程监理单位【进行:消防竣工验收—并,在竣工验收》之日起?。七个工作日》内,报公:安,机关消防机》构备案公《。安机关消《防机构应《当依:法进行抽查 — ,
依法应!当进行?消防验收的》建设工程未经—消防验收或者—消防验收《不合格?的禁:止投:。入使用;其》他建设工程经依【法,抽查不合《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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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设—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!的建设工程建设单】位,。或者个人在申请【验收时应当提交具备!检测资质的检—测机构?出具的对相关—系统的检测报告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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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五条 《公众聚集《场所在投《入使用、营》业前:。建设:单位或使用单—位应当向当地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申—请消:。防安全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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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应当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!个,工作日内《对该场所进行消【防安:全检查自检查之日】起三:个工作日内作出【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!面决定;对作出不同!意决定的应当—说明理由 》
!第二十?六条 施工单位【应当对在《建工程施工现—场的消防安全负【责制定消防安—。全管:理制度确定消—防,安全责任人落实用火!、用电防范措施保障!消防车通道》畅通配备必要—的灭:火器具
— ,
:建筑:物施工?高,度超过二《十四米时施》工单位应当》根据施工进度落【实消:防水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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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在尚【未竣工的建》筑物内?设置员工《宿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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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七条 —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!防安全由业主负【责共有?。部分的消防安全由】所有业主《共同:负责:并确定责任人对建筑!物共有部《分的疏散通道、【安全出口、消防【设,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!行,统一管理
】
建筑物未—实行统?一管:理的其所在地的居】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!会应:当协调、指导业主制!定防火安全公约督】促确定消《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!防安全措施
】
》 , 第二十八条 【建筑物的业》主委托?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!。物业服?务合同中应当明确】消防安全责任、【维护:和管理共《用消防设施、保障】安全出口和消防通】道,畅通、开展》。。防火安全巡》查、组织消》防宣:传教育、制定—并组织灭火和应【急疏散预案的演【。练等消防《安全防范的内容【
物【业服务企业应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】同在委托《管理的范围内—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!任提供消防安—全防范服务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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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九条 建《筑物实行承包、【。租赁或者委托—经营:。管理的业《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!安全要?。求的建筑物或者【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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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包人、承租人或!者受委托人应当在】其使用、管理范围】内履行?消防安全义务—
! 第三?。十条 设《有消防设施的建设工!程,投入使?用后业主或者管【。理人:应当对消防》设施进行《日常:管,理、维护保养并委托!具备建?。筑消防设施》检测资质的单位【对建筑自《动消防设施每—年至少?进行一次全面—检测:。。保证消防设施的【正常使用
!
对共用消防设施和!器材进行检测、维修!、更新、改造—所需的经费保修【期内由建设》单位承担;保修期满!的按照物业专项【维修资金的管理【规,定列支;《未建立物业》专项维修资金—的由业主约定承【担;没有约定或者】约,定不明确的由业主】按照专有部分占建】筑物总面《积,的比例确定
】
第】三十一?条 建筑工程消防】设计、?。施工、消防验收以及!。建筑构件、》建筑材料和室内【装修、装饰材料【的防火性《能应当符合国家标】准;没?有国家?标准的应当符合【行,业标准;没有—行业标准的应当符】合地方标准;没有上!述标:准的应?当,按照:有关规定办理—。。
人【员密集场所室内【装修:、装饰应当符合【消防技术《标准装修材》料应当报送法定的检!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!检,验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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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二条 消防产—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!;没:。有国家?。标准的应当符—合行业?标准禁?止,生产、销售或者使用!不合:。格的消防产》品以及国家明令淘】汰的消防产》品维修消防设—。施和:器材禁?止使用不合格的配件!或,者灭火?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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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!的消防?产品在安装前施工】单位应当在监理单位!的监督下《对产:品,质,量实施?现,场检查?现场检?。查,无法判定的应当委托!具有法定资》质的检?验机构进行检验【检查或?者检验不合》格的:不得安装、》使用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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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使用》不合格的消》防产品或者国家明】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!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应当依《法查处并自》检查发现之日起三个!。工作日内将情况抄告!质,监、工商部门质【监、工商部门应当及!时,。查处生产、销售不】合格或者国家明令】淘汰的消防产品的】违法:行为并在《处理后五《个工作日内》抄,告公安机关消—。防机: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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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【条 生产、储存和装!卸易燃易《爆危险物品的工厂、!仓库和专用车站、】码头必须设置在【。城镇边缘或者相【对独立的安》全地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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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燃《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!装站、供应站、【调,。压站的设置应当符合!防火防爆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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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,十四条 生》产、储存《、运输、销售—、使用、销》毁易燃易爆危险物】品必须执行国家【有关消防安全的规】定
生产!易燃易爆《危,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!应当附有《燃点、闪点》、爆炸极限等数据】的说明书标明防火防!爆注意事项 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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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输易燃】易爆危险《物品的车《船应当按照》规定的路《线、时间《及有关?要求行驶并配—置危险?货物标志《和,相应:的灭火设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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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—入,生产、储存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】的场所?。。必须:执行国家有关消【防,安,全的规定《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!产、储?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!的,场所禁止《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!险,物品进入公》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!交通工具禁止载【客,进入加油站加油和燃!气,充,装站充气 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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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十?五条 高层建筑的】消防安全《。应当立足自防自救】的原则实行严—格和科学《的管理
】
第三十六【条 重?要隧道、桥梁应当设!置和完善必要—的防火、灭火和【抢险救?援设施?、设备
! 第三《十七条 城镇人民防!空地下工程和其【他,。地,下,工程和平时期严禁用!于生产、《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!。危险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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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:十八条 《单位或者场所设有消!防控制室的必—须实:行专人二十四小【时值:。班制度
!政府鼓励《人员:密集场所设置的【火灾自动报警—系统:与城市消防安全远】程监控系统》联网:
! 第三十九条 大】型储油、储》气,罐等易燃易爆—装置和具有》火灾和?爆炸危?险性的场《所,从事明火作业必【须事先报《经单位消防》安全管理人办理明】火作业手续制—定安全操作流程【专,人现场监《护落实安全防范措】。施
!第四十条《 搭建临时》。建(构)筑物应当符!合消防安全》要求不得《占据消防《通道和妨《碍消防车《通行
! 第四?十一条 《公,共交通工具应当按照!国,。家、本市《的有关规定》配备消防器材、逃生!救助工具和》设施保?持其完好、有效【并设置明显标—识和使用说》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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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《交通工具的从—业人员应当》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!方法在火《灾等突发事件发【生时应当立即组织、!引导乘客《疏散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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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?类停车场应》当根:据,停,车规模配置一定数】量的消防设施设备】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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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二条 】禁止在高《层建筑、地下工【程消防重点部—位的安全距离内、垃!圾道和其他容易引】起火灾及《人员伤亡的》场所焚烧物品—
第!四十三条 》消防车(《。艇)和消防设施设】备不得用于与消防和!应急救援《工作无关的事项任何!单位:和个人?不得损毁消防设施不!得埋压、圈占消防】水源不得《擅自移动、拆卸消】火栓和取用》消防:用水不得《在消防水池内放养】家禽和向池内倾【倒垃圾杂物》
距【市政消火《栓,五米半径《内,不准设置固定设【。施因:施工可能影响消【火栓使用的应当报】。。告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并采取相应补】救措施?。设立醒目标志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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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密集场!所的门?。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!。和,灭火救援《的障碍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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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四条《。 旧城改造、新【。区开发应当按照国家!工程建设《消防技术《标准和城乡消防规划!要求合理规划、建设!和,改造消防车通道、】消防:安,全疏散通《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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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市政】。消火栓或者消—防供水不《足且无消《防车通道《的街道?和大面积棚》户区建设或者管【理,单位应当根据—消防需要修》。建或者?完善消防供水—设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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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条! 因道?路施工?。或者因?停水、停电、切【断通信线路可能影】响灭火救援工作的有!关单位应当事—先通知公安机关消】。防,机,构,
第四十六条! 下列人员》应当参加有关单位】组织:的消防?安全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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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公众【。。聚集场所从》业人员、人员密集场!所的保安人员、物业!服务: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!由用人?单位或委托》社会培?训机构进行消防安】全培训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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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。居民:委员会和村》民委员?会的负责人、专【职消防队和》志愿消防队的负责】人、单位的》消防安?全责任人《应当由公安机—关消防机构组织消防!安全培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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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实施!消,防,安全:管理、建筑》防火和?自动:消防:设施施?工、操作《、检测、《维护工作的人员应】当由消防安》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!消防:安全专?业培训
【
:进行电焊、气焊【等具有火灾危险的】。作业人员《和自动消防系—统的操作人员必【。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!守消防安全》操作规程
】第四十七条》 单位应当结合【。实际制?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!案预案应当》包括下列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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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(一?。)确定?灭火行动、通讯联络!。、疏散引导》、安全防护救护【等人员分工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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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):报警和接警》处置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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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三,)扑救初起火灾和】应,急疏散措施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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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通》信联络、《安全:防护救护措》施
托】儿所、?幼儿园、学校、【养老院、福》利院、医《。院等单位的灭火和】。。。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!含在火灾发生—时保护婴幼儿、学生!、老人、残疾人、】病人的相应措施
】
第四》十八条 单位应【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!散预案实施消—防演练;《演练时应当设置【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!演练:范围内?的,人员
】人员密集《场所经营单位、物】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消!防演练时《应当有针对性—地培训员工在火灾或!者灾害事故发生时】组织、引导在场【人,员有序疏散的—技能
【
,单位、?。物业业主及使—用,人应当配合》公安消防队、—专,职消防队开展灭火救!援演:。练
:。
第四十九条】 从事消防设—施维护保养及检测】、消防安全监测【、消防技术咨询、】消防安全评估、火】灾,损失核定《等消防?技术服务的》机构应当取》。得,市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?。颁发的资质证书【法律:、行政法规另有【规定:的从其规定
】
消防》技术服务机构—申请资质证》书应当具备下列条】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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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《)有法人资》格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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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有与《消防技术服》务项目相适应的设】施、设备;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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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有符!合规:定的消防技》术服:务资格的执业人【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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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《有健全的质》。量管理体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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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,五,。)法:。律、:法规:。规定:的其他条件
!
:市公安机《关消防机构》受理消?防,技术服务机构的申】。请后应当在》二十:。日内:组织评审符合条件】的颁发资质证—书;:不符合条《件的应当书面—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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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【技术服务机构管理】。办法:由市人民政》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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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火灾高!危,单位应当根据—国,家有关规《定和消防安》全的需?。要投保火灾公众责】任,险鼓励和引导—其他单位和个人投】保火灾公众责任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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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高危!单位的具体范—围由市人民政府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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