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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—南,市关于印发渭南市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】管理办法的通—知
各县、】市,、区人民《政府市政《府有关工作》部,门、直属机构渭南】高新:区,、经开?区,、卤阳?湖、华山景区—。管委会?
现将】渭南:市农民?。工工资保证金管【理办:法现:印发给?你,们请:遵照:执行
渭南—市农民工工资保【。证金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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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,条 ?为了全面贯》彻落实国务》。。院关于建《立,农民工工资》保证金?制度的要求规—范我市农民工—工资支付《行为从?源头上遏制拖—。欠农民工工资行为】切实维护农民工合】法权益根据国务【院关于?解决农民工问题的】若干意见(国发【。〔200《6〕5号)、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】切实解?决,企业拖?欠农民工《。工,资问题?的,紧急通知(国务院发!明电〔2010〕4!号,)、原劳动》保障:部、建设部“建【设领域农民工工资】支,付管理暂行》办法”?(劳社部发〔—2004〕》22号)、陕西省企!业工资支付条例【、陕西省人》民,政府关于进一步做】好农民工工作的实】施意:见(陕政《发〔2?006〕《70:号,)结合我市实际制】定本:办法
第二条【 :本市行政区域内从】。事各类?房屋建筑《、交:通基:础设施?建设、水利基本【建设、市政基础设施!建设、?土木工程、通—讯、电力设施安装工!程、室内《装饰工程的建—设单:位都应按规定交【纳农民工工资保【。证金
政府投资项!目农民工工》资保证金由》工,程总承包企业—交,纳
第三条 本!办法所称农民工工】资保证金(以下【简称“保证》金”)是指在—。工程开工之前—。。建设单位或》工程:总承包企《。业,向人力?资源和社会保—障行政?部门指定的银行按】照工:程造价的《一定:比例:。预存的专项资金【
:第四条 》保证金?按照以下比例预【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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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工【程造价不足50【0万元?(,含500万》)按5?%预存;
》
(二)工】。程造价500-1】000万元(含【1000万》)按4.5%预存】;
(三】)工程造《价1000-2【000万元(—含2000》万)按4%预存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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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)工—程造价2000万元!以上:按3.5%预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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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—)使用农民工少于】。10:人,的项目按每人不【少于6000元的】标准预存保证金【
(六)室!内装饰工程按工程】造价的8%》。预存保证金
! (七)该办—法施行前所有在建项!。目在接到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】障行政部《门预存保证金通【知书5日内按—规定比例《的,50%?预存保证《金
第五条 】保证金实行分级【。。监管各级人力资源】。和社会保障行政部】门,管,理保证金各级劳动保!障监察机《构负责日常》业务经办工作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!障,行政部门负责本市】行政区域内市属建】设单位和省人力资源!。和社会保障行政部】门委托实施劳—动监察的用人单【位保证金的管理工作!县(市、区)人【力资:源和社会保障行【政部门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县《(市、区)》建设单?位和:市人力资源和社【会保障行政部—门委托实施劳动【监察:的用人单位保证金的!管理工作
第六】条 依照建设【。工程项目审批权限】在建设工程项目【开工报告审批前由建!设工程项目行政【审批部门告知并【监督建设单》位或工程《总承包企业按照有】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!社会:保障行政部门的要】求向银行专户预【存保证金《后,按程序核《发建设工程施工许】可,证、室内装饰工【程施:工许可证未按规【定,预,存保证?金的建设单》位或工程总承包企】业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不予发放建【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】、室内装饰工程施】工许可证
—第,七条 保证金的预!存,及补交按照以下程】序进:行,
(—一)建设单位或工程!总承:包企:业持有关资料到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】障行政部门填写渭南!市农:民工工资保证—金预存单位》登记表领取渭南【市农民工工资—保证:金预存通知书到银行!。交纳:保证金
》 (二)建设单!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!持银行出具的—预存保证《金凭证?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!。障行政部门领取渭】南市农民工》。工资:保,证金预存确认书
! (三)—建设单位或》工程总承包企业持】渭南市?农,民,工工资保证》。金预存确认书到建设!工程:项,目,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施!工许可?手续
(四!。)保证金支付—拖欠农民工的工资】后由人力资》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!门通知?建,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!企业在10》个工作日内等—额补:。交支:取的保?证,金使保证金数额不】低于初始水平
【。
第八条 工【程施工企业出现拖】欠,农民工工资情况【经调查属实的人力】资源和社会保障【行政部门督促建设单!位或工程总承—包企业限期》。发放如逾期不—执行的由《人力资?源和社会《保障行政部门—。签发农民工工资【支付通知书从其存入!的,保证金中支付—
:第九条 》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可以使—用保证?金支付农民工—工资
(】。一):施工企业未依—法及时结算农民【工工资拖《欠农民工《。工,资的;
《
(二)【建设单?位、工程总承包【。企业或施工企—业非:法转包、分包建设】项,目导:致,用工主?体不具有法人资格】而发生拖《欠,农民工工资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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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—),工程总承包企业或】施工:企业法?人代表或工》程负责人《隐匿: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!农民工工资的;
! ?(四)建设单位、工!程总:承包: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!在接:到人力?资,源和社?会保障行《政,。。部门通知后三个工作!日内不主动与人【力资源和《社会保?障行:政部:。门配合处理》。。拖欠事宜造》成拖欠农民工工【资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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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其他!被,认,定为拖欠农民工工】资的
第》十,条 保证金支【付按以下程序进行】
(一)确!认拖欠农民工工资】。事,实,人力资源《和社会?保障行政部门接到】欠,。薪投诉或举》。报后组织有关人员】依照陕西省》企业工资支付条例】等规:定进:行调查核实;施工企!业在接到人力资源】和社会?保障:行政部门下达的调】查询问通知书—后应及时《提供工资支付—。凭证等有《。关,材料如不能》在规定时间内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等!有关材?。料的人力资源和【社会保障行》政部门?。可,以按照劳动》者提:供的:工资数额及相关证】据认定拖《欠数:额经:调查:确认有拖《欠事:实的依法进行处理并!向建设单位或—工程总承包企—业下:发渭南?市农民工工》。资,保证金支付》通知书
《。。
? (二)保证金【支付经确认施—工企业发《生拖欠农民》工工资行为时人【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】行政部门按确认【的拖:欠数额支付保证金】保,证金支付额最高【不得:超,。。过预:存数:额在保证《金支付后施工企【业仍有拖欠的农民工!有权继续追讨
【
, (三)拖欠】工资发放人力资源和!社会保障行政—部门凭用人单位和农!民工双方《确认的工资支付【表监督?施工企业在5个工】作日内发放》。被拖欠的工》资
(四)!拖欠工资《支付:范围由保证金支付的!农民工工资只—限于本次《登记并预《交保证金的工—程项目其他项目的拖!欠,不予以支付》
第十一条 】保证金退还按以下程!序进:行
》 (一)工程完工后!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!包企:。业督:。促施工企业》在施工现场》公示工资发放等【情况并明示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!诉电话公示时间不】得少于?15个工作日
! (二)建设单位!。或工程总承》包企业确认施—工企业无拖欠农【民工:工资行为后向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】障行:政部门提出退—还保证金申请申请时!应提:交工程?项目竣工验收证【。明、公?。示情况及施工—企业工资支付情【况并填写渭南市农民!工工资保证金退还】申请表
《
(》三)人力资》源和社会保障行【政部门应《当自受?理之日起10个工】作日内进《行核查确《认凡无拖欠农民【工工资的自》确,认之日起5个工【。。作日内将保证金本金!和利:息一:。次性退还交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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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【保证金专户存—储,。专项支取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得挪用】人力资源和》社会保?障行政部《门应:当,建立预?存,保证金单位》台帐做好保》。证金专户管理、欠】薪认定?、启动支付、补存】和返还等登记工【作
第《十三条 人力【资源和社会保障行】政部门?工,作人员滥用职—权、徇私舞弊—、玩忽职守、致使保!证金未?交或少交、未发或】少发的;《建设工程项目—。行政审批部门由【于不按本办法—规定核发建设工程】施工许可《证、室内装饰工【程施工许可证—造成建筑施》工企业?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!相关部门《依据有关《法律法规对直接【责任人员和》有关领导实》行责任追究》
第十四条 应!补交保?证金而未补交的建】设,单,位或工程总承—包企业由人力资源和!社会保障行政部【门责令在10个【工作日内补交;逾】期,未,补交的由人》。力资源和社会—保障行政部门牵【头相关部《门配合?追缴
《第十五条 工程】总承包企业和—建筑施工企》。业在参加当年—建设项?目招投?标时应?向市、县(市、区】)招投标《管理单位提供由有管!辖权的?。。人力资源《和社会?保障行政《部门出具的》本企业当年》及上年度无拖欠农】。民工工资证明防【。止有欠薪行为—的建筑施工企业进入!渭南建筑市》场
?第十六条 加【。强源头?治理
【。(一)各《。县(市、区)、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】陕西省?企业:工资:支付条例进一步完】善工资支付制度【确保农?民,工工资?按月足额支付
】 《。1,。.工资应发到—农,民,工本人并由农民工本!人签字领《取禁止发《。放给“包工头—”
2.!建,。筑工程总包企业在支!付工程款或》劳务费?时可直接《发放本建筑项—目所有农民工工资发!放工资时劳务分包】企业应向建筑施工总!包企:业提供农民》。工工:资发放?表工资发放表—。应经班组长及—劳务分包公司—项目负责人签—字并加盖公司印章】
《 3.《当建:筑工程总包企业【和劳动?分包:企业就工程款—。。或劳务费发生—争议时劳务分包【企业:应无条件《承,担,本企业招用农民工的!工,。资支付义务不—得以此为由拖欠【或克扣农民工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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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。二)对恶意拖欠、】克扣农民工》工资的建筑施—工企业有关行政主管!部门依法对其市【场准:入、招?投标资格和新开【工项目?施工许可等方面进行!。限制;情节严—重的市内的》建筑企业取消施【工资质市外的建筑】企业清理出渭南建筑!市场:。并向社会曝光对提】供虚假工程造价、】不足:额预存或补》齐保证?金的建设单》。位,或工程总承包企【业人社部门将其记入!企业诚信档案—并向社会曝光
第!十七条 拒绝、阻!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!履行职责和农民工】依法申?请追讨工《资,构成违反治安管【理行:为的由公安机关处】理
第十八条【 本办法自2【011年7月1日施!行有效?期5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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