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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延:安市人?民政:府关于印《发延安市城市地【下管线工《程档案管理办—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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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政发〔20【11〕61号
】各,县区人民政府—。市政府各工作—部门、各直》属,机构:。
》延安市城市地下管线!工,程档案管理》办法已?经市政府《同意现印《发你:们请遵?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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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》。一一年七《月,十四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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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】安,市城市地下管—线,工,程档案管理办法
!第一条 为加强城】市,地下管线工程—档,案管理保《障地下管线安全充】分发挥地下》管线工程档》案在城市规》划、建设《、管理?中的作用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档案:法、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城乡规划法【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!量管理条例和建【。设部城市地》下,管,线工:程档案管理办—法等有?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?办法
第二条 本!办法适用于本市城】市规划区《域内地下《管,线工程档案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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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本—办,。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!档,案是指在城市新建、!扩建、改建》的各类地下管—线(含城市供水【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!、,电力、通讯、—人防、工业管道【、广播电视》。、公安交《通,信,号控制传输等地下】管,线)及其附属—设施等工程的规【划、建设及其—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!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!保存价值的文字、】图表、声《像、电子《文档等各种载—体的文件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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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市住房和!城乡:建设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地!下,管线工程档案的【管理工作市城市【建设档案馆(以下】统称城建档案管【理机构)《具体负责城市地下】管线工?程,。。档案的收集》、保管、《利用:等管理工《作业务上受同级【档案:行政管理部门—。的指:导、监督
第五】条 建设《。。单位在?申请领取《。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!设施等工程建设用】地规:划许可?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!案管理机构》查询该施工项目地段!及毗邻区域内地【下管线?工程档?。案取得该施工—项目地段及毗邻【区域内地《下管线现状》资料并向市住房和】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!管部:。门,提,。供作为住房和城乡】建设规?划行:政主管部门》核,定规划设计条—件及审定规划—方案的依据
【 《施工:中发现?未建档的管线应当】及时通?过建:设单位向市住房和】城乡建设规划—主管部门报告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】规划:主管部门接到—报告后?应当组织相关单位】查明未建档》管线的?性质、权属》责令地下《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!坐标:、,。标高及走《向等地下管线产权】单位应当及时将测】量的资料向城建档案!。管理机构报送
! , 工程《项目勘察《单位在?勘,察作业时应》当严格执行操作规】程采取措施保证城】市地下?管线安全勘察、设计!。单位:按要求出具的勘察、!设计:文件应当对》施工: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城!市地下管线》情况进行详细—说明
工程项目施!工单位在编制施【工组织设计时应当】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及!毗邻区域内城—市地下管线的情【况制定?相应的措施保—证地下?管线的安全
第】六条 《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!房屋建筑《及,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!招标报建《前应:当与城?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!建设工程档》案报送责任书明【。确建设单位报送【。工程档案资料—的要求、《期限和其它事—项住房?和城乡建设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》或,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在!办理招?标报建?时,应,当查验?建设工程《档案报送责任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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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》建设单位或者管【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!将更改、报》废、漏测部分的地下!管线工程档案及时】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!地下管线专》。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!的地下管线专业【图及有?关资料和数据向城建!档案管理机构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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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工程测量!单位应当及时向城】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!。有关地下管线工【程的1?50:0,。城市地形图和控制】成果
】对于工程测量—单位移交《的城市地形图—和,。控制成果城建档案】管,理机构不得出售【、转让
》第九条 《凡在建成区范围【内进行开挖、爆破】、钻探等《施工活动的建设【单,位必须到城建—档案管理机构查清】该施工项目》地段及?。毗,邻区:。域内的?地下管线《情况:。
第十条》 ,地下管线工》程覆土前《建设单位应当委【托,具有相应资质—的测:量单位按《照城市?地下管线《。探,测技术规程(—CJJ61》-20?03)进行》测,。量形成准《确并:符合归档要》求的竣工测量—数据文件《和管线工程》测量图
第—十一条 建设项【目配套工程的地【下管线工《程档案?应当:与建设工程档案【一并移交或者单【独移交
第十【二条 建设单—位向城建档案—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!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!。件归档整理规—范(GB/T50】328-2》001)的要求【
第?十三条? 地下管线》工程:竣工验收《前建设单位》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!理机构对地》下,管线工?程档案进行专项预】验收预验收合格后】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!出具工程《档,案认可文件
第十!。四条 ?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!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】。。前必须向城建档【案管:理机构?。移交下列档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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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地》下,管线工?程项目准备》阶段文件、监理【文件、施工文件、】竣工:。验收文件;
! (二)《地下管?线,竣工测量成》果;
(】。三)地?下管线工程竣工图;!
(四)其!它应当归档的—文件:资料(电子文件、】。工程照片、录像等)!
? 城市供水、排!水、燃气、热力【、电力、通讯等【地下:管线专业管理—单位(?以下统称地下管线专!业管理单《位)应当及时—向城建档案》。。。管理:。机,构,移,交地下专业管线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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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—。下管线工程竣工【档案:和,。地下专业《管线:图必须?完整、?准确、真实并由【编制单位负》责人签名《盖章:。
第十五条—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!。。应当绘制《城市地下管线—综合图建《立城市地下管线信】息系统并及》时接收普查和补测、!补绘所形成的地【。下管线?成果城建档案管【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!管线专业图》。等有关的地下管【线,工程:档案:资,料和工程《测量单位移交—的城:市地:形,图和控制成》果,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!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!地下管线信息—系统
第十六【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!构应当建立健—。全,科,学的管理制度—依法做?好地:下,管线:工程:档案的接《。。收、整理、》鉴定、统《计、保管、利用【和保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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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城建】档案:。管理机构应当建立】地下管线《工程档案资》料的使用《制度积极开发地【下,管线工程《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!、建设和管理提【供服务
第—。十,八条 ?建设单?位,违反本办法规定未】移交地下《管线工程档案的由住!。房和城乡建设规【。。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改,正处:1万:元,以上10万元—以,下的罚?款;:对,单位直?接负责的主管—人,员,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处单位【罚款数?额5%以上》10%以下的罚款】;因:建设单位《未移交地下》管线:工程:档案造成施工—单位在施工中损【坏地下?管线的建设单—位依:法承担相应的责【任
第十九条【 地下管线》。专业管理单位违【反本办法《规定未移《交,地下管线工》。程档案的由住房和】城乡建设规划行【政主管?部门责?令改正并处1万元】以下的罚款;因【地下管线专业—管,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!定未:移交地下管线工【程档案造成》施工单位在》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!的地下管线专业【管理单位依法—承担相?应的责任
第二】十条 建设单位和施!工单位未按》规定查询《和取:得该施工《地,段的地下管》线资料?而擅自组织施工损】坏地下管线》给他人造《成损失的依法承【担,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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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工】程测量单《位未按规定提供准确!的地下管线》。测量:成果致使《施工时损《。坏地下管线》给他人造《成损失?的依法承担》赔,偿责:任
第二十—二条 ?。。城建档案管》理机:。构因保管不善—致使档案丢失—或因:汇总:管线信息资料错【误致使在《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!。法承担赔偿责任【;对:有,关责:任人员依法给予【。相应处理
第二十!三,条 各县区地—下,管线工程《档案管理《可参照本办》法执行
第二十】四条 本办法自颁】布,之日起三十》日后施行《有,效,期五: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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