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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临?汾市建设用地容【积率规划《管理办法 】第一:条 为加强我市】建设用?地容积?率规划管理提—高城乡规划》管理水?平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乡规划法、山【。西,省城:乡,规,划条例等相关法律】、法规规《定特:制定本办法 】 》 第二条 本市】城,市规划?区范:围内所有通过公【开招标、拍卖、挂牌!以及其?它出让方《式取得?的经营性建设用【地涉及容积率调【整的规划管》理适:用本办法 —   《  以划拨方—式取得的建设用地】涉及容积率调整【的,规划管理可参—照本:办法执行 》 》 第三条》 市规划局应当】依据批准的》控制性详细规—划提出建设用—地,规,划条件;规》。划条件确定的地块容!积率指标一般不应】。。突破控制性》。详细规划的规—定;规划条件的【容积:率调整突破控制性】详细规划规定指【标的:。必须履行《法定程序 】 第》四条 土地一【经出让后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!得擅自更改土地【出,让,公告:中公:布的规划条》件所确定的容积率】 《 , ?第五条 在—不影:响国:家,利益和公众合—法权益的前》提下控?制性详细规划—和规划?条,件中的容积率指标】确,需调整的《必须符合《下列条?件之一    】 1.? 城市总《体规划(《分区、专项规—划,)调整或修编造成地!块发展条件发—生,变化的;   】  2.建设用地区!域为城市提供公共】空间和设施美—化城市景观并符合】周围整体《环境要求的; 【     3—.建设用《地原有?建设限制条》件发生重大变—化的; 》。   ? 4.因城市基础】设施、公益》性公共设施等城市公!共利益?需要,?导,致已出让地》块的大小及相—关建设条件发—生变化的;  】   ?5.:国家和?。省有关政策》发,生变化的; 【    6》。.市政?府确定的其他—条件 第【六条 符合本【办法第五条规定【内容的市规划局按下!列程序?重,新核定容积率—。指标     1!.建设单位向市【规划局?提出:调,整容积率申》请,说,明调整理由》并提供?拟调整后的规划设计!方案:尧都区?政,府、临汾开发区【管委会按《照,临汾市城《乡规划管理办—法(暂行)规定对行!使规:划初审权和建议权】。范围内的《建设项目应提出【初审意见; —。     2.市】规,划局组?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!请专家就调整的必要!性、合理性和科学性!进行技术论》证并作出是否同【。。意调整及调整强度的!书面:意见若同《意调整按《专家意见做出调整方!案, : , ,  3?.市规划局将—调整方案向社会公示!并收集?、梳理公众和利害】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!限不少于1》5天必要时应组【织听证;   】。  4.市规划【局负责将专家论证】意见、社会》公示(听《证)情况《等相:。关意:见综合?整理后提出意见报市!政府:审批 第七】条 ?经市政府批准—后市规划《局,应,及,时将依法《变更:后的规划条件—函告国土资源部【门建设?单位应当与》国土资?源部门签《订国有土地使用权】出让合同补充合同】国土资源部》门依法按政策规定补!收土地?出,让金补收办法—是应补收出让—金=改?变,后的容积《率下的现实评估【。价,-原容积率下的市场!成交价 第八!条 建设单位凭】国,土资源部门出具的】缴款证明及》补充:合同:到市规划局办理相】关规划许可手—续 第九【条 市《规划:局对建设用地—和建设项《目实施的规划许可应!保持容积率》。指,标规划管理的延续性!和一致性《分期:开发的项目各—期建设?工程规划许》可,证确:定的建筑面积—的总和?不得:突破规划条件的【规定建筑《。面积的?计算:执行国家标准建【筑工程建筑面积计】算,规范(GB/—T50353-2】0,05) 》 第十条 本办!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2,009年市规划局制!定的临汾市建设用】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办!法(:试行)?同时废止 》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