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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?锦市防雷减灾管【理办:法, 盘【锦市人民政府—令 :第,。33号 !盘锦市防雷减灾管理!办,法,已经200》7,。年11月30日盘】。锦市第五届》人民政府《。第,38次常务会—议审议通过》现予发布 】 , 市长 陈淑珍 】 二〇〇】七年十?二月二十八日— 《 :第一条为防》御和减轻雷电灾【害维护公共安—全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气象法、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】政许可法和辽宁省】雷电灾害防御管【理规定等法》律、法规及规章【结合我市《实,际制定本办》法 【。第二条在我市行政】区域内?从事防雷减灾工【作的单位和个人【均,应,遵守本?办法  !  : ,本办法所称防—雷减灾?系指防御和》减轻雷电灾害的活】动包括雷《电和雷电灾害的【研究、?监测、预《警、防护以及雷【电灾害的调》查、鉴定《和评估等 】 :第三条?防雷减灾及应急处理!工作:坚持预防为主、【防御与救助相结合】实行:统一规划、归—口管理、《。。分,。工协作的《原则 — 第四条市、县】政府组?。织,有关部门编制雷【电灾害防《御规划加强雷电【。灾害监测和》预警:系统建设 !。。。     市、【县气象主管机构【在上:级气象主管机—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!。导下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雷】电灾害防御管理及雷!电灾害?防护装置(》以下简称防雷装【置)设计审》核和竣工验收工【作 —  :   建《设、公安、安全【生产监督、房产等部!门,要按照各《。自职责协助气—象主管?机构做好雷电—灾害防御《的有关工作》 ?  《   电力企业负责!高压电力设施的雷】电灾害防御工作【并接:受气象主管机—构的监督和指导【 : 第五条市】、县气象主》管,机构负责《防雷减?。灾宣传工《作增强全民防雷【减灾意识;组—。织本行政区域内的】。雷电监?测网建?设提高雷电灾害【预,报,的准确性和服务水】平;制定雷》电灾害事故应—急,救援预案提高防雷】减灾的能力 ! 第六条》下列场所《和设施必须安装防雷!装置 《     (!一)建筑物》防雷设计规范规【定的一、二》、三类防雷建(构】)筑物; !   ?  (?二)石油、化工等易!燃易爆物品及—危险化学品》的生产、经营、贮】存场所;《 —    (三)电力!生产设施和输—配电系统; — 》    (》四)通信设施 、广!。播电:视设施和计算—机网络等电子—信息系?统,。;,    ! (五)交通—运输、医疗》。卫生、?金融证券、文—化教育、文》物,保护单位和体育、游!乐场所等社》会公共服务设施; !。     !(六)国家规定应当!安装防雷装置的其】他场所和设》施 》。 , 第七条新建、扩建!、,改,建的:建(构)筑物和其他!设施安装的防雷装】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!时设计?、同时施工、同【时投入使用 】。 , 第八条安装【防雷装置要符合国】家气:象主管?机构规?。定的使用《要求并由《具有相应防雷工程】专,业设计或施工资【质的单位承担设【计,或施工禁止》无证或超出》。资,质等级?。。承担: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!。施工 第!九条防雷装置设【计实行?审核制度防雷—装,置设计?未经:当地气象主管机构】审核:同意的不得交付施】工防雷?装置:竣,工未经当地气象【主管机构验》收合格的不》得投入使用》 , 》   ? 建设、公安等部】门依法?对应安装《。防雷装置《的建设?工程实施行政许可时!应当:要求建?设单位提供由气象】。主管机构出具的防雷!装置设计审核意【见书防雷装置的【设计单?位、设计人员—应当对防雷装置的设!计方案负《责 ? , 第十》条申:请防雷装置》设计审核申请单位应!当向所在地气象主】管机构?提交下?列材料? 》     (一【)安装防雷》装置的场所和设施的!基本情况; —  —  : (二)防》雷装置?的设:计,方案、施工图纸;】 ?。  《   (《三)建设项目综合】布线图?; 《 ?   ? (四)防雷装置设!计单位的防雷—工,程专业设计资质【证书; 《   【  (五)》采用防雷产品的技】术性能资《料 :。     !需要进行雷击—风险评估的项目【还应当提交》雷击:。风险:评,估报告书 》 第十一】条市:、县气象主管—机构:应当自收《到防雷装置设计【审核申请之》日起15个工作日】。内,完成审核《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!。准书防雷装置设计经!审核合格的》由,当地气?象主:管,机构及时办结审核】手续出具防雷—装置设计核准—书;防雷装置设计】。审,核不合格的由当地气!象主管机构出具【防雷装?置设计修改意见书】申,请单位进行设计修】改,后重:新报审 】 第十二条》防雷工程的施工【单位要按照审核同意!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!并接:受当地气象主管【机构:的监督管理在施【工中需要变更和修】改防雷?设计方案的须重新】报,审 第十!三条防雷装置实【行,竣工验?收制度防雷装置竣工!验收合格的由当地】气,象主:管机构及时办结有关!验,收手续?出具防雷装置—。验收合格证》。;,。防雷装置竣工验收】不合格?的由当?地气象主管机—构出:具防雷?装置整改意见书整】改后:重新验收《    ! 无防雷《设施合格证的—建设工程不得投入】使用 】第十四条申》请,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建!。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!的,气象主管《机构:提交下列材料 !     (一!)防雷装置竣工验收!申请书; 】   《  (?二):防雷装置设计核准】书; 【     (—。三)防雷装置施【工单位的防雷工程专!。业施工资《质证书;《 —   ? (:四,)防雷装《置检测单位出具的】防雷装置检测—报告书; —。 ?     (五)】防雷装置《。竣工图等技》。。术资料; 》  —   ?(六)?防雷产品出厂—合格证?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!认可的防《。雷产品测试机—构出:具的测试报告 【 》第,十五条市、县气象】主管机构《应当在受理竣工【验收申请之》日起5?个工作日内完—成对防雷装置是否符!合国家?气象主管机构规定】的,使用要?求、国?家有关技术规范【。标准和是否》按照审核批准的【设计方案施工的【核,实工作 —。 , 第?十六条投入使用【后,的防雷装置每年【检测一?次对易燃《易爆物品、危险【化,学品场所的防雷装】置要每半年检—测一次 】 ,    防雷装置的!产权单位《或使用单《位应当主动申报【年度检测并》接受:当地气象《主,管机:构和当地人民政【府安: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!的管理?和监督检查》 第十七!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!要在:检测后出具检测报】。告,书检测不《合格的,提出整改意!见发现严重》隐患的要立即—告知防雷装置—产权单位或使用【单位并向当地气象主!管,机,构,。报告 《  》  : 防雷装置使用单】位和个人要》。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!整改:后仍不合格的由当地!气象: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整!改 第十!八条从事防》雷装置检测》的,单位应取《得省级气象主管【机构颁发的》防雷装置检测资质】证书执行国家有关】标准和规范保证防雷!检测报告的真—实性、科学性—、公正性对检—测结果负责 ! 第十九条防雷装!置使用单位要建【立,健全防雷减灾安全】责任:制度:并指定专人或委托物!。业管理单位负责【防雷装置的维护【发现隐患《要,及时维修防雷装【置修复?后要申请当地具有省!级气象?主管机构颁发—防,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!测单位重新》。检测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,得擅自移《动、:改变:或损坏防雷装—置 ? ?。 第二十条各级气】象主管机构负责组】织雷电灾害》调查、鉴定和评估】工作其他有关—部门和?单位要做好配合工】作 ?    【  遭受雷电灾害的!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!报告所在地气象主】管机构和有关部【门不得瞒报、谎【报或拖延不报—气象主?管机构接到雷电灾害!报,告后要及时上报雷电!灾害情况并》视灾:害严重程《度启动雷电灾害【。应急救援预案 !     雷电!灾害受灾单》位要迅速采取—有效措施,》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减!少人员伤亡》和财产损失 — 第二【十一条市、县气【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对!防雷装置设》计审核、竣》工验收以及防雷装】置检测工作的监【督与检查建》立健全监督》制度:,履行?监督职责被检查单位!不得拒绝或》阻,挠 : ? 第二十二条【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履!行监:督检查职责》时有权?采取下列措施 【   【  (?一,)要求被检》查的单位或个人提供!有关防雷装置—设计图纸等文件【和,资料进行查询或复】制; 【    《 (:二,。)要求被检查的单】。位或个人就有关防】雷,建筑物设《计、安?。。。装、检测、验收【和投入使用》的情况作出说明【; 【 ,   (三)进入】有关场所进行—防雷安全检查—。 : 第二十三条!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!个人由气象》主管机构《。按照国家气象局防】雷,减灾管理办法、【防雷装?置设计审《核和施工验收—规定和辽宁》省雷电?灾害防御管理规定予!以,处罚;给他》人造成损失的—。依,法,。承担赔偿责任;【造成雷击火灾、【爆炸:、人员伤《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等!责任:性事故的由主管部】门给予直接责—任人:行政:。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:任, : 第二—十四条雷电灾害防】御管:理工作?人员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所—在单位或上》级主管机《关,依法:给予行政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—责,任 》   《  (一)在防雷】装置:设,计,审核、?。。施工监督、竣—工验:收,中,滥用:职权徇私舞》弊,的; ?   【。  :。(二:)要求有关单位和个!人购买其指定的雷】电防护产《品,的 : 第二十】五条:本办法中下列用【语的含义《 :     (!。一)雷电灾害—系指因直击》雷、雷电感》应、雷电波侵入【等,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!产损失 !    (二—)防雷装置系指由】接闪器(包》。括避雷针《、带、线、》网)、?引下线、接地线、】。接地体以及其他连】。接导体构成》的具有?防,御直击?雷性能的专》。业系统或由电磁屏】。蔽、电涌保护器等电!位连接、共》用接地网以及其他】连接:导,体构成的具有防御雷!电,感,应和雷电波》侵入性能的专业系统! 》     (—三)高压电力—设,施系指?额定电压《为1千伏《以上的?电力设施 【 第二十六条本!办法由市气象—局负责解释 】 第二十七条本!办,法自2008年2月!1日起施《行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