盘锦市城市供热【管理实?施,细则
!。。 第一章— , 总则
【 第一条 为加强】城市供热管理维护】热,用户和热源企—业、:供热企业的合—法权:益保护环《境、节约能源—提高城市居民生活】。质量促进城市—供热事业《发展依据辽宁省城市!供热:管理办法及有—。关法律、法》规结合我市》实际:制定本实施细则
】 第二条 】城市供?热实行特许经营制度!供热企业应当具备】符合国家《和省规定的市—场,准入条件并获—得由市城市供热行政!主管部?门,授予的特许》经营权后《方可从?事,供热经营
!供热实行市场化经】。营引入?竞争机制鼓励外资企!业、民营企业—和,个人投资、》经营
第】三条 本实施—细则所?称城市?供热是指城市内热】电联:产、工业余热、区域!锅炉、分散》锅,炉、太阳能、地热等!热源的蒸汽、热水】。通过管网《有偿:供给的公共采暖用】热
本实】。施,细则所称供热企业】是指获得特许—经营权从事》生产、经营蒸汽、】热,水等热介质的企业本!实施细则所》称,热用户是指消—费供:热企业提《供,的公:共采:暖热能的单位和【个人
第】。四,条, 盘:锦市:住房和?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】。我市城市供热—的行政主管》部门盘?锦市供热管理—办公室为城市供【。热管:理机构?受市住建委委托负】责对县(区)城【市供热行《政主管部门和供用热!。双方进行指》导、监?督、协调和调度工】作
县【(区)城市供—热行政主管部门【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日!常城市供热管—理工作对辖区—内的:供热企业和热—用,户进行具体监—督管理受理供—热信访投诉工作
】 规划、财】政、民政《、劳动和社会—保障、物价、环【境保护等有关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在本级人《民,政府的领《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协!同,做好:本行政区域内的供】热管理工《作
《 第?五条 凡在我市行】。政区域内进》行城市供热的规【划、建?设、生产、》经营、使用和管【理都应?遵守本实施细则【。。
第六条 !鼓,。励热源企业》和供热?企业采用清》洁能源利《。用污染?小、耗能低、运行】安全:的,先,进供热方式和设施推!广先进技术和—设备:提高城市供热水【平
》 第七条 城市供】热,行,政,主管部门和供热管】理机构应当依法【履,行,对供热市场的监管职!责实行城市》供热事?前、事中、事—后的: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正!常供热
【 第二章《 规划《。与建设
《 ? 第八条 城市供】热实行统一规—划和管?理优先发《展,集中供热推》行既有建筑供—热计量及节能改造】逐步实行《按表计量收费对现】有分散供热的—小锅:。炉房由城市供热会】同规划、环保等行政!主管部门组织编制】规划、统筹安排分】期分批完成供热改】造不再?审批:新建供?暖小:锅炉房
— 城市供热规划由!城市供热行政—主管部门会同—规划、环保》等有:关行政主《管部门编制报—本级政府批》准纳入城市总—体规划
】城市供?热规划经批准后【不,得擅自变更确需变】更的应当报原批【。准机:关,审批
? 第九—。条 城市新建、改】建,、扩建供热工—程应当符《。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!并报请工程》所在地的县(—区)供热行政主【管,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!有关基本建》。设手续?
对市【区区域内不》。具备集?中供热条《件又确需建设临【时热源?的必须经市环保行政!主管部?门进行环境影—。响评价、市供热【。行,政主管部门同意【。报,。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进》行,规划审查同》意后核发临时建设规!。划许:可证方可《建,设
对县】城区域内确需建设临!时热源的由县—相关行政《主,管,部门联合《审批后报市城市供热!行政主管部》门备:案
新【建建筑竣工后属市区!区域内的由市、区供!热行政主管部门【联合相关供热企业】参加供热工程的【专项验收;属县城区!域的由?县供热?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!关供热企《业参加供热工程的】专项验收未经验【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!热工程不得投入使用!。
《 第:十条: 新建建筑》必须符合节能标准并!安,装热计量表及调控装!置等设施安装—费用由开《。发建设单位缴—纳收:费标准由市物价局联!合市住建委制—定违反规定》要,求的:不予验收
【 第?十,一条 建设单—位因施工不当给热】源企:业、供热企业等经】。营热能的单位—和热用户造成财产】损失或者因》拖延施工进度—。而影:响采暖的应承担【相应责任《。
第—三章: 供热设施
【 第十二条 !城市:供热设施包括—。热源:厂和:锅炉房、换热站、】。管网及室内管—道、管道《井、泵站、阀—门室、?计量表?具、散热器》及其他有关设施
! 第十三—条 建设单位对供】热设施的《保修期(两个—。采暖期?)届满后《共用部?位(:分户锁?。闭阀或热《计量表以外)供【热设施的维修和更新!改造由供热企业负】责非居民热用户就】室内供热设施的维修!、维护?与供热?企业另?有约定的《从其约定
【。 应?由供热企业》维修及?更新改造供热设施】的不得?对热:用,户收:取采暖?费以外的《其他费?。用
—利用热能供热—供热设施附属于单元!房,屋内部?的供热设《施由建设单位维修
! 《第十四条 禁—止下:列损害供热设施【或,。者影响其使用功能】的行为
》 (一)在【。供热设施管理范围内!采矿:、取土、《爆破和进行其他有害!作业
【。(,二)擅自将自建【供热设施与》公,用,。供,热设施相连接—。
《 (三)依托锅炉房!或,者,。地,。上管网设施搭建构】筑物和牵拉》、吊装?等承重?。作业
【(四:)在地下管道上方】建筑施工、》堆放物料、种—植草坪、《植,树
《 , (五)向供热管】道,地沟或者检查井内排!放雨(雪)》水、污水倾倒垃圾】等
《 (六)将楼道】内供热?主管线砌入建筑物】或者隔?墙内
》 (七)》其他损害供热设【施或者影响其—使,用功能的行为
【 《第十五条 因—公益建设确需进行】影响供热设施安全】运行施工《的必须事先征求热源!企业或者供热—企业的?。意见报请《市供热管《理机构同意后采【取相应的保护—和补救措施》确保供热设》施安全、通畅运行一!切费:用由建设单位承担
! 第四—章 供热与用【热
: 第》十六:条 本市供热期【为,当年11《月1日零点至—次年4月1日零点市!政府根据天气变化】可适当调《整供热时间
! 供热期间》热用户平均室—温必须达到18【℃,(含18℃)以【上
: 热》源企业、供热—企业与供热用户必】须分别签订》供用热合同》供用热合同》内容包?括供热期限、室内温!度,、维护责任、收【费时限?、结算办法及违【约责任等
》 ? 第十七条 新建】。工程项?目由建设单》位在采暖期前三个】月向供热《企,业提供图纸等资【料缴纳集中供热联网!费
: 集中—供热联网费》由市物价局联—合市住建《委另行制定
!。 新建小区区域内】供热设?施的产权归属小【区业主所有;原【旧有住宅小区(【已实:施分户改造的除【外):区域内形成的—。供热设施产权原则】上归属小区业主【。所有对供热设施【发生产?权变:更、:转,让,或资产消亡》的由:城市:供热行?政主管?部,门组织进行确认【和界定对变更、【转让、资产》消亡操作程序违规】。违法的应予以纠正同!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!。。和责任人的责任
!。 第十八条 供!热企业发生合并、】改变隶属关》系、关闭、停—业、:歇,业、弃供时应在采】暖期开始前五个【月报请市城》市供热?行政主管部门—同意:后方可办理有关手】续
《 在?并入集中《热网:前锅炉?房产权为机关事【业单位所有》的由产权单位负责组!织实施供《热并不得以》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!转让供热《设,施产权?;锅炉房产权—为,集体所有的由所有权!人自行负责组—。织实施供热;锅炉】房产权?为企:业所有?的无论改制》成何种形式》原供:热,渠道不变《继续由锅炉》房产权人负责供【热;锅炉房产权【为,小区业主所》有的应在城市供【热管理机《构的指导和监—督下组织《实施小区供热—;锅炉房产权经【确认:为个人?。所有的其个》人应自?行承担供热任—务,。任何供热企业和个】人不:得擅自停业、—歇业和弃供
— 第十九【条 供热企》业应当?履行下列职》责
: (一)及时!检修、维护供热设施!合理控制热媒参【。数强化内部管—理,降低供?热成本保证供—热设备正常运行
】 (二)【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!期组织培《训操作、维修人员】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!操作规程和岗位【责任: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!生
(【三)建立《报修处?理、供热设施—。档案等内部管理制】度完善室《温监:测手:段,设立巡检人员定期走!。。访用户了解》供,热效:果认:真听取热用户意【见及时处《理供热问题不断改善!和提高服务质—量
》 (:四)严格执行—市政府规定的供热】期限、室《温和收费标准
】 , 第二十条— 供热企业未按规定!或者: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!未达到规《定或者约定的供【热温度的已按规定】交纳采暖费的热用】户,有权按照规》定或者约定要求供热!。企业:退还采暖费;给热】用户造成《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!但有下列《原因的可以除—外
(一】)因:不可抗力(地震【、自:然灾害、战争—等):造成:无法:供热的?
, : (二)由于【用户擅自拆除、移】动、改造、》。遮蔽:供热设施或损—毁供:热设施造成供热温】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!
》(三:)未采取正常保【温措:。施的
— (四)用户隔壁】及楼上楼《下均没有取暖—的
【有,第四:项,情形:的供热企业应—当采取必要措—施保证?供热温?度在合?。理范围内
— , 第二《十一条 供热—期间热用户室—内平均温《度低于18℃—的可直?。。接向:属,。地供热行《。政主管部门》或供热企《业投诉由《其及: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!测试和认《定并做好记录登记】登记内容包括—所用测温器》。材名称、测量人、检!测数据、用》户签字测温时—段为7009301!5301《800
】测温:时门窗应关闭30分!钟以上将测温表【放置在?房间中央《距地面1.5米处】测,温表在10分—钟以上的稳》。定读数为《有效温?度;或将测温—枪打在热用》户的非冷山墙面分上!、,中、下各取一点【所,。得,到的读数平均值为有!效,温度
? 用户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】受测试或不》在测温记录上签字】的视为当日》温度合格;城—市供热管理机构所委!。托的供?热企业未能》及,时测温或拒绝测温的!视为:当日:温,度不合格
— 相应采暖【费的退?还应在采暖期结【束后1个月内—办理完毕经热用户同!意也可转入下一年采!暖费中
《 第二十二条!。。 经测定确认温度】不达标准属于供热】企业原因《的供热企业应当采取!措施保?证达到规定温度未达!标,期间为室温》不,合格天数《按天退还取暖费退】还标准为热用户室温!每低于规定》。温度1℃退还—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!1,0%热用户室温在】12℃以下》(含12℃》)的退还不合—格天数收费额的8】5%
》 供热企》业不:按规定时间供热【晚,供早停的《应按实际《少供天数收费额【的100《%退还热用户—采暖费
【 采暖费各》月分摊额度为
【 , 11月—份和3?月份:每,月分摊额为14%】;
1【2,月份至次年2月【份每月分摊额为【24%
【 第二十三条 建】立供热质量保证【。。金制度供热企业【应当于每年》10月?31日前向》市(县?)供热管理机构交纳!热质:量保证金供热质量】保证金按照供—热面积收取标—准为0.300.】50元/建筑平【方,米
?。 : ,。供热:企业的供热》质量达?不到规定标准且【不按本细则赔—偿用户?损失时市(县)【供热管理机构有权用!供热质量保证金【赔偿用户损失供热】期结束后两个月内】市(县)供》热管理机构应及时】将剩余?供热质量《保证金?返还供热企业
! 第二十四条 】热用:户应:当,遵守下列规定
】 (一)按时】缴纳采暖费;
【 (二)【不擅自启动》或关闭?。供热阀门;》
(三【)不擅自改动—供热设施;》
》(四)不排放、盗】用供热设《施循环热《水;
—。 (五)不擅自挪动!。、改动控制阀门【、热计量《仪表:及其附件《。;,
(六【)不实施《影响:供热效果的其他【行为
《 : 第二十五条 供热!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!常供热的热源企业】和供热?企业应当立即组【织抢修并报》。。。告城市供热行—政主管?部门需要占用道路等!公,共场:。。所抢修的可以先行】抢修后补办手续公安!、交通、城建等【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予!以配合
】在抢:修期间现场》应当设置警告标【志和安全设施—;抢修结《束后应当恢复原【状
》 第二十六条 停】止供热8小时以上】(含8小时)的【供热企业应当及时】公告热?用户周知《
》第二十七条 —实行分户供热或热量!。计量的房屋未用【热,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!确保室内给排水设】。施,。正常:使用:因热用户原因(【室,温过低致使管—道冻裂或因》热用户?。对室内供热》设施维?护不当以及擅自【开分户阀《),造成跑水给供热【企业或?者相邻热用户造成】损失的由《该,用,户承担赔偿责任因】供热企业原》因(分户阀锁—闭不严或供热企【业工作人员关闭【阀门失?。误)造成管道冻【裂,跑水的由供热—企业承担赔偿责任
! 第二十八条! 供:热企业?对供热设施进行【维修、更《新,、改造时热用户应给!予配合不《得无:理阻拦?
《 第二十九条 市】城市供热管理机构】负,责指导、检查县(】区):供热信访投诉处理】工作县?(区)城《市供:热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公布【投诉电话及接待科】室受:理供热投《诉、信访并接—受新闻舆论》。等社会监督处理【热用户投诉不—得超过24小时【
, 《第五章 》采暖费?
》。第三十?条 采?暖,费价格实行市(县】。)政府定价允许引入!价格竞争机制但【必须遵循《保本微利的原则【考虑供热企业的热】源建设和管网—维修、设施改造费】用,及,税金等因《素听取热用户和【供热企?业的意见《热电:联产、?区,域锅:炉、分散锅炉供热】和节能建筑的—采暖费价格可以按照!优质优价的原—则分别核定》
》停止:采暖的?热用:户供热企业应向【其收缴?热资:源占用费《。标准为?该热用户《采暖费总《额的15%
【 , 采暖建筑为【跃层、楼中楼、【带阁楼的户型其【采暖费按整套建筑面!积,计收
— 采暖建《筑用途?发生改变《。的,。由,供热企业和热用户】共,同测量认《定后其中经》营(办公)用途部】分按非?居民采?暖费:价,格收取?采暖费居住部—分按居民采暖费价】格收取采暖》费;供热企业和热用!户达不成协议—的由县?(区)城《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!。予以现场核》定
: ? 已安装热》。计量表的热用户【实行按表计量收费】。
, : 我市采暖费收】取标准?。以室内净高3—.,2米为?限3.?2米以下按》政府定价标准执【行3.2米》。以上每?超过0.1米加价3!%不足0.》1米的?按,。0.1米计》收文化、教育—、体育以及保护【建筑等公益性设施加!。收,。至100%》为止
第三!十一条 《为确保热源企—业或供热《企业的正常供热保】。证热:用户:及时采暖热用户要于!当年的?。5月1日至》10:月20日《缴清本年度采—暖费
? 缴费确有】困难的热用户—应当与?供热企业签订分期交!款,合同
? 第三十【二,条 市(县、区)】政府根据实际—需要:建立城市《供热专?项调:节资金用于贴付享】受,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!其,他,困难居民的采暖费】专户存储专款专【。用并由城市供热行政!主管部门会》同财政、民政、工】会,等部门或组织负责管!理发:放
? 第三十—三条 热用户改变】供,。用热合同《的,主要内?容或者转让房屋的】应,当到热?源企业或者供—热企业重新签—订、变更供》用热合同未》重,新签订或者变更【合同的所发生的采】暖费由原热用户承】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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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章 法律】责任
》 , 第三?十四条 违反本【实施细则第》二条规定未经市【(县)政府或城【市供热行政主管【部,。门授予?供热特许《经营权而擅自进【行供:热生产经营的由市】(,县)城?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!责,令其按规定》程序申?请办理特许经营许】可;拒不改正的【处以30《0,0,元以上1万》元以下的罚款
【 第三十五】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!第八:条、:第九条、第十条规】定对未经市》(,县)城市供热—、规划、环保等【行政主?管部门审查同意擅】自新建、《改建、扩建城—。。市供:热工程?对,符合城市供热规划】的由城?市供:热行政主管》部门给予《警告城市供热、规】划、环保等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!办有关手《续拒不改正的—处50?00元以上2万元】以下的罚款》;对不符《合城:市供热规划的以及分!散锅炉房在限期内未!实,施或者拒不接受集】中,供热改造的责—令,限,期,拆除逾期《。不,拆除的申请人—民法院强制执行新】建住宅?未采用分户供热【设计而建《设,。、使用?的,以及未经《批准:兴建临时《热源等?擅自不采用集—中供热的由市(县】。)城市供《热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!处以5000元【以上1万《元以:下的罚款
【 , 第三十六条 违反!本实施细《则,第十四条规》定由市城市供—热行:政,主,管部门按《照辽宁省市政公【用设施保护条例有】。关,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!移交司法机关处理
! 第三—十七条 违》。。反本实施《细则第十八条—、第十九条规—定有下列《行为之一《的由市(县)城【。市供热行政主管【部门给予警告责令】改正可以《并处:3000元以—上2万元《以,下,的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收回特许经营权移!交由市(县)供热行!政主管部《门指派的有经营【权的供热企业实施接!管原锅?炉,。房所有的债》权债务由原供热【企业负责承担和处】理对不移交的个人】产权锅炉房》属于没?有规:划手:续、环?保,不合:格、安全《不达:。标的实施强制接【管;属于有规划【手续、环保》合格、锅炉》达标:的且在集中供—热改:。造范围?内的由项目实施主体!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!。。产评估按评估值【。补偿后?予,以,接管;属于》有规划手续、—环保合格、锅炉达】标的未在集中—供热改造范围内的由!市(:县,)供热行政》主管:部门对外招商投资经!营主体?
? (一)擅自停业!、歇业、弃供;【
(—二)检修、维修、操!作失:职或者管理不善【致,使供热设《。施不能正《常运行或者不能稳】定供热;
》 《(三)擅自缩短市】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!或者达不《到室温?标准;
《 ,。。 , (四)未按规】定交纳供热》质,量,保证金的
】 超出?规定标?准收取采暖费的【由物价行《政部:门依法处罚
【。。 : 第三?。十八条 违》反本实?施,细则第二十四—。。条第(二)项至第】(六)?项规:。定的:由市(县)城市【供,热行政主管部门【给予警告责令改正】;拒:不改正?的处以50元以【上500元以下的】。罚款;造成供热【设,施损坏的应当予以】赔偿
第】三,十九条?。 热源企业》和供热企业因违【反本实?施细则被罚款的对】企业负责人和—。直接:责任人员可以同时处!企业罚款额1%至】5%的罚款但不得超!过10?0,0元
第】四十条 实施行【政处罚应当按照中】华人民共和国行政】处罚法的规定执【。行;罚款和》收缴罚款应当—按照辽宁省罚—款决定与《罚款收缴分》离实施细则的规【定执:行
? ?第四十?一条 ?当事人对《行政处?罚决定不服》的可依法申请复【。议或:直接向人民法—院起诉逾期不申请】复议:也不向人民法—院起诉又不履—行行政处罚决定的】由作出行政处罚【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!法院强?制执行
第!四十二条 城—。市供热?管理机构工作人员】滥用:职,权徇私舞弊玩忽【职守的由其》所在单位或者—上级主管《部,门给: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
【 第四十三条】 我市行政》区域以?外的辽河油》田工矿区的供热【管理参?照本实施细则执【行
《 :。第四十四条》 本实施《细则执行中的具体问!题由市住建委负【责解释
】第四十五《条, 本实施细则自【2012年1—1月2?日起施行2006年!9月20日》市,政府公?布的盘锦市》。。城市供热管理—。实施细则《(盘:锦市人民政府—令第:28号)同时废止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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