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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咸阳:市人民政府办—公,室关于印发咸—。阳市城?。中村棚户区房屋拆迁!补偿暂行规定—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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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政办发【〔2008〕—183号
秦都、!渭城区人民》。政府市?高新区管委会市【人民政府各有—关工作部门、直属】机构
《 , 咸阳市城】中,村棚户区房》屋拆迁补《偿暂行?规定已经《市政府常务会议【。研究同意现予—印发:请遵照执行
!二○○八年十二月十!一日
— 咸阳—市城中村棚户—区房屋拆迁补偿暂】行规定
》第一条 》为了加强《城中村、棚》户,区房屋拆迁管理【工作确保拆》迁当事人的合法【权益根据《国家法律法规—和有关政《。策结合我《。市实际特《制定本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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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条 本》规定:适用于城市建成【区范围内列入城市】改造:计划的城中村、棚户!区内的房屋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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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本规定所【称城: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!区范围内《失去或基《本,失,去耕地的《村庄;本规定所称】棚户区是指在本市建!成,区范围内的》国有土地上因历史】。原因形成的房—屋建筑质量差、安全!隐患大、市政设【施不完善、》人均居住面积—小、环境脏乱差【且集中成片的—非成套?房屋居住区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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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四条 城中村【、棚户区拆》迁补:偿安:置的原则是保护【合法房?产权益取缔不正当得!利公开公正补偿【维护公平《和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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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城中村!、棚户区的拆迁补】偿采取?货币补偿基准价与】房屋重置成新—。价,分离补偿的方式由房!地产估价所等中【介,机,构作价评估,确定】补偿金额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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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第六条? 房屋拆》迁补偿总额为—货币补?偿,基准价总额与房屋】重置成?新价总额之和其计】算公式为 》
【房屋拆迁《补,偿总额=货币补偿】基准价?总,额+房屋《。重置成新价》总额
】第七条 《 货币补偿基准【价总额根据被—拆迁房屋占》有,院,落的面积、货—币,补偿基准价、—容积率调节系数【等综合确定其计【算公式为货币补偿】基准价总《。额=院落面积×货】币补偿?基准价×容积率调】节系数
! 本?款所称院落面积是】。。。指,测量机?构根据院落现状【测定的实际面积 】
本】款所称货币补偿基】。准价是指《估价机构根》据市政府及相关部】门公布的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!准参考?价结合拆迁房—。屋所处区《域,、环境、《配套设施等实—际情况进行综—合,评估确定的价格该】价格经市旧城改造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!审,。定后予以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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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本《款所称容积率调【节系数是指根—据房屋实际容积【率和国家《有关规划、建设【用地指标等》因,素综合确《定的数?值该系数须由3【家以上?的房地产估价—机构:按,。。。法定方式《评估测算结果—经市旧城改造工作】领导小组办》公,室审核?后予以公《布 ?
第八条 !房屋:重置成新《价总额根据建筑【物重置价、层—高调节率、成新率】、建筑面积综合确】定其计算公式为【
房!屋重置成新价总【额,=建筑物重置—价×(1+》层高调节率)—×,成新率×建筑面积 !
本款!所称建筑物重置价】依照政府及相关【部门:。公布的标准执行 】
— 本款所称层高调】节率依照咸阳市城市!。房屋拆迁估》价操:作规则?规定的标准执行 !
—本款:所称成?新,率根据房屋建造【时间:和实际使用保—养情况由房地—产估价所等中—介机构综合确定 】
》 本款所称建筑】面积:是指2?层及以下房屋的建】筑面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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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城【中村、棚户》区范围内凡取得规划!、房产、土》地等:行政执法部门—合,法手续?。的返迁安置》面积按批准》的面积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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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— 城?中村、棚户》区范围?。内,的公用通道、巷道】和道:路等不予《补偿
】第十一条 未经】土地:部门批?准擅:自扩大或抢占、多】占宅基地的不予【补,偿和安置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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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》条 城中》村、棚户区范围【内2层以上(不【含2层)《的房屋不《予补偿?和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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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【同一院落居住多【户的分户院落面【。积依据遗嘱、协【。议等具有法》律效力的文件凭证确!定;没有《法律:效力:文件凭证的协商解决!;,协,商未果的按照分户房!屋面积实占院落【总面积的比例划【分确:定
第十!四条 已划分【新庄基?地,后老庄基地》按规:定应退还而》未退还?。的按照就高》不就低的原则只补】偿一院
!第十五条 》 房屋和宅基地存】在争:。议纠纷的本着—尊,。重,历史、尊重》现实:的原则?协商解决协商未果】的按国家相关—法律:法,。规执行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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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城】中村、棚户区范围内!集体、国有单位【房,屋和成?套单元住宅楼的拆】迁补偿按照咸阳市城!市房屋拆迁管—理暂:行办法、《咸阳市城市》房屋拆迁《估价操作规则等相关!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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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七条 》 本规定由咸—阳市旧?城改造工作领导【。小组办公室》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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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—条 本规》定自2009年【1月1日起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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