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
和田地】区评标?专家和评标专家库】管理:。办法(试行》)
《
新疆维《吾尔自治区》。和田地区行署办【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!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!家库管理《办法(?试行)的通知
和!行办发?〔2:005〕2》2号
?
各县市》人民政?府,行署各部门、各【直属机构各事业、】企,业单位?驻和:各单位、部队各群众!团体:
—和田地区评标专【。。家和评标《专家库管理办法(试!行)已经行》署2005年第【一,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!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!贯彻执行《
二○○!五年四月五日
【
第一?条 为?加,强对评标专家的【监,督管理健全评标专】家库:。制度保证评》标活:。动的公平《、,。公正提高《评标质量根据中华】人民:共,和国招标《投标法?和评标?。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!理暂行办法特制定和!。田地区?评标专?家和评标专》家,库管理办法》(试行?。)(以下《简称办法《)
《第二条 《。本办法适用于—评,标,专家的资格认定、入!库及评标专家—库的:组建、使用、管【理活动
第三条! 评标专家库由地区!发计委会同有关部】门依照招标》投标法?的规:定组建并积极向【自治区发计委牵【。头组建的自治—区评标?专家:库推荐评《标专:家
【
评标专家库的【组建活动《应当公开接受社【会监督和公众监督】
第四条 地!区有关行政监督部】。。门应加强对所—属行业评标专—家库及评标专家的管!理但不得以任何名】义非法控制》。、干预?或者影?响评标专家的具【体评标活动
】 ,。。第五条 国》家投资或国有资金】控,股项目的评标专家必!须从地区组建的【评标专家库》。中抽取
【第,六,。条 地区组建评【标专家库应当有利】于打破?地域封锁和行—业垄:断实现评标专家资】源共:享
第七条 !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!家必须具备如下条】件,
】
(一?)从事?相,关专业领域工—作满八年并具—有中:级职称或同》等专业水《平;: ,
【
,(二)熟悉》有关招标投》标的法律法规;
!
, :
(三)能够!认真:、公正、诚》实、廉洁《地履行职责;
!。
(【四)身体健康能【够承担评标工—。作
第八条 !评标专家库》应,当,具,备下列条《。件
【
(一》)具有符合》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!件的评?标专家专家》总数不得少》于50人;
【
【(二)有满足—评,标需:。要的专业分类;【
】。
(三)有满足【异地抽取、随机抽取!评标专家需》要的必要设》施和条件《;
《 ?
(《四)有负责日常维护!。管,理的专门机构—和人员
第】。。九条 专家》入选评标专家—库采取个人》申请和单位推荐【两种方式《采取单位推荐—方式的?应事先征得》被推荐人同意 【。
—
:个人申请《书或单位推》荐书应当存》档备查个人》申请:。书或单位推》荐书应当《附,有符合本办》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!证明材料
》
第?十,条, 地区各行政监督部!门首先?对申请?人或被推荐人进行】资格审查决定是否】接受申请或者—推荐对符合本—办法第七条规—定条件的申》请人和被推》。荐人入选《地区发计《委统一组《建的地区《评标专家库由地区】发计委会同》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对:入选专家进行审核确!认并颁发评标专家证!书
《 《
地区应对申请】人或者被推》荐人进?行必要的招标—投标业务和法律知】识培训
第十一!条 地区应当为【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!案详细?记载:评标专家《评标的?具,体情况? ,
第十二条 】地区应当建立—年审制度对每位【入选专家进行年审评!。。标专:家因身体健康—。。、业务能力及—信誉等原因不能【胜任评?标工作的停止担任】评,标专:家并:从评标专《家库中除名
!第十三条《 评标?专家享有下》列权利
!
(一)接【受招标人或其—招标代理机构聘【请担任评标》委员会成员;— ,
(!。二)依?法对投标《文件进行《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!见不受任何》单,位或者个人的干预;!
《 ?
(三)接—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!务报酬?;
》 :
:
(四?),法律: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!他权:利
第十四条! ,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!务
【
?(一)根据招—。标投:标法:第三十七条》和评标委员会—和评标方《。。法暂行?规定第?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!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!;
》 , :。
(二)遵—守评标工作纪律不】得私下接《触,投标人不《得收受他人》的财物或《者其他?好处不得《透露对?投标:文件的评审和—。比,较、中标《候选人的推荐—情况以及与》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!。;
【 ,
(三)客观公】。正地进行《评标:;
》
(四)】协助、配合有关行政!监督部门《的,监督、检查; 【
【。
(五)法律、行政!法规规定的》其,他义务? ,
: 第十五《条 评标专家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地!区,建设:项目:评标专?家“黑名单”情节严!重的:取消评标专家资格】并予以?公告 ?
—。
(一)》私下接触投标人的】;
【
(二)收受】。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!者其他好处的; 】
—
(三)》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!件的:评审和比较、—中标候选《人的推荐以及—与,评标有关的》其他情?况的:;
《
—(四)不能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】的;:
【
(五)无正【当,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!动的
》 第十六条 —。。国家投资或国有【资,金控股项目的招【标人或其委》。托的招标代理机【构不:遵守本?办法:第五条?的规定不从地区统】一组:。建的评标专家库中】抽取专家的》评标无效;情节严】重的由政府有关【部门依法给予处【理
第—十七条 《。本办法由地区发计委!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!释
《 第十八条 —本办法自下》。。发之日起试行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