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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锦市防雷减灾!管,。理办法 !盘锦市人《民政府令 第33】号 盘锦!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!已经2007年11!月30日盘锦市第】。五届人民《政府第38》次常务会议》审议通过现予发【布,。 : 《市长 陈淑珍— 二【〇〇七年《十二月二十》八日 ? ,。。 : 第一《条为防御和减轻【雷电灾害维》护,公共安全根》据中:华人:民共和?国气象法《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行政许可法和【辽宁:省雷电灾害》防御管理规定等法】律、法规及规章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】本,办法 第!二条在我市行—政,区域:内从事防雷减灾工】。作的单位《。。和个人均应遵守【本办法 》  》   本办法所【称防雷减灾系指【防御和减《轻雷电灾害的活【动包括雷电和雷【电灾害的研》究、:监测、?预警、防护以及雷电!灾害的调查、鉴定和!评估等? : 《第三条防雷减—灾及:应急处理工》作坚:。持预防为主、防御与!救助相结合实行【统一规划、归口【管,理、:分工协?作的原则 】。 第四条》市、县政府组—。。织有关部《门编制雷《电灾害防御规划【加强雷电灾害监【测和预警系统—建设  !   ?市、县气《象主管机构在上级】气象:主管机构和》本级人民政》府领:。导下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雷】电灾害防御管理【及,雷电灾害防护装【置(以下简称防雷装!置)设计审核和竣】。工验收工作 【     】建设、公安、安全】生产监督、房—产等部门要》按,照各自职责协助气象!主管机构做好—雷电灾害防御的有关!工作 》 :     电力企业!负责高压《电力设施的雷电灾】害防御工作》并接受气象主管【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! ? :第五条市、县气象】主,管机构负责防—雷,减灾: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防!雷,减灾意识;组织本行!。政区域?内的雷电《监测网建设提高雷电!灾,害预:报的准确《性和服务水平—;制定雷电灾害事故!应急救援预案提高】。防雷减?灾的:能力 》 : 第六?。条下:列场:所和设施必须—安装防雷装》置 :     !(,一)建筑《物防雷设计规范【规定的一、二、三类!防雷建(构)筑物;! ,  —   (二)—石油、化工等—易燃易爆《物,品及危险化学品的】生产、?经营、贮存》场所; —。     【(三)电力生产设施!和,输配电系统;—    ! (四)通信设施】 、广播电视设施和!。计算机?网络等电子信息系】统; ? ,     (!五)交通运输—、医疗卫生》、金融?证券、文化教育【、文物?保护:单位和体《育、游乐《场所:等社会公《共服务设施》; : , ?     (六)国!。家规定应当安—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!所和设施 【 第《七,条新建、扩》建、改建的建—(构)筑《物和其他设》。施安:装的防雷装》置应当与主体工【程同时设计、—。同时施工、同时投】入使用 《 第八【。条安装防雷装置要】符合国家气象主【管,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!并由具?有,相应防雷工程—专业设计或》施工资质《的单位承担》设计或?施工禁止无证或【超出资质等》级承担防雷工程专业!设计或施工 ! 第九条防—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!制度防雷装置—设计未经当地气【象主管机构审核【。同意的不得交付施】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!当,地气: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!的不得投入使用 】   【  建设、》公安等部《门依法对应安装【防雷装置的建设工】程实施行《政许可?。时应:当要求建设》单位提供由气象主管!机构出?具的:防雷装置设》。计,审核意见书防雷装】置,的设计?单位、设计人员【应当对防雷装—置的设计方案负【。责, : 第十条【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!核申请单位应当向所!。在地气象主管机构】提交下列材料 !     【(一)安《装防雷?装置的场所和设施】的基本情况; !。     (】二)防雷装》置的设?计方:案、施工图纸; 】   【。  (三)建设项目!综合:布线图; 》 :。     【。(四)防雷装置设计!单位的防雷工程专业!设,计资:。质证书; 》 :   》 , (五)《采用防?。雷产品?的技术性能资—料 :     !需要进行雷击风险】评估的项目还—应,。。当提交雷击风—险评估报告书 ! 第十》一条市、县气象【。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!防,。雷,装置设计审核—申请之日起15个工!作日:内完成审核出具防】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!雷装置设计经审【核合:格,的由当地气象主管】机构及时《办结审核手续出具】防雷装?置设计核《准书;防雷装置设】计审核不合格的由】当地气象主管机【构出具?防雷装置《设计修改意见书【申请:单位进行设计—修改后重新报—审 第十!二条防雷工程—的施工单位要按照审!核同意?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!并接受当地》气象主管《机构的监督管理在施!工中需要变更—。和修改防雷》设计方案的须重新报!审 【第十三?条防雷装置实行竣】工验收制《度防雷装置竣—工验收合《格的由当地气象【主管机构及时办【结有关验收手续【出具防雷装置验【收合:格证;防雷装置【竣,。工验收不合格的【。由当地气象主—管机构出《具防雷装《置整改意见书整【改后重新验》。。收 —     无防雷】设施合格证》的建设工程不得【投入使用 — 第十—四条申请防雷装置竣!工验收建设单位【应当向所在地的【气象主管机构提交】下列材料 》。 《     (一)防!雷装置竣工验收申】请书; 【  ?   (二》)防雷装置设计核】准书; 】 ,    《(三:)防:雷装置施工单位的防!雷工程专业施工资】质证书?; ? ,    — (四)防雷装【置检测?单位出具的防雷【装置检?测,报告书; 》 ,   —。。  (五)防雷装】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!; 《     (】六)防雷产品—出厂合格证、安装记!录和:。由国家认可的防【雷产品测试机—。构出:具的测试报告— : 第十五条】市,、县气象主管—机构应?当在受理竣工验收】申请之日起5个【工作:日内完成对防—雷装置是否符—合,。国,家气象?主,管机构规定的使【用要:求、国家有关—技术规范标准和【是否按照《审核批准的设计【方案施工的核实工作! :。 ? 第十六条投—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!每年检测一次—对易燃?易爆物品、》危险化学《品场所的防》雷装置要《每半年检测一次【 《   《。  防雷装置的产权!单位或使用单位【应当主动申报年【度检:测并接受当地气【象主:管机:构和:当地人民政府安全】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的》。管理和?监督检查 》。 ? 第十七条防雷】装置检测单位要在】检测后?出具检测报》告,书检:测不合格的,提【出整改意见发现严】。重隐患的要立即告知!。防,雷装置产权》单位或使用》单位并向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!告 【    防雷装【置使用?单位和个人要及时】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!后,。仍不合格的由—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责!令限期整改 【 第》十,八条从事《防雷装置检测—的单位应取得省级气!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!雷装置检《测,资质证书执行—国家有关标准和规】范,保证防雷检测报告】的真实性、科学性】、公正性对检—。测结果负责 ! , 第十九条防雷【装,置,使用单位要建—立健:。全防雷减灾安—全责:任制度并指》定专:人,或委托物《业管理单位负—责防雷装置的维护】发现隐患要及—时维修防雷装—置修复后《要申请当地具有【省级气象主》管机构颁《发防雷装《。置,检测资质的检测【单位重新《检测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擅自移》动、改变或损坏【防雷装置 】 第二十条各级】气象主管机构—负责组织雷电灾害】。调查、鉴定和评估工!作其:他有关部门》和单位要做好配合】。工作 ? ,    【  遭?受雷电灾《害的单位和个人【应当:及时报告所在地【。。气象主管机》构和:有关部?门不得瞒报、谎报或!拖延不报《气象主管《机构接到雷电灾【害报告后要及时【。上报雷电《灾害:情况并?视灾害严重》程度启动雷电灾害】应急救援《预案 【     》雷电灾?害受灾单《位要迅速采取—有效措施,组—织,群众开展自救减【少人员伤《亡和财产《损失 《 第二—。十一条市、县—气象主?管机构要《加强对防雷装置【设计审核、竣工验】收以及防雷》装置:检测工作的监—督与检查《建立健全监督—制度,履《行监督职责》被检:查单位不《得拒绝或《阻挠 ? 第二【。十二条各级》气象主管机构履行监!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!取下列措施 【 ,     (一!)要:求被检?查的单?位或个人《提供有关《防雷装置设计图纸等!文件和资料》进行查询或复制; !    】 (二)要求—被,检查的单位或个【人就有关防雷建筑物!设计、安装》、检测、《验收和投入使用的情!况作出说明;—  【  : (三)进入有关场!所进行防雷安全检查! 第二】十三条违《反本:办法的单位或—个人由?气象主管机构—按照国?家气象局防雷减灾】管理办法、防雷【装,置设计审核和施工验!收,规定和辽宁》省雷电灾《害防御管《理,规定予以处罚;给】他,人造成损失》。的依法承《担赔偿责任;造【成雷击火灾》、爆:炸、人员伤亡和【重大财?产损:失等责任性》事故的由主管—部门:给,予直接责《任人:。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,究刑事责任 【 , : ,。。第二十四条》雷电:灾害防御管》理工作人《员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所在单位或上级【主管机关依法给予】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】 《 ,   (一)在防雷!。装置设计审核、施工!监督、竣工验收中滥!用职权徇《私舞弊的; 】 :    《 (二)要求有关单!位和个人《购买其指定的雷电】防护产品《。的 》。。。 :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中!下列用?语的含义 —。     (!一,)雷电灾害系指因直!。击雷、雷电》感应、雷电波侵入】等造成的《人员伤亡和》财产损失 【  《   (二》)防:。雷,装置系指由接闪器】(,包括避雷针、带、】线、网?)、引下线、接地】线、接地体以—及其他连接》导体构成的具有防】御直击雷性能的【专业系统或由电磁屏!。蔽、电涌《保护器等电位连【接、共用接地网【以及其他连》接导体构《成的具有防御雷电】感,应和雷电《波侵入性能的专业系!。统 【。   ? (:三)高压《电力设施系指额定电!压为1千《伏以上的电力—设施 《 第二十六条!本办法由市气象局】负责解释 》 第二十七!条,本办法自2008年!2月1日《起施行 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