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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?伊犁州?直统一管理城市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】及项目暂行》办法 》 伊:犁哈萨克《自治州人《民政府办《公厅关于印发—伊犁州直统一管理】城,市基础设《施建设?资,。金及项目暂行办法】的通知 《。 (伊州政办—〔2006〕1【0,8号) 》 自:治州直属各县—市人民?政府州人民政府各】有关部门霍尔果【斯、都拉塔口岸管】委会   —    !伊犁州直统》一,管理城?市基础设施建设资】金及项目暂》行办法已《经州人民政府研【。究,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!。真贯彻执《行 《 二○○六年七】月二十一日》 第一》章 总则 》 第一条 —为建立统一》规范的伊《犁,州直城市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】及项目的管》理,机,制提高城市基—础设施建设专项资】金的:使用效益《有效增强城市基【础设施项目筹—资和偿还债务能力】参照国家及自—治区基?本建设和国债专项投!资,项目等有《关规定特制定—本办法 》 ,   ? 第二条! 伊犁州国有—资产投资经营—有限责任公司(【。以下简?称,州经营公司)是统】一管:。理城:市,基础设施建设资【金,及项目?的法人负责项目【的建设管理 【   ? 第】三条 州人民政府】成立统一管理城市】基础设施建设—资金:及项目管《理领导小组(—以下简称城建领【导小组)负》责统一管理》城建资金《的,。。融通平?衡计划并对州经营】公司的专《项,资金使用情况进行】监督 《 ,   ? 第【四条 ?各县:市指定项目建—设单位?负责申报实施城【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!及,项目计划按照—“谁使?用、谁归还统一【管理”?的原则进行 【 :第二章 资》金管:理 ? 第:。五条: 州经营公司作为】政府投资主》体和统?一,。管理:城市基础设施项【目建设贷款的筹资主!体与各县市人—民,政府签订资金使用】协议:书,负责贷款项》目,的资金使《用、管理《、偿还等工作—。跟踪检查项目建设】单位的工程建设和】资金使?用情况办理领导小组!。交办的?其他事宜 —   ?。 ? , 第六条 【伊犁州统一管—理的城?市基础建设专项资金!所有权属《各县:。。市人民政府使—用,统一管理城市建设专!项资金时由县市提出!资金使用计》划项目建《设单位根《据已审批项》目提:出申:请,。报城建领导小组审】定州经营公司根【据,项目:建设进?度将资金《拨付到项目》建设单?位项目建设单位【转拨到?施工单位  】  【 第七条 州—经营公司设》立统一?管理: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】资金:。专户(以下简称建】设资金专《户)所?。有涉及统一管理城】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!均由项目建设单位归!集转入该专户管理】   》 》 第八条 州经】营公司必《。须确保项目建设及】还贷:资金的?。专款专用按》月,向城建领导》小组汇总、上报贷款!资金使用、管理【、偿还和工程—进度等?信息:分析:执,行情:况    !。 : 第九条 —州经营公司要明确专!人,对项目?建设资金运作—及项目建《设进度的跟踪监【管;:对出:现质量事《故、存在质量—隐患、缺乏质量安全!保障以及存在挪【用建设资金等现象的!项目将停止拨付资】金并追究相关人员】的责任建设资金的运!作要接受《财政:、审计?等部门的监督管【理    【 —。第,十条 项目建设【。单位主要职责 【    》    【 (一)严格—按照合同、协议及】有关规定《使用资?金,不得挪用确》保资金专款专用;】 》   —    (二)】上报:贷款:项目资金使用、管】理,、偿还?和工程进度等信【息;   ! 《   ? (三《)确:保按时足额还本付】息; 【   —    》(四)对重大设计变!更、:隐,蔽,工程签证等应事先】报城建领《导小组按有关程序报!批; —    》    【(五)办理城建领】导小组和《州经营?公司交办的其他【事宜 ?    ! 《第十一条 配套【资金的?来,源 《    】  (一》)各种城市基础【设施建设《贷款; 【    —   《 , (二)《财政预算安排的城】。市维护费及其他资】金; 【  : :    【(三)?新增土地出让金【收益;? :   》 ?   《 (四《)国:家投入市政》公用设施建设—的各项专项资金; !  》    】。 (五《)其他可用》。。于城市建设资金【 《 第三章 还【贷,管理 第十二】条 州经营》公司作为统》。一管理城市基础设】施建设的筹资平【台和项目法人—负责对项目》的融资、《贷,款,、,。全部借款的还本付息!管理等工作 】   !第十三条 》州,经营:公,司,开设还贷准备金专户!并按照借《款合同规定》按时将还贷资—金归集存入还贷【准备金专户 — :   【 :第十四条 》各县市?建设单位负》责归集还贷准—备金并提前》一个季度足额—存入州经营公司开设!的还贷?准备金专户》确保还贷准备金【专户中有足》够的资金偿还到期贷!款,本息    】 《 第十五条 【。项目建设《单位无法按时归【还,借款本息时》州经营公司有—权,启动担保人的—承诺函或担保人的担!保程序实现债权;】对,。所欠本?。息,根据县市《政府承诺函直接扣】款归:还州经营公司—    】 第》十六条 《项目建?设,单位使用州经营公司!资,金的利率按》合同约定《的利率进行》计算:项目建设单位使【用州经营公司—资,金所产生的相关税费!由项目建设单位【承担:   》 — 第十七条 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还!、,贷款资金相结合的原!则资金使用单位【必须按合同约定【的时间和资》金数额偿还贷款本息!各县市项目建设配套!资金要同贷》款按比例、》同,步,到位 第四章 !项,目管理 》 ,第十八条 项—。目建设单位》的项:目建设?。要严格执行基本【。建设程序认真做【。好项目的《前期工作并具备经批!准的项目《建议书?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!初步设计概算等合】法的:项目审批手》续    【 —第十九条 项—目建设实施项目【法人责任制、—项目资本金》制、项目招投标制、!工程:。监理制、项目竣工】验收制 《。    】 第《二十条 城》市基础设施项目【必,须,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!、工程?质量:终身负责制和实行】工程监理《制全部项目都要按】政企分开的原则组成!项目执行法人—勘,。察设计、施》工,、监理等要按—各自的?职责对工程质量负】终身责?任 《   !第二十一《条 州经营公司负责!城市基?础设施项目招投标的!具体:事,。宜所有项目的工程】设计、施工、—监理、设备材—料采:。购要实行《公开招标通过—公,开竞争择优选定【施工单位具备与建】设要求相应的资质】等级:和业绩具备足够的】技术:管理能力 【   【。 第二《十二条 城市基础设!施项目必须实—行合同管理制和竣】工验:。收,制度建设《工程的勘察设计、施!工、设备材》料采:购和:工程监理都要依【法订立合同;项目建!成,后,有关部门按规定【及时进行单项—验收:然后报?请有关?。职能部门对建—设项目进行竣工验】收 第五章 !附则 第二十三!条 本办《。。法由伊犁州财—政局负责解释—    【 , ? 第二十四》条 本?办法自发《布之:日起执行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