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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关!。于规范克州政—府投:资建设项《目审计工作的意见】 ? 印发?关于规范克州政府投!。资建设?项目审计工作的意】见的通知 克政办!。发〔20《08〕4《3号 ? 各县(市)人民政!府自治州人民—政府各部门、各【。。直属机?构 :     为加强!对政府?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!主的建设项目的审计!监督, 规范建【设投资行为, 【提高投资效益根【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审:计法、中华人民【。共和国?。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!家审计署政府投【资项目审计管—理办法、《新疆维吾尔》。自治区国家建设【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和!自治区人民政府【。办公厅?关,于进一?步做好政府投—资项目审计工—作,的通知(新政办发〔!20:07〕225号)】等有关法律法—规的规定《,结:合,克州实际, 克州】人民政?府同意克州审—计局:制定的?关于规范克》州政府投资》建,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!见,现予印发《请认真?贯彻:。执行 ? 二○○八》。年四月十一日— :第,一条 ?为加强对政府—投资和以政府投资】为主的?建,。设项目(以》下简称?政府投资建》设,项目)的审计—监督, 规》范建设投资行—为, 提高》投资效益根据中【。华人民共和国审计】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审计法《实施条例《和国:家审计署政府投资】项目审?计管理办法、新疆维!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!项目:审计监督《条,例等有关法》律法规的规定,【结合克州实际,制】。定实:施,意见 第二条】 克:州审计部《门依:。法对: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!预算:(或者概算)—执行情况、竣工决】算进行审《计监督   !  审计部门对【政府投资的重大【建设项?目实:行跟踪审计、—分,阶,段审计、不定期审】计或审计调查 !第三条 《克州: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事!业单位、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!或主导地位的—企业投资《或融资的基本建【设项目和技术改【造项:目, 凡是》以财政?资金、政《府设立的专项—资金、政《府统一借贷的—资金、国债资—金、政府专项补助】资,金投资,《。均属:于审计部《门审计监督》。的对象 《 第四条 —克州境内的政府投】资建设?项,目的建设单位以【及与政府投资建设】项目直接《有,关的勘察《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、采购、供》货等单位的相关【财,务收支应当依—照本办法接》受自治州《审计部门的审计监】督 第》五条 州、县(市)!审计部门根》据财:。政、财务隶属关系】或者国有资产—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!计管:。辖范围?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实施:审计监督县(市)】审计部?门不具备《条件开展《政府投资审计业务工!作的或投资》金额50《0万以上的建—设项目由州》审计部门直接—审计   】  各?级发:改、经贸、》。财政(国资)、建】设、交通、水利【、国土资《源、环境保护、税】务、监察、》金融等?部门, 应当在各自!职责范围内》协助审计《部,门对政府投资—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!督 第六—条, 审计机《关对政府投资项目】。审计:采取:以,下,方式 ?    — (一)列入政【。府审计机关年度审计!计划:。由审:计机关直接进—行审计;  !   (二)按照】新疆维?吾尔自治区》国,家建设项目》审计监督条》例有关规定》通过招?投标方式委托中介】机构进行审计; 】     (】。三)授?权项目?主管部门进》行审计; 】    (》。四)授权项目主管】部门按照新疆维吾】。。尔自治?区国家建设项目审】计监督条《。例规定通过招投【标方式委托中介机】构进行审计;— , 第七条 政】府投资?建设项目审计实【行计:划管理审计部门【要与发改、财—。。政(国资)及行业】主管:部门加强《联系和沟通及时掌】握政府?投资:项目的?总体情?况根据?克州人?民政府和《自,治区审计部门的【。要求, 《确定年度审计工作】重点,编制年度审】计项目计划 】。第八条 政府—投资建设项目—管理部门《应将年度建设项【目计划抄送审计【部门审计部门—应将纳入年度审【。计项目计《划的:。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及时上报本级!政府并告知发改【、财政等《有,关部门和建设—单位 《 ,第九条 审计—。部门根据审》计,工作需要, 可【以组织具《有法定?资质的社会》中介机?构和聘请具有与【审计事项相关专业】知识的人员参与审计! ?     审计部门!应当明确社会—中介机?构和有?关人员的《权利、义《务,并进行指导【、,监督和管理 — ,     审计】。部门:应当对上述审计【结果的真《实性、?合法:性负责 第十条! 审计部门组织社】会中介机《构以及聘请专—业,人员进行政府投资建!设,项目审计《所需经费,列—入工程?投资概?算,建设单?位其:他费用审计咨—询费;?    【 项目主管》部门违?反上述?第,三款、第四款规【定,擅自委托中介—。。机构进行审计的审】计咨询费不得—。列入项目审》计成本并追究—有关人员的责任 】 , ,第十一条 政府投】。资项目建设》单位在签订施—工合同时必须在合】同中明确“工—程造:价以竣工决算为准】政府投资项目建【。设单位?。须按:投资额的20%预留!竣工:决算审计准备金【待竣工决《算,审,计后支付”等条款 ! , ,第十二条 国—家建设项目建设【单位应当在项—。。目竣工后《的3个月《内,按有关规定编报【竣工决算《并提请审计机关进行!竣,工决算?审计未按上》述规定报请审计机】。关进行竣工审计【的追究有关人—员,的责:。。任 :     审计!机关接到建设单【位提请竣工决算审计!的申请后《应当在?3,个月内完《成竣工决算审计【对建:。设周期较长、投【资数额较《大的国家重大建【设项目或因特殊情况!不能在规定的时【间内完成竣》工决算审计的经【审计机关《负责人批准》可以适?当延长审计时间但延!长,的,时间最长不》得超过三个月审【计机关对国家建设】项目的?审计结果《应当作为建》设单位工程结算的】依据 第十三】条, 审计部门》对列入年《度审计项目计划【的政府?投,。。。资建设?项目实施审计,【 应当依照年度【审,计项目计划确—定,。。。。的审计?组织方式编制审计】实施方案《,组成审计组,【并在实?施审计前3日,【向被审计单位—送达审计《通知书 【    《审计方式根据拟【定审计项目的性质、!投,资额的?大,小由审计部》门确定 第十】四条 ?审计:部门依照《本办法第《三条规定的政府【投资建?设项目范围》。实施:审计,主《要内容包括: !     (一)】建设资金筹》集的合规性; 【 :    《 (二)资》金到位、管》。理与使用情况的【真实性和合法性;】。     (!三)与政府投—资建设项目有—关合同?的签订、效力—、履:行、变?更和转让、》终止的?真实性和合法性; ! , :    (四)【概算执行、调整的】真实性和合》法性; 》     —(五)建《设成本的真实性和】合法性; 【 ,   ? (六)工程—价款结算与实—际,完成投资的真—实性、 《合法性及工》程造价控制的—经济性、有效性;】 ,     (】。七):与项:目有关的收费、【税费计缴及其他【财务收?支事项的真实性【、合:法性; 【    (八—。。)财务管理制—度和内?。部控制制《度的健全性、有效】性;    ! (九)建设规模】及总投资控》制情况; 】 ,   (十)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》。。规定:的需要审计监督的其!他事项 第十】五条 被审计单【位在收到审计通知书!后要予以积》极配合,向审计【部门提?供审:计工作所《需要的办公》场所等工作条件,】按照规定的期限【和要:求提供与审计项【目相关的财务—。、业务资《料,并?对其真实性、—完整性作出承诺,不!得拒绝、阻碍审【计人员依法履—。行职务 第【十六条 审计—部门实施审计后,应!当出具审计报—告, 并书面征求被!审计单位的意见;被!审计:单位应当自收到【审计报告之日—起10日内提出【书,面意见,逾期未提】出的,视《为无异议,并由审计!人员予以注明被【审计单位《对审:计报告?。提出异议的,—审计部门应当作进】一步的调查、核实,!对,审计报告进行—修改或者作出不予】采纳:。的说明 《 :第十七条《 ,审计部门《按规定?的程序出具审计报】。告,: 对违反国》家,规定的?财政收?支,、财务收支行为,】依,。。法需要作出处理、处!罚,。的,在法定的职【权范围内作出审计】决定 ? 第十八》条 审计部门出【具的审计报告、审计!决,定书具有法律约【束力,有关》单位应?当遵照执行 】     审计【部门作出政府投资】建设项目竣工决【算的审计《报告:、审计决定》书作为有关单位【编制项目《竣工验收报》告、工程合同各方结!算工程价款》、国有资产管理部】。。门办理国有资—产登记移《。交的依据 【第,十九条 审》计部门应当自审计】。。报告和审计决定【送达之?。日起90日内—,了解被审计单【位对审?计结果的采纳—情况,?监督检查审计决【定的:执行情?况被审计单位—未在规定期》限内执?行审计?决定的,审计部门应!当责令其执》行或者?提请有关《主管部门协助—执,行;:仍不执行的,申请人!民法:院强制执行》。 第二》十,条 审计部门应当每!年向同?级人民政府报告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!计结果,并依—照规定,向政府【。有,关,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!公布建设项目审计结!果, 第二十一条 !对建设单位》在政府投资建设【项目中已确认—并支付的工程价【款,其?核,。减额由建设单—位予以追回并全额】上缴财政 》 , 第二十《二条 对《列入年度审计项目】计划的政府》投资建?设项目未经审计而】擅,自办理竣工决—算而造成严重后【果的, 《审计部?门可以?通报或者公》布有关情《况,并依照财政违法!行为处罚处分条【例 和?国家:重点建设项目管【理办法等法律—法规的?规定:追究有关单位—和人员的相》应责任 《 第?二十三条 》被,审计单位不配合审】计, 拒《绝或者拖延》。提供与审计事项有】关的资料,》或者拒绝、》阻碍:审计等行为的审计部!门应当依《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审计?法的有关规定予以】处理,? 并在?审计报告《中予:以重点披《。露 ? 第二?十四条 《审计部门审计人【员及聘?。请的专业人员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,应当】给,予严肃处理 【  ? ,。  (?一)明知与被审计单!位或者审计事项【有利:害关系而不主动申请!回避:的; 《     (二)!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!审计单位商业秘【密的;  】   (三)索贿】、受贿或者》接受可能《影响公正执行职务】。的不当利益的; 】 :   ?  (四)隐瞒被审!计单:位,财经方面违法违【纪行为的《;   【 ,。 (五)对聘请专业!人员或委托社会【中介机?构的工作《未尽督导和》复核责?任造成严重后—。果的;  】   (六》),有其他徇《私舞弊、玩忽职守行!为的 第二十五!条, 社会中《介机构在实》施政府投资》建设项目审计中违】反有关法律法规规】定的,审计部—。门应当停止其承【担的审?计任务,追》究违约责任并提请有!关,部门依法处理 【 , ,第二十?六条 被审》计单位对审计部门】作出:的有关财务》收,支审计决定》不服的?可以:提请审计部》门的本级人民政府】裁决本?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!最终决定 》 第二十七条【 本实施意见由【自治州审《。计,局负责解释 【 第:二十八条 本实施】意见自发布之日起】执行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