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 和田地区建设项目!“,黑名:单”制度管理(试行!),办法:
《。新疆维吾尔自治【区和田地区行署办】公室关于印发—和,田地:区建设项目》“黑名单《”制度?管理(试行)办法】的通知
和—行办发〔200【5〕2?1号
各县市人!民政府?行署各部门、直属机!构各事业、企—业,单位驻和各》单位各群《。众团:体
和田!。地区:建设项目“》黑名单”制度管理】(试行)办法已经】行署2005—年第一次《常务:会议研究《通过现印发你们请】认真贯彻《执,。。行
二00!五年四月五日
【
,第一条 为进—一步加强建》设项目勘察、设计】、招标?代,理、:监理、施工》以及:评标专家等规—范,管理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招标投】标法和评标专—家和评标专家库【管理暂行《办法等有关规定制】定本办法
第】二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在和?田地区范围内—从事项目《勘察、设计、招【标代理、监理、【施工以及评标等业务!的单位和个》人的:管理活动
第】三条 对在和田地区!范围内从事项目勘】察、:设计、招标代理、】监理、施工的—单位以及《列入地?区评标专家库的【评标专家实》行“黑?名单”管理》制度
第四条!。 勘察、设计单位有!下列情形之》一,的列入“黑》名单”
【
《
(一)与建设单】位,。串通或?者相:互之:间串通采用》。不正当手段承接【勘察、设计业务的;!
【
(二)超越资质!等级范围承接勘【察设计业务的;
!
?
(》三)将?承接的?勘察:、设计业务转包或者!违法分?包的:。;
】
(四《)因:勘察、设计原因造】成经济?损失、重大设—计变更或工程重大】质量安全事》故的:;, ,
?
(五【)设计单位违反规定!指定建筑材》料、建筑构配件的生!产厂、供应》。商的;?
—
(六)勘【察、设计单位未【按有关规《定派设计代表进【。驻施工现场的—;
《 :
(七)【转让:资质证书的; 【。
》 ,
,
(八)为其他企】。业提供图《章、:图签的;《
】
(九)《伪造、涂《改资质证书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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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》)被国内其他—地区级以上(—包括地区级和地级】市)单位《列入“黑名单”【的
第五条 !。招标代理机构—有下:列,情形之一的列入“黑!名单” 《
】(一)与行政—机关:有隶属关系或—者其他利益关系【。的;
《。
【(二)没有固—定的营业场所和【开展工程招标—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!办,公条件的;
】
(三)!国家投资或者国有】资金控?股的建?设项目开标时未【在,自治区、《。地区统一的评标【专家库?中抽取?专家的;《
】。
(四)与建设单位!或施工单位相互串】。通招标投标的; 】
》
(五》)以管理为》名,非,法干预评标专—家评标?活动:的;
》
(【。六)在保密时限内】向他:人透露标《底的;
》
, ,
(七【)超越代理业务范】围承揽招标代理【业务:的; ?
?
(—八)允许其》他单位?或个人?以本单位的》名义承接招》。标代理业务的; 】
【
(九)转让招【标代理业务的;【
《
(—十):被国内其他地区【级以上(包括地【区级和地级市—)单位列入“黑名单!”的招标《代理机构; —
【。
(十一)其他违反!中,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开展招标代理业!务的
第【六条 监理单位有】下,。列情:形之一的列入—“黑:名,单”
!
(一)超—越本单位资质等【级承揽?监理业务的;
】
【(二)与《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!理企业?。之间相互《。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!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!标的;?。
:
(】三)与建设单位【或者施工单位串【通弄虚作假、—降低工程质量—的;
》 :
《(四)未按照—合同和监理大纲规】定,派驻相应监理—人员(总监、监【理工程师及》监,理人:员)参加《工程:。监理的;
!
?
,(五)未实行“【旁,站监理”或者由【于监理人员人为【造成工期拖延影响】工程进度的;—
!。(六)无证上岗的】;
》 ,
(七)【未按照批《准的设计文件和监】理大纲履《行监理职责》造成工?。程质量隐患》和经济损失的; 】
,
(】八)未?经审批?擅自追加(》减)工程量》或追加?(减)投资的; 】
》
(九)—不合:格,的建设工程、建筑】材料、建筑构—。配件和设备按—照合格签字的;
!
(十!)允许其他单位【或个人以本单—位的名义承》接监理业务的—。;
—
(》十一)转让工程监理!业,务的:;
【
(十二)因】监理责任而发生一起!。工程建?设重大质《量事故或者在以往工!程建设中发生过一】起工程建设重大【质量事故《的,;
?
: ,
《(,十三:)被国内其他地区级!以上(包括地区级和!地级市)单位列【入“黑名单”的监】理单位
第】七条 施工企—业及项目《经理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!“黑名?单”
》
(一】)在工程招投标【中采取行贿、送【礼、串标等不—正当竞争《。。手段扰乱市场—秩序的;
—
:
(二【)由于?施工企业或项—目,经理原因拖欠农民】工工资并《造成恶劣影响的【;
《 ?
?(,三)转包或非法分】包工程的《;
》
(四)出!现工程?质量问题《拒不返工的;
】
:
》(五)进场的—项目经理《、,主要设备《及技术人员(包括安!。全、技术、施—工、材料《保管、预算员)与投!标文:。件不一致的;
】
《
(六)项目经!理超:越权限承揽工—。程的;
—。 ,
(—七)未按设计文件施!工的;
—
(八)!出现1?。次以:上(:包括1次)重大【。质量问题的;— ,
? ,
(九—)由:于项:目经:理,管理不善造成施【工企业被列入“黑】名单”?该项目经理》将,同时列?入“黑?名单”?;
《 ?
?(十)?被国内其他地区级】以上(包括地区级】和,地级市)单位列入】“黑名单”的施【工企业和项目经理】 ,
,
第八条 评标专!家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列入《“黑名单” —
】(一)私下》接触投标人的; 】
《
?
(二?)收受利害关系人的!财物或?者其他好处的; 】
《 :
:(三:)向他人《透露投标文》件的评审和比—。较、中标候选人【的推荐以及与评标】有关的其他情况的】;
?
【(四)不能客观【公正履?行职:责的:;
】
(五《。),无正: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!活动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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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—不参加年审》的;
《
(】。七,)在保密《时限内向他人透露标!底的; 《
《
(》八)不公正评标相】互串通、倾向—性评标?的
?
第九《。条 :和田地区建设项目“!黑名单”由》行业主?管,部门提出经地区发】展计划委员》会,。初审报行《署审定后《在相关?媒介定期公布
【
, 第:十条 列入地区建】设项目“黑》名单”的单位和【个人三年内不得在和!田地:区,范围内参与工—程建设的相关—活动
《
第十《一条: 列入?和田地区建设项【目“黑名《单”的单位和—个人处罚期》限,届满由该单位—。和个人提出申请经地!。区发展计划委员会】会同地?区行业主《管部门审查报行【署审定后在相关媒介!定期公布其名单【从和田地区建设项目!“黑名单”中除【名
第十二条! 本办法由和—田地区发展计划【委员:会会:。。同有关部门》负责解?释 :
第十三条 本!办法从下发》之日起?试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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