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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【市,人民政?府关于印发延安市】城市地下管线—工程档案管理—办法的通知
!延政:发〔20《11〕61》。号
?。各,县区人民政府—。市政府各工作部门】、各直属机构
! 延安市城市【地下管线工程—档案管理《办,。法已经市政》府同意现印》发你们请遵》照,执行
二○一!一年七月十》四日
】 延安《市城市地《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!办法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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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!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!理保障地《下管线安《全充分发挥地—。下管:线,工程档案在城市【规划、?建设、管理中—的作用根据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】案法、?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乡规划法、—国务院建设工—程质:量管理条例和—建,设部城市地下管【线工程?档,案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!实际制定本办—法
第二》。条 本办法适—用于本市《城市规划区域内地】。下管线工《程档案的管理
第!三条 本办法所称】。地下管?线工:程档案是指在城市】。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】的各类地《下管线(含城市【供水:、排水、《燃气、热《力、电力、通讯【、人防、工》业管道、广播—电视、公安交通【信号:。控制传?。输等地?下管线)及其—附属设施等工程【的规划、建设及其】管理活动《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!和社会具《有,保存价值的》文字、?图表、声《像、电子文》。档等各种载体的文】件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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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市住【房和城?乡建设规《划行政?主管部门负》责本:市城市?地下管线工》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市!。城市建设档》案馆(以下统称城建!档案管理机构)具体!负责城市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的,收集、保管、利用】等管理工作业务【上受同级《档案行政管》理部:门的:指导、监《督
第五条 建】设单位在申请领取】房屋建筑及市—政基础设施等—工程建设用地规划】许可证前《应当到市城建档【案管理机构查询该施!工项目地《段及毗邻区域内地】下,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!施工项目《地段及毗邻区域内】地下管线现状—资料并向市住房【和城乡建设规划【。。行政主管部门提供】作为住房和城乡建】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核定规划设计条件及!审定规划《方案的依据
【 施工—中发:现未建档的管—线应当及时通过建】设单位向市住—房和城?乡建:设规划主管》部门报告市住房和城!乡建设规划》主管部门接》到报告后应当组织相!关单位查明未—建档管线《的,性质:。。、,权属责令地下管线】产权单位《测定其坐《标、标?高,及走向等地下管线产!权单位应当及—时将测量的》资,料向城建《档案管理机》构报送
!工程项目勘察单位】在,勘察作业时应当严】格,执,。行,操作规程采取措施】保证城市地》下管线安全勘察、设!计单位?按要求出《具的:勘,察、设计文件应【当,对施工现场》及毗邻区域内城市】地下管线情况—进行详细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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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项目施工单】位在编制施工组织】设计时应当》充分:考虑:施工现场及毗邻区】域内城市《地下管线的情况制】定相应的措施保证地!下管线的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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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六条? 建设单位—在申请办理房—屋建筑及市政基础】设施等工程招标【报建:前应当与城建档案管!理,机构签订建设工程档!案报:送责任书明确—建设单位报送工程档!。案资料的要求、期限!。。和,其它事项《。住房:和城乡建设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或招标】。。监督管理机》构在办理招标—报建时应当查验建设!工程档?案报送责任书—
:第七条 建设单位】或者管线产权管【理单位应当将更改】、报:废,、漏测部分》的地下管《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!补充到本《单位: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!并将修改《补充的地下管线【专业图及有》关,资料和数据向—城,建档:案管理机构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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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?条 工程测量单【位应当及《时向城建档案—管理机构移交有【关地:下管线工《程的150》0城市地形》图和控?制,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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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—于工程测量》单位移交的城市【地形图和《控制成果城建档案】管,理机构不得出售、】转让
第九条 】凡在建成区》范围内进行》开挖:。、爆破、钻探等施】工活动?的建设?。单位必须到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】查清该施工项目地段!及毗邻区《域内的地下管线【情况
《第十:条 地下《管线工?程,覆,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!托具有相应资—质的测量单位按照城!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!规程(CJ》J6:1-2003)进行!测量:形成准确并符合归】。。档要求?的竣工测《量数据?文件和管《线工程?测量图
第十一】条 建设《项目配?套工程的地下管线】工程档?案应当与建设工程档!案一并移《。交或者单独移交【
第十《二条 建设单位【向城建档案管—理,机构移?交的:档,案应当符合建设【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!范(GB/T50】3,28-20》01)的要求—
第十三条 【地下管线工程竣工】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!提,请城建档《。案管理机构》对地下管线》工程档案《。进行专?项,预验收?。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!档案:管理机构出具工【。程档:案认可文件
第十!四条: ,建设单位在》地下管?。线工程竣工》验收备案前必须【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!移交下列档》案资料
》 (一》)地:下管线工程项目【准,备阶段文件、监【理文件、施》工文件、竣工验收文!件;:
《 (二?)地下管《线,竣工测量成果;
! (三)—地下:管线工程竣工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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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其它!应当:归,档的文件《资,料(电子文件、【工程照片、录像等)!
》 城市供《水、排水、》燃气:、热力、电力—。、通讯等地下管线专!业管:理单位(以下—统称地下管线专业管!理单位)应当及时向!城建档案管》。理机构移《交地:下专:业管线?图
? 地》下管线工程竣—工档案和地下专业】管线图必《。须,完整、准确、真实并!。。由编制单位》负责人签名》盖章
第十五【条, 城建?档案管理机构应【当绘:制城:市地下管线综合【图,建立城?市地:下,管线信息系》统,并及时接收普查和】补测:。、,补绘:所形成的地》下管线成果城建【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!据地下管线专业【。图等有关的地—下,。。管线工程《档案资料《和工程?测量单位移交—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!成果及?时修改城市地—下管线综合图并输】入城市地下管线【信息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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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城【建档案管理机构应】当,建立健全《。。。科学的?。管理制度依法—做好地下管线—工程档案的接收【。、整理、鉴定、统】计、保管、利用和】保密工作《
第十七条 城】建档案管理机—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!。工程档案资料—的使用制度积—极,开,发地下?管线工程档案—资源为城市规划、建!设和管理提供—服,务,
第十八》。条 建设《单位违反《本办法?规定未移《交地下管《线工:程档案的由住房和】城乡建设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处1:。万元以上《10万元《以下的罚款;—对单位直《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人》员处单位《。罚款数额5%以上】10%以下的罚【款;因建设单位未移!交,地下管线工程—。档,案造成?。施工单?位在: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!的,建设单位依》法承:担相应的责》任
第《十九条?。 地下管线专—业管理单位违反【本办:。法规定未《移交地下管》线工程档案的由【住房和城乡建—设规划行政主—管部:门责令改正》并处1万元以下的】罚款;因地下—管线专业管理单【位违反本《办,法规定未移交地【下管线工程》档案:造成施工单位在【施工中?。损坏地下管》线的地下管线—专业管理单》。位,依法:承担相应的责任
!第二十?条 建设单位和施】工单位未按规定查询!和取得该《施工地段《的地下管线资料而】擅自组?织施工损坏地—下管线给他人—造成损失《的依法承担》赔偿责任
第二】十一条? 工程测量》单,位未按规定》提供准确《的地下管线测—量,成果致使施工时【损坏地下《管线给他人》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!赔偿:责任
第二—十二条 城建—档案管理机构—因保:管不善致使档—案丢失或《因汇总管《线信息资《料错误致使》在施工中造成损【失的依?法承担?赔偿责任;》对有关责《任,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!理,
第二十》三,。条 各县区地—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!。可参照本办》法执行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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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!之日起三《十日后施《行有效期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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