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阳市开发【建设项目《。水土保持《方案编报审批和【设施验收管》理,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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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阳市】人民政府《令 第?111?号,
现【。公布辽阳市开发建】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!编报审?批和设施验收—管理办法自201】0年3?月1日起施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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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 — 唐:志国二〇一〇年一月!五日:
第一条! , 为:了保护和合理利用】水土资源改》善生态环境加强【我,市开发建设项—目的水土保持—方案编报审批和水土!保,持,设施:验,收的管理《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!和,。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!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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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条 在我市行!政区域内开发—建,设项目?水,土,保持方案的编制、】申报、审批和水土】保持设施验》收管理等工作—应当遵守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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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—市、:县(市)区》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是《本行政区域》内水土保《持,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!属,的水土保持》机构具体负》责开:发,建设项?。目水土保持方—案的:审,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!收管理等项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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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发:展,改革、?住房城?。乡建设、《国土资源、环保等】部,门在各自职责—范围内负责》开发建?设项目水土保持【的有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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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【 开发建》设,项目需要进》行环:境影响评价审批的】建设单位(包括个】人)应?当于报送环境影【响,评价文件前》编,报水土保持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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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【 建设单位应当】按照:开发:建设项目水》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!和以下规《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!
! (一?)征占地《面,积在1公顷》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!总量在?1万立方米以上的】开发建设项》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!方案:报告书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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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《征占地面《积不足1公顷或【者挖填土石方总量】。。不足1?万立方米《。的开发建设项目应】当编:报,水土保持方案报【告表
第!六条 水土保持方!案由项?。目开发?建设单?位负责编报编制水】土保持方案的单【位和:人员应当具有—相应的资《质
【第七条 水土保】持方案经水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审:查,批准:后开发建设单—位方可向有》关,部门申?请办理环境影响【评价、土《地使用、项目—立项等有关审批手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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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征占》地面积?在10公顷以—上不足20公顷的】或者挖?填土:石方总?量10万立方米以】上,不足20万立方米的!或者在我市行政区域!内,跨区域的或》者由市立项的开发】建设:项目其水土保持【方案由?。建,设单位报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审,批征占地面积不足】10公顷或》者挖填土石》方总量不足》10万立方》米的开发建》设,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!由建设?单位报项《目所在地县(市)区!水行政?主,管部门审批(白塔】。区、文圣区》行政区?域内的水土保—持方:案由建设单位—。报市:水行政?主管部门《。审批:),
! ,征占地面积》20公顷或者挖【填土石方总量20】万立方米以上—的开发?建设项目和》由,国家、?省立项的开发建设】项目其水土保—持方案由建设单【位直接报省以上【水行:政主管部门审—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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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【县(市?)区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审批的水土保】持方案应当报上【一级水行政》主管:部门:备,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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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九条 》项目:建设单位《向水:行政主管部门报【请批准水土保持【方案时应当向水【。行政主管部门提【交书面申请和水土】保持方?案报告书或者水土】保持:方案报告表》各1式3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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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条 水行政主管部!门在受理水土保持】方案审批申请—文件后应当组织由】有关:专家组成的审查组】对水土保持》方案进行全面审查】或,者委托?有关机构进行技术】评,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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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水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!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!告,书审批?申请之日《起20?日内或者《受理水土《保持方案报告表审】批申请之日起1【。0日内作《出审查决定20日内!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!机关负责人批准可】以延长10日—并应:当将延长期》限的理由告知申【请人:技术: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!在审:批时间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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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— 水土保持方【案报告的审》。批条件如《下
! (一)》符合有关《法律:、法规、规》章和规?范性文件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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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(二)符《合开发?建设项目水土保持】。方,案技术规《范等国家、行—业的水土保持技术】规范:、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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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水—土流失防治责任范】围,明确;
! (四)水土!流失防治措施—合理、?有效与周边环—境相协调并达—到主体工程设计【深度;?
! (五)水土保持】投资:估算编制依据—可,靠、方?法合理、结》果正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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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六)水土保持监测!的内容和方法得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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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二条 经批【准的建设项目的性质!、,规,模、地点等发—生,。变化时建设单位【应当及时修改水土】保持方案并按照【本办:法规定的程序报送有!批准权的单》位,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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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:条 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》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!案实施?情,况和水?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!进行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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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市水:行政:主管部?门,审批的水土保—持方案由市水—行政:主管部?。门实施监督管理县】(市)区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批的水》土保持方案》。由县(市)》区水:行政主管部》门实施?。监督管理开发建设项!目所在地的县(市】),区水行政主管—部门根据市水行政】主管部门《。的委托?协助市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对》市水:行政主?管,部门审批的水土保】持方案实施监督管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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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四条 开—发建设项目单—位应:当按照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的水土》保持方案进》行设计、施工开发】。。建设项?目中:水土保持设》施,必须与?主体工程同》时设计、同》时施工?、同时投《。产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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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五条 》开发建设项目工程】竣工后建设单—位报请有《关部门验收》时,应当同时报》请批准其水土—保持方案的水行【政主管部门》验,收水土保持》设施
!。 市水行—政主:管部门?审批的水土》保持方案由市水行】政主管部门组织验】收县(市《)区水行政主管【。部,门审批的《水土保持方案由县(!市)区水行政主管】部门组织验收—;开发建设》项目所?在地县(《市)区水行政主【管部门根《据市水行《政主管部门的—委托协助市》。。。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参加验《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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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、县(【市)区水《行政主管部》门组织?完成的水《土保持设施验收材】。料,应当报上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备案?
第【十六条 水土保】持设施符合下列条】件的方可确》。定为验收合格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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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一,)开发建《设,项目水?土,保持方案审》批手续完《备,水,土保持?工程设计、》施,工、监理《。、财:务支出?、水土流失监测【报告等资料齐全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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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水土【保持设施《应当: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和!设计文件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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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治理】程度、拦渣率、【植被恢复率》、水土流失控制量等!指标符?合水土?保持方案和》国家:。有关技术标》。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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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(四)水土保持【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!件且能持续、安全】、有效运转符合交付!使用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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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!土保持设施验—收不合格的》开发建设《项目工程不得投产】使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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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! :水土保持设施验【收的:范围:应当与?。批准的水土保持方】案及批复文》件一致?分期建设、分—期投入?生产:或使用的开发建设】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!持设施应当分期进】行,验收
】第十八条 —水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于【受理验?收申请之日起20日!内作出验《收结论?。对于:验,收合格的项目自作出!结论之?日起:10内办理验收【合格手续;对—于验:收不合格《的项:目应当责《令建设单位限期整】改直:至验收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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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九条 本办法!施行前已《建或者?在建:并造成水《土流失的开发—建设项目开发建设】。单位应当按照本办】法规定?的审批权限向—有关:水行政主管部门补】报水土?保持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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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水】土保:持,方案未经审批项目建!设单位擅自开工建】设的:或,者水土保持设施未经!验收或验收不合【。格项目建《设单位投入使—用的由?水行政?主管部门按》照有关法规、规章的!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当!事人对行政处罚【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!行政复议或》者,提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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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一《条, , 本办法自2010!年3月1日起—施行有效《期为3年本办法【施行前市、县(市】)区政府和所属部】。门发:布的有关水土保持方!。案编报审批和—设施验收《。的,规定:自本办?法施行之日起—停止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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