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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附,件四 喀什市本【级,财政投资项目的【审批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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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喀什—市政:府投资?。项目管理暂行—办法项?目单位?。申,请使用市本级—财政预算内基—建资金的按以下【要求审批
【 第一条 》 使用本级财政】预算内资金》200万元》(,含200万元)【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!由项目单《位备齐所需资—料,。依次向市发改部门申!请项:目建议?书、可行性研—究报告、初步—设计和概算》。审批市?发改部门按规定进行!审核后根据审—核结果出具相关批复!文件
第二【。条 ? 使用本级财政预算!内资:金200万》元以:下,的政府投资项目【以及需紧急实施的】项目经市主》要领导或相》关会议集体研究同】。意、并确定》投资:。。限额后?项目:单位可直接开展初步!设,计和:概,算工作备《。齐所需资料后—向市发?改部门申请》初步设计和》概算:审批市发改部门按】。规定进行审核—后,根据审核《结,果,出具相关《批复文件《
: 第三条《 项?目,单位按?要求备齐所需—申报材料市》发改部门收件—后,应在:规定时限内出具审批!结果文?件其中项目》建议书?审批为10个工作日!可研报告审批—为20个工作日初】步设:计和概算《审批:为30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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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】项目单位在》申报:可研报告审批—时应提供社会稳【定风险评《估,报告必要时发改部】。。门可征求市稳定主】管部门意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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