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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什市政府【投资项目《管理暂行办法
】关于印发喀什市【政府投?。资项目管理暂—行办法?的通:知
喀市《政发〔?2012〕4号【
各乡、《镇(场)、街道市】直各部?门
喀什市!政府投?资项目管理暂行【办法已经《市人: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!你们请?认真:贯彻执行
二○【一二年一月》十七日
》 为《规范:喀什市政府》投资项?。目管理建立》。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!项目决策程》序和组织《。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!量提高投《资效益根据国—。家、自治《区和喀什地》区,的有关规定结合喀什!市,的实:际制定本办》法
第一《章 总则
》第,一条 喀什市政府投!资项目?的管理适用本办【法
: 《本办:法,所,称的喀什市政府【投资项目(以—下简称?政府投资项目)【是指喀什市各部门、!各单位使《用各级财政资金【所进行的固定—资产投资《建设:项目
各】级财政资金包括中央!预算内投《资(:含长期建设国债投】资):、自治区《预算内基本建设【。投资、喀什地区预】算内基本《建设投?资和喀什市本级财】政预算内基本建【。设,投,资的:资金:以及按照中央统【一,部,署、深圳市对口支】援新疆(喀什市【)资金统称为—喀什市政府投资项目!建设资金
第—二条 喀什市—政府投资项目—建设资金重点用【于,市场不能《有效配置资源、【需要:政府支持的经—济和社会领》域主要包括
【 (一)— 公益性《和公共基础》设施投资项目;
】 (二—), 保护?和改善生态环境【的投资项《目;
【(三) 加强—经济社会发展薄【弱环节的投资项目】;
? (四》) 改善《民生的投资项目【;,
(—五,) 编制规划—、项目前期》、咨询评估等;
】 (》六) 符合国家【、,自治区?和喀什地区有—关规定的其它项目
!第三条 市》发改部门按》照,市委、市人》民政府?的重大部《署根据市国民经【济和社会中长期【发展规划遵循科学】、民主、公》。开、公正《、高效的原则认真安!排好:政府:。投资项目
!市监察、财政、【建设、审《计、规划、国—。。土,、房产、采购等部门!根据各自《职,。能对政府投资—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!。
》实施政府投资项目】建设的市属各部【门、各单位(以下】简称项目单位)具体!负,责各项审批》所,需资料的《准备和申报、项目】建设相关手续的【办理、组织勘—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等与项》目建设相关服—务供应商开展—建设、协调处理【项目建?设过程中出现—的问题和困》难确保项目建设【的顺利?进行
第四条 项目!。单位开展下列项目】建设的按政》府投资项《目,。管理:
? , (一) 政权基】础设施建设项目包】括党的机关、人大机!关,、政府机关、政【。协机:。关、人民团》体、街道办事处【和乡:镇的基础设》施建设项目主要有
! ? ,1、业务和》办公用?房的购置和新建、】改建、扩《建工程;
— 2、总投资2!0万元以《上(:含,20万元)的办公用!房装饰工程;—
3、单项!金额在1《0万元(含10【万元)?的,大,宗设备购《置和信息化》建设项目
】。 (二) 辖—区文化、教》育、卫生、体育等】社会公益事业—。建设项目
》。 (三) 辖!。区道路?、,给排水、供》配电、?城管、环保、水利】等基础设施建设【项目:
(四)】 辖区环境综—合整:治项目?包括公共绿》化、治安监控、老】城,。。区改造等项目
】 : ,(五) 辖区—高,。新技术?产业化和《产,业结构调整的产业化!项目
(】六) 市政府决定的!其它固定资产投【资建设项目
— ? 市各?部门:。、各单位开展—下列项目建》设的不按《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
! (》一)建成后不形成】市属固?定资产的项目(市】政府另?有规定的《从其规定)》;
(【二)设?立时已明确不使【用上级或本》级预:算内基?建资金的项目;
】 ? (三)不宜按市政!府投:资项目建设和管【。理的:特殊项目如应急工】程、涉密工程等
第!五条 ?。。政府投资项目的建】。设必:须坚持以下原则【
》(一) 《严格执行基本—建设程序禁止边勘】察、边?设计、边施》工;
【(二) 严格按【照批:。准的投资计划建设实!行概算控制预—算,、预算控制》决,算;:
《。 (三) 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!责,制、合?同管理制、招标投】标制和?工程监理制
】。 (四) —严格执行基》本建:设项目财务管理【制度
第二》章 项目《的审:。批管理
第六条【 政: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!理原则?上包括三个环节分别!为项:目建议书、》可,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!设计和概算各政【府,投资项目完成—上一个审批环节【后方可进《行,下一环节
】 根据资金来—源的不同按照各【自的资金《使用:管理规定上述—审批:环节有所合并—或调:整
第七条 使用本!级财政?预算内资金的政府投!资项:目由市发改》部门实行审》批管理;使》用中央预《算内投?。资(含长期建设【国债投资)、自治】区预算?。。内基:本建设投《资、喀什地区预算内!基本建?设,投资:和对:口援建?资,金的政?府投资项《。目其审批事项按【。照各类资金使用的规!定由市发《改部门审批》或转报相关部—门审批各类项—目审批的《具体要求见附—件一喀?什市:政府投资项目—的申报要《求、:附件二喀什市—中央:投资项目的审—批办法、附件三【喀什:市自治区《投资项目的审—批办法、附件—四,喀什市本级财政投】资项目的审批—办法、附件五喀什】市对口援建》项目的审批办法
第!八条 项目建议【书批复文件是政府投!资项目立项的依据】
可行性】。研究报告《批复文件是开展【项目初步《设计的?依据项目单位—应按:其核:定的投资估算—进行限额设计—初步设计《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!性,研究:报告估算总投资10!%的或者建设单位】、建设性质、—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!、工艺技术方案【发生重大《变,。更的应当《。按项目资金来源报】。原可行性研究报【告审批部门批准【。
初步【设计和概算批—复文件是开展—工程施工《图设计?的依据其核定—。的项目总《概算:是整个项目投资的限!额项目单位应按已批!准的初步设》。计和概算开展项【。目建:设项:目决算不得突破【项目总概《算
第三章 项目】的计划管理
—第九条? 政府投资项目【的计:划管理是《项目建设所需资【。金安排和落实的重要!基础和依据中央【投资项目、》自治:区投资项目、地区】投资项目《和,援建项目的计划按其!不同的资金来源分别!由国家发改委、【自治区发《改委、地区发改【委和深圳市对—口支援新疆工作办】公室(以《下简称?。深圳市援疆办)【管理;市本级财政投!。资项:目的计划《由市发改部门管【理分政府投资—项目计?划和政?府投资计划两类
】第十条 《政府投资《项目计划是我市年度!政府投资《。项目的总体安—排包括各种》。资金来源、各—个投资方向和—各个建设阶段—的,。全部投资项目
第】十一条 政府投资】项,目计划由市》发改部门于每一【年度的下半年组织全!市各单位编制年底】。前,完成编制工作报市委!、市政府批准—具体编制《方法和要求》见附件六喀什—市政府投资项目计】划的编制
》。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!项目计划中使用下一!年度本级财》政基建资金的—规模由市财政—部门提出并》。商市:发改部门《后,。报市政府确定经确】定的下一年度本级】财政基建资金—在下一年《度本级财政预—算中予以保证市发】改部:门根据?已确定?的下:一年度本级财政基】建资金?经综合平衡》后编制下一年度的】政府投?资项目计《划
:。第十三条 》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!需要需对已批准【项目的年《度投资进行调—整的由市发改部【门征求市财政、【审计、建设、—规划、?国,土等部?。门意:见后拟?定调整方案报市政】府批准
第十四条】 ,政府投?资计:划是:政府投资项目建设】资金安排的主—要依据根《据项目建《设阶:段分为续建计划【。、新开工计》。划和前期计划三类】分别用?。于安排续建项目【、新:开工项目和前期项】目当:年建:设所需?的,资金下达政府投资计!划的具体要求见【。附件七喀什》。。市政:。府投资计划》的下达
第》十五条 政府—投资计划由市—发改部门下达并抄送!市财:政、审计、建设、规!划、:国土等部门分别作为!项目单位《办理相?关,手续的依据
第十六!条 政府投资—计,划一经下达项—目单位必须》严格执行按照规【定的:建设内?容、建设规模、建设!标准、投《资规模和建设—进度组织建》设确需调整的由【项,目单:位提出经市》发改部门审查并【。报市政府《批准同?。意;非本级财政【投资项目《。的还需?按,规定报上《级发改部门批准同】意
第四章 项目】。实施管理
第十七条! 投资计划下达【后项目单位必须按照!计划:要求:组织:实施开展项》目建设?。项目:单位对项目计划【的完成负主要责任】。实,行项目法人责任制】
, (一)项目!前期计划下达后项】目单位应按要求开展!可行性研《究、初步《设计和概算编制等】。工作并申报审批根据!审,批结:果,。申报新?开工计?划
? (《二)项目新》开工计划下达后项目!单位应按要》求组织施工图设计】、施工图预》算编审、施》工和监理单位招标】。等开工前准备工作待!施工图?。设,计完成、施工—图,预算审定、施—工和监?理单:位,确定:后及时组织施—工
(三)!跨年度?建设项目项》。目单位应根据建【。。。设,需要申报续》。建计划
第十—八条 项目实施过程!中各类?采购事?。项包括但不限—于项目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》、咨询?服务和设备、货物的!采购等应按政府采购!的有关规定》。执行履行招投标手】续工程主体与附属】配套:具备整体招标条件的!应统一招标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】政府采购要求按市】政,府,采购的有关规定【执行
第十》九,条 项目《实施过程《中,按规定需进》行招投标《的项目单位应制订】招投标方案报市发】改部门审《批
第?二十条 《项目:可行性?研究报告编制单位】的选择实行预—选承包商制度由【市发:改部门按照》市政府采购的规定】、采取定点采购【。的方式对重点行【业、领域通》过公:开招投标各选择三】至五家项目可行【性,研究报告编》制单位?作为承担我市—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!研究报告编》制,工作的预选单位【各,项目单位需要—编,制项目可行性研究】。报告时在预选单位中!。。自,行选择并按规定【签订相关《委托合同
第—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!过,程中与社会经济实体!。发生的各类经—济往来包括但—不限:。于项目勘察》、设计?、施工、监理、咨】询任:务和设?备、货物的采购【等应签?订相关?经济合同取》得相关发票相关【合同的?格式、内容和签订】。应符合国家》、自治区、地—区和我市的相关规定!施工合同中应—包含农?民工工资《保证金缴纳条款
第!二十二条 项—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!工程的施工应—聘请具有相应资【质的监理单位实施】监,理以确保工程质量】
第二十三条 项目!建设应遵循》规划:、国土、建设、环保!、安监?、消:防,、城:管等部门的有关规】定
第二十四条【 项目单位应按规定!定期向市发》改部门?报送项目建》设情况不能按计【划完成确《定的建?设目标?的项目单位》应及时说明原—因提出调《整建议由市》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市!政府审定《非市:本,级财政?投资项?目还需报上》级主管部门批准【
,第二十?五,条 项目建设资金】由项目?单位根据项目建【设进度?凭合同和有关材料】。向市财政部门—提出申请由市财政】部门:根据年度政府投资】项目:计划按工程建—设进度分期拨付项】。目建设?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制!度具体支付》办法:由市财政《部门:另行制订《
第二十《六条 政《府投资项目建—设过程中的预算、】结算、决算应—由,市审计部门进行审】计监督其中项目预】算应根据施工图【。设计编制工程—结算应根据》竣工图?编制项目决》算应:在全部工程结算的基!。础上对整个》项目:实际发生投资总额】进行认定市审计部】门,可根据我市政府【投资项目实际情【况制订专门的审【计监督办《。法市审计部门对政府!投资项?目预算、结算、决算!的审核意《见应抄送市发—改,部门
第二十—七条 项《目实施过程中的设】计,变更和现场》签,证应送市审计部门确!认并备案并由审【计部门应其对项目总!投资的影响》进行审核具体要【求见附件八》喀,什市政府《投资项目设》计,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!理
第二《十八条 项目建【设,过程中?项目建设单位—应加强?对中介服务机构【的管理所聘请的设】。计、:监,理、造价咨询、招标!代理等中《介服务机构具备【条件的宜实行—全过程服务相关服务!成果需相《应部门审核的—。项目单?位应进行初审
第】五章 项目》竣工管理《
第二?十,九条 政府投资项】目建成后项》目单位应及时组织办!理,竣工验收、》工程结算、竣工决算!、财务决《算、产权登记和资】产移交等《工作
第三》十条 中央投资【项目的竣工》验收工作按国家【发改委关于印发〈建!。设,项目:(工程)《竣工验收办法〉的通!知(计建设[19】90]1215号】)执行;自》治区投资项目的竣】。工验收工作》按自治区发改委【关于印发〈新疆【维吾尔自《治区预算内投资项】目,竣工验收管理暂行】办法:〉的通知(新发改】法规:[2009]55】5号)执行;地【区投资项目、援【建项目和市本级【投资项目的》竣工:验收工作参照—。。自治:区投资项目执行
第!三十一条《 政府投资项目【建成后项目建设【单位应于6个月内完!成,工程结算、竣—工,验收和竣工》决算工作
》第三十?二条: 项目单位应在【市审计部门出具竣】工决算审核》意见后30日内【上,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!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批!复财:务决算后有结—余资金的《项目单位应在—30日内《上,缴市财?政部门?
第三十三》条 项目单位应在】财政决算手续—完,成后30日内向【市财政部《门申请办理》产,权,。。登记项目单》位和使用单位—不一致的建》设单位应当及时【与使用单位办理【资产移?交手续
第六章 监!督和检查
》。第三十四条 市发】改,部门按照有关规【定,对政府投资项—目,进行稽察市财政【、审计、监察—等部门依《据职能分工分别【对政:府投资项目进—行监督检查项—目单位应自觉接【。受上:述部门和上级对应主!管部门?的监督检查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】件,如实报告项目建【设情况和《存在的问题
第【。三十五条《 项:目单位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市发改部】门将责令其限—期整改?;情节严重》的提请市政》府批:准同意后核》减、收?回,或停止拨付》项目资金
》 (一—) 提供虚假—情况骗取项目投资的!;
(【二) ?违反程序未按要求】完成项目《前期工作的;
】 (三) 转】移、侵占《或挪用项《目建设资金的;
】。 ? (四) 擅自【改变建设内容和建设!标,准的;
—。。 , (五) 无正当】。理由未及时建设【实施并竣工完成【的;
? (六)【。 其它违《反国:家法律法规和本【办,法规定的《行为
第三十六【条 有关中介机构在!项,目,前期工作中弄虚作假!。、严重失实的市发】改部门可视》情况轻重在一—定时期内《不允:许其承?担我市有关项目前】期工作?并,提请其主管部门【追究其?行政或?法律责任
第三【十,七条 市《发改部?门及与项目建设相】关单位的工》作人: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!人,的行政?责任
? (一—) 滥用职权、【玩忽职?守、徇私《舞弊:、索贿受《贿的;
》 (二) 【违,反规定的程》序,和原则审《批项目和安》排资金的《;
(【三) ?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!。的行为
第》七章: ,附则
第三十八条】 使用市投融资平台!。资金和市政府贷款资!金的建设《项,目经市政府》批准其审批程序参照!。本,办法中有关市本【级财:政投:资项目的规定执【行
第三十》。九条 本《办,法由市发改部门【负,责解释自发》布之:日,起施行
附件一喀什!。市政府投资项目【的申报?要求
附件二:喀】什市中央投资项目】。的审批办法
附件三!:喀什市自》。治区:投资项目的审批【办法
附件四:【喀什市?本级财政《投资项目的审批办】法
附?。件五:喀什市对口】援,建项目的《审批办?法
:附件:六:喀什市政—府投:资项目?计划的编制》
附件七:喀什市】政府投资计划的【下,达
附件八》:喀什市政府—投资项目设计变更】。和现场签证的管理
!附件九:喀什—市政府投资项目【工程设计变更现【场,。签,证,审,计监督暂行办法
附!。件十:喀什市政府】投资项目资金—管理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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