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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和田地区建【设项目“黑名单”】制度管理《(试行)办法 【 新疆维吾尔自!治区和?田,地,区,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!和田地区《建设:项目“黑名单”【制度管理《(,试行)办法》的通知 和行【办发〔2005〕】21号 》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!署各部?门、直属机构各【事业:、企业单位驻—和各单位各群众团体!。 :。   和》田地区建《。设项目“黑名单”制!度管:理,(试行)办》法已:经行署2005年第!一,次,常务会议《研,究通过现印发你【们请认真贯彻执【行 《 二00五年【四月五日 第一条! 为进?一步加强建设项【目勘察、设计—、,招,标代:理、监理、》施工以及评》。标专家等规范管理根!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招标投标法和】评标专家和评标专】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!。。有关规定制》定本办法 — 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在和田》。地区范围内从—事项目勘察、设计、!招标代理、监理、】施工以及评》标等业务的》单位和个人的管【理,活动 第三条】 对在和田地—区范围内从事项目勘!察、设计、招标【代理、监理、施工】。的单位以及列—入地区评标》专家库的《评标专家《实行“?黑名单”管理制度】 《第四条 勘察、【。设计单位有》下列情形之一—的,列入“?黑名:单” 《。 ,。   《 :(一)与建设单位串!通或者相互之间【串通采用不正当【手段承接勘察、【设计业务的》; 》    《 (二?)超越资质等—级范围承《。接勘察设计业务的】;    ! (三)将承接【的勘:察、设计《业务转包或者—。违法分?包,的,; ?   》 (四《),因勘察?、,设计原因《造成经济损失—、重大设计变更【或工程重《大质量安全事故的】; ?    — ,(五)设计单位违反!规定指定建筑材料】、建筑构配件—的生产厂、供应商的!;  【  ?。。(六)勘察、—设计单位《未按有关规定派设】计,代表进驻施工—。。现场的;《 ,    【 (七?。)转让资质》证,书的;? 》 ,  (《八)为其他企业提供!图章、图签的—;   】 (九)伪造、涂!改,资质证书的》; ?    — (:十)被国内》其他地区级以上(包!括,地区级和地》级市)单位列入【。“黑:名单”的 第!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!有下列?情形:之一的列入》“黑名单《” —   ? (一?),与行政机关有隶属关!系或者其他》利益关系的》;  【  (二》),没有固定的营业【场所:和开展工《程招标?代,理业务所需设—施及办?公条件?的;  】  (三)国家投!资或者国有资金【控股的建《设项目开标》时未在自治区、地区!统,一的评标专》家库中抽取专家的;! ? :   ? (:四)与建设单位或施!工单位相互串通招标!投标的;《。 》   (五—)以管理为名非法干!预评标专家》评标活动的; 【 ,   》。 (六)在保密】时限内?向他人?透露标?底的; 【 ,  : (七)超—。越代理?业务范围承》揽招标代理业务【的;:   【 (?。八)允?许其他单位》或个:人以本单《位,的名义承接招标代】理业务的; 】  ?  (九)转让招!标代理?业务的; 》。 ?    (十【),被国内其他地区级】以上:(包括地《区级和地级市)【单位列入“黑—名单”的招标代理】机构:; : ,。    【(十:一)其他违反—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招标投标【法开展招标代理业】务的 第【六条: 监理单位有下列情!形,之,一的列入“黑名单”!。    】 (一)超越本单位!资质等级承》揽监理业务的; !  《  (《二)与建设》单,位或:者工:程,监理企业之间相【互串通投标》或者以行贿等不【。正当手段谋取中【标,的,; ?。  《  (《三)与建设单—位,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!虚,作假、降低》工程质量的; 【    】(四)?未按照合同和—。监理大纲规定派驻相!应,监理人员(》总监、监理工程【。师及监理人员)参】加工程监理的;【    】 (五)未实—行“旁站监理”或者!由于监理人》员人为造成工期拖延!影响工程《进度的; — :。    (六【)无证上岗》的;  】  (七)未按照!批准的设计文件和】监理大纲履行监理】职责造成工程—质量隐患《和经济?损失的?。; :    】(八)未经审批擅】自追加?(减)工程量或追】加(减)投资—的,;   】 (?九):不合:格的建设工程—、建:筑材料、《建筑构配《件和设备《按照合格《签字的; !   (十—)允许其他单—位或: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!承接监理业》。务的:; 》    (—十一:。)转让工程》监,理业务的《; —   (十二【)因监理《责任而发生一起工程!建设重大质量事【故或者在以往—工程建设中发—生过一?起工程?建设重大质量事故】的;   ! (十三)被【国内其他《地区级以上(包括地!区级和地级》市)单位列》入“黑?名单”的《监,理单位 《 第七条— 施工企业及项【目经理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?列入“?黑名单” 【。 :。   (一)在工!程招投标中采取【行贿、送礼、串【。标等不正当竞争手】段扰乱市场秩序的;! 》   (二)由于!施工企业《或项目经理原—因拖欠农民工工资】并造:成恶劣?影响的?; ?。    【(三)转包》或非法?。。分包工程的; 】   》 (四《)出现工程质—量问题拒不返工的】;    ! (五)进场的项目!经,理、主要设备—及技术人员(包括安!全、技术、》施工、材《料保管?、预算员《。),与投标文件不—一致的; 》    (!。六)项目经理—超越权限承揽工程】的;  】  ?(七:)未按?设计文?件施工的《; ?   》 :(八)出现1—次以:上(包括1次)重大!。质量:问题的?; 《。    (九)!由于项目经》理管理不善造成【施工企业被列入“】黑名单”该项—目经:理将同时列入“黑】。名单”; 】  :  (十)被国】。内其他地区级以上(!包括地?。区级和地《。级市)单位列—入,“黑名单《”的施工企》业和项目经理— 《第八条 评标专家】。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列入“黑名单” ! :  ?  (《一)私下接触投标】人的; 】  : (二)》。收受利害《关系人的财物或者】其他好处的; ! ,。    《 (:三)向他人》透露:投标文件《的评审和比》较、:中标候?选,人的推荐《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!他情况的;》 :。   》 (?。四)不能客观公正履!行职责的; 】    (五】)无正?当理由拒不参—加评标活动的—; 《   《。 (六)不参加】年审的;《 :   》 (七)在—。保密时限内》。向他人透露标底的;! :。 :   ? (八)》不公正评标》相互串通、》。倾向性评标的 】 第九《条 :和田地区建》设项:。目“黑名单”由【行业主?管部门提出经地区】发,展计划?委员会初审报行【署审定后在相关媒】介定期公布 —。 第十条 列【入地区建《设项目“黑名单【”的单位和个人【。三年内不得》在和田地区范围内】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!。活,。动 : : 第十一条 列入】和田地区建设—项目“?黑名:单”的单位和个【人处罚期限》届满由该单位和【。个人:提出申请《经地区发展》计划委?员会会同地》区行:业主管部门审查【报行署审定后在相】关,媒介:定,期公布其名单—从和田地区建设项目!“黑名单”》中除名 第十!二条 本办法由和】田地区发展计划【委员会会《同有关部《。门负责解《释, ? 第:十三条 本办法【从下发之《日起试行 》 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