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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临汾市建设用地容!积率规划管理—办法
第【一条: 为?加,强我市建设用地容积!率规划管理提高城乡!规划:管理水平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法、山西省城!乡规划条例等—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!特制定本办法—
【 第二条 本市!城市规划区范围【内所有通过公开【招标、拍卖、挂【牌以:及其:它,出让方式取得的经】营性建设用地涉及容!积率调整的》。规划管理适用本【办法
《 : ? 以:划,拨方式取《得的建设用地—涉及容积率调整的】规,划管理?可参照本办法—执行
】 第?三条 ? 市规划局应当【依据批准《的控:。制性详?细规划?提出建设用》地规划条件;规划】条件确定的》地块容积率》指标一般不应突破控!制性详?细规划的规定;规划!条件的容积率调【整突破控制》性详细规划规定指标!的必:须履行法定程序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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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四条》 土地《一经出让后任何【单,位和个?人都不得擅自更改】土地出让公告—中公布的规划—条,件所确定的容积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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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】 在不影响》国家利益和公众【合法权益的前—提下控制性详细规划!和规:划条件中的容积【率指:标确需调整的—必须符合下列—条件之一
【 ?1. 城市总体【规划(分区》、专项规划)调整】或修编?造,。成地块发展条件发】生变化的;
【 , 2.建设用地!区域为城市提—供公共空间和设施】美化城市景观并【符合周?围,。整体环境要求—的,;
3.!建设用地《。原有建设限制条件发!。生重:大变化的;
【 ? 4.?因城市基《础设施?。、公益性公共设施】等城市公《共利益需要,导【致,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!相关建设条》件发生变《化的;
》 5》.国家和省》有关:。政策:发生变化的;
! 6.市政府】确定的其他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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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】符合本办法》。第五条规定内容【的市规划局》按下列程序》重新核定容积率【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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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1.建设单】位向市规划》局提出调整容—积率申请说》明调整理由并提【供拟调整后的规【划设计方《案尧都区《政,。府、:临,汾开发区管》委会按照《临汾市城乡规—划管理办法》(,暂行)规定》对行使规《划初:审权和建议权范围内!的建设项目应—提,出初审?意见;
】 2.市《规划局组织召开【专家论?证会邀请专家—就调整的《必要性?、合理性和科—学性进行《技术论证并作出是否!同,。意调整及调整强度】的书面意见若同意调!整按专家意见做【出调整方案
【 3.市【规划局将调整—方,案向社会公示并收】集、梳理公众—和利害关系人的【意见公?示,期限不少《于,15天?必要时应组织听证;!
:。 ? ,4.市?规划:局负责将专家—论证意?。。见、社会公示(【听证)情况等—相关意见综合整【理后提出意》见报市政府审—批
第—七条: 经市政》府批准后市规—划,局应及时将依法变】更后的规划条件【函告国土《资源:部门建设单》位应:当与国土资源部【门,签,订国有土地》使用权出让合同补】充合同国《。土资源部《门依法按《政策规?定补收土地》。出让金补收办—法是应补收》出让:金=改变《后的容积率下—的现实评估价—-原容积率下的市场!成交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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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—建设单位凭国土资源!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!及补充合《同到:。市规划局办》理相关规划许—。可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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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》 市规划》局,对建设用地》和建:设项目?实施的规划》许可应?保,持容:。积率:指标规划管理的延】续,性和一致性分期开】发的项?。目各期建设工程【规划许?。可,证确定的建筑—。面积的总和》不得突破规划—条件的规定建筑面积!的计算执行国家标准!建筑工程建筑面积】计算规?范(GB/T50】353-200【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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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条 本办法—。自发布之日起施【行20?0,9年市规《划局制定的临—汾市建设用地容积率!规划管理办法(【试行)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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