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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阳市开发【建设项目水》土保持方案编报审】批和设施验》收管:理,办法 】辽,阳市人民政府令【。 第111号 ! ?现,公布辽阳市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】保持方案编报审批】和设施验收管理办】法自2010年3】。月1日起《施行 》 市长   】唐志国二〇一〇【年一月五日 — 第—一条:  为了保护和合】理利用水土资源【改善:生态:。环境加强我市开发】。。。建设项目的水土保】持方案?编报审批和水土保】持设施验收》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!、法规和规章的【规定结合我》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 ! , 第二?条 : ,在我市?行,政区域内开发—建设项目水土保持】方案的编制、申报、!审批和水土》保持设施《验收管理等工作应当!遵守本办法 】 : 第三条  市、】县(市)区人民政府!水行政?主,管部门是本行政区】域内水土《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!其,所属的?。水土保持《机构具体负责开发建!设项目水土》保持方案的审批和水!土保:持,设施验收管理—。等项工作《  【   发《展改:革、住房城乡建设、!国土资源、环—保等部?门,在各自职责范—围,内负责开发建设项】目水土保《持的有关工作— ,。 , 第四条  !开发建设项》目需要进行环—境影响评价审—批的建设单位—(包括个人)应当】于报送环境影响评价!文件前编报水土保持!。方案: 第【五条 ? 建设单位应—当按照开发建设【项目水土保》持方案技术规范和】以下规定编制水土保!持方案 《 《。     (一【)征占地面积—。在1公顷以上—或者挖填土石方【总量在1万立方【米以上的开发建设】项目应当编报水【土保持?方案报告书; 】 《   ? (二)征占地面积!不足1公《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!量不足1万立方【米的开发《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!土保持?方案报告表》 第六】条  水《土,保持方案由项目【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编!。报编制水土》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!员应当具有》相应的资质 ! 第七条》  :水土保持方案—。经水行?政主:管部门审查》批准后开发建设单位!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!办理环境影响评价、!。土,地使用、项目—立,项等有关审批手【续 ? 《第,八条  征占地【面积在10公顷以】上不足2《0公顷的或者挖填土!石,方总量10万立方米!以上:不足:20万立方》米的:或者在我市行政【区域内跨区域—的或:者由市立项的开发建!设项:目其水?土保持?方案:由建设单位报市【水行政主管部门审】。批征占地面积—不,足10公《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!量不足?10万立方》米的开发建设—项目其水土保持方】案由建设单位报项目!所在地县(市)区水!行政主管部》门审批(白》塔区、?文,圣区行政区域—内的水土保》持方案由建》设,单位报市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审批) 】。   【  征?占地:面积:20公顷或者挖【。填土石方总量20万!立方:米以上的开发建设】项目和由国》家、省立项的—开发建设项》。。目其水土保持方【案由建设单位直接报!省以上水行政主管部!门审批 【  ?   市、》县(市)《区水行政主》管部:门,。审批的水土保持方】案应当报上一级【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备案 】 第九条  【。。。。项目建设单位向水行!政主管部门报请【批准:水土保持方案时【应当向水行政—主管部门《提交书面申请—和水土保持》方,案报告书《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!。告表:各,1式3份 ! 第十条 》 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在?受理水?土保:持方案审批申—请文:。。件,后应当组织由有关】专家:组成的审《查组对水《土,保持方案《进行全面审查—或者委托有》。关,机构进行技术评审 !   【  :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于受理水土保持方!案报告书审批申请】之日起2《0日内或者受理水】土保:。持方案报告表—审批申请之日—起10日内》作出:审,查决定20日内【不能作出决定—的经本机关负责【人批准?可以延长10日【并应当将延长期【限,的理由告知》申请人技术评审【所,需,时,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间!内 第十!一条:  水土《保,持方案报告的审批条!件如下 !    (一)符】合有关?法律、?法规、规《章和规?范性文件规定;【  【  : (二)符合开发】建,设项:目水土保持方—案技术规范等国家】、,。行业的水土保持【技术规范、标准; !    】 (三)水土—流失防治《责任:范围明确;》  【   ?(四)水土流失【防治措施合理、【有效与周边环—境相协调《并达到主体工程设】计深度; !     (—五)水土《保持投资估算编【制依据可靠》、方法合《理、结果正确;【 ? :   ?  (六)水—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!方法得当 》 ? 第?十二条  》经批准的建》设项:。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!点等:发生变?化时建设单位—应当及时修》改水土保持》方案并按照本办【法规:定的程序报》送有批准权的单位审!批 【第十三条  —水,行政主?管部门?应当定期对水土保】持方案实施》情况和水土保持设】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!检查 ?  —  : 市水?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批的水土《。保持方案由》市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实:施监督管《理县(市)区水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审批的水土—保持方案《由县(市)区—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开!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!县(:市)区水行政主管】部门:根据:市水行?政主管部门》的委托协助市水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对市水行》政,主管部门《审批的水土保持方】案实施监督管理【 —第十四条  开发建!设项目单《位应当按照水行【政主管部门批准的】水土保持方案—进行:设计、施《工开发建设项目中水!。。土,保持:设施必须与》主体:工程同时设》计、同时施工、同】时投产使用 【 ? 第十五条》  开发建设项目工!程竣工后建设单【位报请有《关部门验《。收时应当同时报请批!准,其水土保持方—案的水行政》主管部门验收水土保!持设施 》     】市水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审批》的水土保《持,方案由市水行政【主管部门组织验【收县(市)区水行政!主管部门审批的【水土保持《方案:由县(市)区水行】政,。主,管部门组织验收;开!发建设项目》。所在地县(市—)区水行《政,主管部?门根据市水行政【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助!市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参加验收 !   —  市、县(市)区!水行政主《管部门组织》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!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!级水行政《主,管部门备案 — , 第十六条 ! 水土保持设施【符合下?列,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!收合格?;  】   (《一)开发《建设项目水土—保持: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!土保持工程设计【、,施,工、监理、》财务:。支出、水土流—失,监测:报告等资料齐—全;  ! ,。  (二)水土保】持设施应当》符,合水土保持》方案:和设计?文件的要求; !  《。。   (三)治【理程度、拦渣—率、植被恢》复率、水土》流失控制量等指【标符合水土》保持方?案和国家《有关技术标准; !    【 (四)水土保【持,设施:具备正常《运行条?件且能持续、—安全、有《效运转符《合交付使《用要求 】   ?  水土保持设施】验,。。收不合格的开发建】设项目工程不—得投产使用 ! :第十七?条 : 水土保持》设施验收的范围【应,当与批准《的水土保持方案及】批复文件一致分【期建设、分》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!开发建设项目—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!施应:当分期进行验收 ! 《第十八?条  水行政主【管部:门应当于受理验【收,申请之日起》20日内作出验收】结论对于《。验,收合格的项目自【作出结论之日起1】0内办理验》收合格手续》;对于验《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当!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!改直至?验,收合格 》 《第十:九条 ?。。 本办法施》行前已建或者在建并!造成水土流失的开】发建设项目》开发建设单位应【当按照本办法规定】。的审批权限向有关】水行政主管部门【补报水土保持—方案 ? 》第二十条  水土】保持方案未经审批】项目建设单位擅【自开工建《设的或者水土保【持设施未《经验收或验》收不合格《项目建设单》位投入?使,用,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!按照有关法规、【规章的规定予—。以行政处《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!不,服的可?以,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或者提起》行政诉讼 》。 第二十一!条 : 本办?法自2010—。年3月1日起施【行有效期为3年本】。办法施?。行前市、县》(市)区《政,府和所属部门发【布的有关水土保【持方案编报审批和】设施验收的规—定自本办《法,施行之日起停止【执行 《