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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延安市人民》政府关于《印发延安市城市地】下,。管线工程档》。案管理办法的通【知 《 延政发《〔2011〕61号! 各县区人民政府!市政府各工作部【门、各直属机构 !   ?延安市城市地—。下,管,线工程档《案管:理办法已经市政【府同意现印发—。你们请遵照执行 】 二《○一一?。年七月十四日— 】。延安市城《市地:下管:线工程档案》管理办?法 ?第一条 为加强【城市地下管线工程】档案管理保》障,地下管线安》全充分发挥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在城市规划、建设、!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!。华人民共和国—档案法、中华人民】。共和国城乡规—。划法:、国务院建设工程】质量管理条》例和建设部城市【地下管线工程档【案管理办法等有【关规定?结合本市实际—制,定本办法 第二条! ,本办法适用于—本市城市《规划区域内》地下管线工程—档案的管《理 ?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!地下管?线工:程档案?是指在城市新—建、扩?建、改建的各类【地,下管线(含城市供】水,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!、电力?、通讯、人防、【工业:管道、广播》电,视、公安交通信号控!制,传输等?地下管线)及其【附属设施等工程的】规划、建设》及其管理活》动中直接《形,成的对?国,家和社会《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!、图表?、声像?、电:子文档等各》种载体?的文件材料 第】四条 市住房和【城乡建?设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》本市城市地》下管线工程档案【的管理工作》市城市建设档案馆(!以下统称城建—档案管理《机构)?具体负责《城市地下管线—工程档案的》收集、保《管、利用《等管理?工作:业务上受同级—档案行政管》理部门?的指导、监督 【 第五条 建设单】位,在申:请,领取:房屋:建筑及市《政基础设施等工程】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前应当到【市城建?档案管?理机构查询该施工】项目地段及毗邻【区域:内地下管线》工程档案取得该施】工项目地段及毗邻区!域内:地下管线现状—资料并向市住房和】。城乡建设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提供作为住!房和城乡《建设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核定规》划设计条件及审定规!划方案的依据  !   施工中发现未!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!通过建设单位向市】住房和城乡》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报!告市住房和》城乡建设《规划主?管部门?接到报告后》应当组?织相关单位》查明未建档管线【的性质、权属责【令地下管线》。产权:单位测定其坐标【、标高及走向—等,地下管线产权单【位应当及《时将测量的资—料向城?建档案管理机构【报送     工!程项目勘察单位在】勘察作?业时应?当严格执行操作【规程采?取措施保证城市【地下管线《安全勘察、设计单位!按要求出具的—勘察、设计文件应】当对施工现》场及毗邻区域内城】市地下管线情况进】行详:细说明 工程【项目:施工单位《在编制施《工组织设计时应当】。。充分:考虑:施工现场及毗邻区】域,内,城市地下管线的情】况制定相应的措施】保,证地下管线》的安:全 第六》条 建设单位在】。申请办理房屋建【筑,。及市政基础设—施,等工程招标报—建,前应当与城建档案】管,理机构签订建设【工程档案报》送责任书《明确建设单位报送】工程档案《资料的?要求、期限》和其它事项住房和城!乡建:设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或—招标监督管理机构】在办理招标》报,建时应当《查验建设工》程档:案报送责任书 】第七条 建设—单位或者管线产【。权管理单位应—。当将更改、报废、漏!测部分的地下管【线工程档《案及时修改补—充到:本单位的地下管线】专业图?上,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!管,线,专业图及有》关资料?和数据向城建档【案管:理机构?移交 《第八条 工程—测量单位应当—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!。机构:移交:有关:地下管线工程的15!00城市地形—图,和控制成果  】   对于工程【测量单位《移,。。交的城市地》形图和控《制,。成果城建档案—管理:。机构不得出售、转】让 : 第九条 凡—在建成区范围—内进行?开挖、爆破、—。钻探等施工活动【的建设单位必须到城!建档案管理》机,构,查清该?施工项目地段—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!管线情况 第【十条 地下》管线:工程覆土前建设【单位应当委托—具有相应资质的【测量单位按》照城市地《下管线探《。测,技术规程《(CJJ61-2】00:3,)进行?测量形成准确并符】合归档?要求的竣工测—量,数据文件和管线工】程测量图 》 第十一条 —建设项目配套工程】的地下?管线工程档》案应当?与建设工程档案一】并移:交或者?单独移交 第十二!条 建设单位—向城建档《案管理机构》移交的档案应—当符合建设工—程文件归档整理【规范(GB/T50!328-20—01)?的要求? 第十三条 地】下管:线工程竣工》验收:前,建设:单位应当提》请城建档案管理机】构,对地:下管线工程档案进】行专项预验收预【验收合格《后,由城:建档案管理机构出】具工程档《案认可?文,件 ?第十四条 建—设,单,位,在地下管《。线工:程竣工验收》备案前必须》向城建档案》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!案资料   【 (:一)地下管线工【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!、监理?文,件、施工文》件,、竣工?验收文件;  】。。。 , (二)地下管线】竣工测量成果; !   (《三)地下《管线工程竣工图【; ?   (四》)其它应当》归档的文件资料(电!子文件、工程照【片、录像等)—。   《  城市供水、【排,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!力、通讯等地下管线!专业管?理单位(以下—统称地?。下管线专《业管理单位)应【当,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!机构移交地下专【业管线图   】 , 地下管线工程【竣工档案和》地下专业管线—。。图必须完整、准确、!真实并由编》制,单位负责人签名【盖,章 第十五条【 城:建档案?管理:机构应?。当绘:制城:市地下管线综—合图建立城市地【。下管线?信息系统并及时接】收普查和补测—、补绘所《形成的地下管—。线成果城《建档:案管理?机构应当《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!等有关的地》下管线?工程档案资料和【工程测?量,单位移交的城—。市地形图《和控:。制成:果及时修改城市地】下管线综合》图并输入《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!统 第十六条 】。城建档案管理—机构应当建立健全】科学的管理制度【。。依,法做好地《下管线工程档案【的接收、整理、鉴定!、统计、保》管、利?用和保密工作 】第,十七条 城建档案】管理机构《应当建立地下管【线工程档案资料【的使用制度积—。极开发地下》。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!城市规划、建—设和:管理:提供服务 》。。。。。 第十八条 建【设单:位违反?本办法规定未—移交地下管》线工程档案的由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!行政主管《部门:责令:改正处1万》元,。以上10万元—以下的罚款》。;,对单位直接负责的】主,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处单位【罚款数额5%以上1!0%以?。下的罚款;因—建设:单位未移交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造成施工《。单位在?施工中损坏地下【管线的建设单位依】法承担相应》的责任 第—十九条 地下—管线专业管理单【位违:反本办法规定未移】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的由住房和城乡建】设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改:正并处1《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因地下管》线专业管理》单位违反本办—法规定未《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!案造: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!损坏:地下管?线的地下管线专业】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!应的:责任 第二十条 !建设单?位,。和施工单位未按规定!查,询和取得该施工地段!的地下管线资料而】擅自组?织施工损坏》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!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!责任 ? 第二十一条 工】程测量单位未按规定!提,。供准确的《。。地下管线测量—成果致使施工时损】坏地下管线给—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!承担:。赔,偿,责任 第二十二】条 城建档案—管,理机构因保管不善】致使档案丢失或【因汇总管线》信息资?料错误致使》在施工中造成损失】的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;:对有关责任人—员依法?给予相应处》理 第《。二十三条 》各县区地下管—线,。工程档?案管理可参照本办】法执:行 第二十四条 !本办法自颁布之【日起三十日后施行】有效期五年》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