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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二— ,喀什市中央投资项目!的审批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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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—喀什市政府投资项】目管理暂《行办法项目单位申请!中,央预算内《投,资资金?(含长期建设国债投!资)的按以下要求审!批
第一条【 使用中央【预算:内投资资《。。金(含长期建—。设国债投资》)的项目(以—下简称中央投资项目!)中央预算内投资补!助额度由国家—发改委?通过审批《。资金申请报告的【方式安排资金申请报!告由项目《单位按要求》备齐资料送市发改】。部门经地区》。、自治区发改—部门汇?总后上报国家发【改委审批;项—目审批根据投—资补助额度分别由国!家发改委《。和自治区、地区及】市发改部门进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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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具体按国家发—改委中央预算内【投资补助和贴—息,。。项目管理《暂行办?。法(国家发改委【第,3,1号令)《。、国家发改委关【于改:进和完善中央补助】地方投?资,项目管理的通—知(:发,改投资[2009】]1242号)【、自: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!〈自治?区申请使用》中,央补助投资项目管理!。暂行办法〉的通知(!新,发改法规[201】0]10《42号)及相关文件!的要:求执行?
第二》条 中央投【资项目的资》金,。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!提,出应包括以下—主要: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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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) 》 项目单位的—基本情况和》财务状?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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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! 项目的基本情况!包括建设背景、建】设,内容、总投资及【资金来源、技术工】艺、:。各项建设条件—落实:情况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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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 申请投—资补助资金的主【要原因和政策依据;!
》
(四) 】 项目?招,标,。内容(适用于申请投!资补助资金》500万元及—以上的投资项目【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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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五) 国家发改!委和自治区、地区】发改部门要》求提供?的其它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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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国家发改!。委审批?的投资项《目其资金《。申请报告的内—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!述申请投资补助资金!的主要?原因和政策依据
! 第三条 — 中央投资项—。目的资?金申请?报告应附以》下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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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一): 政《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!研究报?告批:准文件?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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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城市!规划部?门,出具的城市规—划选址意见(适【用于城市规》划,区域内的《投资项?目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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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三) —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!项,目用地预审意—。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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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环!。保部:门出:具的环境影》。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!见;:。
(!五): 项目单—位对资金申请报【告内: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!负责的?声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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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—) 国家发【改委要求《提供:的其它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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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已经自!。治区发?改部门?审批的投资项目【报送:资金:申请报?告时不?再附送第二、—。三,、四项材料申请资】金,总额在200万元】以,下的投资项目—或根据有关》规定集中申请的投】资项目?报送的?附件:材料可适当》简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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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个—项目申请资金—超过3000—万元的?国家发改《委可要求项目单位】报送初步设计和概】算委托有关机—构,进行:评,审,根据评审结果决【定中:。央投资补助额度 】
第四条— 中央投资项】目按以下程序申报和!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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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一) —项,目建议书审批符合中!央,预算内投资》资金(含长期建设国!债投资)、》投资方向和投—资政策的项》目项目单位备齐资料!向市发改部门申请项!。目建议书审批—;
》。
(二) ! 可行性研究报【告审:批单位项《目申请中央预—算内投资资金超过】2亿元、或不—超过2亿元但超过3!000万元且占项目!总投资?比例超过50%的】项目单位《备齐资料送市发【改部门?经地区、自》治区发改部门—转报:国家发改委》审批;其《。它,项目项目《单位备齐资料送【市发:改部门经地区发【改部门转报自—治区发改部门—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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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【 ,初步设?计和:概算审批项目—单位备齐资料送市发!改部:门审批需《报地区发改部—门审批?的项目?由市发改部门初审后!转,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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