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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市城市】建设档案管理—办法
第一条!。 为了加强城【市,建设档案管理保护和!利用城市《。建设:档案充分发挥城【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!划,、建设和管理中的作!用根据中《华人:。民共和?国档案法、中华人民!共和国?城市规划《法、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建?筑法、国《务院建设工程质【。量管理条《例、科学技术档案】工作条例等有关法】律法规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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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市】行政区域内城—市,建设档案的管—。理适用于《本办法
— ?本办:法所称的城》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!市规划、建设及【其管理?活动中直《接,形成的具有保存价】值的:文字、图《纸、图?表、声像等各种【。载,。体的文件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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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条 延安》市城:乡建设规划局是【全市城市建设档【。案管理工作的—行政:主管部?门日常管理工作由延!安市: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!负责:业务上?受同级档案部门【的监督、《。指导
【 延安市城建档案】馆负责延《。。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!内的城市建设—档案:的,接收、收《集、保管《。和利用工作
】 各县区建【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具体负《责本行政区》域内城市建设档【案的管理工作各县区!城建档?案馆(室)》具体负责本》行政区域《内城建?档案的接《收、收集、保管和利!用工作并定》期向市城建档案馆】报送城建档案管理】目录业务上受同级档!。案部门和市》城建档?案管理办公室的监督!、指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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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市、县区》城管、水利、—电力、电信》、旅游、文》化、文物、》人,防等:相关部门《按,照各自职责配—合作好城市》建设档案管理工【作
第四条— 各县区人民政】。府应当加《强对:档案工作《。的领导把城》。市建设?档案纳入国民经【济和社?会发:展计划?鼓励采用新技术逐】步实现管理现—代化
第五条 !城市建?设档案管《理,应坚持集中》管理与分《级管理?相结合的原则维【。护城建档案的完整与!安全
第六条 】 建:设单:位应当按《照国家?、,省、市?有关:规定对本《单位的城市建设【档案:进行收集《、,编制城市建设档【案,确有困难《的,可以:委托档案馆(室)】编,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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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七条: 形成城》市建设档案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】按,照属地管《理原:则,将下列材《料报送?城建档案《馆(:室)
》 (一)编制城】市规划?所需的工程地—质、水文地质普查及!详细成果副》。。本
(二】),编制城市《规划所必《要,的控制测量、地【形测量、摄影测量、!。工程测?量,成果副本
】 (三)城市地形】图和地下综合管【线图、城市地—下管网普查、补测成!果档案
— (四)依法批准!的城市总体》。规划及分区规划、】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!划文件?材料:
(五)城!。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!形,成的有?。关城市建设》管理:管线管?理,等文:件材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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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(六)—市政基础《设施建设《工,程档案含城市道【路、广?场、停车场》、桥梁、涵洞—、隧道、排》水、照明、污水处】理工程档案及有关现!状图
【(七)城市公—用设施工《程档案含城》市,。水源地、给》水管网、城市燃气】工程、城《市集中供《热工:程建设档案》及有关现状图—。
(八【)电力、通讯设施】等地下管《线工程档案及有【关现状图《
? (九)城市【交通基础《设施工程档案含公】共交通场站建设、地!下交通工程、—集装箱运《输及长途客运场【站设施、城》市过境道路、索道】、缆车工《程档案及《有关现状《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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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十?)工业与民用建设工!程档案含工厂、【住宅、商业、机【关、学校、社会公益!事,业及其他公共建筑】工程:档案
— (十一)城—市园林?建设、风景名胜工】程档案含城市绿地】、,。公园、动《。物园、植物园、游乐!。园、风景名》胜,区、:古树名木保护和【城市标志性》设施、雕塑工程档案!
(十【二):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工!。。程档案含垃圾填埋场!、大型厕所及其【他重要?环境:卫生设施工程档【案
(十】。三)村镇建设工【程档案含建制镇【、集镇?的市政公《用设施公共》建筑工程档案
】 : (十四)》城市防洪、抗震【和人防等不》属于国家安全—保密工作规》定范围内《的工程档《案
》 (十五《)城市历史沿—革、:。历,史文:化遗迹、地名、各】项建:设和设施发展史等】文件材料
】 (:十六)城市规—划、市政、公—用、土地、环—境保护、文》物、园林、环—境卫生等《专业:管理部?门以:及,各类开发区形成【。的具有长期保—存价值的《业务管理和》。业,务技:术文件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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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十七)有》关城市建设的—规范性文《件、计?划、统计和设—。计、施工技术—规程及标志图—等城市建设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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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八)】重要遗址《、古建筑《、纪念性建筑—、宗教?建,筑、名人故》居的历史照片、图纸!、历:史记载材料和修缮记!录及:其它有?。保,存价值?的档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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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—九)军队的非—军事项目建设—工程档案以及—不,属于国家安全—。保密:工作规定《范围内的建设—。项目:工程:档案
第八条 】 报送城市建—设工程档案应当【符合下列要》求
》 (一)《档案材料应当完【整、:准确、系《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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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(二)档案材料】应当:是原件?;,
》(三)建设》工,程竣工图应当与【。工程实体《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!。签字齐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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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《四,),档案材料的整—理,应当按?照建设程序分—别组卷并《按不:同专业及《工序排列使用规【范统一的档》案装具符合国—家城市建设档—案整理?规,范与标?准
? (五)—。需要永久保存的应】当同时制作光盘【、录音带、录像带等!现代新?技,术
第《。九条 建》设单位和个人应当】从工:程立项起向勘探【、设计、施》工和监理单位提出】编制:报送建?设,工程档?案的要求做到—。建设工程档案—材料的收《集、编制《。与工程进度同步保】证建设工《。程档案材料完整准】确
第十》条 ?建设单位和个人在】。办理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《和建设工程》施工许?可时应当同时—与城:市建设档案馆(室】)签订建设》工程档案报送—责任:书,明确建设单》。位和个人报送建【设,工程档案材料—的要求、《期限:和其:他事项
第十一】条 建设单—位在组?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!验收前应当提—请城市?建设档案馆(室【。)对建设工程档案进!。行预验收预验—收合格后由》城,。建,档,案,馆(:室)出具工程档案认!可书文件
—第十二条 建设】单位在取《得,工程档案《认可文件《后方: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!办,理竣:工验收备《案时应?当查:。。验工程档《案认:可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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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!竣工验收时要有城市!建设档案馆(室)参!加对:建设工程档案进行】正式验收《。
第十三条 【。 建设单位》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!后三个月内》向城建档案馆(室)!报送一?套符合本办》法第八条要求—的建设?工程档?案由建设工》程档案不齐全的一般!应当在三个》月内补?充齐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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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建、】缓建工程的档案材料!暂由建设单位—保管
第十—四条: :。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!进行改建、扩—建和重要部位的维】修应当组织勘—察、: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!位、工程质量—监督机构按照—实际情况补充—和完善原工程—档案结?构和平面布局—改变:的应当重《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!按本办法规》定向:。城市建设档案馆(】室)报送档》案材料
— 城市供—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!力、电?力、电讯、人民防空!等专业地下管—线产权单位》应,当移交?已,形成的地下管线【工程档案;定期【向城市建设》档案馆移交更改、报!废、漏测部》分的:管线现状图和—有关资?。料
第十》五条 新建、改建!、扩建的地下管【线工程建设单位【应及时收集档案资】料地下管线》工程竣工验收前应】提,。请城建档案管理机】构对地?下管线工《程档案进行专—项验收在《地下管线工程—竣工验收《后三:个月内向城建档【案馆移交《下列档案材料—
(—一)地下《管线工程规》划、设?计、施工《批准文件及其他前】期审批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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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(二)地下管线工】程施工技术文—件、监理文件、竣】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!
(三)地!下管:线测量成果及—技术报告
!(四)其他应当归档!。的文件材料、(电】子,文件、工程》照片、录《像):等
第十六条 !建设项目配备工【程,的地下?管线工程档案按照】本办法规定》与建:设工程档案》一,并移交或者单—独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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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七?条 建《设系:。统各专业管理部门】形成的业务管理【和业务技术档案【凡,具,有永久保《存价值的《在本单位保管—使,。用满三至《五年:后按本办法规定【全部向城建档—案馆(室)》移,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!档案:由城建?档案馆(室)—根据城市建设的【需要有?选择:接收
第十八条】 城市建设—档,案馆(室)应—当建立?健全城市建》设,档案:的征集、整》理、接收规范与【。标准制定保管、统计!、鉴定?、销毁和提供利【用等管?。理制度及时》抢救损?坏和变质《的,城市建设档案确保】。城市建设档案的完好!和科学规范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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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。 :城,。。市建设档案》馆(:室)应当积》极开发城《市建设档案信息资源!依照法律、》。法规的有关规定【。向,。社会提供利用城【市建设档案为城市建!设提供服务》
第二十条— 城建档案—馆,(室)?提供社会利用—的城:建档案应当逐步实】现以缩?微品:代,替原件档《案缩微品和其他【复制形成的档—案载有?档,案管理?单位: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!者,印章标记《的,具有档案原件同【等的效力《
第二十一条 !公民、法人和其【他组织利用城市【。建设档案应当持【有合:法证件?并,。遵,守有关规《定,任何公民、法人和】其他组织不得损毁】、丢失、涂改、伪】造、擅自《提供、销毁城市建】设档: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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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二条 城市建设!档,案行政主管部门和档!案行政管理机构【对在城建档案—工作中做出显著【成绩的单位和个人】。应当给予表彰—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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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三条 城市建设!档案:管理:工作人员应当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!法,律,。、法规和档案管理】。制度不得《泄露城市建设—档,案,中涉:及的国家《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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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城市:建设: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!当具备城市建—设,档案专业知识并取得!岗位资格证》书
第二十四条】 :。城市建设档》案管理工作》人,员在城市《建设档案管理—工,作中:滥用职权、玩—忽职守、徇私—舞弊:的由其行政》单位或者上级—主,管,机关:给予行?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由》司法机关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》
第二《十五:条 未《按本办法规》定报送?建设:项目档?案的:由,建设:。。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!。正处1万元》以上1?0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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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建!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!。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!程档案的由》建设主管部门责令】改,正处1万元以上10!万元以下的》。罚款;对单位直【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?。任,人员处单位罚—款数额5%以—上1:。0%以下的》。罚款;因《建设单位未移交【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!成施工单位》在施工?中损:坏地下管《线的建设单位依【。法承担相应的—责任
地!下管线专《业管理单位》违反本办法规—定未移交地下—管线工程档案—的由建设主管部门】责令改正《处1万?元以下的罚》款;因地下管线【专,业管理单位未—移交地下管线工程】档案造?成施工单位在施工】。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!下管:线专业管《理单:位依法?承担相?应的责任
第二十!七条 本》办法由?。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!局负责解释》
第二十八条 】 本办法《自 2007 】。 ,年 5 月》 1 ?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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