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章 火灾预—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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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—。城镇应当制定—消防规划消防规【划,包,括消防安全布局和消!防站、消防给水、】消防车通道、消防】通信、消《。防装备等内》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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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规—划应当纳入城乡规】划公共消防设施【应,当,。与其他市政基础【设施统?一规划?统一设计统一建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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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公共消防《设施、消《防装备应当按照国家!有,关,技术:规范的要求》增建、改建、配置或!者进行技《术改造
第—。二十条? 规划行政》主,管部门对依法—批准的消防》规,划中确定的消—防队:。(,站)和?设施用地应当予以】控制预留任何单位】和个:人不:得随意改变》、占用确需调—整的应?。当按:照,法定程序《报,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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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。一条 依法应—当进行消防设计【审核:的新建、《扩建、改建等—建,。设工程建设单位或】者个人应《当将消防设计—。文件报?送,公安:机关消防机构审【核公安机关消—防,机构应当《自,受理申请之日—。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!同意或者不同意的】书面决定;对—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应!当说明理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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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!位或者个人应当自依!法取得?施工许可之》。日起七个《工作日内《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!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!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应当依》法,进行抽查
】。
依法应【当进行消防》设计审核的》建设:工程:未经依法审核或者】经审核不合》格的建设《单位或?者个人、施工单【位不得施《。工;其他建设工程取!得施工许可后消【防设计文件经依法】抽查不合格》的应当停《。止施工
【
—第二十二条 依法应!当由专家《评审:的消防设计》建设:工程市公安机—关消防机构应当【会同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组织专—家评审
《
第】。二十三条 经依【。法,审核:。合格的建设工—程消防?设计需要变》更的应当报经原审】核的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—核准未经核准—。。的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变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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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已备案的消》防设计?发生:变,更后建?设单位?。或者个人应当自变更!之日起七个》。工作日内将变更后】的消防设计文件报】原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备案
!
《第二:十四条 依法经审核!合格的建设》工程竣工后》建设单位《或者个人应当向【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申:请消防验收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》应当自受理申请之】日起十个工作—日内作出《同意:或,。者不同意的书—面决:定;:对作出?不同意决定的—应当说明《理由
其!他建设工程建设单】位或者个人应当组织!。设计、施工、—工程监理单位进【行消防竣《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!之日起七个工—作日内报公安机【关消防机构备案【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应当依法进【行抽查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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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》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!的建设?工程未经消防验【收,或者消防《验收不合格的—禁止投入《使用;其他建设【工程经依法抽—查不合格的应当【停止使?。用,
》
对设》有建筑自动》消防设施的建设工】程建设单位或者【。个人在申请验—收时应当提交—具备检测《资,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!对相关系统的检【测报告
】
第二十】。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!在投入使用、营业】前建设单《位或使用单位—应当向当地公安机】关,消防机?构申请消防安全检】查
》
公安《。机关:消防机?构应:当自受?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!作日内?对该场?所进行消防安全检】。查自:检,查之日起三个工【。作日内作出》同意或者不》同意的书面决定;】对作出不《同意:决定的应当说明【理由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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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【条 施工《单位应当对在建【工程施工现场的【消防安?全负责制定消防【安全:。管理:制度确定消防安【。全责任?人落实用火、用【电防范措施保障【消防:车通道畅《通,配,备必要的灭》火器具?
建筑物!施工高度超过二十】四米时施工单位应】当根据施工进度【。落实消防《。水源: :
不得】在尚未竣工》的建筑物内设置【员,工宿舍 《
》
第二十七条! 建筑物《专有部分的》消防安全由业—主负责共有部—分,的消防安全由所【有业主共同负责并】确定责任《人,对建筑物《共有:部分的疏散通道【、安全?出口、消《防设施?和,消防:车通道等实行统一管!理
—
建筑物未实行统一!管理的其所在—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!民委员会应当协【调、指导业主制定】防火安全公约—。督促确定消防安全】管理人?落,实消:防安:全措:施,
?。
》 第二十》八条 建筑物的业主!委托:物业: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!服务合?同中应当明确—消防安全责任—、,维护和?管理共用消防设施】、保障安全出口【和消防通道》畅通、开《展防火安全》巡,查、组织消防宣传】教育、制定并—组织灭?火和应急《疏散预案的演练等】消防安全防范的【内容
物!业,服务企业应当按照】物业服务《合同在?委托管理的范围内】履,。行消防安全管—。理责任提《供消防安全防范服】务
》 :
第二十【九条 ?建筑物实行承包、租!赁或:者委:。托经营管理的业【主应当?提,。供符合消防安全要】求的建筑物或—者场所
— ,
承?包人、承租》人或者受委托人应当!在其使用、》管理范围内履—行消防安全义务 】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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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条 设有消!防设施的建设工程】投入使用后》。业主或者管理人【应当对消防设施进】行日常?管理、维护保—养并委托具备建筑消!防设施?检测资?质的单位对》建筑自动消防设【。施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】。全面检测保》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!用
对】共用消防设施—和器材进行检测【、维:。修、更新、改造【。。所需的经费保修期】内由:建设单位承担;【保修:期满的按照物—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!理规定列《支;未?建立物业《专项维修资》金的由业主约—定承担;没有—约定:或者约定不明确【的,由业主按照专—有部分?占建筑物总面积【的比例确定
】
第】三十一条 建筑工】程消防设《计、施工、消防【验收以及建筑构件】、建筑材《料,和室内装修》、装饰材料的防火】性,能应当符合》国家标准;》没有国?家标准的应当—符合行业标准;没】有行业标准》的应当符《合地:。方标准;没有上【述标准的应》当按:照有关规定办理【
—人员密?集场所?室内装修、装饰应当!符合消防技术标【准,装修材料应》。当报送法定的检验】机构:进行见证取样检验】 :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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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十二条 消防产!品应当符合国家【标准;没有》国家标准《的应当符合行—业,标准禁止生产、销售!。或者:。使用不合《格,的消防产品以—及国家明《令淘:。汰的:消防产品维》。修消防设施和器材】禁止使用《不合格的《配件或者《灭火剂?
《
建?设,工程的消防产—品在:安装前施《工单位?应当在监理单—位,。的监:督下:对产:品,质量实施现》场检查现场检—查无法判定的应【当委托?。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!机构进?行检验检查或者检验!不合格的不得安装】、使用 》
—对使:用不合格的消—防产品或者国家【。明令淘汰的》。消防产品《的公安?机,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!查处并?自检查发现之日起三!个工:作日内将情况抄【告质监、工商部【门质监、工商—部门应当及时查【。处生产、销售—不合: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!的消防产品的违【法,。行为并在《。。处理后?五个工作日》。内抄告公安》机关消防《机构
》。。
第】三十三条 生—产、储存和装—卸易燃易爆》危险物品的工厂、仓!库和专用车站、【码头必须设置在城镇!。边缘:或者:相对独立的安全【地带
》
易燃》易爆:气体:和液体的充装—站、供应站、调压站!的,设置应?当符合防火防爆【要求 《
《
第三十【四条 生产、—储存、运《输、销售、使用、销!毁,易燃易爆危险物【品,必须执行《国家有关消防安全】的规定
《
,
生产易【燃易爆危险物品的】。单,位对产品《应当附有燃点—、闪点、《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!明书标明防火防【爆注意事项
!
运输易【燃易爆危险物品【的车船应当》按照规定的》。路线、?时间及有《关要求行驶》并配置?危,险货物?标志和相应》的灭火设《施
!进入生产、储存易燃!。。易爆危险物品—的场: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!消防安全的规定【禁止携?带火种?进入生?产、储存易燃易爆】危险物品《的场:所禁止非法》携带易燃《易爆危险物》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!乘坐公共交通工【具禁止载客进入【加油站加油》和燃气充装站充气 !
!第三十五条 高层建!筑的消?。防安全应《当立足自防自救【的原则实行严格和】科学的管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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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,六条 重《要,隧,道、桥?梁应当设置》和完善必要的防【火、灭火和抢—险救援设施、设【备,
《
《第三:十七条 城镇人【民防空地下工—。程和其他地下工程】和,平时期严禁用于【生产:、储存和销》售易燃易爆危险物】品
】。。 ,第三十八条 —单位或者场》所设有消防控制室】的必:须实行专人二十四小!时值班制度
【。
《政府鼓励人员—密集场所设置的火灾!自,动报警?系,统与城市消防安全远!程,。监控系统联网
!
《
第《三十九条 》大型储油、储气【罐等易燃易爆—装置和具《有火灾?和爆炸危险性的场】所从事明火作业【必须事先报经单【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办!理明:火作业?手续制定安全—。操,作流:程专人现场监护落实!安,全防范措施
】
》第四:十条 搭建临—时建(?构)筑物应当符【合,消防安全要求不【得占据消防通道和妨!碍消防车通》。行
】 ,第四十一《条 公共交通工具】应当按照《国家、本市》的有关规《定配备消《。防,器材、逃生》救助工具《和,设施保持其完好、有!效,并,设置:明显:。标识:和使用说明
】。
公共交通工具!的从:业人员应《当,掌握消防器材的【使用:方法在火灾等突发事!件发生时应》当立即组织、—引导乘?客疏:散
【
各类停车场应当!根据停车规模配置】一定数量的消防设】施设备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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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二—条 禁止在高层【建筑、地下工程消防!重点部位的安全距离!内、垃?。。圾道和其他容—易,引起火灾及》人员伤亡的场所焚】烧物品
《
第四!十三条? ,消防车(艇)和消】防,设施:设备不?得用:于与消防和应急救】援工:作无关的《事项任何《单位和个人》不,得,损毁消防《。设施不?得埋压?、圈占消防水—。源不得擅自》移动、拆卸消—火,栓,。和取用消防用水不得!在消防?水,。。池内放养《家禽和向池内—倾,倒垃圾杂《物
距市!政消火栓五米—。半径内不准设置【固定设施因》施,。工可能影响消—火栓使?用的应?当报告公《安机关消《防,机构并采取相应补救!措施设立醒》目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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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密】集,场,所的门窗《不得设?置影响逃生和灭【火救援的障碍物 !
【。 第四?十四条 旧城改造、!。新区开发应当按【照国:。家工程建设消防技】术标准?和城乡消防规划【要,求合理规划、建设】和改造消防车通道、!消防安全疏》散通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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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市政》消火栓或者消防供水!不足且无消防车通】道的:街道和大面积棚【户区建设或者—管理单位应》当根据消防需要【修建或者《完善消防供》水设施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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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第《四十五条 因道【。路施:工或者因停水—、停电?、切断通信线—路可:能影:响灭火救援工作的有!关单位应当事先通知!公,安机:关消防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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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十六条 下列人【员应当参加有关【单位组织的消—防安:全培训?
—(一)公《众聚集场《所从业人《员、:。人员密集场》所的保安人员—、物业服务》企业的工作》人员:。应当由用人单位或】委托社?会培训机构》进行消防安全培【训;
(!二):居民委员会》和村民委员会的负责!人、专职消》防队:和志愿消防队的负责!人、单位的消防安全!责,任人应当《。由公安机《关消:防机构组织消—防安全培训;
】
(三)实】施消防安全管理、建!筑防火和自动消防】设施施工、操作【、检:测、维护工》作的人员应当由消】防安全专《业培训?机,构进行消防安—全专业培训
【
《进行电焊、气—焊,等具有火《灾危险?的作业人员》和自动消防系统【的操作人员必须持】证上岗并严》。格遵守?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】
《第四十七条》 单位应当》结合实?际制定灭火和应【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当!包,括下列?内容
】(一)确定灭—火行动、《。。通讯联络、》疏散引?导,。、安全防护救护【等人:员分工;
】
(二)报警和接!警处置措施》;
》
(?三)扑救初起火灾和!。应急疏散措施;【
(四】)通信联络》、安全防护救护【措施:
托儿】所、幼儿园》、学校、养老院、福!利院、?医院等单位的灭【。火和应急疏》散预案应当包含【在火灾发《生时保护婴幼儿、学!生、:老人、残疾人、病】人的相应措施
【
:。
第四十《八条 单位应当【按,照灭火和应》急疏散预案实施消】防演练;演练时【应当设置明显标识】并事先告知》演练范围内的人员】
人员】密集场所经营单位、!物业:服务企?业在开展消防—演练:时应:当有针对性地培【。训员工在《火灾或者灾害—事故发生《。时,组织、引导在—场,人员有序疏》。散的技能
】
单位、物业业】主及使用人应—当配合公安消—防队、专职消防【队,开展灭火救援演练
!
第四》十九条 从事消防设!施维护保养及—。检测、消防安全监测!、消防技术》咨询、消防安全评估!。、,火灾损失核》定等消防技术服【务的机构应当取【得,。市,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颁发的资》质证书法律、行【政法规?另有规定的》从其规定
》
《
消防技术服—务机构申请》资质证?书应:当具备下列条—件
(一!)有法人资格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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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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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?。)有:与消防技术》服务项目相适—应,的设施、设备;
】
(—三)有?符合规定的消防技】术服务资格的—执业人员;
!
(?四)有?。健全的质量管—理,。体系;
】
(五?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?的,其他条?件,
—市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受理消防技术】。服务机构《的申请后应当在二】十日内?组织评审《符合条件的颁—发资质证书;不【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!说明理由
!
,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】管理办法由市—人民政府制》定
第五十条! ,火灾高危单》。位应当根据国—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!全的需要投保火灾】公众责任险鼓—励和引?导其他单位》和,个人: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!
》。
火灾高危单位的具!体范围由市人民政】府规定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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