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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》 》。 渭南市《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渭》南市:新建:住宅供电设施建【设管理办法的通知】 各县、市】。、区人民政》府市人?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】、直属机构渭南高新!区、经?开区、卤《阳湖、华《。山景区管委会 】   渭南市—新,建住宅供电设施【建,设管:理办法已经2011!。年市政?府第18次常—务会议研究通过现】印发给你们请—。遵,照执行 渭—南市新建住宅供电设!施建设管理办法【。 :第一条? , 为规范渭南市【新建:住宅项?目供配?电设施建设和—管理根?据国务?院物业管《理条例、城市电力规!划规:范、民用建设—电,气设计规范》J,GJ/T 16、】城市中?低压配?电网:改,造技术导则D—L,/T599等有关规!。。定结:。合渭南?市实际制定本—管理办法 第二条! , 本:办法:适,用于渭南市行政区域!范,围内取得《规划许可的新建【住宅项?目以及住宅》区内配套建设的公用!设施用房和》经营性用房的—供电设?施建设管《理,和运行维护》本办法不适》用于住宅区内高压供!电客户本办法所称】新建住宅项》目是指商《品房、经济适用房】。、廉租房、城—中村(棚户区)改造!住宅建设、保障性】住,房以:。及住宅区内公—共设施用房和配套用!电容量100千【伏安以下的》经营性用房 【第三条 本办法所!称供配电《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!电源网络接》。入点至新《建住宅计量》装置(含表箱)前的!所有供配电设施【 :。第四条 》新建住宅供》配电设施应当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!一规划、统一建【设、统一设》计标准、《统一管理维护供电】部门负?责组织新建住宅【供电设施《的建:设、维护《和管理工作 第五!条 ?市发:改委、城《乡和住?房建设局、规划局】。、物价局等部门【按,照各自职责做—好新建住《宅供电设施建设【的监督管理》和协调服务工作 !第六条 新建住宅!实行“?公变”供电管理和维!护模式由《。供电部门对新建【住宅按照国家—公布的?目录:电价实行“》供电到?户、:。管理到户《、抄表到户、收费到!户,” 第七条 新!建住宅必须》建设:永久性供《电设施并与建—设项目同步设计【、,同,步施工、同步—投入使用 第八】条 : 渭:南市行政《区域内新建住宅供配!电,设,施,建设工程的设—计和施工应》遵守市建《设行政管《理部门?编写的?渭南市新《建住宅供配电设施】建设技术导》。则(以下简称—。。导则)的技术要【求 第九》条 新建住宅开】发建设单位须向供电!部门提交用电—申请同时提供建设规!划设计的相》关,图纸和?文,件资:料 第十条 】在符合城市总体【规划:的前提下《新建住?宅开发建设单位应配!合供电?部门协调《办,理,外线建设《路径等相关事宜并按!期提供配《电设施用房和通【道新建住宅开—发建:设单位负责供配【电设施的楼》。内布线建设 — 第十一《。条 新建住—宅,供配电工程实施【之前由?开发建设《单位:按,照建设工程规—。划许可?证所核?定的:建筑面积到》供电部门办》。理供配电设施建设配!套费等相关》事项 第十—二条 供电部【门要:与新建住宅建设开发!单位签订供配电设施!建设:工程合同合》同中要明《确配:。置容量、设备—和主材的选型、【供配电设施建—设费:用及工程《完工时限 第【十三条 市价格】行,政,管理部门在对新【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!设成本进《。行监:审的基础上》提,出,新建住宅供》配电:设,。施,建设费用标准报省】。价格行政《管理部门备案 第!十四:条, 新建住宅—供配电设施建设费】用要:实行专户储存、专项!使用:供配:电设施建设》费用收支情况须报市!价格行政《。管理部门和市建设行!政管理部《门备案并接受市【价格、审《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! 第:十五条 》新,建住宅供配电—。设施建?设工程要按照“中】华,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!法,。”及相关配套法规规!定实行招投》标管理 第十六条! 从事新》建住宅供配电设施】建设工程的》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等单位—均应具有《相应资?质新建住宅》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!必须:使用符合现行国家】标准和行业标准【的电气产品计—量装置使用前必【须,按照国家相关—规定进行鉴定和【检验 《第十七条 —新,建住宅供配电—设施建设《工程:竣工:后供:电部门应在5个【工作日内对供配电】设施进行检验—并组:织验收合格后由供】电,部门:组织投运 第十八!。条 供电部门应】按,照有关?规定向市建设行政管!。理部门报送供配电设!施建设工程档—案资料 第—十九条 供—电部门应建立健全】新建住宅供配电设】施的:维护管理制度保【障,供配电设施的完好和!正常:运行确?保24小时受—理供电?故障报?修业:务, 第二十条— 住?宅小区?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!托的物业服》务企业应配合—供电:部,门,对住宅小区供—配电设施运行、【维护、抢修》和更新改造提供必】。要的:条件 第二十一】条 ?新建住宅供配—电设施竣《工投运后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损坏、移】动和破坏《供电设?施 第二十二条 !。 本实施办法自【2012年1月【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!年供电部《门已批复的》住宅供配电设施建】设项目供电设—施建设管理按原【规定执行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