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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—汾市建设用地容积】率规:。划管理办法》
第一条 】 为加强我市建设】用地容积《率规: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!管理水平根据中【华人民?共和:国城:乡规:划法、山西》省城:乡规:划条例?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特制定本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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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第二:条 本市城市规划!区范围?内所有通过公开招】标、:拍卖、挂牌以及其】它出让方式取得的经!营性建设用地涉及容!积率调整的》规划:。管理适用本办法
! 以划】拨方:式取:得的建设用地涉【及,容积率调整的—规,。划管理?可参照本办法执【行
】 第三条 市规划!局应当依据批准的】控制性详细规划提】出建设用地规划【条件;规划条件确定!的地:块容积率指标一【般不应突破控制性详!细规划的规定;【规划:条件的容积率调整】突破控?制性详细规划规定】指标的必《须履行法定》程序
! ,第四条 土地【一经出让《后任何单位和—。个人:都不得擅自》更改土地《出让公告中公布的规!划,。条件所确定的—。容积率
! 第五条 在不!影响国家利益和公】众合法权《益,的前提下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!划条件?。。中的容积率指—标确需调整的必须】符合:下列条?件之一
【。 1. 城市总体!规划(分《区、专?项规划)调整—或修编造成地—。块发:展条件发生变化的】;,
2【.建设用地区—域为城?市提供公《共空间和设施美【化城市景观并符合】周,。围整体环境要求的;!
3【.建:设用地原有建设限制!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!;
— 4.因城市基础设!施、公益性》公共设施等》。城市公共利益需【要,导致已出让地】块的大小及相关建】设条件发生变化的】;
5】.国家和省有关政】策发生?。变化的;
【 6.市政【。府确定的《其他条件
第!六条 符合本【办法第五条规定内容!的市:规划局按《下列程序重新核【定容积率指标—
1.】建设:单,位向市规划》局提出调整容积率】申请说?明调整理由》并提供拟《调,。整后的规划设计【方案尧?都,。区政府、临汾开发区!管委会按《。照临汾?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!(暂行)规定对【行使规划《。初审权和建议权【。范围内的《。建设项目《应提出初审意见【;
》 2.市规划局组!织召开专家论—证会:邀,请专家就调整的必】要性、合理性—和科学性进行技术】论证并作出》是否:。同意调整《及调整?强度的书《面意:见若同意调整按专家!意见做出调整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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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3.市规划局】将调整?。方案向?社会公示并收集、】梳理公众和利害关系!人的意见《。公,示期限不少于1【5天必要《。时,应组织听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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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市】规划局负责将专【家论证意见、社会】公,示(听证《)情况等相》关,意见:综合整?。理后提出意见报市】政府审批
】第七条? 经市《政府批准《。后市规划局应及时】将依法变更后的【规,。划,条,件函告国土资源【部门:。建设单位应当—与国土资源部门【签,订国有土地使用【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!国土资?源部门依《法,按政:策规定补收土—地出让金补》收办法是应》补,收出让金=》改变后的《容积:率下的现实评—估价-原容积率下的!市场成交价
!第八条 《。 建设单位凭—。国土资源部》门,出具的缴款证明及补!充合同到市规—划局办理相关规划许!可,手续
—第九条 市—。规划局对建设—。用地和建设项目实】施的规划许可应【。保持容积率》指标规划《管理的延续性和【一致性?分期开发的项—。目各期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!面积的总和》不得突破规划—条件:的规定建筑面—积的计算执行国【家标准建筑》工,程建筑面积计算规】范(GB/T5【。0353-2005!)
第十【条 本办法—自发布之日起—施行2009年市规!划局制定的临—汾市建设用》。地容积率规划—管理办法(试行)同!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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