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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田地!区,建设项?目“黑?名,单”制度管理(试】行)办法
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!。田地区?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!和田地?。区建设项目“黑【名单”制《度管:理(试?行)办法的通—知
和行办发〔】2005《〕2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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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》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!、直:属,。机构各?事业、企业单位驻和!各单位各群众团体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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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田《地区建设项》目“黑?名单:”制度管理(试行】。)办法已经行署20!05年?第一:。次,常务会议研究—。。通过现印发你们【请认真贯彻执—行
二【00五年四月五日】
第一条 为【进,一步:。加强建设项目勘察、!。设计、招《标,。代理:、,监理、施《工以及评标专家等】规,范管理根据中华人】。民共和国《招标投标法和评【标专家和评标—专家库管《理暂行办法等—有关:规定制?定本办?法
第二—条 本?办法适?用于在和田地区范】围内从事项目勘察、!设计:、招标?代理、?监理、施工以—及,。评标等业务的单位和!。个人的?管理活动
— 第三?条 对在和田地区】范围内从事项目【勘察、设计、招标代!理、监理、施—工,的单位以及列入【地区:。评标专家库的评【标专家实行“黑名单!”管理制度》。
第四条 勘!察、:设计:单位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列入“】黑名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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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一)与建》设单位串通或者【相互之间串》通采:用不正当手段承【接勘察、设计业务的!;
】
(二)超越资】质等级范围承接【。勘察设计业务的; !
(!。三,)将承?接的勘察、设—计业务转包或者违】法分:包的;
— ,
(四)】因,勘察、?设,计原因造成经济损失!、重大设计变更【或工:程重大?质量安?全事故的;
】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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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五)设计单位违反!。规定指定建筑—材料、?建筑构配《件的:生产厂、供应商【的; ?
(!六)勘察《、设计单位未按有关!规定派设计代表进】驻施工现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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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转让资!质证书的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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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八)为?其,他企业提供图章、】图签的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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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?)伪:造、涂改资质证书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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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十)被国》内其他地区级以上】(包括地区级—和地级市)单位【列入“黑名单”的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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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招【标代理?机构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列入“!黑名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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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【与行政机关有隶属】关系或者其他—利益关系《的;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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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没【有固定的营业场【所和开展工》程,。招标代?理业务?所需设施及》办公:条件的;
! :
:(,三)国家投资或者】国有资金《控股的建设项—目开标?。。时未在?自治区、地区统一】的评标专家库中抽】取专家?的;
!
(?四):。与建设单位或—施工单位相互串【通招标投标的;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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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【)以管?理为名非法干预【评标专家评标活动】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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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【)在保密时》限内向他人透露【标底的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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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,七)超越代理业【务范围承揽招标代】理业务的;
!
《
(八)允许其他单!位,或个: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!接招标代理业务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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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转】让招标?代理业务的》;
【
(十)被国】内其:他地区级以上—(包括地区级和地】级市)?单位列入“黑名单】。”的招标代》理机构;
】 ,
(十—一)其?他违反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招?标投标法开》展招标代理》业务的?
《第六条 监理单位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列】入“黑名单”—
? , :
(一)超【越本单位资质等级】承揽监理业务的【; :
【
(二)与建设【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企!业之间相《互串通投标或者【以行贿等不正—当手段谋取中标的】; :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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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三)与建》。设,。单位或者施工单【位串通弄虚作假、】降低工程质》量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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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《未按照合《同和:监理大纲《规定派驻《相应监理人员(【总,监、监理《工,程师及监《理,人员)参加》。工程监理的; 【
】。(五:)未:实行“旁站监—理,”或者由《于监:理人员?人为造成工期—拖延:影响工?程进度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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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六)?无证上?岗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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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】)未按照批准的设】计文:件和监理大》纲履行监理》职责造成工程质量隐!患和经济损失的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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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八,)未经审批擅自【追加(减)》工程量或追》加(减)《投资:的; ?
(!九)不合格》的建设工程、—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!。件和设备《按,照,合格签字的》;, ,
(!十)允许其他—。单位或个人以本单】。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!务的;
! ,
(十一)转让工!程监理业务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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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十二:)因监理责任—而发生一起工—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!或,者在以往工程—。建设中发生过一【起工程建设重大质量!事故的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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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三)被】国内其他地区级【以上:(包括地《区级和地《级市)单位列—入,。“黑名?单”的监理单位 】。
第七条 施】工企业及《项目经?理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列入“—黑名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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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在工【程招投标中》采取行贿、送礼【、串标?等不:正当竞争《手段扰乱《。市场秩序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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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
(二《)由于施工》企业或项目经—理原因拖欠农民工工!资并:造成恶劣影响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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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转:包或非法分》包工程?的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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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—)出现工程质量【问题拒不返》工的;
】。
《(,五)进场的项—目,经理、主《要设备及技术人员】。(包括安《全、技术、施工、材!。料保管、预算员)与!投标文件不一—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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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项目经理超!越权限承揽工—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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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未】按设计?文件施?工的;
】。
《(,八,),出现1次《以上(包括1次)】重大质量问》题的;
【
(九)】由于:项目经理《管理不善造成施工企!业被列?入“黑名《单”该?项,目经理将同时列【入“黑名单”;
!
(】十)被国内其他【地区级以《上(包括地区级【和地级市)》单位列入“黑名单】”的施工企业和项】目经理?
第八条 】评,标专家?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列入“《黑名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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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(一:)私下接触投—标人的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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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:。收受利?害关:系人的财物或—者其他好处的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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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
(三)》向,他人透露投标—文件的评审和比【较、中标候》选人的?推荐以?及,。与评标有《关的其?他,情况的;
【
(四】)不能?客观公?正履:行职责?的;
】 ,
(?五)无?正当:理,由拒不参加评—标活:动的;
— ,
(—六)不参加年—审的;
】 ,
(七)在【。保,密时限内《向他人透《露标底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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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!不公:正评标相《互串通、《。倾向性评标的
! 第九条 和田地区!建设项目“》黑名单”《由行:业主管?部门提出经地区发】展计划委员会初审报!行署审定《后在相关媒介定期】。公,布
第十条 】列入地区《。建设:项目“黑名单—”的:单位和个《人三年内《不得在和田》地区:范围内参《与工程建设的—相关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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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列】入和田地区建设项】目“黑名单”的单】位和个人处罚期限】届满由该单位和个人!提出申请经地区发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地!区行业主管部门审】查报:行署:审定后在相关媒【介定期公布其—名,单从和田地区建设】项目“?黑名单”中除名【
第十二条 !本办法由和田—地区发展计划委员】。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!解释
》 第十三条 本办法!从下发之《日,起试:。。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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