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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,。。。章 火灾预》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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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九条 城镇》应,当制定消防规—划消防规划包—。括消:防安:全布局和《消防站、消防给水】。、消防车《。通道、消防通信【、,消,防装备等《内,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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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规划】应,当纳入城乡规—划公:共消防设施应当与】其他市政基》础设施统一规—划统一设计统一【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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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?。消防设?施、消防装备—应,。当按照国家有—。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增!建、改建、配置或者!进行技术《改造
第》二十条 《。。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对,依法批准《的消防规《。划中确定的消—防队(站)和设施】用地应当予以—控制预留任何单【。位和个人不得随意】改变:、占用?确,。需调:整的应当按》。。照法定程序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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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一条 【依法应当进行消防】设计审核的新—建、扩建、》。改建等建《设工: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!应当:将消防设计文—件报送公安》机关:消防机?。构审核公《安机关?消防:。机构应当自受理【申,请之日起十个工【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!不,同,意的书面《决定;对作出不【同意决定的应当【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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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?。建,设工程建设单位或】者个人应当自依【法取:得施工许可之日【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!。防,设计文件报公—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备案公安》机关消?防机:构应当依法进行抽查!
依!法,应当进行消防—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!未经依?。法审核?或者经审核不合【格的建设单位或者】个人、施工单位不】得施工;其他建【设工程取得》。施工:许可后消防设计【文件经依《法抽查不合格的【应当:停止施?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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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二,条 依法应》当由专?家评审的消防设计建!设工程市公安—机关消防机》构,应当会?同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组织专家评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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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】条 经依法审—核合:格的:建设工程消防—设计需?要变更的应当报【经原审核《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核准未经核准的任】何单位和个》人不:得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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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备案的消防【设计发?生,变更后建设单位或者!个人应?。当自变更之日—起七个工作日内将】变更后?的消防设计文件【报原公安《机关消防《。。机构备案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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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四《条 依法经审核合格!的建设工程竣—工后建设单位—或者个人《应,当,向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申》。请消防验收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应—当自受理申请—之日起十《个工作日内作—出同意?或者不同《意的:书面:决定;?对,。作出不同意决定【的,应当说明理由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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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建设工程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】应当组织设计、【施工、工程监—理单:。位进:行,消防竣?工验收并在竣—工验收之日》起七:个工作?日内:。报公安?机关消防机构备案】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应,当依法进行抽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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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【。应当进行消》防验收的建设工程】未经消防《验收或者消防验收】不合格的禁》止投入?使,用;其他《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!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!用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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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设有【建筑自动消防设施】的建设工程建设【单位或者个人在申】请验收?时应当提《。交具备检测资质的检!测机构出具的对【相,关系统的检测报告 !
!第二十?五条 公众聚集场】所在:投入使用、营业【前建设?单位或使用》单位应当向当地【公安机关消》。防机构申请消防【。安全检查《
—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应当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!个工作日《内,对该:场所进?。行消防安全检—查自检查之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!出同:。意或者不同意的【书面:决定:;对作出不同意决】定的应?当说明?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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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六条 》施工单位应当对【在,建工程施《。工现场的《消防:安全负责制定—消防安?。全管理制度确定【消防安?全,责任人落实用火、用!电防范措施保障消】。防车通道畅》通配备必要的—灭火器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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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物施》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!时施工单位应当【根据:施工进?度落实消《防水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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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在《尚未竣?工,的建筑?物内设置员工—宿舍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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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七条 建筑物专】有部分的消防安全】由业主负责共有部分!。的消防安全由所有】业,主共同?负责:并确定责任》人对: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疏!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】、消防设施和消【防车通道《等,实行统?一管理
【
建筑《物未实?行统一管理》的其所在地的居【民委员会《、村民委员会应当】。协调、指导业主【制定防火安全—公约督促确定消【防安全?管,理人落实消防—。安全措施
】。。
第二十!八条: 建筑物的》业主委托物》业,服务企业《管理的物业》服务合同《中应当明确消—。防安全责任》、维护和管》理共用消防设施、保!。障安:全出口和消防通道】畅通、开展防—火安:。全巡查、组织—消,防宣传教《。育、制定并组织灭火!和应急?疏,散预案?。。的演练等消防安全】防,。范的内容
】
物业服务企【业应当按《照物业服务合同在委!托管理的范围内【履,行消防?安全管理责任提供消!防安全防范服务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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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九条 建筑物【实行承包、》租赁:或者委托经营—管理的业主应当【提,供符合?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!物或者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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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包人、【承租人?或者受委托人应当在!其使用、管》理范:围内履行消》防安:全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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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条 《设有消防设施的建】设工程投入使用后业!主或者管《理人应当对消—防设:施进行日常》管理:。、维护保养》并委托具备建筑消】防,设施检测资质—的单位对建筑自动】消防设施每年—至少:进行一次《。全面检测《保证消防设》施的正常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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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共用—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!检测、?维修:、更新、《改造所需的经费【保修期内由建设单】位承担;保修期【满的:按照物业专项维修】资金的?管理规定列支;未】建立物业《专项维修资金的由】业主约定承担;没有!约定或者约定不【。明确的由业》主按照?专,有部分占建筑物总】面积:的比例确《定
! 第三十一—条 建筑工程消【防,设计、施工、消防验!收以及建筑构件、建!筑,材,料和室内装》修、装饰材》料的防火性》能应当符合国家【标准;没有国家标准!的应当符合行—业,标准:;没有行业》标准的应当符—合地方标准》;没有上述标准的】应当按照有关—规定办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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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密集场所室!内装修、装饰—应当符合消》防技术?标准装修材》。料应当?。报送法定《的检验机《构进行?见证取样检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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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二条 消防产品应!当符合国家标准【。;没有国家标—准的应当符合行业】标准禁?止生产、销售或者】。。使,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!以及:国家明令淘汰的消】防产品维修》消防:设施和?器材禁止使用不【合格的配《件或者?灭火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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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《程的消防产品在【安装前施工单—位应当在《监,理单位的监》督下对?产品质量《实施:现场检查《现场检查无》法判定的应当委托具!有法定资质的检【验机构进行检验【检查或者检验不【。合格的不得安—装、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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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使用不合格的消!防产品或者》国家明?令淘汰的《消防:产,品的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应当依法查处】。并自检查发现之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】将情况?抄,告质监、《工商部门质监—、工商?部门应?。当及时?查,处生产?、销售不合格或【者国家明令淘—汰的消防产品的违】法行为并《在处理后五个—工作日内抄告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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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三条 生产、【储存和装卸易燃易】爆危险?物品:的工:厂、仓库和专—。用车:站、码头《必须设?置在:城镇边缘或者—相对:独立的安全地—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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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《燃易爆气《。体和液体《的充装站《。、供:应站、调压站的【设置应当符合防火防!爆,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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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四条 生产、储!存、运输、》销售:。、使用?、销毁易燃》。。。易爆危险物品必须】执,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!的规定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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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易燃易爆危险!物品的单位对产【品应当附有》。燃点、闪《点、爆?炸极:限等数据《的说明书标明防【。火,防爆注意事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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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输》易燃易?。爆危险物品的车【船应当按照》规定的?路线、时间及有关】。要求:行驶并?配置危险货物标【志和相应的灭—火设施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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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进入生?产、储存《易燃:易爆危险物品的场】所必:须执行国家有—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!。止携带火种进—入生产?、储存易燃易爆危】险物:品的场?所禁止?非法携?带易燃易爆》危险物品《进入公共《场,所或:者乘坐公共交通【工具禁止载客进【入加油站加油和【燃气充装站充气 !
— 第三《十五条 高层建【筑的消防《安,全应:当立足自防自—救,的原则实行严格【和科学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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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六:条 :重要隧道、桥梁【应,当设置?和完善必要的防火】、灭火和抢》险救援设施、—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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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! 城镇?人民:防空地下工程和其】他地下工程和—。平,时期严禁用于生【产、储?存和销售易燃—易爆危险物品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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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八条 单位或者场】所设有消防》控制室的必须实行】专人二?十四小时值班—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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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《鼓励人?员密集场所》。设置:的火灾自动报警【系统与?城市消防安全远【程监控系《统,。联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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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九条 大《型储油、《储,气罐:等易燃易爆装—置和具有火》灾和爆炸危险性的场!所从事明火作业必须!事先报经单位—消,防安全管理人—办理明火作业手续制!定安全操作》流程专?人现场监《护落:实安全防范措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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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条 搭建》临时建(构》)筑物应当符—合消防安全要求不】得,占据消防通道—和妨碍消防车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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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?一条 ?公,共交通工具》应当按?照国家、本》市的有关规》定配备?消防器材《、逃生?救助工具和设—施保持其完好、【有,效并设置明显标【识和使用说》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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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?交通工具《的从:业,人员应当掌握消防器!材的:使,用方法在《火灾等突发事件【发生时应《当,。立即组织、引导【乘客疏散 —
各类停!车场应当根据—停车规模配置—一定数量的消防【设施设备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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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二条 禁止—在高:层建筑?、地下工程消防重点!部位的安全距离内、!。垃圾道和其他容易】。引起火灾及》人员伤亡的场—所焚烧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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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三条 【消防车?(艇)和消防设【施设备不得用于【与,消,防和应急救援—工作无关的事项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损毁消《防设施不《得埋压、圈占—消防水源不得擅自】移动、拆《卸消火栓和取用消防!。用水不?得,在消防水池内放养家!。禽和向池内倾—倒,垃圾杂物
】
:。距市:政消火?栓五米?半,径内不准设置固【定设:。施因施工可能影【响,消火:栓使:用的应当报告公安机!。关消防机《构并采取《相应补救措施设立醒!目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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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!不得设置影》响逃生?和,灭火救援《的,障碍物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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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。十四条 旧城改造、!新区开发应当按【照国家工程》建设消防技》术标准和城》乡消防规划要求【合理规划、建设和】改造消防车通道、】消防:安全疏散通道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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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无市政消火栓或者】消防供水不足—且,无消防车通道—。的街道?和大面积棚户—区建设或《者,管理单位应当根【据消防需要修建【或者完善消防供水设!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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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—。条 因道路施工或】者因:停水、停电、—切断通信《线路可能《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!有关单位应当事先】通知公?安机关消防机—构
第四【十六条 《下列:人员应当参》加有关单位》组织的消防安—全培: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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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,)公众聚《集场所从业》人员:、人员密《集场所的《。保,安人员、物业—服务企业的工作【人员应当由用人单位!或委托社会培训【机构进行消》防安全培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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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居民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!的负责人、专职消防!。队和志愿消防队【的负责人、单位【的消防?。安全责?任人应当由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!织消防安全培—。。训;
】(三)实《施消防安全》管理、建筑》防火和?自动消防设》施,施工、操作》、检测、维》护工作的人员应【当,由消防?安全专?业培训?。机构进?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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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》行,电焊、气焊等具【有火灾危险的—作业人员和自动【消防:系统的操作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】并严格遵守消防【安全操作《规,程
第四【十七条 单》位应当结合实际【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!。预案预案应当包【括下列?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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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一:)确定灭火行动、通!讯联:络、疏?散引:导、安全防护救护】等人员?分工;?
(二)!报警和接警处置措施!;
(三!)扑救初起》火灾和应急疏—。散措施;
!
(四?)通:信联络、安全防【护救:护措施
!托儿所、《幼儿园、学校、养】老院、福利院—、医院?等单位的灭火和应】急疏:散预案?应当包?含在火?灾发生时保护—婴幼儿、学生、【老人、残疾人、病人!的相应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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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 !单位应?当,按照灭火《和应:急疏散预案》实施消?防,演练;演《练时应当设置明【显标识并事》先告:知,演练范围内的人员】
人【。员密集场所经营【单位、物《业服务企业》在,开展:消防演练时应当有】针对性地《培训:员工在火灾或者灾害!事故发生时》。组织、引导》。。在场人?员有:。序疏散的技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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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、物【业业主及使用人【应当配合公安消防】队、专职消防队开】。展灭:火救援演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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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条 【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!。养,及,检测、消防安—全监测?、消防技术咨—询、消?防安全评估、—火灾:损,失核定等消防技【术服务的《机,构应当取得市公安】机关消防机构颁发】的资质证书》法律、行政法—规另有规《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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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《防技术服《务机:构,申请:资,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!条,件
(】一)有法《人资格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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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二)有与消防技】术服务项《。目相适应的设施【、设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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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有—符合规定的消防技】术服务资格的—执业人员《。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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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四)有健》全的质量管理体系】;
(五!)法律?、法规?规定的其他条件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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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公安机》关消防机构》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机!构的申请后应当在二!十日内组《织,评审符合条件—的,颁发资质证书;【不符合条件的应当】书面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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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技术服务机构!管理办?法由市人《民政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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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【火灾高危单位应当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】。和消防安《。全的需?要,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!鼓励和引导其他【单位和个人投—保,火灾:公众责任险》。
—火灾高?危单位的具体范围】由市人?民政府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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