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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延,安市:人民政?府关:。于印发延安》市城市地下管线【工程档案管》。。理办法的通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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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政发《〔2011〕61】号
各县区人民】政,府市政府各工作【部门、各直属机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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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延安市城市—地下管?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!已经:市政府同意现印【发你们请遵照执【行
二○【一一年七《月十四日《
》。 : 延安?市,城,市地下管线工程档】案管理办法
第】一条 为加强城市】地下管线《工,程档案管理保障【地下管线安全充分发!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在城市规《划、建设、管理中】的作用根据中—华人民?共,和国档案法、中华人!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!、国务院建设工程】质量管理条例和建】设部城市地》下,管线工程档》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!定结合本《市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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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域!内,地下管线工》程档案的管》理
第三》。。条 本办法所—称地下管线工程【档案是?指在城市新建、扩建!、改建的各类地下管!线(含城市供水【。、排水、燃》气、热力、电—力、通?讯、人防《、工业管《道,、广播?电视、公安交—通信号控《制传输等地》下管线)及其—附,属设施等工程—的,规划、建设及—其,管理活?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!家和社会具有—保存价值的文—字,、图表、声》像、电?子文档等《各种载体的文件材】料
第四条 【市住房和城》乡建设规划行政【主管部?门负责本市城—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的管理工作市城市】建,设档案馆(》以下统称城》建档案管理机构)】具体负责城》。市地下管线》工,程档案的收》集、保?管、利用等管—。理工作业务上受同】级档案行《政管理?部门的指导、监督】。
第五条 —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!。房屋建?筑,及市政基础设施等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: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!管理机构查》询该施工项目—地段及毗邻》区域内地下管—线工程?档案取得该施工项】目地段及毗》邻区域内地下管【线现状资料并向市住!房,和城乡建设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提供作为住》房和城?乡建设规《划行政主《。管部门核定规划设】计条件及审定规划方!案的依?据
》 施工《中发现?未建档的管线—应当及时通过建【设单位向市住—房和城乡建设—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市!住房和城乡》。建设规划主管部【门接到报告》后应当组织》相关单位查明—未建档管《线的性质、权属责】令地下管线》产权单位测定其坐】标、标高及走向等地!下管线产权单位【应当及时《。将测量的《资料:向城建?档,。案管理机构报—送
— 工程项目勘察单】。。。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!严格执?行,操作:规程采取措施保证】城市地下管线安全】勘察、设计单—位,按要求出具》的勘:察、设计文件应当对!施工现场《及毗邻区域内城市地!下管:线情况进行详细说】明
工程项目施】工单位在编》制施工组织设计时】应当:充分考虑施工现场】及毗:邻区域内城市地下】管线的情况》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!地,下管线?的安全
》第六条 建—。设单位?在申请办理房—。屋建筑及市政—基础设施等》工程招标报建—前应当?与城建?档案管理机构—签订建设工程档【案报送责任书明确建!设单位?报送工程档》案资料的要求、期限!和其它事项住房和】城乡建设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或】招标监?督管理机构在办理招!标报:建时应当查验建【。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!书
第七条 建】设单:位或者管线产权管】。理单位应当将更【改,、,报废、漏测》部分的?。地,下,管线工程档》案及时修改补充到】本单位的地下管【线专业图《上并将修改补—充的地下《管线专业图》及有关资料和数据】向,城建:档案管理《机构移交
—第八条 工程测量单!位应当及时向—城建档案《管理:。机构移交有》关地下?管线:工程的?1500城市—地形:图和控制《成果
【 对于工程》测量单位移》交的:城市地形图》和控:制成果城建档—案管:理机构不《得出售、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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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九条 凡在建—。成区范围内进行开挖!、爆破?、钻探等施工活【动的:建,设单位必须到城【建档案管理》机构查清该施工【项,目,。地段及毗邻区—域内的地下管线情】况
第《十条 地下管线【工程覆土前建—设单位应当委托具】有相应资质的测量】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!线探测技术规—程(C?JJ61-2—。003)进行测量形!成准:确并符?合归档要求的竣工测!量数据文件》和管:线工:程,测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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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建设】项,目,配套:工程的地下管—。线,工程档案应当与建】设工程档案一—并移交或者单—独移交
》第十二?条 建设《单位向城建》档案管理机构—移交的档案应当【符合建设工程文件】归档整理规范—(GB/T》50328-200!1)的?。要求
第十三【条 :地下:管线工程竣工验收】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!城建档案管理机构】对地下管线工程档】。案进行专项》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!。由城建档案管—理机构出具工程档】案认可文件
【第十四?条 建设单》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!工验收备案前必【须向城建档案管【。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!资料
—。 (一)地下管【线工程项《目准备阶段文件【、监理文件、施【工文:件、竣工验收文【件;
》 (二)地—下管:线,竣工测量成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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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三)地下管线工程!竣工图;
!(四)其它应当归】。档的文?。件资料(电子—文,件、工程照》片、录?像等)
】 城市供水、排【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!力、通讯《等地:下管线专业管—理单位(以下统【称,地下:。。管,线专业管理》单位)?应当:。及时向城建》档案: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!业管线?图
【地下管线工》。程竣工?档案和地《下专业管线图—。必须完整、准确【、真实并《由编制单位负责人签!名盖章?
第十五》条 城建《档案管?理机构应当》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!合图建立城市地【下管线信息系统【并及时接《收普查和补测、补绘!所形成的地下管线】。成果城建档案管理】机构应当依据地【下管线?专业图等有关的【地下管?线工程档《案资料和工程测量】单位:移交的城《市地形?图,和控:制成果及时》修改城?市地下管线综合【图并输入城市—。地下管线信息—系统
第》。十六条 城建档【案管理?机构应当建立健【全科学的管》理制度依法做—好,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的接:收、整?理、鉴定、统计【、保管、利用和【保密工作
第十七!条 城建档》案管理机构应当【建立地下管线—工程:档案资料的使用制度!积极开发地下—管线:工程档案资源—为城市规划、建设】和管:理提供服务》
第十八条 建设!单位违?反本:办法规定未移交地】下,管线:工,程档案的由住房【和城乡建设规划行】政主管部《门责令改正处1【万元以?上10万元》。以下的罚款;对【。单,位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员和》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处单位罚款数—额5%以上1—0,%以下的罚款—;因建设单位未移】交地下管线工—程档案造成》施工单位在施—工中损?坏地下管《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!担相:应的责任《
第十九条 地】下管线专业管理【单,位违反本《办法规?定未移交地下—。管,。线工程档案的由住房!和城乡建设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改?正,并,处1:万元以下的》。罚款;因地下管线专!业管理?单位违?反本办法规定未移】交地下?管,线工程档案》。造成施工单》位在施工中损坏【地下管线《的地下?管线专?业管理单《位依法承担》相应的责任
第】二十条 建设单【位和施?工单位未按》规定查询和取—得该施工地段的地】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!织施工损坏》地下管线给他人【造成损失的依—法承担赔偿责—任
第二》十一条 工程测量】单位未按《规定提供准》确的地?下管线测《量成果致使施工时】损坏地下《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!的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,
第二十二条 城!建档案管《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!使档案丢失或因汇】总管:线,信息:资料错误致使在【施工中造成损—失的依法承担—赔,偿责:任;对有关》责任人员《依法给予相应处【理
第二十—三条 各县区地下管!线,工程档案管理可参照!本办法执行
第】二十四条 本—办,法自颁布之日—起三十日后》施行有效期五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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