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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】南市人民政》府关于印发渭南市】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!设管:。理办: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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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、—市、区?人民政府市人民【政,府各工?作部:门、直属《。机构:渭南高新区、—经开区、《卤阳湖、华山景【区,管委会
【 渭:南市新建住》宅,供电设施建设管【理办法已经2011!。年市政?府第18次常务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!给你们请遵》。照执行
渭—南市新?建住宅供电设—施建设管理》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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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条 为规—范渭南?市新建住宅项—。目供配电《设施建设和管—理根据国务院—物业管?理条例、城市电力】规划规范、民用建设!电气设计规范JG】J/T 16、城】市中低压配》电网改造技术—导则DL/T599!等有关?。规定:结合:渭南市实际制定【本管理办《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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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条 本办法适用!于渭南?市行:政,区域范围内取得【规划许可的新建住宅!项目以及住宅区【内配套建设》的公用设施用房和】经营性用《房的供电设施建【设管理?和运行维护》本办法不适用于【住宅区内高压供【电客户本办法所称新!建住宅项《目是指商《。品,房、经济适》用房、廉租房、城】中村(?棚户区)改造住宅】建,设、保?障性:住房以?及住:宅区内公共》设施用房和配套【用电容量1》0,0千伏?安,。以下的经《营性用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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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 本办法所称供配电!设,施是:。。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!络接入点至》新建住宅计量装【置(含?表箱)前的》所有:供配电?。。设施
第四条 !新建住宅供配电【。。设施应?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!统一规划《、统一建设、—统一设?计标:准、统?一管理维护供电【部门:负责:组,织新建住宅供—电设施的建设—、维护和管》理工作
第五条 ! 市发改委、城乡】和,。住房:建设局、规划局、】物价: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!责做好新建》住宅供电设》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和!协调服务工作
】。第六:条 新建住宅【实行“公《变”:供电管理和维—。。。护模式由供》电,部门:对新建住宅按照【国家公布的目录电价!实行“供电到—户、管?理到户、抄表—到户、?收费到户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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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—新建住宅必须建设】永久性供电设施【并与建?设,项目同步设计、同】步施工、同步投入使!用
第《八条: 渭南市行政【区域内新《建住宅供《配电设施建设工程】的设计和施工应【遵守市建设》行政:。。管理部门编写的【渭南市新建住宅供配!电设施建设》技术导则(》以下简称导》则)的技《术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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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—新建住宅开发建设】单位:须向供?电,部门提交用电申请同!时提:供建:设规划设计的相关】图纸:和文件资料
第十!条 : 在符合城市总体规!划的前提下》新建住宅开》发建设?单,位应配合供电部门】协调办?理外线建设》路,径等:相关事宜《并,按期提供配电—设施用房和通—道新建?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负!责供配?电,。设施:的楼:内布线建设
第十!一条 《。新建住宅供配—电,。工程实施之前由【开发:建,。设单位按照》建设工程规划—。许,可证所核《定,的建筑面积到—供电部?门办理供配电设【施建:设配套费等相关事】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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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《条 供《电,部门要与新建—住宅建设《开发单位签订—供配电?设施建设工程合同】合同中要明确配【置容:量、设备和主—材的选型、供配电设!施建设费用及工程完!工,时限
第》十三条 市—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】在对新建住》宅供配?电设施建设成本进行!监审:的基础上提出新建住!宅供配电设》施建设费用标—准报省价格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】
第十四条 【 新建住宅供—配电设施建设费用】要实行?。专户储存《、专项使用供—。配电设施建》设费用收支》情况须报《市价格行政》管,理部门和市建设行政!管理部?门备案?并接受?市价格、审计部门的!。监,督检查?
第十五》。条 :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!施建设工程要—按照“中《华人民?共,和国招标《投标法”及》。相关配套法规规定实!行招投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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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》 , 从事新建住宅供】配电设施建设工程】的设计、施工—、监理等单》位均:。应具有相应资质新建!住,宅供配电设施—建设:工程必?须使用符《合现行国家》标准和行业标准的】电气产品计量—装置使用前必—须按照国家》相关规?定进行鉴《定,和检验
第—十七条 》新建住?宅供配?电设施建设工程竣工!后供电?部门应在5个工作】日,内对供配电设施进行!检验并?组织验收合格—后由供电《部门组?织投:运
第《十八条 《 供电?部门应按《照有关规定向市建设!行政:管理部门报》送供配电设施建设】工程档案资料—
第十九条— 供?。电部门应建立健【全新:建住宅供配电设施】的维护管理制度保障!供配电设施》的完好和正常—运行:确保2?4小时受《理供电?故障报修业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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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— 住宅小区业主或业!主委:员会委托的物业服】务,企业:应配合供电部—门对住宅小区供配电!。设施运?行、维护《、,抢修:。和更新改《造,提供必要的》条件
第二十一】条 新建住宅供】配电设施竣工投【。运后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损坏、—移动和破坏》供电:。设施
第二十二】条 本实施办法自!2,012年1月1日起!施行有效期五年【。供电部门已批复的住!宅,供配电设施建设项】。。目供电设施建—设管理按原规—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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