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。
喀什市征【收集体土地及房【屋征收?安,置补偿实施意—见
关于【印发喀什市征—收集体土《地及房屋征收—安置补偿实施意【见的通知
【 喀市政发〔2【012〕3号
【
各乡、镇(场)、!街道市直各部门
! , 喀什市征收集!体土地及房屋—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意!见已: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!。印发给你们请—认真:。贯彻执行
二】○一二年一月十七】日
第一章 总 !。则
:
第一条 为加】强集体土《地征收?管理保障《各,项建设的顺利进行维!护土地所有者、【使,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!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土?地管理?法、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!施条例结《合喀:什市实际制定—。本实施意见》
第二》条 喀?什市辖区范》围内征收集体—所有土地的安—置,补偿适用本实—施,意,见,国家、自治区在本】市实施的重点建设项!目征地补偿标准【另有规定《的除外
《
第三条 为保】证全:市征收?集体土?地的统一性耕地【。补偿基?数确定为一等耕【地补偿标准
—
第?四条 市国土资源局!是我市征收集—体土地补《偿的主管部门负【责对全市辖区范【围内集体土地征【收,补偿工作的监督【和指导?涉及农用《地的负责农用地转】用报:批等相关工作
】 各【乡(:镇)政府《和市房屋征收与补】偿管理办公室—。(,以下简称市》征收办公室》)负责全市集体土地!补,。偿,管理、协调、实施的!具体工?作
:
》 , 市发改、》监察、财政、审计】、人:力资源和社会保【障、民政、》水,利、规?划、建?设、房?产等部门应当—按,照各自的《职责协同市国土资源!局和市征收》办公室做好》征收集?体土地补偿各—。项工作?
,
第二章 【 征地程序及【一般规定
》
第五条 市国】土资源?局根据土地利—用总体?规划、城市总—体规划(近期—发展规划)和土【地利用年度计划拟】定征地范《围向被征地农村【集体:经济:组织发?布征收土地预—。公告
【 : 征收土地》预公:告内容包括征—收土地的《位置、?范,围、面积、补偿标准!、安置途径》等征收土地》预公告有效期为【一年
?
? 在预公告期!限内暂停《办理拟征《地范围内户口迁入】与分户?手续;未《经批准?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在拟征地范围内】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建(构)筑【物、其他设》施或者改变土地用】途;不得抢栽、【抢种、抢建违—反规定的在实—施征:收,土地时对抢栽、【抢种部分不》予补:。偿
第六—条 征收《。。土地预公《告发:布后由相关乡—镇和市国土资源【局,汇同市征收办公室】对拟征迁《范围内的《土地及地《上附着?物进行权属及地类】调查、丈《。量清:点登记拟定征—地补偿、安置方案与!被征地农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】相关权利人》。(以下简称权—利人)协商土—地补偿、《安置等?事宜调?查结果应《。当经权利人确认【。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拒!不确认的可以采【取证据保全措施
! 第七条 征地【依法报?批前市国土资源局应!当,书,。面告知权利》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!标,准、安?置途:径有申?请听证的权利权利】人申请听证的应当】。按照国土《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!和要求?组织听证
》
第八条 征地】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!国土资源局应当按规!定分别?发布征地方案公【告和补偿安置方【案公告?但征地方《案公告发布前—达成补偿安置协【议的征地方案—和补偿安《置方案可以》一并公告 》
第九条 权】利人对补偿安—置方案有异议要【求听:证的应当在》公告之日起5个【工作日内《向市:国土资源局提—交书面申请符合听证!条件的?市国土资《源,局应当举行》听证会对补》偿安置?方案没有异》议的市国土资源局】按照征地补偿安【置方案?及本实施意见的规定!。核算补偿费用市【征收办公室按规定程!序组:织实施?
第十条 【市国土资源局—汇同市征收办按规定!将,补偿安置《方案报市人民政府】批准补偿安置—方案经市人民政【府批准后20日内仍!协,商不成?的由:市国土资《源局汇同市》征,收办向权利》人发出?。。责令限?期交出土地通—知书
第十一】条 超过限期交出】土地的?期,限权利人拒绝交出】土地或拒绝搬—迁的:市征收办公》室应当依法申请【提存有关补偿费用】并采取相应措施或】者由市征收办公室按!程,。序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?行
《第三章 《 征《收集体土地补偿【安置
?
第十二》条 征?。收农用?地的补?偿费:标准:包括土地《补偿费、安置补【助费、青苗补偿【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!费征收集体农用地(!耕地)的征地补【偿费根据自治区国土!厅、发改委、财【政厅联合下》发关于公布实施自治!区征地统一年—产值:标准的通《知,(,新国:土资发[2》01:1]1?9号)的规》定结合?喀,什市实际按一等耕】地补偿基数为—1500元》/亩安置补》助费:按2:0倍计3《万元:/亩土地补偿费按】10倍计1》.5万元《/亩土地补偿费由被!征,。收,土地的集体留存土】。地补偿?。。费和安置补助费【合计4.《5万元/亩园地【、林:地的:土地:补偿费参《照,耕地的土《。。地补偿标准执行【征收集体渔池每亩】补偿:15000元征收集!。体其他?未利用?地每亩补偿》6666元
—
第?十三:条, , 因征收土地需【要安置的《。农,业,人员必须是征—收,土地预公告发布当日!被征收土《地农村?集体经济《组织登?记在册的农业人口】具体安?置人数?按被征收农用地面积!除以征收土地前被】征收土?地农村集体经济组】织人均农用地面【积计算计《算出现小数的按【四,舍五入处理
】第,。十四条 因》征收土地需要安【置的除按法律规【定支付?土地安置补偿—和补助费《外可以?根据实际情况—采取预留《发展用地、实物【补,助等:方式拓宽安置途径
!
在】符合本市土地利用】。总体:规划、城《市总体规划的基础】上由市国土》局、:。市规划局、市征收办!公室与被征》地农村集体经济组】织进行协商并报市人!民政府批《准后实?施
第十—。五条 ?实,施线性工程(公路、!。铁,路、沟渠《等,),时的土地征收—按红线内的征收土地!总面积的3%计算边!角,地计入征地补偿、安!置费
》第十六条 征收农】用土地过程》中需恢复《。、改建农田水利设施!的工作?由相关乡(》镇)提出方案—由市水利局审核、指!导、监督实》施资金纳入征收土】地补偿、安》置总成本中
【 第:十七条 涉》及征收集体宅基【。。。地的被征《收农民的《住房实行实物补偿(!以房:还房)的其房屋占】地不予补偿
—
第四《章 征收房屋!(,农民)的补偿安置】
第十八条被征!收农民的住》。房,参照喀什《市房屋征收与补【偿安:置指导意见》执行
《 第五?章 : 》 地上【其,它附着物《补偿:
第十》九条 被征收—集体土地时地上其它!附着物按以》下标准进行货币补偿!
(!一)、特殊结构房屋!如,厂房、钢《屋,架棚、库房等参照】喀什:市房屋征收》与补偿?安置指导《意见执行《
? (二)】。 、青苗补偿费按照!一等耕地补偿基数】的1倍,《计15?00元/《亩计:算,
》 (三)—、树木补偿按照【市林业局测算标准】执行
— (四)【、清真寺、坟、地】窖的补偿参照—喀,什市房屋征收与【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执!行
》 (五)】、温室大棚及其他地!上附着物的补—偿参照喀什市房屋】征收与补偿安—置指:导意见执行
】第六章 ! 附 则
!
, 第二十条 本实!施意见自201【2,年1月1日施行有效!期,限为五年《若国家政《策,法规有?重大调整《本实施?意见另行修定
【
? : 本?实施意见施行—前已依法《。实施征地《补偿安置的按原批准!的征:地补偿安置方案【执行并延续》至征迁完成
】附件1、喀什市建设!。用地:所需采伐林木补偿标!准表
】。 2》、喀:什,市建设用《地树木补偿评估【。说明
【喀什市建设用地【所需采伐林木—补偿标?准表: ! 单位?株、元/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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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阔叶】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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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:。 15? - 30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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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桃、【杏、桑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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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《。0厘米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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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李子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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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00】-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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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2!00-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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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30《厘,米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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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樱桃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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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6 - !。15厘米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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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》15-?30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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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无花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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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5 《厘米以下
【 , ? , 80
【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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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》。 6 ?- 15厘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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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,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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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》 《葡萄
?
!三年以下未挂果【
! 40 - —8,。0
?
!
】 ? 三年以【上已挂果
! 12【0 - 1》50
?。
? 《
!
, 苗!木
— 非果【
《 《 树苗《
— , 0.5-1】。
—
》
! 》。 果:树苗
!。 , 1-3》
: ?
【
!
喀什市建设—。用,。地树木补偿评估说】明
》 根据关于印发!自治区?重点建设项目—征地拆?迁补偿标《准>:。的通知 (》新,国土资发[20【09]?13:。1号文件精神,按】照地区林业局果【树标:。准,化生产技《术,规,程对:喀什市?建设用地《树木补偿评估的说】明如下
》 一、树木评估人】员组成在树木评【估的现场清点过【程中以下《人员:必须在场
》
? ?。 1:、林业局评估人员】不少于两名》。
【 2:、乡镇?政府领导或工作人】员不少于《一,。名
? 3、乡!镇林:管站人员《。不少于一名
! 4、—村委会人员不—少于一?名
—。 , 5、业》主单位相关负责人员!不少于?一名:必须参加
】 6、林【权持有人《必须参加
】 树木现场调查】表必须由以上—人员亲自签名
【
二、树》木评估?实施具体《。要求
— 1、阔叶树!技术标准
【 《 具有独立、完整根!系的一?棵植株作为1个【计数:单位分叉不计数根蘖!胸径2cm》以下:按苗木?算
:
2、!苗圃和幼苗苗—圃株距不低于10-!15厘?米,每亩不超过50【。0,0株;?幼苗一般情况下胸径!不超过2厘》米,株距不低于30-5!0厘米?每,亩2000株—;按:保持苗木经常—生,长的栽植密》度进行补偿补偿标】准包含各种果树支架!的木杆、水泥杆【、铁丝等配套—设施:
,
3、观】赏树根据实际情【况按市场价评估【补偿
《 三、经济林合【理株树
》 ? : (一)常规性果】园
:
【1、杏?树、桑?树酸梅树、》李子树、《梨树、桃树、樱桃、!巴旦:。木,树、苹?果树栽培株行距(3!×4米)亩均56株!
》 2、》核桃树栽培株行【距(3×4米)亩】均,56株
【 ?。 3、葡萄栽培株】行距:(,。0.5×4米)亩】均3:33株
《
4、!无,。花果培株行距(【4×5米)亩均【33株
《
5、!石榴栽培株行距(】3×4米)亩均5】6株:
》 , 6、红枣栽培株!行距(2×3—米)亩均111【株
》 (二)高密!度果:园
】 1:、,酸梅树、李子树【、梨树、桃树、樱】桃栽培株《行距(1.》5×2米)亩均2】22株
】 ?2、核桃《树、:杏树桑?树、巴旦木树、【苹,果树栽培《株行距?(2×3米)亩均】1,11株
》 , 》3、葡萄栽培—株行距(0.—5×2米)亩均66!6株
— 4》、无花果培株—行距(?2×2?米,)亩均167株【
: 5、】。。石榴栽?培,株行距?(2×3米》),亩均111株
】 》 6、红枣》栽培株行《距(1×1》.5米)亩均44】4株
】 (三)保护地(!温室大棚《)果:树栽培标准
! ? 1、?。桃树:栽培株行距》(1.5《×2米)亩均22】2株:
】2、无花果培株行距!(2×2《米)亩均1》67:株
—。 3、》樱桃栽培株行—距,(,1.:5×2米)》亩均222》株
《 ? 4、杏树栽培株!。行距:(2×?3米)亩均11【1株.
【 5、葡【萄栽培株行距(0】.,5,×1.?5米)亩均888】株
】 春季秋季定植【的树木评《估对无根、枯死树】木不做?。评估石榴无花果【等果:树主杆?。不明显?所以看实际情况【按年龄定胸》径大小?石,榴无花果按墩算
】
?。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