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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渭》南市关于《印发渭南《。市城市建筑》工地扬?。尘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— 临渭区人》。民政府市人》。民政府有关工作部】门、直属机构渭【南高新区、》经开区管委会 【    《渭南:市,城市建?筑工地扬尘管理办】法已经市人》民政府2010年第!18:次常务会《研究通过现印发给】你们请?认真贯彻执行— :渭南:市城市?。建筑工地扬尘管【理办法 《 一、?为,严格控制城》市,建筑工地造成的扬尘!污,染改善城市环境【质量保障人体健【康根据?中华人民共》和国行政《处罚法、《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!污染防治法》、城市?市容和环境卫生【条例: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!规定、陕西省城市】市容环境卫生条【例等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结合本》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, 二、《本办法适用于—渭南市中心城市规划!区内建筑《工地:扬尘的管理 【    在》渭南市?城市规划《区域进行《建筑工地《施工:建筑:物、:。构筑物拆除必—。须采:取扬尘污《染防治措施建筑施】。工企业应当遵守有】关环境保《。护和安全生产法律】、法规的规》。定,采取防治施工现场】各种粉尘、固体【废物对环《境污染的措》施 三、市城【。市管理综《合行政执《法局(以下简称【市城管?。执法局)对市区建】筑工地扬尘防治实】。施统一监督》管理 《四,、,在市区进《行各类建筑施工活动!必须对施工区域实】行,封闭建设时限—在一年以上的—。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有!。厚为24公分—高,为2.5米以上的】隔离墙墙上有—装饰沿街围墙必【须彩喷美化、—有公益性《广告;建设》或拆除时限较—短的施工现场必须设!置1.8米以上的】彩钢硬质《隔离:墙 五、所有【建筑施工工》地都应按照关于在市!区推广使用商品【混,凝土的实施意—见(渭政办发〔20!09〕57号文件)!使用:商品混凝土 六、!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出!入口必须进行—。硬,化处:理配备专门的—。清洗设备和人员并】有沉淀池凡》出入施工工地的【运输车辆车体和车轮!带有泥土的必须清】洗不:得带泥土驶出工地 ! 七、房屋拆迁【必须:实,施封闭拆《迁采取喷水》洒水湿法作业渣土】、垃圾应当》在拆除?完成后3天内—予以:清,运不能?及时: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!等防尘措《施 八《。。、沙、?渣土:、灰土、煤渣、粉煤!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!料必须采取覆—盖等防尘《措,施不得露天堆放如】有堆放必须》覆,盖或防?尘处理 九、【遇到:可造成扬尘污染的4!级以:上(含4级)风力时!。应停止土方施工和】拆迁施工《并采取防《尘措施 《 十、?严禁从高《层建筑物和》。正在建设或拆除的】建筑物上向外抛散、!倾倒各类废弃物 !十一、市《区,内所有?。运输沙石、水—泥、土方、垃圾等】易产生扬尘》。的车辆必须符合规定!要求封盖严密严【禁超高不得撒—漏 十二、任【何单:位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由?市城管执《。法局责令其限期改】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两!万元:。以下:罚款;对逾期仍未达!到本办法规定—。要求的可责令—其停工整顿 —    (一)施工!区域无隔离墙的【; ?   (二)施工】单位没有按规定使】用商品混凝》土的:  ?  (三《)建筑施工工地【出入:口,没有进?行硬化?处,。理没:有配:备专门的清洗设【备,和人员没有设—。置沉淀池的;  !  (四)》施,工现场没有防尘措】施的; 十—三、违反本办法第十!条,规定:从高层建筑物和【正在建设或拆除的建!。筑物:上向外抛散、—倾倒各?类废弃物的》由市城管执法局给予!警告并视情节轻【重,。对个人?处一百元以上五百】元以下罚款对—单位处五千元以【上一万元以下罚【款 十四、—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!规定在市区内所有】运输:沙石、水泥、—土方、垃《圾等易?产生扬尘的》车辆不符合规定要求!超高、无覆盖造成】撒漏的由市城管【执法局给予警告并】视情节轻重处—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!下罚款 十五、】市城管?执法:局,。执法:人,员,必须认真履行职【责切实负起控制扬】尘污染的《责任;?对行政不《作为未有效》。控制扬?尘,污染:的一经查实必须【追究有关《人员:的行政责任;构【。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》十六、?控制扬尘污染—人人有责鼓》励广:大市民对违反本【办法的行为》进行举报 —十七:、本办法自201】1年:7月1日起施行【有,效期5年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