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 :。渭南市人《民政府关于印—发渭:南市新建住宅供电】。设施建设《管理办法《的通知
各县!、市、区《人民政府《市,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!、直属机《构渭南高新区、经开!区、卤阳湖》。、,华山景区管委会
! 渭南》市新建住《宅供电设施建—设管理办法已—经2011》年市政府第18次】常务会议研》。究通过现印》发给你?们,请遵照执行
【渭南市?新建住?宅供电设施建设管】理办法
第一【条 为规范—渭南市新建住—宅项目供配电设【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国!务院物业管理条【例、城市电力规划规!范,、民用建设电气【设计规范J》GJ/T 16、城!市中低压配》电网改造技术导【则D:L/T599等【有,关,。规定结合渭南市实际!制定本管理》办法
第二条【 本办《法适用于渭南市【行,政区域范《围内取?。得规划许可的新建住!。宅项目以及住宅【区内配套建设的【。公用设施用房和【。经营性用房的供【电设施?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!本办法?不,适用:于住宅区内高—压供电?客户本办法所称新】建,住宅项目是指—商品房?、经济适用房、廉】租房、城中村(棚】户区)改造住宅建】设,。、保障性住房—以及住宅《区内公共设施用【房,和配套?用电容量100千伏!安以下的《经营:性用房
第—三条 本办—法所称供配电设施是!。。指从上级公共电【源网络接入点至新】建住宅计量装置【(含表箱)前—的所有供《配电设施《
:第四条 新建住】宅供配电设施应当】按照城市总体—规划统一规划、统一!建设、统《一设计标准》、统一管理》维护供电部》门,负责组织《新,建,住宅供电设施的建设!、维护和管理工【。作
第五条—。 市发改委、城乡!和住房建《设局、?规划局、《。物价局等部》门按照各自职—责做好新建住—宅供:电设施建设的监督】管理和协《调服务工作
【第六条 》新,建住宅?实行“?公变”供电管理和】维,护模式由供电部门】对新建住宅按照国】家公布的目录电价】实行“供电到户【、管理到户、抄【表到户?、收费到户”
第!七,条, 新建住》宅必须建设永久性】供,电设:施并与建设项—目同:步设计、同步施【工、同步投入—。。使用
第八条 】 渭南市行政区【域内新?。建住宅?供,配电设施建设—。工程的设计和施【工应遵守市》建设行?政管理部门编写【的渭南市新建住【宅,供配电设施》建设:技术导则(以下【简,称导:则)的技术要—。求
第《九条 新建住宅】开发建?。设单位须向供电【部,门提交用电》申请同时提供建设】规划设计的》相关图纸和文件资】料
第《十条 ? 在符?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!提下新建《住宅开发建》设单位应配合供电】部门协调办》理外线建设》路,径等:相关:事宜并按期》提供配电设施用房】和通道新建住宅【开,。发建设单位负责【供配电?设施的楼《内布线建设》
第十《一条 ?。 新建?住宅供配电工程实施!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!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所核定》。。的建:筑,面积到供电部门【办理供配电设施建】设配套费《等相关?事,项,
第十二条 【 供电部门要与新建!住宅建设开发—单位签订供配—电设施建《设工程合同合同【中要:明确:配置容量《、设备?和主材的选型—。、供配电设施建设】费用及工《。程完:工时限
第十三条! 市价格行政管理!部门在?对新建住宅供—配电设施《建设成本进》行监审的基础上提出!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!建设费用标》准,。。报省价格行政管理】。部门:备案
第十四【条 新建住宅供配!电设施建设》费用要实行专—户储存、专》项使用供配电设施建!设费用收支情况须】报市价格行政管理】部门:和,市建设行政管—理部门备案》并接受市价》格、审计部门的监】督检查
第十五条! , 新建住宅供配电】设,施建设工程》要按照“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招《。标投标法”》及相关配套法—规,。规定实行招投—。标管理?
第十六条 【 从:事新建住《宅供配电《。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!、,施工、?监理等单位均应【具有相应《资质新?建,住,。宅供配电《设施建设工程必须】。使用符?。合现行国家标—准和行业标准的电气!产品:计量装置使用前必须!按照国?家相:关规定进行鉴定和】检验
第十七【条 ?新建住宅供配电设】施建设工程》竣工后供电》部门:应在5个工作日内】对供配电《设施进行检》验并组织验收合格后!由,供,电部门组《织投运
第十八条! 供电部门应【按照有关规定向市】。建设行政管理—部,门报送供配电—设施建?设工程档案资料
!。第十九条 供【电,部门应建立健—全新建住宅供—配电设施《的维护管《理制度保《障供:配,电,设施:的完:好和正常运行确【保24小《时受:理供电故障报修业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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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条 住宅—小区业主或》业主委员会》委托的物业服务【企业应配合供电部门!对住宅小区供配电】。设施运行、维护、】抢,修,和更:新,改造提供必》要的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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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【 新建?。住宅供配《电设施竣工投运后任!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?。。损坏、移动和—。破坏供电设施
第!二十:二条 本实施【办法自2012年1!月1日?起施行有效期五【年供电部门已批【。复的住?宅供配电设施—建设项目《供电设施《。建,设管理按原规定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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