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:盘锦:市防:雷减灾管理》办法 盘!锦市人民政府令【 第33号》 , 》盘锦市防雷》减灾管?理办法已经2007!年1:。。1,月30日盘锦市【第五届?人民政府第3—8次常务会议审议】通,过现予发布 】 ?市长 陈淑珍— 二【〇〇七年十二月【二十八日《 —第一条为防御和减】轻雷电灾害维护公共!。。安全根据中华人【。。。民共和国气象—法、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行政许》可法和辽宁省雷【电灾害?防御管?理,规定等法律、法规及!规章结合我市实【际制定本《办法 第!二条在我《市行政?。区,域内从事防》雷减: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!均应遵守《本办法 !    本办—法所称防雷减灾【系,指防御?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!动包括?雷电和雷电》灾害的研究》、监测?、,预警:、防护以及雷电灾害!。的调查、《鉴定和评估等 ! :。 ,第三条防雷减灾【及应急处理》工,作坚持预防为主【、防御与救助相结合!实行统?一规划、归》口,管理、分《工协作的原则 ! 第四条市、】县政府组《织有关部门》编,制雷电灾害防—御,。规划加强雷电灾害监!测和预警系统建设 ! :     市】。、县气象主管机【构在上级气象—主管机构和》本级人民政》府领: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雷电灾《害防御管理及雷电】。灾害防护装置(以下!简称防雷装》置,)设: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!作 【    建设、公安!、安全生产监督【、房产等部门要按】照各自职责协助【气象主管机构做好】雷电灾害防御的有关!工作 —     —电力企业负责高压】电力设施的雷—。电灾害?防御工作并接受气】象主管机《。构的监?督和指导 【 : 第五条市、县【气象主管机构负【责防雷减灾》宣,传工作增《。强全民防雷》减灾意识;组—织本行政区》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!设提高雷电灾害预报!的准确性和服务水平!;制定雷《电灾害事故应急救】援预案提高防雷【减灾的能《力, :。 第》。六,。。条下列场所和—设施必须安装防雷装!置, —    (一—)建筑物《。防雷设计规》范规定的一、二、】三类防雷建(构)】筑物; 》 , :     (二【)石油?、化工等易燃易【爆,物,品及危?险化学品的生产【、经营、贮存—场所; !  : , (三)电》力生产设《施和输?配电系统; 【 : ,  :   (四)—通信设施 、广【播电视设施》和计算机《网络等电子》信息系统; 】     (五!。),交通运输、医疗卫生!、金融证《券,、文化教育》、文物?保护单位和体—育、:游乐场?所等社会公共服务】设施:; ?     】(六)国家规定【应当安?装防雷?装置的其他场所【和设施 — 第七条新建、!。扩,。建、:改建:的建(构)筑—物和其他设》施安装的防雷装置应!当与主体《工程同时设计、【同时:施工、同时投入使】用 第八!条安:装,防雷:装置要符合国家气】象主:管机构规定的使用】要求并由具有—相应防雷工程专业】设计或施工资质的单!位承:担设计或施工禁止无!证或超出资质等级承!。担防雷工程专业设】计或施工《 第九】条防雷?装,置设计实行审核【制度防雷装置设计】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!构审核同意的不得】交付施工防雷装置】。竣工未经当地—气,象主管机《。构验收合《格,的不得投入》使,。用 ? ,    — 建设、《公安等部《门,依法对应安装防雷装!置的建设工程实施行!政,。许可时应当要求建设!单,位提:供由:气象主管机构出具】。。。的防雷装置》设计审核意》见书防雷装置的设计!。单位、?设计:人员:应,。当对防?雷装置的设计—方案负?责 【第十条申请防雷【装置设计审核申请】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气!象主管机构提—交下列材料 —   【  (一《)安装防雷装置的】。场所和设施的基本】情况; 】     (二【)防雷装置的设计】方案、施工图纸; !    】 (三)《建设项目综合布线图!; —     (四)防!雷装置设《计,单位的防雷工程专业!设计资质证书—。; ?     】(五)采《用,防雷产?。品的技术性》能资料?  【  : 需:要进:行雷击?风险评估的》项,目还应?当提交雷击》风,险评估报告》书 【第,十一:条市、县《气象主?管机构?应当自收到防雷【装,置设计审核申请【之日起15个—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!具防雷装置设—计核准书防雷装【置设:计经审核合格的由当!地气象?主管机构及时办【结审核?手续:出具防雷装》。置设:计核准书;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不!合格的由当》地气象主管机—构出具防雷装—。置设计?修改意见《书申请单位》进行设计修改后重】新报审 !第十二条《防雷工程的施工单】位要按照审核同意的!。设计方?。案进行施工并接受】当地气象主管—机构的监督管理在】施工中需要变更和】修改防雷设计—方案的须重新报审】 —第十三条《。防雷装置《实行:竣工验收《。制度防?雷装置竣工验—收合格的《由当地气《象主管机构》及时:办结有关验收手续出!具防雷装置验—收合格证;防雷【装置竣工验收—不合格的由当地【气象:。。主管机构出具防【雷装置?整改意?见书整改后重新验收! : ?  :   无《防雷设施合格证的】建,设工程?不得投入使用 】 , 第十四条申请!防雷:装置竣工验收—建设单位应当—向,。所在地的气》象主管机构》提交:下列材料 !    《 (一?)防雷装置竣工【验收申请《书; ?。。。  —   (二》)防雷装置设计【核准书; 】 ,     (—三)防雷《装置施工单位的防雷!。工程专业施工资【质证书; 】     (【四)防?雷,装置检测单位出【具,。的防雷装《置,检测报告书; !    — (:五)防雷《装置竣工图》等技术资料》; ?     (!六)防雷产品—出厂合格《证、安装记录和由国!家认可的防雷产品】测试机?构出具的测试报告】。 第【十五:条市、?。。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!在受:理,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!5个工作日内完成】对防雷装置是—否符合国《家气象主管机—构规定?的使用要求》、国家有关技—术规范?标准和是否按照审核!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!。的核实工《作 ?。 : 第?十六条投入使用后】的防雷装置每年【检测一次对易燃【易爆物品、》危,险化学品场所的防】雷装置要《每半年检测一次 ! :  ?   防雷》装置的产权单位或】使用单位应当主动申!报年度?检,测并接受当地—气象主管《机构:和当地人民政—府安全生产监督管】。理部门的管理—和监督检查 —。 第十七】条防雷装置》检测单位要在检测后!出具检测《报告书检测不合格】的,提出整》改意见?发,现,严重隐患的要立【即告:知防:雷装置产权》单位或使用》单位并向当地气象】。主管:机构报告 》 《     防雷装置!。使用单位和个人【要及时?整改拒不整》改或整改后仍不合】格的由?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责!。令限期整《改 ? : :第,十八条从事防—雷装置检测的单【位应取得省》级气象主管机构颁】。。发的防雷装置—检测资质证书执行国!家有关?标准和规范保—证防:雷,检测报告的真实性】、,科学性、公正性对】检测结果《负责 — 第十九条—防雷装置使》用,单位要建立健—。。全,防雷减灾《安全责任制度—并指定专《人或委托物业—管理:单位负责防雷—装置的维护发现【隐患要及时》。维,修防雷装置修复后】要申请当地具有省】级气象?主,管机:构颁发防《雷装置检测资质的】检测单位重新检测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,擅,自移动?、改变或损坏防雷装!置,。 —第二十条各级气象】主管机构负责组【织雷电灾害调—。查、鉴定《和评估工作其—他有关部门和—单位要?做好配合《工作 ?  —。    遭受雷【电灾害的单位—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!所在地气象主管【机,构和有关部门不【得瞒报?。、,谎报或拖延》不报气?象,主管机?构接到雷电灾—害报:告后要及时上报雷电!。。灾害情况并视灾【害严:重程度启动》雷电灾害应急—救援预案 】。     雷电】灾害受灾单位要迅速!采取有效措施—,,组织:群众开展自救减少人!员伤亡和财产损【失 第】二十一条市、县气】象主管机构要加【强对:。防雷:装置设计《审,核,、竣工验收以及防】。雷装置检《测工作?的监督?与检查建立》健全监督制度—,履行监督职责被】检查单?位不得拒绝或阻【挠 ? ? 第二十二条—各级气?象主管机《。构履行监督检查【职责时有权采取下】列措施 ! , , , (一)要求被【检,查的单位或个人【提供有关防》雷装:置设计图纸》等文件?和资:料进行查询或复【制; —     (二)!要求被检查》的单位或《个人就有《关,防雷建筑物》设计、安装、检【测、:验收和?投入使用的情况【作出说明; 】  《   (三)—进入有?关,场所进行《防雷安?全检:查 : ? 第二十》三条违反本办法的单!位或个人由气象主管!机构按照国家气【象局:防雷:减灾管理办》法、防雷装置设计】审核:。和施工验《收,规定和辽宁省雷电灾!害防御管理规定【予以处罚《。;给他人造成损失的!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!造成雷击火灾、爆】炸、:人,员伤亡和重大—财产损失等责任性】事故的?由主:管部:门给予直接》责任人行《政处分?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:刑,事责任 !第二十?。四条雷电灾害防御管!理工作人员》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: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!。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?刑事责?任 —     》(一)在防雷装置设!计审核、施工监督、!竣,工验收中滥》用职权?徇私舞?。弊的:;  】 ,  (二)要—求有关单《位和个人购买其指定!的雷电防护产品【。的 《 第《二十五条本办法【中下列?用,语的含义 》  —   (《一)雷电灾》害系:指因直击雷、雷【电感应、雷电波侵入!等,造成:的人员伤亡和财【产损失 》。   —  (二)防雷【装置系指由接—闪器(包《括避:雷针:、带、线、网)、引!下线、接地线、【接地体以及其他连】接,导体:构成的具有防御【直击雷性能的专业系!统或:由电:磁,屏蔽、电涌保护器等!电位连接《、共用接《地网以及其》。他连接导《体构成的具有防御雷!电感应?和雷电波《侵入性能的》专业:系统 》  《   (三)高压电!。。力设施系指额—定电压为1》千伏以上的电力设】施, , 第—二十:六,条本办法由市气象】局负责解释》 ? 第《二十七?条本办法自2—008年2》。月1日起施》行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