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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】克州政府投资—建设项目《审计工作《的意:见
印发关】于规范克州政—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审计工作的意【见的通知《
克?政办:发〔2?。008〕43号
】
各县?(市)?人民政府自治—州人民政《府各部门、各—。直属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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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为加强对政—府,投资和以《政府:投资为主的建设【项目的审计》监督, 规范建设】投资:行为, 提高投资效!益根据中《华,人民共和国审—计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?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!国家审计署政—府投资?。项目审计管理办【法、新疆维》吾尔自治《区,国家建设项目审计】监督条?。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!办公厅关于》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!项目审计《工作的通知(新政办!。发〔2007—〕2:。25号)等有关法】律法规?的规定,结合克【州实际, 克—州人民政府同意克】州,审计局制定的关于】规范:克州政府《投资建设项目审计】工作:的意见现《予印:。发请认真《贯彻执行
二○○!八,年四月十一日—
第?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!。投资和以《政府:投,资为:主的建设项目(【。以下简称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)的审计【监督, 规范建设投!资行为,《 提高投《资效益?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审》计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审计法实】施条例和国家审【计,署政府投资项—目审计管理办法【、,新疆维吾尔自治【。区,国家建设项》目审计监督条例【等有关法《律法规的《规定,结合》克州实际,制定实】施意见?
: 第:二条 克州审计部门!依法对?。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的预《。。算(或者概算)执】行情况、竣》工决算进《行审计?监督
【。 审计部门【对政府投资》的重大建设项目实】。行跟踪?审计、分阶》段审计、不定期【审计:或审计调查
】第三条 克州国【家机:。关、国有企事—。业单位、国有—资本占控《股地:。。位或:。主导地位的》企,业投资或融》资的:基本:。建设项目和》技术改造项目, 】凡是以财政资—金、:政府设立的专—项资金?、政府统《一借贷的资金、国债!资金、政府专项补助!资金投资,均—属于审计《部门审计《监督的对象
】第四条 克》。。州境内的政府—投资建设项目的【建设单位以及—与政府投资建设【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!、设计、《施工、监《理、:采购、供《货等:单位的相《。关,财务收?支应:当依照本办法接受】。自治州审《计,部门的审《计监:督
《第五条 州、—县(市)审计—部,门,根据财政、财—务隶属关系或者【国有资产监督管【理关系确定》审计:管辖范围对政府【。投资建设《项目实施审》计监督县(市)审】计部门不具备—条件开展政》。府,投资审?计业务?工作的或投资金额】500?万以上的建设项目】由州审计《部门直接审计
】 》 各级发《改、经贸、财—政(国?资)、?建设、?交通、水利、—国土资源、环境保】护,、,税务、监察、金融等!部门, 应当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】协助审计部门对【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实施审》计监督
第六】。条 审计机关对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采!取以下方式
【 (一】)列入政《府,审计机关年》度审计计《。。划由审计机关直接】进行审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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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【)按照新疆维—吾尔自?治,区国家?。建,设项目审计监督条】例有关规《定通过?招投标方式》委托中介《机构进行审计—;
— (三)授权】项,目主管?部门进行审计;【
】(四)授权项目主管!部门:按,照新疆维《。吾尔自治区国家【。建设项目审》计监督条例规定【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!中介:机构进行审计—。;
《 第七条 政府投】资建: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!管理审计部》门要与发改》、财政?(国资)及》行业主管部门—加强:联系和?沟通及时掌握—政,府投资项《目的总体情况根【据克州人民》政府和自治区—审计:部门的要求, 【确定:。年度审计工作—重点,编制年度审计!项目计划
— 第:八条: 政府投《资建:设项目管理》部门应?将年度建设项目计划!抄送:审计部门审计部【门应将纳入》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!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及时上报《本级政府并告知发改!、财政等有》关部门和建设单【位
? 第:九条 ?。审计部门根据审计】工作需要, 可以】组织具有法定资质的!社会:中介机?构和聘请具有与审计!事,项相关专业知—识的人员参》与审计?。
】审计部门应当明确】社会中介机》构和有关人员的【权利、?义,。。务,:并进行?指,导、监督和管理
! —审计部门应》当对上述审计结果】。的真实性、合法【性负责
—第十条 审计部门组!织社会中介机构以及!聘请专业人员进【行政府?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!需经费,列入工程】投资概?算建:设,单位其他费用审计咨!询费;
》 : : 项目主管部【门违反?上述第三《。款、第四款规定擅自!委托中介机构进行】审计:的审:计咨询费不得—列入项?目审:。计成本并追究有【关人员的责任
【
第十一条 政府!投资项?目建设单位在签【订施工合《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明!确“工?。程造价以竣》工决算为《准政:府投资项《目建设单位须按投资!额的20%预留【竣工决?。算审计准备金待竣工!。决算审计后》支付”等条款
!第,十二条 《国家建设项》目,建设单位《应当在项目竣工后的!3,个月内按有》关规定编《报竣:工决算并提》请审计机关》进行竣?工决:算,审计未按《上述规定报请审计机!关进行?竣工审计的》追究有关人》员的责任
! , , 审计机关接到建设!单,位提请竣工决—。。算审计的申请后应】当,在3个月内完—成竣:工决算审计对—。建设周期较长—、投:资数额?较大:的国家?重大建设《项目或因特殊情【况不能在规定的时】间内完成竣》工决:算审计的经审计机】关负责人批准可【以,适当延长审计时【间但延长的时—间最长不得超过三】个,月审计机关》对国家建《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应!。当作为建设单位工程!结算:的依据
—第十三条 审计部门!对列入年度审计【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!。建设项目实施—审计,? 应当依照》年度审?计项目计划确定的】审计:组织方式编》制审计实施方案,】。组成审计组,—。。并在实施审计前3】。日,向被审计—单位送达审计通知】。书
《 》审计:方式根据《。拟定审计项目的性质!、,投资额的大小由【审计部门确定
【。
第十四条 【。审计部门依照本【办法:第三条规定的—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范围实—施审:计,:主要内容包括:【
》 (一)建设资!金筹集的合规性;】
,
(】二)资金到位、管】理与使用情》况的真实性》和合法?性,;
!(三:)与政府《投资建设项》目有关合同》的签:订、效力、履—行、变更和转—让、终止的真—实性和?合法性;《
》。 : (四)概算执行】、调整的真实性【和合法?性;
?
《 (五》),建设成本的真实性】和合法?性,;
》 (》六)工程价款—结,算与实际完》成,投资的真《实性、 合》法性及?工程造价控制—的,经济性、《有效性;
》
, (【七)与?项目有关的收费、】税费计缴及其他财务!收支事项的》真实性、合法性;】
: (八)!财务管理制度和内】部控制制度的—健全性?。、有效性;》
,
, (九】)建设规模及总投资!。控制情况;
! ?。 (十)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规定》的需要审计》监,督的其他《事项
第十五条! 被审计单位在收到!审,计通知书《后,要予以?积极:配,合,向审计》。部门提供审计—工,作所需?要的办公《场所等工作条件,】按照规定的》期限和要求提供【与审计项目相关的财!务、业务资料,【并对其真《实性、完整性—作出:承诺,不《得拒绝、阻》碍审计人员依法【。履行职务
》
:第,十六条 审计部门】实施审计后,应当】出具审?计报告, 并书面】征,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!;被审?计单位应当自收【到审计?报告之日起》10日内提出书面意!见,逾期未提出的】,视为?无异议,并》由,审,计人员予以注明【被审计单位对审【计报告提《出异议的《,审计部《门应:当作进一步》的调查、核实,【对审计报告进—行修改或者作出【不予采纳的说—明
《第十七条 审—计部门按规定的【。程序出具审计报告】, 对违反国家规定!的财政收支、财务收!支行为,依法需【要作:出处理?、处:罚,的,在法定》的职权范围》内作出审计决定【
?第十八条《 审计部门出具【的审计报告》、审:计决定书具有法【律约束?力,有?关单位应当遵照执行!
? , 审计部【门作出政府投—资建设项目》竣工:决算的审计》报告:、审计?决定:书作为有关单位编】制,项目竣工验收—报告、工程》合,同各方结算工程价款!、国有?资产管理部门办理】国有资产登记移交的!依据
第十九】条 审计《部门应当自》审计报告和审计决】定送达之日起90日!内,了解被审计【单位对审计结果的】采,纳情况,监督检查审!。计决定的《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!未,在规:定期限内执行审【计决定的,审计【部门应当责令—其,执行或?者,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协!助执行;仍不执【。行的,申请人民法】院强:制执行
—第二十条 审—计部门应当每年【向同级人民政府报】告政府投资建—设项目审计结—果,并依照规定,向!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!者向社?会公布建设》项目审计《结果
第二【十一:条 对建设单位在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!已确认并支付的【。工程价款,》其,核减额由建设单位】予以追?回并全额上缴—财政
第二十二!条 对列入年度审】计项目计划的政【府投资建《设项目未经审计【。而擅自办理竣—工决算而造成严重后!。果的,? 审计部门可以【通报或者公》布有:关,情,况,:并依照?财政违法《行为处罚处》。分条例 和国家【重点建设项目—管理办?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!追究有关《单位:和人员的《相应责任《
第二十三条 !被,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!, 拒绝或者拖延提!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!资料,或者拒绝、阻!碍审计等行为的【审计部门应当依照】中,华,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】的有关规定予以处】理,: 并在审《计报告中《。。予以重点披露—
第二》十四条 审计部【门审计人员》及聘请的专业人【员有:下列行为之一—的,:应当:给予严肃处理
】 : (》一)明知与被审【。计单位或《者审计事项》有,利害关系而不主动申!请回避的;
! 《(二)泄露国家【秘密或者被审—计单:位商业秘《密的:;,
: 》 (三)索贿、【受贿或者接受可【能影响?公正:执行:职务的不当利益的;!
【 (四)隐瞒—被审计单位财—经方面违法违纪行】为的:;
!(五)?对聘请专业人—员或委托社会—。中介机构《的工作?未尽督?。导和复核《责任造?。成严重后《果的;
》 —(六:。)有其?他徇私?舞弊:、玩忽职守》行为的
第二十!五,条 社会中》介机构在实》施政府投资》建设项目审计中违反!有关法?律法规规定的,审】计部:门应当停止其承【担的审计任务,追究!违约责?任并提请有关部【门依法处理
第!。。二十六条 被审计单!位,对审计部门作出的有!关财务收支审计决定!不服的可以提请审】计,部,门的本级《人民政府裁决—本级人民政府的裁】决为最终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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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七条 本实施—意见由自治州审【计局负?责解释?
第二》十八条 本实—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!执,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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