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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渭南市关—于印发渭南市城市建!筑工地扬尘管理【办法的通《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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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渭区《人民:政,府市:人民政府有关工作】部门、直属机构渭】南高新区、经开区管!委会
《 渭南市城市】建筑工地扬》尘管理办《法已经?市人民?政府201》0年第18次常【务会研?究通:过,。现印:发给你们请认—真,贯彻执?行
渭南》市城市建筑工—地扬尘管理》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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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为《严格控?制城市?建筑工地造成的扬尘!污染改善《城市环境质》。量保障人体健—康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行政【处罚法、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大气》。污,染防治法、城市市】容和环境卫生条例】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!。规定、陕西省城市】市容环境卫》生条例等法》律、:法规的规《定结合本市实际【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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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二、本办法适用于】渭南市?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建!筑工地扬尘的—管理
— 在?渭南市城《市规划区域》。进行建筑《工地施工建筑—物、构筑物拆除必须!采取扬尘污染防【治措:施建筑施工企业应】当遵:守有关环境》保护和安《。全生产法《律、:法规的规《定采取?防治施工现》场各种粉尘》、固体废物》对环境污染的—措施
三、市城】市管理综合行政执】法,局(以下简称市城管!执法:局)对市区建筑【工地扬?尘防:治实:施统一监督》管,理,
四、在市区进】。行各类建《筑,施工活?动,必须对施工区域实行!封闭:建设时限在》一年以上的施—工现场?必须设置有厚—为24公分高为2.!5米以上的隔离【墙,墙上有装饰沿街围墙!必须彩?。喷美化、《。。有公益性广告—;建设或拆除—时限较短的施工【现场必须设置1.8!米以上的《彩钢硬质《隔,离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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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所有建筑施工!工地都应按照—关于在市区推—广使用?商品:混凝:土的实?施意见(渭政办【发〔2?009〕57号文件!)使用?商品混凝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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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:。、,所有建筑《施工工地《。出入口必《须进行硬化》处理配备《专门的清洗设备和人!员并:有,沉,。淀,池凡出入《施工工地的运—输车:辆车体和车轮带有】泥土的必须清洗【不得带泥土驶出【工地
七、房屋】拆迁必须实施—。封闭拆迁采取喷【水洒水?湿法作业渣土—、垃圾应《当在拆除完成后3】天,内予以清运不能及时!。清,运的必?须采取覆盖等防【尘措施
八—、沙、渣《土、灰?土、煤渣《、粉煤灰《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!必须采取覆盖—等防尘措施不得露天!。堆放如?有堆放必《须覆:盖,。或防尘处理
九、!遇,到,可,造成扬尘污》染的4级以上(含】4级)风《力时应停《止,土方施工和拆—迁,施工并?采取防尘措施
十!、严禁从高层建【筑物和?。正,。在建设或拆除的【建筑物?上向外抛《散、倾倒各类废弃物!
十?一、市区内所有【运输沙?石、水泥、土方【、,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!车辆必须符》合规定要求封盖【严密:严,禁超高不《得撒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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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任何单位】。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由市城管执法局责!令其限期改》正并处一《万元以?上两:万元以?下罚款;对逾—期仍未?达,到本办法规定要求的!可责令其停工整顿】
(—。一,)施工区《域无隔离《墙的;
】(二)施工》。单位没有按规定【使用商品《混凝土的
【 (三)建筑施】工工地出入口没【有进行硬《化处理没有配备专】门的清洗《设备和?。人员没有设置沉淀】池的;
》 (四)施工】现场:没有:防尘:措施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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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?、违反本办法第十条!规定:从高层建筑》物和正在建设—或拆除?的建:筑物上向外抛散、】倾倒:各类废?弃物的由市》城管执法局》给予警告并视情节】轻重对个人处—一百元以上五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】位处五千元以上一】万元:以下罚?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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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违反本【办法第十一条规【定在市区内所有运】输沙石?、水泥、土方、垃圾!等易:产生扬?尘的车?辆不符?合规定要求超高、无!覆盖造?成撒漏的由市城管】执法局给予警告并视!情节轻重处五百元】以,上二千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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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?、市城管《执,。法局执法人》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!切实负起《控,制扬:尘污染的责任;对】行政不作为》未有效?控制:扬尘污染的一经【。查实必须追究有关人!员的行政责任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
十六、】控制扬尘污》。染人人有责鼓励广】大市民对违》反本办?。法的行为进行举报】
十七《、本办?法自2011年7月!1日起施行有效【期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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