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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伊犁】州直统一管理城【市基础设施建—设,资金及项目暂行办】。法 伊犁哈萨!。克,自治州人民》政府办公《厅关于印《发,伊,犁州直统一管理城】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!及项目暂行》办法的?通知 (》伊州政办〔2006!〕108号) !自,治州直?属各县市人民政府】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!门,霍尔果斯、都拉塔】口岸管委会》  ?   【  伊犁州直【统一管理城》市基础设施建—设资金及项目—暂行办法《已经州?。人,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!发你们请认真贯【彻,执行 》。 二○○六年七月!二十一日 第一!章, 总则 —第一条 为建立统】一规范的伊犁州【直城市基础》设施建设资金及项】目的:管理机?制提高城市基础设】施建设专项资—金的使用效益有【效增强城《市基础设施项目筹】资和:偿还债务能力参【照,国家及?自治区基本建设【和国债?专项投资项目等有】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!    【 《 第二条 伊犁【州国有资《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!公司(?以下简称《州经营公司)是【统一管理城市基础】设施建?。设资金?及项目的法人负责】项目的建设管理【  《。  【 第三条 州人民】政府成立统一管理城!市基础设《施,建设资金及项目【管理领导小组(以下!简称城建领导—小组)负责统一管】理城:建资金的融通平衡计!划,并对州经营公—司的专项资金使用】情况进行监督 】    — ,。 ?第四:。条 各?县市指定项》目建设单《位负责申报实施城】市基础设施》。建设资?金及项目计划—。按照“谁使用、谁归!还统一管《理”:。的原则进行》 第二章 】资金管理《 ?第五条 州经营【公司作为政府投资主!体和统一《。管理城市基础—设施项目建设贷【款的筹资《主体:与,。各县市人民》政府签订《资金:使用协议书负责贷】款项目的《资金:使用、管理、偿还等!工作跟踪《检查:项目建设《单位的工程建—设和资金使用—情况办理领导小【组交办的其他—。事宜    】 : 《第六条 伊犁州统一!管理的城市》基础:建设专项资金所有权!属,各县市人民政府【使用统?一管理?城市建设专项资【金时由县市提出资金!使用计划项目—建设单位根据已【。审批项目提》出申请报《城建领导小组审定州!经营公司根据项【目建:设进度将资金拨【付,。。。。到项目建设单—。位项目建设单位【。转拨:到施工单位 【。    【 第《七条 州经营公司设!立统一?管理城市基》础设施建设资金【专户(以下》简称:建设资金专》户)所有《。涉及统一《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!设资金均由项目【建设单位《归集转?。入该:专户管理 【   】 第八条 州经【。营,公司必?须确保项目建设及还!贷资金的专》款,专用按?月,向城建领导小组汇总!、上:报,贷款资金使用、管理!、偿还和工程进度等!信息分析执行情况 ! : ,  : 第九】条 :州,经营公司要明确专人!对项:目建设资金运—。作及项目建》。设进:度,的跟踪监管;—对出现质量事—故、存在质量隐患】、缺乏质《量安全保障以及存在!挪用建?设资金等现象的【项目将?停止拨付资》金并追究《。相关人员的》责任:建,设资金的运》作要:接受财政、审计等】部门的监督》。管理    】 , : 第十条 项】目建设?单位主要职》责   —    】 (一)严格按【照合同、《协议及?有关规?定使用资《金不得挪用确保资金!专,款专用;《 ?  ?   【。  (二)—上,报贷款项目资金使用!、管理、偿》还和工程进度等【信息; 】   —    (三)确!保按时足额还本付】息; 【   ? :    (四)!对重大设计变更、隐!蔽工程签《证等应事先报城建领!导小组按《有关程序报批; 】 《    】  : (五)《。办理城建领导小组和!州经:。营公司交办》的其他事宜 —。   — : 第十一条!。 配套资金》的来源 《    【 :   (一—。)各种城《市基础设施建设贷】款; 【     ! (二)财政预算!。。安排的?城市维护《费及其他《资金:。; 《    】    (三)】新增土地出让金【收,益,;    ! ?    (四【)国家?。投入市政公用设施】建,设的各项专》项资金;《 , 《   》    —(五)其他可—用于城市建设资金】 第【。三章 还贷管理 ! 第十二条》 州经营公》。司作为统一管理城】市,基础设施建设—。的,筹资平台和项目法】人负责对项目—的融资、贷款、【。全,部借款的还本付【息管理?等工作 —  : : ? , 第十三条 州经】营公司开设还贷准备!金专户并按照借款】合同规定《按时将还贷资—金归集存入还贷准备!金专户    ! 第十四!条 各县市建设单】位负责归集》还,贷准备金并提—前一个季度足额存】入州经营公司开设】的还:贷准备金专户—。确,保还:。贷准:备金专户中有足够】的资金偿还到期贷款!本息 》   】 第十?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!无法按时归还借【款,。本息时?州经营公司》有权启动《担保人的承诺函或】担,保人的担保》程序实现债权—;对所欠本息—根,据,县市政府承诺函【直,接扣款?归还:州经营公《。司 : :   《 第十【六条 项目》建,。设单:位使用州经营公司】。资金的利率按合同约!定的:利率进行计算—项目建?。设,单位使用州经营【公司资金所产生【的相:关税费由项目—建设:。单位承担 【   — 第十七条 严!格按照项《。。目建设?还,、贷款资《金相结合的原则【。资金使用单位必【。须按合同约定—的时:间和资金《数额偿还贷》款本:息各县市《项目:建设配套资金要同贷!。款按比例、同—步到位 《。 第四章 项【目,管理 》第十八?条 项目建设—。单位的项目建设【要严格执行基本建】设程:序认真做好》项目的前期工作并】具备经批准的项目】建,议,。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!和初步设计概算【等合法的项》目,审批:手续    】 : ? 第十九条 项目建!设实施?项目:法人责任制、项目资!本金:制、项目招投标制、!。工程监理制、项【。目竣工验收》制 《  : 第】二十条 城市基【础设施项目必须建】立项目法人责任制】、工程质量终身【负责:制和实行工程监理制!全部项目都要按政】企,分开的原《则组成项目执—行法人?勘,察设计、《施工、?监理:等要按各《自的职责《对工:程,质量负终身》责任   【 —。 第二十《。一条 州经》营公司负责城市基】础,设施项目招投标【的具体事宜所有项】目的:工程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、设备材料】采,购,要实行公开招标通过!公开竞争择优选【定施工单《位具备与建设要求相!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!具备足够《的技:术管理能力》    — 第二】十二条 城市基础】设施项目必须实行】合同管理制和—竣工验收制度建设】工程:的勘察设计》、施工?、设:备材料采购和工【。程,监理都要依法订【立合同?;项目建成后—有关部门按规定【。及时进行单项—验收然?后报请有关职—能部门?对建设项目进—行竣:工验:收, ? 第五章 附—。则 : :。第二十三条》 ,本办法?由伊犁州财政—局负:责解释  【  : ? 第《二十四?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!日起执行《 , ,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