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2 制备和运输
7.2.1 再生骨料透水水泥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。搅拌机的容量应根据工程量、施工进度、施工顺序和运输工具等参数选择。
7.2.2 进入搅拌机的原材料必须计量准确。原材料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仪器,计量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。每台班拌制前应测定骨料中的含水率,并应根据骨料的含水率的变化,调整水和粗骨料的计量。袋装水泥应抽查袋重。每盘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.2.2的规定。
表7.2.2 每盘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
7.2.3 搅拌宜采用水泥裹石法,也可采用一次投料法。
7.2.4 再生骨料透水水泥混凝土拌合物运输时应防止离析,并应保持拌合物的湿度,必要时可采取遮盖等措施。
7.2.5 再生骨料透水水泥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后,运至施工地点进行摊铺、浇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,应根据混凝土初凝时间及环境气温确定,并宜符合表7.2.5的规定。
表7.2.5 再生骨料透水水泥混凝土从搅拌机出料至浇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