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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和田地?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!家库:管理:办法(试行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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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吾尔自治区!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!关于印发和田—地区评标专》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!办法(试行)—。的通知?
和行办发—〔2005〕—22号
》 各县市《人民政府《。行,署各部?门、各直《属机:。构,。各事业、《企业单位驻和—各单位、部队各【群众团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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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田地【区评标专家和评标】专家库管理办—法(试行)》已经行署200【5年第一次常务【会议:研究通过现印—发给你?们请认真《贯彻执行 —
二○○【五年四?月五日
第—一条 为加》强对评标《。专家的?监督管?理健全?评标专家库制—度,保证:评标活?。动的公平、》。公,正提高评《标质量根《据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!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!管理:暂行办法特制定和】田地区?评标专家和评标专】家库管理办法(试行!)(以下简称办法】)
? 第二条 本办法】。适用于评标》专家的资格》认定、入库及—。评标专家库的—组建、使《用、管理活动—
第三条 评标!。专家库?由地区?发计委会同有关部门!依照招标投》标法的规定》组建并?积极向自《治,区发计委牵头组【。建的:自治区评标专家库推!荐评标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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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评标专家库的组【建活动应《当公开接《受社会监督和公【。众监:督
《 第四条 》。地区有关行政监督】。部门应加强对—所属行业评标专【家库及?评标专家《的管理?但不得以任何名【义非法控制、干【预或者影《响评标专《家的具体评标活动 !
第五条— 国家投资或国有资!金控股项目的—评标:专家必须从地区组建!的评标?专家库中抽取 【。
: 第六条 地—区,组建评标专家—库应:当有利于打破地域】封锁和行业》垄断:实现评标专家资【源共享
— 第七条 入—选评标专家库—的专家必须具备如】下条:。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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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从!事相关专业领—域,工作满八年并—具有中?级职称?或同等专《业水平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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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二)熟《悉有关招标投标【的法律法《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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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能够—认真、公《正、诚实、廉洁【地履:行职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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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身》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!工,作
第八条 !评,标专家库应当具备】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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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具有符合本!办,法第七?条规:定条:件,的评标专家专—家总数不得少于50!人,;
【。
(二)有满足!评标需要的专—。业分类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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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有—满足异地抽取、随机!抽取评?标专家需《要的必要设施和【条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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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!有,负责日常维》护管理的专门机【构和:人员 ?
?第九条 专家—入选评标专家库【采,取个人申请和单【位推荐两种》方式采取单位—推,荐方式的应事先征】得被推荐人同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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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【申请书或单位推【荐,书,应当存档备查个人申!请书或单位》推荐书应当附有符】合本办法第七条规】定条件的证明材【料
第十—条 地区各行—政,监督部门首先对申】请人或被推荐人进】行资格审查决定是】否,接受申请《或者推荐《对,符合本办法第—七条规?定条件的《申请人和被推—荐人入选地区发【。计委统?一组建的地区评【标专家库由地区发计!委会同有关》行政监督部门对【入,选专家进行审—核确认并颁发评标】专家证书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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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应—对申请人或者—被推荐人《进行必要的招标投标!业务和法律知—识培训
—第十一条 地区应当!为每位入《选专家建立档案【详细记载评标专【家评标的《具体情况
】第十二?条 地区应当建立】年审制度《对,每位入选专家进【行年审评标专家【因,身,体健:康,、业务?。能力及信誉等—原因不能胜任评标】工作的停止担任评标!专家并?从评标专家库中除名!
《。第十:三条 ?评,标,专家享有《。下列权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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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接!受招标人《。或其招标代理机构】。聘请担任评标—委员会成《员; ?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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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《)依法对投标文件进!行独立评审提出【评审意?见不受?任何单位《或者:个人的?干预;?
】
(三)接受参【加评标活动的—劳务报酬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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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四,)法律、行》政,法规规定的其—他权利
第十!四,条 :评标:专,家负有下列义—务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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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《),根据招标《投标法第三十七条】和评:标委员?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!。定第十二条》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!主动提出回避; 】
【
(:二)遵守评标—工,作纪律不得私—下,接触投标人不得收】受他人的财》物或者其他》好处不?得透露对《投标文件的评审和】比,较、中?标,候选人的《推荐:情况以及与评—标有关的其》他情况;
【。 ,
(三)】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!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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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】)协助?、,配合有?关行政监督部—门的监督、检—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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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法律、!行政法规规定的【其他义务 》。
第十》五条 评标专家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列【入地区建设项目【评标专家“黑名单】。”情节严重的取消评!标专家?资格:并予以公告》。
】
(一)私下接【触投标人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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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二)收受利害【关系人的财》物或者?其他好处的;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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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向?他人:透露对投标文件【的评审和比较、中】标候选?人的推荐以及与评】标有关?的其他情《况的;
】 , ,
(四)》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!责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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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】)无正当理由拒不参!加评标活动的
】
, 第十?六条: 国:家投资或国》有,资金控股项目的【招标人?或其委托的》招标代理《机构不?遵守本办法第五条】的规定不从地区统一!组建:的评标专家库—中抽取?专家的评《标无效;情》节严重?的,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!给予处理《 ,
第十七—。条 本办法》由地区?发计委?会同:有关部门《负责: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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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【本办:法,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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