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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阳市开发【建设:项目水土保持方【案编报审批和设施】验收管理办法 【 辽阳市人!民政府令 》第111号 ! 现公布》辽阳市开发建设项】目水土保《持方案编报审批和设!施验收管理》办法自2《010?年3:月1:日起施?行 》 市长   唐】志国二〇一〇—年一:月五日? 》 ,。。。第一条  为—了保护和合》理,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!态环境加强我市开】发,建设项目的水土保】持方案编报审—批,和,。水,。土保持?设施:验,收的管理根》据有关法律》。、法规和规章的【规定: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 — 第二条  在】我市行政区域内【开发建设项》目水土保持方—案的编制《、申报、审批和水土!保,持设施验收管理【等工作应当遵守【本办法 】 第三条《  市?、县(市)区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是本行政》。区域内水《土保持工作》的主管部门其所【。属,的水:土保持机《构具体负责开发建】设项:。目,。水土保持方案—的审批和水土保持设!施验:收管理等项工作 】  —   发展改革、】住房:城,乡建设?、国土资《源、环?保等部门在各自【。职责范?围内负?责开:发建设项目》。水土:保持的?有关工作 ! 第四条《  开发建》设项:目需要进行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】的建设单位》(包括个人)—应当于?报送环境影响评【价文件?前编报水《土保持方案 【。 , 第五条 【 建设单位》应当按照开发—建设项目水土—保,持方案技术》规范和以《下规定编制水土【保持方案 !  :   (一)征占地!。面积在1公顷以【上或者挖填土石方】总量:在1:万立:方米以上的开发【建设项目应当编报】。水,土保持方《。案报:告书; 【 :    (》二)征占地面积不】足1公顷或者—挖,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!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!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!持方:案报告表 》 第—六条  水土保持方!案由项?。目开发建设单位负】责编报编制》水土保持方案—的单位和人员—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! 》 第七条  水土】保持方案经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审查批【准,后开发建《。设单位方可向—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环!。境影响评价、土地使!用、项?目立项等《有关审批《手续 第!八条  征占地面积!在10公顷以上不足!20公顷的或—者,挖填土石方总量【10:万立方米以上不足2!。0万立方《米的或?者在我市行》政区域?内跨区域的或者由市!立项的开发建设【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!由建设单位》报市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审批【。征占地面积不—足10公顷或者挖填!土石方?总量不足10万【立方米的开发建【设,项,目其水?。土保持方案由建设单!位报项?目所:在,地县(市《)区水行《政,主管部门审批(白】塔区、文圣区行政区!域内的水土》保持方案由建设单位!报市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审批)》  【   ?征占地面《积20公顷》或,者,挖填土石方总量20!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!建设项目《和由国家《、省立项的》开发建?设项目其水土保【。持方案由建》设单:位直接报省以上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!  —   市、县(市)!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!批,的,。水土保?持方案应当报上一】级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备案》 , 第—九条  项目建设单!位向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报请?。批,准水土保持方案时应!当向:水,。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!面申请?和,水土保持《方案报告书或者水】土保持方案报—告表各1式3份 】 第十【条  ?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在受理水—。土保持方案》审批:申请文件后应当组】织由有关专家—组成的审查》组对:水土保持《方案:进行:全面审查或者—委托有?关机构进行技术【评审 】    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应【。当于受理水土—保持方案报告书审】批申请之日》起20日内或者受理!水土保持方案报【告表审批申请之日起!10日内作出—审查决定2》0日内不能作出决】定的经本机关负【责人:批准可以《延长10日》并,应,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!告知申请人》技术评审所》需时间?不计算在审》批时间内《 《 第十一》条  水土保持【方案报告的审批条】件如下 !    (一)【符合有?。关法律?、法规、规》章和规?范性文件规定; 】   【。  (二)》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!土保持方案技—术规范?等国家、行业—的水土保持技—术规范?、标准; 】     (三】)水土流失防治责任!。范围明确; — ,  》   ?(,四)水?土,流,失防治措施》合理:、有:效与周边环境相协】。调并达到主体工【程设:计深:度; 《 《 ,   (五)水土保!持投资估算》编制依据可靠、【。方法合理、》结果正确; !     (六】)水:土保持监测的内【容和方法得当 ! , 第十二》条  经批准的【建设项目的性质【、规模、地点等发】生变:化时建设单》位应当及时修改水】土保持方案并—按,照本:办法:规定的程序报—送有:批准权的单位审批】 : , 第十三—条  水行》政主管?部门应当《定期对水土保持方】案实施?情况和水土保持【。设施运行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! ,     市!水行政?主管:。部门审批《的水:土保持?方案由市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。实,施监督管《理县(市)区—水行政?主管部门审批的水】土保:持方案由县(市)】区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实施监督管理】开发建设项》目,所在地?的县(市)区水行】政主:管部门根据市—水行政?主管部门的》委托协?助市: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市!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审批的?水土保?持方案实《施监督管理 ! :第十四条  开发】建,设项目单位应当【按照水行《政主管部门批准的】水,土保持方案进—行,设计、施《工,开发建设项目—。中水土保持设施必须!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】计、同?时施工、同时—投产使?用 第十!五条  开发—建设项目工》。程竣工后《。建设单位报请有【关部门验收时应当同!时报请批《准其水土保》持方案?的水行政主管部【门,验收:水土保持《设施 》 ?    市水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!水土保持《方案由市水行—。政主管部门组—织验收县(市)【区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批的水》土保持方案由县【(市)区《水行政?主,管,部门组?织验收;开发建【设项目所在地县(市!)区水行《政主管?部门根据市水行【政主管部门的委托】协助市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参加验收【 —    市、县(】市)区水行政主【。管部门组织完成的】水土保持设施验【。收材料?应当报上一级—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备案 【 , 第《十六:条  水土保持【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!。方可确定为验收合】格;:   】  :(一)?开发建设项目—水土保?持方案审《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!。工,程设计、施工、监】。理、财务支出、【水土流失监》测报告等资料齐全】;,  【   (二)水【土保:持设施应当》符合水土保持方案】。和设计文件》的要求?;  】   (三)治理程!度、拦渣《率、植被恢复率、水!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!符合水土《保持:方案和国《家有:关技术标准; !    — (四)水土保持】设施具备《正常运?行条:件且能持《续、安全、有—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!要求 —     水土】保持设施验》收不合格的》开发建设项目—工,程不:得投:产使用 《 第十七条!  水土保持—设施验收的》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!土,保持方?案及批复文件一致分!期建设、《分期投入生产—或使用的开发建设】项目其相应》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!分期进行验》收 第】十八条?  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于受理验收】申请之日起20日】。内作出验收结—论对于验《收合格的项》目自作出结论之日】起10内办理验收】合格手续;对于验收!不合格?的项目应当责—令建设单位限期整】改直至?验收:合格: —第十九条  —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或!者在:建并造成水土流失】的开发建设项目【。开发建设《单位应当按》照本办法规》定的审批权限向有】关水行政主管—部门补报水》。土保持方案 !。 第二十条  水!土,保持方案未经审【批项目建设单位擅】自开:工建:设的或者水土—。保持设施《未经验收或验收不】合格项目建设—单位投入使用的由水!行政主管部门按【照有关法规、规【。章,的规定?予以行政处罚—当事人对行政处罚】不服的?可以依法申》请行政复议或—者提起行政》。诉讼 】第二十一《条  本办》法,自2010》年3月1日起施行】有效:期为3年本办法施】。行前市?、县(市)区—政府和所属部门【发布的有关水—土保持方《案编报审批和设施验!收的规?。定自本办法施行之日!起停止执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