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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锦市国—家建设项目审计办】法
【盘锦市人民政府令 !第,34:号
盘】。锦市:国家建设项目审计】办法已经2008年!3,月3日盘锦市第五】。。届人民政府第40次!。。常,。务会议审议》通过:现予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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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市长 【。孙国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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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八年】三月: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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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条为加强对国】家建设项目的—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!益规范建《设行为根据》中,华人民?共和:。国审计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审计法实施》条例及国家和省【其他有关规定结【合我市实际制—定本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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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我—市行:政区域内国家—建,设项目?的建设单《位以及勘察》、设计、《。施工、监理、采购、!供应、社会中介机构!等单位与国》家建设?项目直接有》关的财务收》支均应依照本办【法的规定接受审计机!关的审?计,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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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!建设项目包》括下列项目
】
(一!)以:各级财政资金—、政府设立的专项资!金、政府《。统,一借贷的资》金、:政府专项补助—资金等为主》要资金?来源或者以政府及】其部门为投资主【体的建?设项目;《
!。。 (二)《政府在?土地、市政》配套、融《资等方面依法给予】。。优惠的公共建设项】目和公?益性建?设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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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以本条第(【一)款、第(—二)款所列的筹资】和,。建设方式以外的形】式进行投资》。。、建设产权归国家】所有的?重点:基础设施和公共【。建,设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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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)国有!企事业单位、国【有控股企《业投资的建》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!目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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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使】用国债或国际组织】、外国政府贷款等外!债进行建《设的:项目;
】
: :。 (六)接受、【使用社会捐赠—(包括接受外商或者!私人捐赠)并—委托:政府部门实施—管理的?。公益性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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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》。市、:县(区)审计机【关是国家建设项【目审计的主管机关】。根据国家建设—项目投?资主体的财》政、财务《。隶属关系或者建设】项目监督《管理关系《确定的审计管—辖范:。围对国家建设—项目实施审计—监督
】对与国家建设项目有!。。关的勘察、设—计、:施工、监《理、采购、供应、社!会中介机《构等单位的财务【。收,支审计不受》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!
— ? 上:。。。级审计?机关可以将》其管辖范围》内的国家建设—项目授权下级审【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!接审计下级审计机关!管辖:范围内的重》大建设项目审计机关!。对同一审计事—项不得重复审—计但本?办,法第九条规》。定的:情,形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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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条发展》改革、财政》、监察?等部门应当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】协助审计机关对国】。家建设项《目,实施审计监督国家建!设项目审批部—门应将?审批:或备案的《国家建?设项:目有关文件抄—送同级?审计: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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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国家建设【项目建?设单位及《其,主管部门的内部【。审计机?。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!、本系统国》家建设项目的—内部:审计监?督其审计业务质量依!法,接受审计《机关的?。检查和?评估
《
第》六条国家建设项目】审计实行计划管【。。理审计机关应当会】同,发展改革、财政【等有关部门根据法律!、法规、规》章,的,规定以及本级—人民政府、上—级审计机关的要求】明,确年度审计工作重】点编制年《度,审计项目计划报【上级审计机关和【本级人民《政,府批准?后执行市级投资在1!。00万元(含100!万元)以上》、,县区投资在50万】元(:含5:0万元)以上的国】。。家建设项目均列入】审计机关审计—计划管理《。;市级投资在100!万元以下(县区50!万元以下)》。未纳入年《度审计项《目计划的国》家建设项目》可由建设单位—内,部审计机构或自行委!托社会中介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!果报审计机关备案审!计机关进行抽—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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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【审计项?。目计划应明确规定审!计项目总量和审计组!织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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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七,条年:度审计计划经批准】后审:计机关应当》将纳入年度审—。计项目计《划的国家《建设项目《及,时告知国家建设项】目,管理部?门和建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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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国!家建设项《目管理部门》应当:将年度建《设,项目:计划抄?送审:计机:关由建?设单位按季度将项目!实,施情况?抄送审?。。计机关?。
第九条!对,纳入年度审》计项:目计划的国家建设项!。。目审计机关》。应当采取《审计机关审计或【者审计机关组织【社会中介机》构审计的方式实【施
! 审计《机关组织建》设项目工《程预决算审计—中,心、社?会中介机构审计或】者聘请具有审计事项!相关专业知》。识的:人员参与审计应【当明确有关人员的权!利,。与义务并《进,行指导、《监,督和管理《
》
? , 对经建设》单位:或者其?主管部门的内—部,审计机构、社会中】介机构审计》发现有违《法和重大违规违纪】事项:的,国家建设项目审计】机关可以重新立【项进行审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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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审—计,机关:组织国家建设项目审!计经:费列入同级财政【预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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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—纳入:年度审?计项:目计划的《国,家建设?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!项目初?步验收结束后3个】月内向审计机—关报送工程决—。。算的有关资》料未经?竣工决算审》计不得办理工程【价款:最终结?算和竣工验收手续建!设单位按预算资【金的1?5%提足《预留:款待:审计报?告认定结果后方可结!算工程款
【
第十二条审计!机关:应当:自,接到建设单位要求】审计的通知之日起】1个:月内依照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!定的审计组织方【式编制审计实施【方案确?定审计方式》。组成审?计组并在实施审计前!3日向被《审计:单位送达审计通知】书审计机关组织【社会中介《机构实施审计的【其审计?实,施方案由审计—机,关制定
】
审计机关!可以采取跟踪审计、!。分,阶段审计、不定【期审计或《者审:计调查?等方式强化对—国家建设《项目事前《、,事中:、事:后全过程的审计监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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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《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!设项目?预算(概算)执【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!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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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一)国家《建,设项目?管理:情况包括项目法人】制,、资本金《制、招投标制、【。经济:合同制、监》理制等规定的执行情!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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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!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!工程:建设的同步性—以及实施的有效【性;
》
(三!。)概算编制、—审批、执《行、调整的》真,实性:、合法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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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项目【。。建设资金《到,。位情况?资金:管理与使用、建设成!本,及其他财务收支【的真:实性、合法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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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?(五)设备、—材料核算《的真实性、》。。合,法性:和有效性;
】
(】。六)税费计缴的【真实性、合法性【;
【。 (七—)项目勘察》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、采购、供应、!社会中介等单位与国!家建:。设项目直接有关【的收费和其》他财务收支事—项的真实性、—合法性?;
《
(八!)勘察?。、设计、施工—、监理、采》购、供应《、社:会中介等《单位资质的真实性】和,合法性以及对工【程质量管理的—有效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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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【)法律、法规—、规章?。规定需要审》计的其他事》项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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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审计机关《可,以向建设单位和建】设项:目派驻专职审计监督!人员对重大建设项目!的开工、建设、资】金支付?等重要环节、—重要事项进行—监督:并提出相关》建议
】第十四?条国:家建设?项目竣工决》算审计的主要—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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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工程价款结!算与: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!性、合法《性及工程《造价控制《的有效性;》
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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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年】度会计报表、—竣工决算报表的【真,实性、?合法性;
》。
》 (三)项目!建设规?模及总?。投资控?制情况;
》。
《
(—四):建设:资金到位情况—及资金管《理与使?用的真?实性:、,合,法性;?
【 (《五)项目《建筑安装工程—核算、?设备投资核》算,、待摊?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!。摊及:其他投资的真实性、!合法性;
【
》。 (六)交付使】。用资产的真实—性、:合法性、完整—性;
! ?(七)项目基本建设!收入、节余资金形】成和分配的真实性、!合法性;
【
》 (八)项目投资!包干指标完》成和:包干节余《。资,金分:配的:。真实性、合》法性;
—。
《 , , ,(九)未《完工程投《资的:真实性、合》法,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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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 (十)—评价国家建设项目】投资决策的》有效性?分析影响《投资效益的》因素;
》
— (十一》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,定需要审计的其他】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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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》条,被审计单位在收到】审计通知《书后应?。向审计?机关提供《审计工作条》件按照规定的期【限和要求《提供与审计项目相】关的:审计资料并》对其真?实性、完整性—作出:承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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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被审计单位不】得,拒绝、阻碍》审计人员依法履行】职责
】第十六条《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!计应当在3个月内完!成大型项《目或者有其》他特殊情况的可适当!延长:审计期限《但最长不得超过6】个月:审计期限《。延长时审计机关应】及时将?。延长理由等情况【。。。书面告知被》审,。计单:。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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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七条审计机》关实施审计后应【当出具审计》报告并书面征求【。被审:计单位的意》见被审计《单位应当自》收到审计《报告之日《起,10:日内提出书》面意见逾期》未提出的视同无异】议并由审计人—。员予:以,注明;被审》计单位?。对审计?报告提出异议的【。审计机关应》当进一?步核实情况根—据核实情《况对审计报告作【必要的修改或作出不!予,采纳的说明
】
第《十八条审计》机关对被审计单位】提,出改:进建:议的应当在》审计报?告中提出建议并【对违反国家规—定的财?政、财务收支行为在!法定职权范围内作】出处理处罚》。的审:计决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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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】审计:机,关作:出的审计报告、【审计:决定书具有法律约束!力有关单位应当执行!
【 : 有关部门应当将】审,计报告、审计—决定书和经》审核后的社会中介机!构出具?。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!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!国有资产《移交的依据
】
第二十条审计!机关应当自审—计,报告和审计决—定送达?之日起90日内了解!被审计单位对审【计报:告的采纳情况监督检!查审计?决定的执《。行情况被审计—。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!执行审计决定的【审计:机关应当责令其执】行或者提请》有,关主:管部门协《助执:行;对拒不》执行的申请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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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。十一条审《计机关应《。当每年?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!国家:建设项目审计结果】并依照法律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向!政府有关部》门通报?或者:向社:会公布国家建设【项目审计结果
【
第二十二!条审计核《减,。资金按照《。下列规定处》理
】 , (?一)财?政资金(包》括各种专项》资金)?直接投资部》。分其核减《额,全部上缴财政专【户;尚未拨款的【停止拨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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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? : (二?)非财政资金直接】投资部分尚未—拨付的停止》拨付:;对建设单位在国家!建设项目中》已确认支付的工【程价款?其,核减额全《部上缴财政专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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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第二十三条应收】、应缴而未收—、未缴的各种税费】应当予以收缴并按国!家有关规定给—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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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:四条审?计机关在审》计国家建设项目中】发,现下列情《况的应及时通报有关!主管:部门进行查处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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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,一)违反规划—、土地、拆迁、【招投:标、环境保》。护等建?。设项目管理法律【。、法规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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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二)勘察、设计】、施工、监理、【中介等单位不具备相!应资质或违反有关】规定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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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(三)未有效实施工!程,质量管理《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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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应当》由其他主《管部门处理的其【他违法、违纪行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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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第二?。十五条国《家建:设项目建设单位或】被审:计单位有下列行【为的由审计》机关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审计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国审?计法:实施条例及有关【。法律和行《政,法,规的规定进》行,处理:、处罚
》
?
, (一)建设!单位不按规定及时向!审计机关报送国家】建设项目《工程决?算有:关资料或者未—经竣:工决算?审计办理国家—建设项目《工程价款最终结算】和竣工?验,收手续?的;:
】 (?二)建设单位对列】入年度审《计,项目计?划的国家建设项目(!不包括抽查复审的】项目)未经》。审计而擅自》办理决算的;
【
【。 (三)被审计】单位不配合审计【拒绝或者拖延—提供与?国家建?设项目审计事项有关!的资料或《者拒绝?、阻:碍检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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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—其他违反审计法律、!法规的行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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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
第二十六条】对国家?建设项?目施工、设计、监理!等单位在项目—建设中的违反国家】投资与建设管理法规!规定的行为由—。。审计机关按照国家】审计:署等单位发布的【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!行规定(审》投发〔?1996〕105】号)的有关规—定予:。以处罚
】
第二?十七条审计人员有】下列行为《。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!;,构成犯罪《的提请?司法机?关依法追究》其刑事责《任
! (一)》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!者审计事《项有利害关系—而不主动申请回避】的,;
】 ?(二)泄露国家【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!商业秘?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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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三):索贿、?受,贿或者接受可—能影响公正执行【职务的不当利—益的;
! (四)隐瞒!被,审计单位《财经方面违》法违纪行为的;
】
】 (五)有其他【徇私舞弊、玩—忽职守行为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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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八条各》级人民?政府:对,。。国家建设项目—审计过程中有突出贡!献的部门、》机构和?人员可依照有关【。规定进行《表彰和奖《励
第二!。十九条被审计—单位认为审计机关】作出的?具体行政行为侵【犯其合法权》益的可以依法申请】行政复议或》。者提请?行政诉讼《
第三】十条本办法由盘锦】市审计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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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本办】法自20《08:年5月1日起施行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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