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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延安《市城市建设档案【管理:办法
—。。第一条 为—了加强城市》建设档案管理保【护,和,利用城市建》设档案充分发挥城】市建设档案》在城市规划》。、建设和管理—中的作用根》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?档案法、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!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!筑法、国务》院建设工程》质,量管:理条例、科学技术】档案:工作条例《等有关法律法规【结合我?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第二《条 ?本市行政区域内城】市建设档案的—管,理适用于本办法
! 本办法所】称的城市建设—档案是指在》城市规划、建设及】其管:理活动?中直接形成的具有】保存价?值的文?字、图纸、图表、】声像等各种》载体的?文件材?料,
第三条 — 延安市城乡—建设规划局》是全市城市建设档】案管理工作的—行,政主管部门日常管】理工作由延安市【城建档案管理办公】室负责?业务上?受同级?档案部门的监督【、指导
— 延《安,市城建档案馆—负责延?安市城市《规划区范围内—的城市建设档—案的接收、收—集,。、保管和利用—工作:
—各县区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】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!档案的管理工作【。各县区?城建:档,案馆(室)具体【负责本行政区域【。内城建档案的接收、!。。。收集、保管和利用】工作:并定期向《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城!建档案管理》目,录业务上受同级档】案部:门,和,市城建档案管理办】公室的监督、指【导
《。 市《、县区城《管,、水利、《电力、电《。信、旅游、文化、】文物、人防等相关】部门按照各自—职责:。配合作好城》市建设档案》管理工作
—第四条? 各县区》人民政府《应当加强《对档案工作的—领导把城市建—设档案纳入国民经】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】鼓励采用新技—术逐步实现管理【现代化
第—五条 城》市建设档案管理应坚!持集中管理与—分级管理相结合的】原则维护城》建,档案的完整与—安全
第六条 】 ,建设:单位应?当按照国家、省、市!有关规定《对本单位的》城市建设档案进行收!集,。、编制城市建—设档:案确有困难的可以】委托档案馆(室)编!制
第七条— , 形成城市建设档】案的单位和》个人应当按照—属地管理《原,则将下列材料报送】城建:档案馆(室)—
(一)】编制城市《规划所需的工程【地质、水文地质普查!。及详:细成果副本
!。。 (二)《编制城市规划—所必要?的控制?。测量、地形测—量、摄影测量、工程!测量成果副本
! (三)城—市地形图《和地下综合管线【图、:城市地?下管网普查、补测】成果档案
— (四)依法】批准的城市总体【规划及分区规划、】详细: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文!件材料
【 (五)《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】部门形成的有—关城市建《设管理管《线管理等文件—材料
》 (六)市政基】础设施建设工程档案!。含城市道路、—广,场、停车《场、:桥梁:、涵洞、隧道、【排水、照明、污【水处理工程档案及】有关现状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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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七)城市《公用设?施工程档《案含城?市水源地、》给水管网、》城,。市燃气?工程、?城市集中供热—工,程建设?档案及有关现状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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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—)电力、《通讯设施等地下【管线工程档案—及,有关现?状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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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【城市交通《基础设施工程档【案含公共交通—场站:建设、?地下交?通工程、集装—箱运输及长途客运场!站,设施、城《市过:境,。道路、索道、—缆车工程《档案及?有关现状图
! (十)工业与民用!建设工程档》案含工厂《、住宅、商》业、机关、》学校、?社会公益事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】工程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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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—一)城市园林建【。。设、风景名胜—工程档?案含:城市绿地、公园【、动物园、植物园、!游乐园、风景名【胜区、古树名木【保护和?城市:标志性设施、雕【塑工程档《案
? : (:十二)市容环境卫】生,设施工程档案含垃圾!。。填埋场?、大型厕所及其【他重:要环境卫生设施【工程档案
】 ,(十三)村镇建设】工程档?案,含建制?镇、集镇的市政公】用设施公共建筑【工程档案
】 (十四)城市防洪!。、抗震和人防等【不属于国家安全保】密工作规定范围内的!工程档?案
—(十五)城市—历史沿革、》历史文化遗迹—、地名、各项—建设和设施发展史】。等文:件材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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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—六)城市规划—、市政、公用—、土地、环》境保护、文物—、园林、环境卫【生等专?业管理部《门以及各类开—发区形?成的具有长》。期保存价《值的业务管理—和业务技术文件材料!
《 (十七)有关城市!建设的规范》性文件、《计划:、统计和设》。计、:施工技术规》程及标?志图等城《市建设资料
【。 (十》八)重要遗址、古】建筑、纪念性建【筑、宗教建筑、名人!故居的历史》照片:、图纸、《历史记载材料和【修,缮,记,录,及其它有保存—价值:的档:案资料
— (十九)军【队的非军事项—目建:设工程档案以及不属!于国家安全保密【工作:规定范围内的建设项!目工程档案》
第八条 报】。送城市建设工—程档案应当》符合下列《。要求:
: (一)档案材!料应:当完整、准确、系】统;
【(二)档案》材料应当是原—件;
》 :(,三,)建:设工程竣工图应【当与工?程实:体相符并加盖—竣工:图章签字齐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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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四)档案材料的整】理应当按照建设【程序:分别组卷并按不【同专业?及工:序排列使用规范统一!的档:。案装具符合》国家城市建》设档案整理规范与标!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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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五)需要永!久保存的应当同时制!作光:盘、录?音带、录《像带等现《。代,。新技术
第九条 ! 建设单位和个人】应当从工程》。立,项,起向勘探、设—计、施工《和监理?单位提出编制报【送建设工程档案的】要求:做到建设《。工,程档案材料的收集】、编制与工程—进度同步保证建【设工程?档案材料完》整准确
第十条 ! 建设单位和—个人:在办理建设工程规】划,许可和建设工程【施工许可《时应当同时与城市建!设档:案馆(室)签订建】设工程?档案报送责》任书明确建设—单位和个人报—送建:设工程档案材料的要!求、期限和其他事】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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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【建,设单位在《。组织:建,设工程项《目竣工验收前应当】提请城市《建设档案馆(室)】对,建设工程《档案进行预验收预】验收合格后由—城建档案馆(—室)出具工》。程档案?认可书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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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—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!程档案认《可文件后方可组【织工程竣工验—收建: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在?办理:竣工验收备》案时应当查验工程】档案认可文件
】 :。 建?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要!有城:市,建设档案馆(室)参!加对建设《。工程档案《进行:正式验?收
第十》三条 建设单【位应当在工程竣【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!城建档案馆(室【)报送一套符合本】。办法第八条》要求的建设工程档】案由:建设:工程:档案不?齐全的?一般应当在三个【月内补充齐全
】 停建—、缓建工程的档【案,材料暂?由建设单位保—。管
第十四条 !建设单位《对建设工《程进行改建、—扩建和重《要部位的《维,修应当组织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—理,单位、工程质量【。监,督机构按照实际情况!补充和完善》原工程档案》结构和平面布—局改变的《应当重新《编制:建设工程档案按本办!法规定向城市建设档!案馆(室)报送档】案,材料
— 城市供水、排】水、燃气《。、热力、电力、【电讯、?人民防?空等专业地下管线】产权单位应当—移交已形《成的地下管线工程】档案:;定期向城》。市建设?档案馆移交更—改、报?废、漏测部分的管】线现状图和有—。关资料
》第十:五,条 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?的,。地下管线工程建【设单位应及时收集】档案资?。料地下管线工程竣工!验收前应提请—城建档?。案管理机构对—。地,下管:线工:程档案进行专项验】收在地下管线工程】竣工验收《后三个月内向—。城建: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!材料
—。 (一)地下管【线工程规划、设计、!施,工批准?文件及其他前期【审批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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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地下—管线工程施工—技术文件、监理【文件、竣工验—收文:件和竣工图》。
? (三《)地下管线测量成】果及技术报告—
: (四)其他应!当归档的文件材【料、(电子文—件、:工程照片、录—像)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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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【建设项目配备工程】的地下管线》工程档案按照本【。办,法规定与《建设工程档案—。一并移交《或者单独移交
第!十七条 》建设系统各专业管】理部门形成的业【务管理和业务技【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!存价值?的在本单《位保管使用满—。三至五?年后按本办法规定】全,部向:城建:档案馆(室)—移交有长期保存【价值的档案由—城建:档,案馆(室)根—据城市建《。设的需要有选—择接收
第十八】条 城《市,建设档案馆(室)应!当建立健全城—市建设档《案的征集、整理、】接收规范与标准制】定保管、统计、鉴定!、销毁和提供利用】等管理制度》及时:抢救损坏和变质【的城市建《设档:案确保城市建设【档案:的完好和科学规范】。管理:
第十九条 】城市建设档案馆(室!)应当积极开发【城市:建设档案《信息资源《依照法律《、法规的有关规【定向社会《提供利用城市建设档!案为城市建设提【供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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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》 :城建档案馆(室)提!供社:会利用的城建档案】应当逐步《实现以缩微品代替】原,件档:案缩微品《和其他复制形成的】档案:载有档案管理单【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!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!档案:原件同等《的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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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】组织利用《城市建设档案应【当持有合法证件【并遵守有关规定任】何公民、法人和【其他组织不得损毁】、丢失、《涂,。。改、伪造《、擅自提供、销毁城!。。市建设档案
【第二十二《条 城市》建设档案行政主管部!门和档案行政管理机!构对在城建档案【。工作中做出显著成】。绩的单位《。和个人应《当给予表彰》和奖励
》第二十三条》 , 城市?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人!。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!保密的法律、法规和!档案管理制度不【得泄露城市》。建设档案中》涉及的国家秘密
!。 城市—建,设,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】应,当具备城市建—设,档案专业《知识并取得岗—位资格证《书
第《。二十四条 城市】建设档案管理—工作人员在城市【建设档?案管理工作中滥用】职权:、玩忽?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】由其行政单位—或者上级主管机关】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《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!追,究,。刑事责任
第二十!五条 未》按本办?。法规定报送建设【项目档?案的由建设行政【管理部门责令改正】处1万元《以,上10?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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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。十六条 》建设单位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未《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!。案的由?。建,设,主管部?门责令改正》处,1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:的罚款;《对单位直接》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!位罚款数额》5,%以上10》%,。以下的罚《款;因?建设单位《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!档案造成施工单位】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!线的建设单位依【法承担相应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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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地下管线专》业管理单位违—反本办?法规定未移交地下】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!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处,1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因地下管线专业管!理单位未移交地【下管线?。工程档案造》成施工单位》在施工中《损坏地下《管线的?地下管线专业管理】单,位依法?承担:相,应的责任《
第?二十七条 本【。办法由延安市—城乡建设规》划局负?责,解释:
第二《十八条 《 本办法自 20!07 年 —5 月? 1 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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